【新唐人2013年2月1日訊】腐敗現象愈演愈烈的根源在於現行的政治與經濟制度。由於中共推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質上是權貴資本主義制度,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本質上是一黨專制,腐敗和官僚主義現象必然會導致社會關係緊張。腐敗分子和官僚主義者對群眾疾苦無動於衷,把自己同群眾對立起來,使非對抗性矛盾轉化為對抗性矛盾,使局部性問題轉化為全局性問題,使人民群眾同中共政權的對抗日趨尖銳,從而不斷激化和擴大社會矛盾。從這個意義上講,腐敗最終會導致中共走向滅亡。
腐敗是指運用公共權力實現私人目的的行為,其基本特徵是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的非公共、非規範(不符合公認的法律或道德規範)的運用。中共執政以來,一直為被腐敗問題所困擾,腐敗屢屢將中華民族幾置於徹底毀滅的境地,這持續蔓延惡化的腐敗已經成為當前中國最大的危險。當前中國出現了個體腐敗和群體腐敗並存,群體腐敗氾濫的局勢;腐敗犯罪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同時,幾乎所有領域的腐敗行為公開化和制度化;腐敗同時向各個個層次發展和向社會蔓延,涉及層面不斷擴大;腐敗的社會認同度提高,腐敗文化開始形成。如此等等像滾滾洪流橫掃中國大陸。中共十八大以來,為了苟延腐朽統治,剛乘上泰坦尼克號的新一屆中共高層也清楚地認識到腐敗已到使中共即將徹底垮臺的地步,以致近期被迫進行一系列的反腐行動,企圖緩減航速,但作用顯微,腐敗問題已經無法得到有效控制,腐敗的癌細胞已侵蝕到各個角落的泰坦尼克號正在向冰山猛衝。
一、當前中國腐敗問題的主要特點
1.個體腐敗和群體腐敗並存,群體腐敗呈上升趨勢
群體腐敗是指整個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行使公共權力的部門和個人,利用職務之便,以集體名義做出的謀取個人或小團體利益的腐敗行為。群體腐敗的一個最顯著特點是其行為是以集體名義做出的。這不僅使群體腐敗披上了一層合法的外衣,同時也是群體腐敗與其他腐敗行為的主要區別。20世紀70年代前,特大經濟犯罪基本屬個體犯罪;20世紀80年代後至今,群體腐敗越來越多,貪污、受賄、瀆職等案件許多是窩案、大案、串案,往往是「拔出蘿蔔帶出泥」。近期出現的腐敗大案,很多是以群體腐敗形式出現的。
群體腐敗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一部分人,包括領導幹部,抱成團夥,精心謀劃,協同實施,謀取私利;另一種不一定有嚴密的組織和團夥,但由於主要領導人腐敗變質,從而上行下效,形成群體腐敗。不管那一種形式,都以群體活動為特徵,出現「串案」、「窩案」、「系列案」等,如近期被懲處的鐵道部窩腐案、重慶串腐案。群體腐敗的手法主要有:集體行賄、集體截留國家財稅資金、集體騙逃稅款、集體貪污公有資產、集體瀆職,等等。群體腐敗不僅僅發生在黨政機關和公司企業,而且擴展到一些非贏利性的事業單位,如文化、教育、科研等部門,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2.腐敗犯罪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同時,一些領域的腐敗行為公開化和制度化
腐敗犯罪大多是智慧型犯罪,涉及高級官員的腐敗行為更加隱蔽。腐敗犯罪的主體都具有較高的文化水準和社會地位,他們實施腐敗犯罪總是想方設法地企圖隱瞞犯罪行為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從近些年來出現的一些腐敗現象可以發現,腐敗分子因為隱蔽性和欺騙性很大,往往是一邊腐敗墮落,一邊還被提拔重用,如六四元兇、中國最大的腐敗家族之一的李鵬家族的李小鵬近期榮升山西省長。從發現的腐敗案件看腐敗分子作案手段比較隱蔽,一般難以從正面偵破,大部分這類案件都是由於其他原因涉案或者由知情者舉報甚至通過情婦、二奶反水,才被偵破的。同時,腐敗分子總是打著各式各樣的旗號以種種理由欺騙組織,蒙蔽群眾,以這樣那樣的藉口中飽私囊,增強了腐敗的欺騙性;甚至有些腐敗分子以各種藉口美化自己的腐敗行為,以便蒙蔽組織和群眾。
但是,幾乎所有領域的腐敗行為都出現公開化和制度化的趨勢。腐敗的公開化表現為腐敗堂而皇之地公開進行,並被視為理所當然,例如:大小腐敗分子不僅圖一己之利,而且逐漸呈現向利用公共權力獲取部門利益和小集團利益方向發展的趨勢。腐敗的制度化表現為腐敗已經習慣化和規範化,一些領域出現所謂「潛規則」,腐敗甚至已經成為一種制度而存在,只不過這種制度是一種不良制度而已。腐敗的公開化和制度化實際上使腐敗被賦予了社會合法性和制度合法性,更難根治和剷除。可以說,在領域和行業中,腐敗的公開化和制度化已經十分嚴重,這種現象嚴重敗壞了法律尊嚴,成為社會不公的重要因素之一。
3.腐敗向高層發展和向社會蔓延最快,涉及層面不斷擴大
腐敗向高層發展和向社會蔓延最快的格局已完全形成。一方面,腐敗行為主體在中共中層和高層領導已是無處不存,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因腐敗受到查處的案件越來越多。從解放初期查處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後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前,省級以上領導幹部腐敗犯罪者很少。而到20世紀90年代後,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少高層幹部屢屢因腐敗問題受到查處。另一方面,腐敗出現從一定級別的領導幹部開始下落的現象,即科級幹部及科級以下的普通幹部出現大規模腐敗,腐敗滲入基層社會。這些普通幹部,甚至一名收發員、一個村長或者一名科級幹部,貪污腐敗就能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人民幣。有學者把這種現象稱之為腐敗的「落勢化」。這種現象的可怕之處在於,這是幹部權力意識的腐敗。說得更明確一點,這些幹部把任何一點點權力都作為謀取私利的手段,並且已經沒有任何道德和良知的約束。
同時,腐敗現象存在從單純的經濟領域向政治領域蔓延,從直接管錢管物的部門向負責審批錢物的部門發展,從重要領導崗位向一般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和組織人事等部門擴張的趨勢。就腐敗交易雙方得利情況來看,互惠型腐敗有演變為勒索型腐敗的趨勢。索賄是掌握公共權力的人強迫委託人送禮送錢,並以此作為給委託人辦事的先決條件。索賄是比受賄更為惡劣的腐敗行為。受賄大多數時候是權錢交易,用手中的權力換取他人的錢財;而索賄更多的則是「合法傷害權」的使用,「我不能給予你什麼,但我可以讓你做不成事。」同時,索賄者明目張膽地把手中的權力當作向他人勒索的砝碼,使腐敗的牽涉面更廣更大。
4.腐敗的社會認同度提高,腐敗文化開始形成
腐敗文化一旦形成,就會使得整個社會喪失對腐敗的判斷能力和批判能力,陷入腐敗的惡性循環之中。如果腐敗呈現出普遍化、流行化、社會化的趨勢,說明它可能獲得了一種文化上更有力、更穩定的支持。腐敗確實能夠成為一種社會風氣和生活方式,滲透到人們的內心深處。腐敗文化不但能提高人們對腐敗的容忍度,也會使全社會的道德水準整體下滑,致使腐敗行為成為一種日常生活方式。腐敗文化一旦形成,就會使腐敗分子更加在社會上得勢,腐敗行為更加公開化和「合理化」,造成以邪壓正的社會風氣,同時,反腐敗的社會基礎就可能喪失,反腐敗的難度必然加大。
當前中國腐敗的蔓延風行與滲透影響,已呈現出強烈的文化特徵。可以說,中國的腐敗已滲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相當多數的公眾成為腐敗的參與者與製造者,腐敗已經完全社會化。官員運用權力來尋租,企業就以金錢開路,而老百姓則希望「出點血」擺平麻煩或者辦成事情。每個人都生活在一種腐敗的氛圍之中,對腐敗問題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邪氣公開肆虐,正氣難以張揚,腐敗文化開始成為一種新的文化類型。中國腐敗現象的大面積擴展、普通大眾的羨腐心理和對腐敗認同度的提高,可以說是腐敗文化形成的信號。
二、當前中國腐敗問題造成的主要危害
1.腐敗損害經濟發展
不少研究成果表明,腐敗從多方面會損害經濟發展,腐敗水準提高會導致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大大降低。保羅•莫羅(Paolo Mauro)的回歸分析顯示出,腐敗指數(從1到10)每低2.4,人均收入增長率就高4個百分點。腐敗影響經濟增長,其原因之一是導致投資水準降低,因為腐敗使投資者估算的風險增大,原因之二在於腐敗使教育方面的公共開支減少。腐敗指數每低2.38(1個標準離差),政府的教育經費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例就高0.5%左右。腐敗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也是十分嚴重的。
腐敗還會阻礙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進程。一些人為了美化腐敗的作用,把腐敗視為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看作是經濟發展的潤滑劑,並認為反腐敗會束縛人們的觀念,阻礙改革開放。還有人提出,在現代化的進程中,政府權威的擴張和政府管理的活動增多,使得腐敗不可避免。實際上,這種錯誤認識的目的只是在證明腐敗的合理性。事實證明,腐敗只會破壞經濟發展和社會秩序,阻礙改革開放的進程。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瑞典經濟學家岡納•繆爾達爾的研究表明:「腐敗行為對任何實現現代化理想的努力都是十分有害的。腐敗盛行造成了發展的強大障礙與限制。」。由於權力腐敗,政治權力不正當地介入經濟領域,使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機制受到扭曲。權力對資源配置的不合理作用,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原則,損害了市場經營環境,擾亂了經濟秩序,必然對經濟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
2.腐敗危害社會秩序
腐敗破壞了正常的社會規範和社會秩序,對社會資源,尤其是關係國計民生重要資源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分配,會導致全社會的不滿,從而激化社會矛盾。例如,如果人才流動、資源調配和人事晉升的權力掌握在腐敗分子手中,必然會出現任人唯親、以權謀私的情況,造成行政效率低下,資源調配不合理。腐敗分子還會通過人事權力和幹部任用與調配的權力組織私人關係網絡,形成權力體系的個人化、家庭化和小團體化。並且,腐敗也會使中共自己的方針政策無法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在政策執行中,由於腐敗的存在,一些人就會曲解政策和截留政策,或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都會損害政策物件的利益,挫傷大部分人的積極性,並會直接地破壞中共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最終發展到今天執政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敵我關係。
腐敗所導致的貧富懸殊會直接導致社會不穩定。貧富懸殊幾千年都是中國社會不穩定的禍根,是老百姓造反從而改朝換代的主要根源。進入20世紀90年代之後,腐敗現象進一步普遍化,而且涉案金額越來越大,涉案金額達到幾百萬元、幾千萬元、上億元的案件時有披露。腐敗分子利用手中的權力,輕而易舉地獲取巨大財富,並在無形中剝奪了其他人獲取財富的平等機會,這必然使社會財富向少數人手中聚集,從而加劇貧富懸殊,增大社會風險係數。一部分人的腐敗行為又使得現實存在的貧富差距在人們心理上更加放大,並產生「示惡效應」和法不責眾的心理,從而危及社會穩定,損害經濟發展,導致社會失範現象肆意蔓延,最終破壞社會的健康發展,甚至會使社會陷入動盪和混亂之中。
3.腐敗危及政治穩定
改革開放開始後,利用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軌的時機,中共領導幹部憑藉自己手中的權力,大肆謀取不義之財,從而一夜暴富。非法致富,權錢交易,腐敗氾濫,在某種程度上必然引起人們心理的不平衡,使許多人產生一種相對剝奪感,增強對社會的不滿和不平。腐敗危及政治穩定、損害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威信,並使人們對政府的決策制定和執行以及其他政府行為失去信任,嚴重的還會引發社會動亂和政府倒臺。腐敗敗壞了社會風氣、踐踏了道德和法律的尊嚴、助長了投機心理,使社會成員喪失了是非感。特別值得警惕的是,當腐敗現象不斷蔓延,特別是在一定區域內形成腐敗集團之後,那裡的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首先需要效忠的就不是國家和人民,而是各個不同的利益集團和小團體,並會增加人們的離心傾向,削弱對執政黨和政府的信任感與合法性認同。
腐敗現象愈演愈烈的根源在於現行的政治與經濟制度。由於中共推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質上是權貴資本主義制度,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本質上是一黨專制,腐敗和官僚主義現象必然會導致社會關係緊張。腐敗分子和官僚主義者對群眾疾苦無動於衷,把自己同群眾對立起來,使非對抗性矛盾轉化為對抗性矛盾,使局部性問題轉化為全局性問題,使人民群眾同中共政權的對抗日趨尖銳,從而不斷激化和擴大社會矛盾。從這個意義上講,腐敗最終會導致中共走向滅亡。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腐敗是指運用公共權力實現私人目的的行為,其基本特徵是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的非公共、非規範(不符合公認的法律或道德規範)的運用。中共執政以來,一直為被腐敗問題所困擾,腐敗屢屢將中華民族幾置於徹底毀滅的境地,這持續蔓延惡化的腐敗已經成為當前中國最大的危險。當前中國出現了個體腐敗和群體腐敗並存,群體腐敗氾濫的局勢;腐敗犯罪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同時,幾乎所有領域的腐敗行為公開化和制度化;腐敗同時向各個個層次發展和向社會蔓延,涉及層面不斷擴大;腐敗的社會認同度提高,腐敗文化開始形成。如此等等像滾滾洪流橫掃中國大陸。中共十八大以來,為了苟延腐朽統治,剛乘上泰坦尼克號的新一屆中共高層也清楚地認識到腐敗已到使中共即將徹底垮臺的地步,以致近期被迫進行一系列的反腐行動,企圖緩減航速,但作用顯微,腐敗問題已經無法得到有效控制,腐敗的癌細胞已侵蝕到各個角落的泰坦尼克號正在向冰山猛衝。
一、當前中國腐敗問題的主要特點
1.個體腐敗和群體腐敗並存,群體腐敗呈上升趨勢
群體腐敗是指整個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行使公共權力的部門和個人,利用職務之便,以集體名義做出的謀取個人或小團體利益的腐敗行為。群體腐敗的一個最顯著特點是其行為是以集體名義做出的。這不僅使群體腐敗披上了一層合法的外衣,同時也是群體腐敗與其他腐敗行為的主要區別。20世紀70年代前,特大經濟犯罪基本屬個體犯罪;20世紀80年代後至今,群體腐敗越來越多,貪污、受賄、瀆職等案件許多是窩案、大案、串案,往往是「拔出蘿蔔帶出泥」。近期出現的腐敗大案,很多是以群體腐敗形式出現的。
群體腐敗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一部分人,包括領導幹部,抱成團夥,精心謀劃,協同實施,謀取私利;另一種不一定有嚴密的組織和團夥,但由於主要領導人腐敗變質,從而上行下效,形成群體腐敗。不管那一種形式,都以群體活動為特徵,出現「串案」、「窩案」、「系列案」等,如近期被懲處的鐵道部窩腐案、重慶串腐案。群體腐敗的手法主要有:集體行賄、集體截留國家財稅資金、集體騙逃稅款、集體貪污公有資產、集體瀆職,等等。群體腐敗不僅僅發生在黨政機關和公司企業,而且擴展到一些非贏利性的事業單位,如文化、教育、科研等部門,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2.腐敗犯罪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同時,一些領域的腐敗行為公開化和制度化
腐敗犯罪大多是智慧型犯罪,涉及高級官員的腐敗行為更加隱蔽。腐敗犯罪的主體都具有較高的文化水準和社會地位,他們實施腐敗犯罪總是想方設法地企圖隱瞞犯罪行為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從近些年來出現的一些腐敗現象可以發現,腐敗分子因為隱蔽性和欺騙性很大,往往是一邊腐敗墮落,一邊還被提拔重用,如六四元兇、中國最大的腐敗家族之一的李鵬家族的李小鵬近期榮升山西省長。從發現的腐敗案件看腐敗分子作案手段比較隱蔽,一般難以從正面偵破,大部分這類案件都是由於其他原因涉案或者由知情者舉報甚至通過情婦、二奶反水,才被偵破的。同時,腐敗分子總是打著各式各樣的旗號以種種理由欺騙組織,蒙蔽群眾,以這樣那樣的藉口中飽私囊,增強了腐敗的欺騙性;甚至有些腐敗分子以各種藉口美化自己的腐敗行為,以便蒙蔽組織和群眾。
但是,幾乎所有領域的腐敗行為都出現公開化和制度化的趨勢。腐敗的公開化表現為腐敗堂而皇之地公開進行,並被視為理所當然,例如:大小腐敗分子不僅圖一己之利,而且逐漸呈現向利用公共權力獲取部門利益和小集團利益方向發展的趨勢。腐敗的制度化表現為腐敗已經習慣化和規範化,一些領域出現所謂「潛規則」,腐敗甚至已經成為一種制度而存在,只不過這種制度是一種不良制度而已。腐敗的公開化和制度化實際上使腐敗被賦予了社會合法性和制度合法性,更難根治和剷除。可以說,在領域和行業中,腐敗的公開化和制度化已經十分嚴重,這種現象嚴重敗壞了法律尊嚴,成為社會不公的重要因素之一。
3.腐敗向高層發展和向社會蔓延最快,涉及層面不斷擴大
腐敗向高層發展和向社會蔓延最快的格局已完全形成。一方面,腐敗行為主體在中共中層和高層領導已是無處不存,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因腐敗受到查處的案件越來越多。從解放初期查處劉青山、張子善貪污案後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前,省級以上領導幹部腐敗犯罪者很少。而到20世紀90年代後,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少高層幹部屢屢因腐敗問題受到查處。另一方面,腐敗出現從一定級別的領導幹部開始下落的現象,即科級幹部及科級以下的普通幹部出現大規模腐敗,腐敗滲入基層社會。這些普通幹部,甚至一名收發員、一個村長或者一名科級幹部,貪污腐敗就能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人民幣。有學者把這種現象稱之為腐敗的「落勢化」。這種現象的可怕之處在於,這是幹部權力意識的腐敗。說得更明確一點,這些幹部把任何一點點權力都作為謀取私利的手段,並且已經沒有任何道德和良知的約束。
同時,腐敗現象存在從單純的經濟領域向政治領域蔓延,從直接管錢管物的部門向負責審批錢物的部門發展,從重要領導崗位向一般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和組織人事等部門擴張的趨勢。就腐敗交易雙方得利情況來看,互惠型腐敗有演變為勒索型腐敗的趨勢。索賄是掌握公共權力的人強迫委託人送禮送錢,並以此作為給委託人辦事的先決條件。索賄是比受賄更為惡劣的腐敗行為。受賄大多數時候是權錢交易,用手中的權力換取他人的錢財;而索賄更多的則是「合法傷害權」的使用,「我不能給予你什麼,但我可以讓你做不成事。」同時,索賄者明目張膽地把手中的權力當作向他人勒索的砝碼,使腐敗的牽涉面更廣更大。
4.腐敗的社會認同度提高,腐敗文化開始形成
腐敗文化一旦形成,就會使得整個社會喪失對腐敗的判斷能力和批判能力,陷入腐敗的惡性循環之中。如果腐敗呈現出普遍化、流行化、社會化的趨勢,說明它可能獲得了一種文化上更有力、更穩定的支持。腐敗確實能夠成為一種社會風氣和生活方式,滲透到人們的內心深處。腐敗文化不但能提高人們對腐敗的容忍度,也會使全社會的道德水準整體下滑,致使腐敗行為成為一種日常生活方式。腐敗文化一旦形成,就會使腐敗分子更加在社會上得勢,腐敗行為更加公開化和「合理化」,造成以邪壓正的社會風氣,同時,反腐敗的社會基礎就可能喪失,反腐敗的難度必然加大。
當前中國腐敗的蔓延風行與滲透影響,已呈現出強烈的文化特徵。可以說,中國的腐敗已滲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相當多數的公眾成為腐敗的參與者與製造者,腐敗已經完全社會化。官員運用權力來尋租,企業就以金錢開路,而老百姓則希望「出點血」擺平麻煩或者辦成事情。每個人都生活在一種腐敗的氛圍之中,對腐敗問題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邪氣公開肆虐,正氣難以張揚,腐敗文化開始成為一種新的文化類型。中國腐敗現象的大面積擴展、普通大眾的羨腐心理和對腐敗認同度的提高,可以說是腐敗文化形成的信號。
二、當前中國腐敗問題造成的主要危害
1.腐敗損害經濟發展
不少研究成果表明,腐敗從多方面會損害經濟發展,腐敗水準提高會導致國民生產總值增長率大大降低。保羅•莫羅(Paolo Mauro)的回歸分析顯示出,腐敗指數(從1到10)每低2.4,人均收入增長率就高4個百分點。腐敗影響經濟增長,其原因之一是導致投資水準降低,因為腐敗使投資者估算的風險增大,原因之二在於腐敗使教育方面的公共開支減少。腐敗指數每低2.38(1個標準離差),政府的教育經費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例就高0.5%左右。腐敗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也是十分嚴重的。
腐敗還會阻礙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進程。一些人為了美化腐敗的作用,把腐敗視為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看作是經濟發展的潤滑劑,並認為反腐敗會束縛人們的觀念,阻礙改革開放。還有人提出,在現代化的進程中,政府權威的擴張和政府管理的活動增多,使得腐敗不可避免。實際上,這種錯誤認識的目的只是在證明腐敗的合理性。事實證明,腐敗只會破壞經濟發展和社會秩序,阻礙改革開放的進程。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瑞典經濟學家岡納•繆爾達爾的研究表明:「腐敗行為對任何實現現代化理想的努力都是十分有害的。腐敗盛行造成了發展的強大障礙與限制。」。由於權力腐敗,政治權力不正當地介入經濟領域,使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機制受到扭曲。權力對資源配置的不合理作用,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原則,損害了市場經營環境,擾亂了經濟秩序,必然對經濟發展造成不利的影響。
2.腐敗危害社會秩序
腐敗破壞了正常的社會規範和社會秩序,對社會資源,尤其是關係國計民生重要資源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分配,會導致全社會的不滿,從而激化社會矛盾。例如,如果人才流動、資源調配和人事晉升的權力掌握在腐敗分子手中,必然會出現任人唯親、以權謀私的情況,造成行政效率低下,資源調配不合理。腐敗分子還會通過人事權力和幹部任用與調配的權力組織私人關係網絡,形成權力體系的個人化、家庭化和小團體化。並且,腐敗也會使中共自己的方針政策無法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在政策執行中,由於腐敗的存在,一些人就會曲解政策和截留政策,或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都會損害政策物件的利益,挫傷大部分人的積極性,並會直接地破壞中共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最終發展到今天執政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敵我關係。
腐敗所導致的貧富懸殊會直接導致社會不穩定。貧富懸殊幾千年都是中國社會不穩定的禍根,是老百姓造反從而改朝換代的主要根源。進入20世紀90年代之後,腐敗現象進一步普遍化,而且涉案金額越來越大,涉案金額達到幾百萬元、幾千萬元、上億元的案件時有披露。腐敗分子利用手中的權力,輕而易舉地獲取巨大財富,並在無形中剝奪了其他人獲取財富的平等機會,這必然使社會財富向少數人手中聚集,從而加劇貧富懸殊,增大社會風險係數。一部分人的腐敗行為又使得現實存在的貧富差距在人們心理上更加放大,並產生「示惡效應」和法不責眾的心理,從而危及社會穩定,損害經濟發展,導致社會失範現象肆意蔓延,最終破壞社會的健康發展,甚至會使社會陷入動盪和混亂之中。
3.腐敗危及政治穩定
改革開放開始後,利用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軌的時機,中共領導幹部憑藉自己手中的權力,大肆謀取不義之財,從而一夜暴富。非法致富,權錢交易,腐敗氾濫,在某種程度上必然引起人們心理的不平衡,使許多人產生一種相對剝奪感,增強對社會的不滿和不平。腐敗危及政治穩定、損害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威信,並使人們對政府的決策制定和執行以及其他政府行為失去信任,嚴重的還會引發社會動亂和政府倒臺。腐敗敗壞了社會風氣、踐踏了道德和法律的尊嚴、助長了投機心理,使社會成員喪失了是非感。特別值得警惕的是,當腐敗現象不斷蔓延,特別是在一定區域內形成腐敗集團之後,那裡的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首先需要效忠的就不是國家和人民,而是各個不同的利益集團和小團體,並會增加人們的離心傾向,削弱對執政黨和政府的信任感與合法性認同。
腐敗現象愈演愈烈的根源在於現行的政治與經濟制度。由於中共推行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質上是權貴資本主義制度,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體制本質上是一黨專制,腐敗和官僚主義現象必然會導致社會關係緊張。腐敗分子和官僚主義者對群眾疾苦無動於衷,把自己同群眾對立起來,使非對抗性矛盾轉化為對抗性矛盾,使局部性問題轉化為全局性問題,使人民群眾同中共政權的對抗日趨尖銳,從而不斷激化和擴大社會矛盾。從這個意義上講,腐敗最終會導致中共走向滅亡。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