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人員攜槍 美南達州長批准

2013年03月09日美國
【新唐人2013年03月09日訊】(中央社芝加哥8日法新電)美國南達科他州(South Dakota)州長陶丹尼今天簽署一項爭議性法案,南達科他州小學與中學的學校人員未來將可攜帶武器。

雖然德州和俄亥俄等州幾個學區允許教職員和警衛攜帶槍枝,南達科他州據信是第1個通過相關法案的州。

自康乃狄克州新鎮(Newtown)1所小學爆發男子持突擊步槍肆意掃射後,美國就陷入槍枝控管與保護孩童最佳方式為何的激辯中。這起槍案造成20名6至7歲學童及6名教職員身亡。

許多民眾呼籲政府加強擁槍者背景審查及恢復禁止突擊性武器,但支持擁槍的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提出在每所學校設置武裝警衛的建議。

根據全美州議會聯合會議(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至少20州曾考慮訂定讓學校教職員帶槍的法律,但都未付諸實現。

陶丹尼(Dennis Daugaard)辦公室表示,關於保護學生,這項法案提供地方學區一個新選項。

辦公室發言人卡夫卡(Joe Kafka)告訴記者:「在偏遠學區,執法當局常離學校很遠,因此這些地區的學校可能希望學校人員能攜帶武器。」

這項方案將適用於教師、校長、工友、警衛,甚至「志工」等人員。

卡夫卡說:「這些人員必須接受和南達科他州所有執法人員一樣的武器訓練。」(譯者:中央社蔡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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