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15日電)金門一家合法酒廠,委託大陸廈門廠商銷售張貼金酒公司「雙龍標籤」的高粱酒,遭金門警方查獲,依涉嫌違反商標法移送法辦。
這是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繼偵破大陸「廈門無為堂商貿公司」在廈門販售印製有侵害金酒公司「金門高粱酒」字樣及「雙龍」圖示的高粱酒後,再循線查獲侵害金酒公司商標權的案子,全案昨天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洪俊義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中展示在廈門市場採購的0.6公升52度「雙龍」圖樣的高粱酒,以及在金門縣金湖鎮這家酒廠印製的0.6公升58度扁瓶「金門高粱酒」包裝盒。「雙龍」與「金門高粱酒」都是金酒公司註冊商標。
洪俊義表示,這家酒廠民國94年申請設在金門,民國97年3月授權大陸廈門一家酒廠釀酒後,張貼「雙龍」圖樣,行銷廈門,一瓶0.6公升酒精52度的高粱酒釀造成本3元人民幣,市售45元人民幣,而金酒公司外銷大陸0.6公升酒精58度高粱酒在廈門市價220多元人民幣。
金門縣刑大到酒廠搜索,發現酒廠內堆放5、6個大型塑膠桶內有大批酒糟、一部蒸餾機,一名老婦女作業、滿地蒼蠅,起出印有「金門高粱酒」字樣包裝盒1454個、1瓶扁瓶高粱酒,並傳訊陳姓父子,了解經過後,昨天依違反商標法移送金門地署偵辦。
這是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繼偵破大陸「廈門無為堂商貿公司」在廈門販售印製有侵害金酒公司「金門高粱酒」字樣及「雙龍」圖示的高粱酒後,再循線查獲侵害金酒公司商標權的案子,全案昨天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洪俊義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中展示在廈門市場採購的0.6公升52度「雙龍」圖樣的高粱酒,以及在金門縣金湖鎮這家酒廠印製的0.6公升58度扁瓶「金門高粱酒」包裝盒。「雙龍」與「金門高粱酒」都是金酒公司註冊商標。
洪俊義表示,這家酒廠民國94年申請設在金門,民國97年3月授權大陸廈門一家酒廠釀酒後,張貼「雙龍」圖樣,行銷廈門,一瓶0.6公升酒精52度的高粱酒釀造成本3元人民幣,市售45元人民幣,而金酒公司外銷大陸0.6公升酒精58度高粱酒在廈門市價220多元人民幣。
金門縣刑大到酒廠搜索,發現酒廠內堆放5、6個大型塑膠桶內有大批酒糟、一部蒸餾機,一名老婦女作業、滿地蒼蠅,起出印有「金門高粱酒」字樣包裝盒1454個、1瓶扁瓶高粱酒,並傳訊陳姓父子,了解經過後,昨天依違反商標法移送金門地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