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劉志軍不能不死

2013年06月13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6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劉璇綜合報導)江澤民鐵杆親信、原中共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6月9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完畢。由於檢方當庭提出劉志軍有坦白情節,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和受賄贓款基本已挽回,建議法院可從輕處罰,大陸輿論認為其可能不死,頂多只是死緩。但港媒評論分析認為,劉志軍不能不死。

署名柳三禪的作者在香港《東方日報》發表文章稱,劉志軍以「認罪求不死」這一招,不可能奏效。習近平、王岐山要是放過他,第五代的反腐新政就全線崩潰。習近平、王岐山一旦被劉志軍的眼淚騙過,往後的反腐就是空話。因此,即便是為了中共的所謂反腐,劉志軍必須死,劉志軍不死不足以反腐。所以說,「劉志軍不能不死。」

對於檢方所指:「劉志軍案案發後,劉志軍受賄贓款及其濫用職權造成損失被全部追繳,這其中僅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這到底可減劉志軍刑,還是更加激起民憤?柳三禪分析認為,檢方之所以提出從輕處罰,主要是測試社會反應,看其聲淚俱下是否可以獲得的社會同情。第二、也是測試「退贓」到底在量刑中的社會反應。第三、對於中紀委「抗拒從嚴、坦白從寬」原則,也有個交代。

按照大陸刑法,貪污十萬元就可以處死刑,劉志軍貪贓款項可以殺千萬次以上。大陸的學者說,如果劉志軍可以不死,中共的貪官就再不會有人被槍斃。

被控非法收受財物數千萬

據大陸媒體報導,劉志軍所涉及的濫用職權主要是為民營企業主丁羽心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從1997年至2010年,劉志軍通過運作中標鐵路工程項目、投資高鐵相關產業、獲取鐵路車皮計劃等方式,為丁羽心提供幫助,造成34億元損失。丁羽心及其子從中非法獲利30億余元。

劉志軍曾交代,他全力幫助丁羽心將企業做大做強,就是要把丁羽心的企業打造成自己仕途的經濟基礎,讓丁羽心在他需要時,到處奔走,用錢鋪路,大把花錢,滿足他的私慾。為回報,丁羽心拿金錢為劉志軍開路,滿足劉志軍的權欲和色慾。

劉志軍庭上現「哭功」提「中國夢」

據中共官媒報導,在最後當庭陳述,劉志軍講了十幾分鐘,他聲淚俱下說,原本可以利用自己的能力為中國夢、鐵道事業做貢獻。

檢方當場表示,劉志軍「悔罪慾望」強烈,損失也已基本挽回,可從輕處罰。

對此,湖北楚盾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項永斌斥責:1、犯罪就是犯罪,而不是僅僅是個「錯誤」;2、他任內習並未提中國夢,與時俱進談「中國夢」,馬屁拍的真準;3、愧對黨的栽培,告訴我們他還是黨的人,當然也就不用去死了;4、犯罪金額六千萬,庭審一上午結束,擇期宣判,看來和諧了。

對於劉志軍的聲淚俱下,有民眾表示:如果法律之劍因為貪官的眼淚而掉落地上,或者說,貪官抹抹眼淚就能融化法律利刃,我敢說,如何練就「哭功」將會成為官員們競相修煉的「祕籍」了,甚至還會因此而出現「哭功規劃」之類的新型職業呢!不信,拭目以待!

河南廣電-映像網內容主編在實名註冊微博質疑「劉志軍案一審的幾大疑點」:案情如此重大複雜,為何短短一個上午就審完了?為何受賄金額如此少,與原先的報導天差地別,以至於劉志軍僅承認1,500萬元?劉向來老謀深算,心狠手辣,為何情緒失控,聲淚俱下上演哭戲?檢方為何態度陡然轉變,不僅認可了劉的供述,還幫著求情建議輕判?這一切的幕後大手是誰?

劉志軍是江派核心圈人物

60歲的劉志軍自2003年起主政鐵道部的8年間,中國鐵路網路先後兩次提速,其盲目大力倡導的高速鐵路網路迅速擴展,事故頻頻發生。

2008年4月,膠濟鐵路山東淄博段發生列車脫軌相撞事故,造成70人死亡、416人受傷。中共國務院於2009年對劉志軍記過處分。

2011年2月後,中共中央紀委對劉志軍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劉志軍濫用權力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書苗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並且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劉志軍一直被認為是由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一手提拔。江澤民當政期間每到地方上視察,乘坐專列都由劉志軍全程陪同,劉鞍前馬後精心侍候拍馬屁,成為江派人馬中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劉志軍因得到江澤民的「賞識」而在官場一路橫行,被認為是江系核心人馬。此外,劉志軍將鐵通的資產轉給了江的兒子江綿恆。

原中共鐵道部一直以來為江系勢力所掌控,被稱之為「半獨立王國」,曾擁有自成一體的警察、通訊、醫院、學校系統。隨著江系勢力的日漸式微,特別是劉志軍及高鐵項目負責人張曙光相繼落馬,鐵道部的貪腐黑幕被撕開了一個大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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