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老街自治有辦法

2013年03月20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3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0日電)新北市政府今天公告實施全台首創「老街街區管理維護辦法」,提供老街街區自治管理法源,助店家與居民共同推動社區營造。

城鄉發展局長張璠指出,在居民及政府共同合作以「復舊更新」的手法,做特色老街整治風貌,成為有歷史氛圍及民眾喜歡逛街和拍照的地方。

他說,老街硬體完工後,卻凸顯老街街區的經營管理、修繕保存、景觀道路整理及周邊整體環境規劃等問題,尤其是違法擺攤的問題,持續取締也不能治本,因此,才會研擬老街街區管理維護辦法。

城鄉局科長陳智仁指出,老街街區管理維護辦法是酌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精神,授權居民成立管理自治組織自我約束,並取得居民對於人行道專用措施、管制時間及卸貨車區、人行徒步區劃設的共識。

他指出,老街街屋所有權人未來將依辦法組成老街街區管理委員會管理自治,與政府共同合作維護風貌特色,希望藉在地居民對老街的認同感,讓歷史風貌特定區街屋,透過自發自治管理機制,達到永續發展、提升觀光及環境品質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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