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3女童 林金德遭槍決

2013年04月19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法務部今天槍決6名死囚,其中,林金德懷疑女友另結新歡,到女友胞弟住處縱火,燒死3女童。林金德今晚伏法。

林金德於民國91年7月11日下午,因不滿同居人江姓女子提議分手,提著汽油桶衝到江女胞弟基隆住處縱火,燒死3名在閣樓上均不滿10歲的無辜小女孩。

最高法院認為林金德毫無悔意,殺人手段凶殘,民國98年間判處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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