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米事件遭糾正 農委會改進

2013年03月08日財經
【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8日電)監察院對金墩實業公司烏龍毒米事件糾正衛生署與農委會。農委會今天表示,將虛心檢討改進,並與衛生署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將在4月起抽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雖訂有商品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下架回收規定,但並無規定業者自行下架回收須通報主管機關。

為防止糧商業者自行下架回收市售米時,因資訊不透明,造成社會不安及影響糧食產業發展等負面影響,農糧署已修正「糧商管理規則」第12條,增訂糧商自行下架回收通報機制,糧商對市場銷售糧食,認有危害消費者安全及健康之虞而自行下架回收者,應將回收相關資訊通報主管機關,維護消費者權益。

農糧署已與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業協調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共同對民營糧食業者倉庫與碾米工廠進行抽檢。

目前聯合稽查已完成相關前置作業規劃,將自4月起在各縣市全面啟動抽檢工作,透過衛生單位與農業單位共同建置從田間到餐桌的稻米安全生產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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