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 誹謗茅於軾該當何罪?

【新唐人2013年5月8日訊】茅於軾湖南演講批毛,有人當街拉橫幅、寫標語,“打倒漢奸茅於軾”,對誹謗者理應追究責任,但是當局無動於衷。幾天前北京眾人舉橫幅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全被刑拘,為何厚此薄彼?毛左們在大街上舉橫幅,要不要刑拘,是不是“非法集會”。

海淀區促官員公示財產(網友提供)


茅於軾老先生是著名的經濟學家,不但研究經濟更關心政治和歷史。多年來四處演講,衝破重重阻力揭發批判毛澤東的錯誤,他的所做所為觸到毛左痛處,竟用流寇作風對待84歲老人,使人想起“文革”三十多年後,流毒尚在,遠未肅清。毛左表現更說明茅老批毛澤東意義重大,應該支持茅老,向茅老先生學習頂住逆流、堅持批判,用文章、用言論、用行動清掃歷史垃圾。

五月四日,在大庭廣眾之下,誹謗茅先生為漢奸,為“美帝國主義豢養的走狗”,根據現行法律這種行為構成了誹謗罪,對此,如果茅老提出控告,司法當局現應追究責任彰顯法律正義。

毛左誹謗茅於軾(網絡圖片)之一


毛左誹謗茅於軾(網絡圖片)之二


毛左誹謗茅於軾(網絡圖片)之三



同是在大街上拉橫幅,如果誹謗老人,可以安然無恙,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則要刑拘、坐牢,這種顛倒是非、厚此薄彼、也太離譜了。

有關當局,應該查究湖南誹謗事件,儘快釋放要求公示官員財產的諸位君子。否則必定會使人感到到,當局常說“依法治國”只是騙人的鬼話。

2013年5月7日 於山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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