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控日立等操縱光碟機價格

2013年05月14日財經
【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訊】(中央社台北14日電)全球第3大個人電腦製造商戴爾(Dell Inc. )指控日立製作所(Hitachi Ltd)等,至少6家光碟機製造商,在2004-2010年期間共謀操縱產品價格。

戴爾在遞交德州奧斯汀聯邦法庭的訴狀中表示,光碟機製造商圍標,分享價格、銷售和生產等機密資訊,並同意為在美銷售的產品訂定價格。

根據訴狀,戴爾因此為光碟機付出更高的價格,將根據反托辣斯法尋求超收價格的3倍賠償。戴爾指控這些公司違反合約,及美國的反托辣斯法。

光碟機有藍光和DVD播放器,搭配電腦和電視使用。

美國司法部2011年表示,日立樂金數據儲存公司(Hitachi-LG Data Storage Inc.)在光碟機圍標和操縱價格案上同意認罪,並支付2110萬美元罰金。

光碟機有藍光和DVD播放器,和電腦和電視使用。

根據美國司法部,日立樂金和其他公司從2004年6月起到2009年9月期間,共謀圍標和操縱售予戴爾(Dell )、惠普(Hewlett-Packard )和微軟(Microsoft )等光碟機價格。

美國自2009年起針對光碟機製造商進行調查,日立樂金是起訴的首例。日立樂金公司是日立製作所和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的合資企業。

戴爾在訴狀中表示,日立樂金的4名主管,其中包括2名負責戴爾業務的主管,對參與共謀操縱光碟機價格已俯首認罪。

戴爾本案其他被告還包括,飛利浦電子(Royal Philips Electronics NV )、明基電通、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索尼(Sony )和東芝(Toshiba )等。

東芝發言人Atsushi Ido和索尼發言人Sari Kamiya都謝絕置評。日立樂金、三星、日立等公司代表未立即回覆尋求評論的致電。明基也未立即回覆尋求評論的電郵。(譯者:中央社劉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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