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接求救信 大陸拘留所又添“穿孔死”

2013年04月22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4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隋念綜合報導)隨著《走出馬三家》一文在媒體上曝光,全世界都在關注中國大陸的勞教所、拘留所等慣用酷刑的人間地獄。日前《法廣》接到了一封發自中國大陸的求救信,信中透露,又有一普通公民被綁架進拘留所一天就猝死,官方版本稱是“穿孔死”,這給大陸當局千奇百怪的殺人藉口又添一新死法。

據《法廣》報導,他們接到湖北省黃石市居民張曉蘭的一封求救信,信中說,張的弟弟張浩於去年7月8日淩晨在吃夜宵時被公安以查身份證名義綁架進拘留所,第二天便離奇死亡。

張曉蘭的求救信:

7月9日晚19時,黃石市公安局數人來我家,告知我弟弟張浩因病"猝死"拘留所,我家人到黃石巿殯儀館(我弟死亡之後並沒有及時通知家人,而是被警察先送到殯儀館後才通知我家人)看見我弟遺體,當時我弟遺體是被警察鎖在冰棺裡,我家人要看還必須要公安同意才能看到,我媽(死者張浩母親,現年71歲)看見我弟臉上有傷(脖子以下全被遮住),我們就要求公安局開棺來查看。

經過反復協商,到13號下午我全家還有親戚和當地司法有關人員與社區領導一起開棺查看,當我媽看見我弟遺體時當場昏倒在地,只見我弟從頭到腳體無完膚,全身傷痕累累,簡直是慘不忍睹。我家人非常氣憤,當時就做了傷檢。我家人質問公共安全專家:你們不是說張浩因病"猝死"嗎?這一身傷是從何而來?可公安局警察說:我們決沒有動張浩一個手指頭。開始他們說那些傷痕不是傷,只是"屍斑",可過幾天卻說那些傷是張浩在拘留所"自殺"時自己搞的,大家想想看,一個隻被判拘留15天的人會"自殺"嗎?

在家人強烈要求下,於9月1日我全家在拘留所與檢察院領導還有拘留所領導和市有關領導的陪同下一起觀看了我弟張浩在拘留所的監控錄影:

7月8日早上8:30分,死者張浩是被兩名穿制服人員兩邊架進拘留所(後面還跟兩人,只見四人氣勢洶洶),到拘留所後兩人放手,張浩站立不住當場倒地,張浩被放進7號監捨,張浩進監捨後就一直雙手始終按在腹部,
到中午12:30左右張浩從監捨的床上滾到地上,到3:30分左右張浩的臉開始變色,同監捨還另關了3名人員,這3人不停的按鈴敲鐵門報告,可沒有一個警察過來查看。5點時張浩從脖子到頭已經全部烏黑了。

5:10分左右進來兩名警察,一名身穿員警制服(詹曉彬),另一名穿便衣(劉家生),兩人進來後對躺在地上打滾的張浩連踢帶罵,直到5~6分鐘後兩人揚長而去,關門時穿制服的腳穿皮鞋還對躺在地上的張浩狠狠踩下一腳才關上鐵門。

可憐的張浩又從監捨滾到放風場。5:40多分時張浩肚子越來越大,同監捨的人又按鈴報告,6點鐘那名叫劉家生的幹警進來後站在放風場門口,發煙給那3名人員,同時用右手指著地上的張浩一直在罵,直到6:12分離去。

張浩後來一直痛苦打滾到7月9日下午2:51分死亡。

張浩2:51分倒地時同監捨的馬上按鈴報告,直到3:19分才有人來開門查看。可憐的張浩在這30多個小時裡,同監捨的人無數次按鈴敲門報告,張浩也用腳踢門求救,就沒有一個人來問問什麼情況,中間警察進來兩次不是打就是罵。

張浩在生命最後的30多個小時裡每一分一秒都是在痛苦掙扎中度過直到死亡。

我弟死亡後,當地公安局並沒有去查清我弟的死亡原因,而是來我家做工作,只談私下商量解決,我家人不同意,一定要他們查出我弟的死因和身上的傷從何而來(一個大活人沒病沒痛進派出所30多個小時莫名死亡,這叫何人能接受呀!)

為了查明我弟的死因,2012年10月17日,下午1:30分對我弟進行了屍檢,屍檢到場的有我家人,湖北省、黃石市檢察院的領導,還有湖北同濟醫學院的一名教授(秦教授),打開我弟的胸膛和腦,只見後腦有傷,胸口有傷和積血,胃壁有傷,腸子有(四處裂口"裂口面整齊"),我弟做的外傷和內屍檢,所有的傷口、傷痕都有法醫正規的標記。

屍檢後公安專家說10天~15天出屍檢報告,可等了一個月,他們一天推一天都不肯拿出我弟的屍檢報告。只等到40天時,沒辦法我媽只有去北京告狀。我媽(死者母親)上北京一共去了三次。

第一次:下飛機就被人抓去關起來,直到黃石有關人員去接回黃石市;第二次:下火車又被抓住當天就送回黃石市;第三次:我媽沒辦法只有去找過路車,後被好心的司機帶到北京。我媽到公安部後請求上面督辦我弟的"屍檢報告"快點拿出來。

直到十月底我家才拿到我弟的"屍檢報告"。可湖北省檢察院出的結果是:張浩的空腸破裂因生前腹部遭受鈍性暴力打擊所致的依據不足。張浩是因消化道"穿孔"、"破裂"才造成死亡。

我家人也找過有關部門專家諮詢,人的腸子是不容易破裂的,更不要說同時破裂"四處",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

張浩到底是因"穿孔"死,還是因"破裂"死?"空腸破裂"在醫學臨床上,到底會是什麼"原因"才會使其破裂?

屍檢報告裡從頭到尾都沒一處是指"穿孔",請問這"穿孔"的結論從何而來?沒有"穿孔"那"破裂"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求救人:張秋梅(死者張浩的大姐)139 0723 4499
張小蘭(死者張浩的二姐)186 8993 6576

大陸警方發明的死法千奇百怪

據網友不完全統計,中共勞教所、看守所發明的各種死法已達數十種,最著名如“躲貓貓”死等。

  “上廁所死”

  2010年,內蒙古呼和浩特一名身上有多處傷痕的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釋是他夜裡上廁所時跌倒所致。

  “妊娠死”

  2010年,一名內蒙古19歲少女戒毒所死亡,勞教局稱她因"異位妊娠"死亡,網帖所稱“遭強姦毆打致死”不實。

  “摔跤死”

  2010年,江西一嫌犯在看守所死亡。警方先是稱其系上廁所時摔倒猝死。醫生稱被逼造假。

  “發狂死”

  2010年,大學畢業生林立峰,在看守所待了不到24小時死亡。警方稱他是“發狂而死”。

  “扯野菜死”

  雲南曲靖富源縣中安監獄一名服刑人員摔傷後死亡,獄方表示,死者是超越警戒線私自扯野菜,不慎掉下來摔傷的。

  “針眼死”

  2010年4月,山東文人於維平死在了看守所,屍檢顯示死者遭針類銳器反復刺戳胸部致心臟破裂。

  “激動死”

  陝西女子王會俠2009年底被警方帶走,“問話”20小時後非正常死亡。警方稱情緒激動緊張為死亡的誘發因素。

  “證據不足死”

  2010年,四川綿陽蒲澤民的案子經兩次審理都因證據不足未能宣判,但蒲澤民最後卻莫名其妙地死在了看守所。

  “喝開水死”

  2010年,一名河南青年看守所內死亡,屍體上有多處傷痕。警方稱他是是在提審時喝開水突然發病死亡的。

  “做惡夢死”

  2009年,武漢男子李文彥在江西看守所猝死,額頭上有幾處青紫傷痕。看守所稱其是在半夜做噩夢後突然死亡。

  “睡姿不對死”

  2009年,福州學生陳某在拘留所猝死。警方稱他睡姿不對,叫其不應,昏迷不醒,搶救無效,死亡。

  “從床上摔下死”

  2009年,20歲的福建青年溫龍輝在看守所猝死。看守所稱其是因為從床上摔下來,屬於猝死或病理原因。

  “洗澡死”

  2009年,57歲的海南男子遭嫌犯群毆致死。警方稱事發時,嫌犯叫他脫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毆打。

  “鞋帶自縊死”

  2009年,盜竊嫌疑人邢鯤在派出所死亡。警方稱他系用紙幣捅開手銬,用攜帶的鞋帶自縊身亡。

  “躲貓貓死”

  2009年,雲南男子李喬明看守所身亡。警察稱其與獄友玩“躲貓貓”遊戲時,撞到牆壁而導致受重傷。

  “睡夢死”

  2008年,吉林王國春被警方刑拘。6天後其家人被告知,王國春27日淩晨在睡夢中自然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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