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17日訊】 2013年6月7日在廈門發生的公交縱火案,現在已從官方媒體知道了起因細節。原來又是一個社會邊緣人在申辦社保手續時,被衙門機關的官員一再羞辱後,憤而採取報復社會的極端手段——乘公交用汽油縱火,造成燒死47人、燒傷34人的慘劇。這個叫陳水總的縱火犯自己也被當場燒死。
陳水總自然死有餘辜!我也贊成冤屈不該成為傷害無辜的理由,但把他一步步推向仇視整個社會的公權力更值得自省和懺悔。如果不真正解決這些悲劇產生的根源,類似這樣的悲劇在今後必會越來越多。
一
據媒體披露,最近幾年,年近60歲的陳水總多在附近打一些零工餬口度日。其間,還開過一間攤口只有半米寬的「麻餈」小攤,但最後又被城管取締,從此完全喪失了生活來源。於是陳水總為了能夠得到社會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不厭其煩地跑派出所更正相關年齡登記,以便辦理社保。但去後總被告知不予受理。可這個滿懷希望的上訪者並沒有因此而失去信心,於是,他鍥而不捨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跑這個事,然而次次都無一例外地碰壁而歸。豈但如此,公安衙門裡的態度一次比一次更令人絕望。最後直到白「跑了22趟無果」之後,才一怒之下爬上公交車縱火犯罪。
筆者本人也曾深有體會。在申辦各種證件、手續時經常會遇到那些冷冰冰的面孔,甚至居高臨下的訓斥。但每次都忍了。很多時候想要投訴,其實連門都找不著。即使投訴了,又有多少成功的機會呢?官官相護、不了了之是官府裡處理投訴案件時的慣例。因此許多「屁民」在面對官府的高大門禁時,通常都習慣於低眉順眼賠笑臉,彷彿是在練就自己的超強忍耐力。從陳水總的爆發從反面也可證明,我們這個民族對欺壓、對侮慢、對挑釁的忍耐力恐怕是全世界所有民族中最強韌的。筆者相信,像筆者這樣耐受力很強的人,在中國絕對多得遍地皆是。但是,一萬個、一百萬個絕望者之中,就很有可能冒出那麼一兩個因絕望而不惜走向極端的「恐怖分子」出現。
與此相反,那些有錢、有關係的自己人甚或酒肉朋友,就根本不用像陳水總這樣來來回回奔忙22趟之多,甚至一趟都不用,只需一個簡單的電話或一餐輕鬆的飯局就可以把一切公章搞定。這便是大陸長盛不衰的「潛規則」。
二
2008年在上海發生的楊佳事件,其實也是因衙門的行政不作為而導致的一場悲劇。而這次廈門的縱火案與5年前的楊佳事件在性質上並無不同。要說有不同,只是死傷的人數和報復的具象存有差別而已。
這裡不妨簡單回顧一下楊佳事件的起因。2007年10月5日,青年楊佳在上海街頭租用了一輛自行車,但被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的警察不問青紅皂白地視為「黑車」,並在楊佳出示了相關證明字據的情況下,仍然被堅持人車俱扣。而且當時更為惡劣的是,警察們使用了他們習以為常的手段對付楊佳——一頓痛毆。雖然事後警察也發現打錯了楊佳,但拒不道歉。楊佳後來從拘留所被釋放後去醫院檢查,結果令他驚愕到難以接受的創痛程度:因性器官受損將無法生育。於是楊佳拿著醫生證明到閘北分局去討說法,要求賠償,但閘北這個衙門卻想敷衍了事,不理不睬。而且該局某領導還威嚇楊佳「你不要再鬧了,再鬧就抓起來」。最終在楊佳經過長達大半年的多次上訪無果之後,他便開始陷於絕望之境了。2008年7月1日上午,楊佳攜帶長刀、面具等跑到閘北分局門口,拋投8個燃燒瓶縱火,然後從1樓一路沖上11樓,導致刺向6人,刺傷5人的悲劇。
楊佳走向極端的過程,就是被粗暴的公權力一步步激怒的過程。試想,如果在楊佳投訴時,公權力願意放下其傲慢的身段,至少不是在楊佳多次上訪無果還惡狠狠地甩下威脅的惡語,那麼,後來的悲劇還有機會發生嗎?楊佳事件發生後,為什麼那麼多人同情楊佳,而不是同情無辜的受害者——警察呢?這難道不值得官府反思嗎?
三
現在很多社會矛盾,如果聚焦為一點,起因都是源於衙門的官員對老百姓欺壓太甚造成的。如果這些官員的任命,不是來自他們的上司,而是來自於人民的選票,可以肯定無疑的斷言,我們這個國家的政治生態將會發生脫胎換骨的可喜變化
為什麼前一段時期,中國的民間論壇會紛紛探討「革命」的可能性?這不是明擺著社會矛盾的尖銳程度已經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了嗎?前述的陳水總、楊佳之類,看起來是地道的最弱者。他們沒有社會地位,沒有基本尊嚴,甚至沒有活路可走。但是,當他把絕望的怒火化作公交車裡的滾滾烈焰時,那一瞬間不就成了他自己的最強者嗎?
歷史上揭竿而起的陳勝吳廣也好,一路殺將而來的李自成也罷,別忘了當初他們也曾是奉公守法的順民。水泊梁山的無數好漢,哪一個不是當年從良民走上不歸之路?今天這個社會已經完全墮落成以權錢說話的社會,無權無勢者幾無生存的空間。像楊佳、陳水總這樣命如草芥的社會地層,根本不可能產生與公權力平等地對話的客觀條件。當他們依循合法渠道得不到任何平等友好回應的情況下,當他們被置於公權力粗暴對待的可憐處境下,除非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否則想不出還有什麼能感動官員們那張冷漠面孔的招數。
高高在上的政府官員應該清楚,這個社會因赤貧無助而潦倒絕望的人遠遠不止一個陳水總一個。政府同樣也該清楚,並不是每一個走向死路的人都如唐福珍一樣只會焚燒自己!如果執意要把底層都逼上絕路,那麼,義和團的暴民一定會在某一天捲土重來!
廈門事件,就是一起以暴政體制壓迫民眾、並將惡果傳導給社會無辜者的典型案例。
四
近年來,屢屢突發的暴力事件,或者針對無辜百姓,或者針對無助的嬰幼,兇手無不選擇一種同歸於盡的方式,讓卑賤而絕望的生命以最後畸變的罪惡,引發社會的普遍關注。在生不如死的苟活中,他們是命如草芥和螻蟻,無人理會他們的表達和訴求,甚至屢屢抗爭之後也只能苟延殘喘。愚蠢的是,這個社會以其慣有的冷漠和敷衍、甚至是百般刁難和幸災樂禍,徹底斷絕了他們最後的生存希望。於是,他們只有逼上梁山,鋌而走險,這幾乎成了自古以來被壓迫者絕望之中心有不甘的唯一選擇!
比較美國政府的做法,與中國正好相反。美國政府對外非常強硬,而對內卻像小媳婦一樣,生怕怠慢了自己的國民。在他們那種對政府的瑕疵一絲也不放過的輿論傳統習慣下,官員自然時時刻刻如坐針氈。所以由廈門縱火案,筆者覺得有三點必須引起習李當局的足夠重視:一是當下官民之間的矛盾幾成水火,互失信任;二是民眾因無言論自由而失去宣洩怒火的合法出口;三是社會保障機制遠遠落後於正常國家的基本水平。
我贊同有位律師所指出的,「社會就像一輛大篷車。大家都在同一輛車裡,如果一個人絕望,那麼所有的人都不安全!因此,永遠不要對他人的苦難求助無動於衷,因為誰也無法保證下一個不是你和我。」
此時,不由想起海明威的《喪鐘為誰而鳴》,如果我們漠視了身邊的受壓榨、受迫害者們的悽慘遭遇,那麼很快,有一天喪鐘就會為我們、為他們,為每一個人而鳴!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陳水總自然死有餘辜!我也贊成冤屈不該成為傷害無辜的理由,但把他一步步推向仇視整個社會的公權力更值得自省和懺悔。如果不真正解決這些悲劇產生的根源,類似這樣的悲劇在今後必會越來越多。
一
據媒體披露,最近幾年,年近60歲的陳水總多在附近打一些零工餬口度日。其間,還開過一間攤口只有半米寬的「麻餈」小攤,但最後又被城管取締,從此完全喪失了生活來源。於是陳水總為了能夠得到社會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不厭其煩地跑派出所更正相關年齡登記,以便辦理社保。但去後總被告知不予受理。可這個滿懷希望的上訪者並沒有因此而失去信心,於是,他鍥而不捨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跑這個事,然而次次都無一例外地碰壁而歸。豈但如此,公安衙門裡的態度一次比一次更令人絕望。最後直到白「跑了22趟無果」之後,才一怒之下爬上公交車縱火犯罪。
筆者本人也曾深有體會。在申辦各種證件、手續時經常會遇到那些冷冰冰的面孔,甚至居高臨下的訓斥。但每次都忍了。很多時候想要投訴,其實連門都找不著。即使投訴了,又有多少成功的機會呢?官官相護、不了了之是官府裡處理投訴案件時的慣例。因此許多「屁民」在面對官府的高大門禁時,通常都習慣於低眉順眼賠笑臉,彷彿是在練就自己的超強忍耐力。從陳水總的爆發從反面也可證明,我們這個民族對欺壓、對侮慢、對挑釁的忍耐力恐怕是全世界所有民族中最強韌的。筆者相信,像筆者這樣耐受力很強的人,在中國絕對多得遍地皆是。但是,一萬個、一百萬個絕望者之中,就很有可能冒出那麼一兩個因絕望而不惜走向極端的「恐怖分子」出現。
與此相反,那些有錢、有關係的自己人甚或酒肉朋友,就根本不用像陳水總這樣來來回回奔忙22趟之多,甚至一趟都不用,只需一個簡單的電話或一餐輕鬆的飯局就可以把一切公章搞定。這便是大陸長盛不衰的「潛規則」。
二
2008年在上海發生的楊佳事件,其實也是因衙門的行政不作為而導致的一場悲劇。而這次廈門的縱火案與5年前的楊佳事件在性質上並無不同。要說有不同,只是死傷的人數和報復的具象存有差別而已。
這裡不妨簡單回顧一下楊佳事件的起因。2007年10月5日,青年楊佳在上海街頭租用了一輛自行車,但被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的警察不問青紅皂白地視為「黑車」,並在楊佳出示了相關證明字據的情況下,仍然被堅持人車俱扣。而且當時更為惡劣的是,警察們使用了他們習以為常的手段對付楊佳——一頓痛毆。雖然事後警察也發現打錯了楊佳,但拒不道歉。楊佳後來從拘留所被釋放後去醫院檢查,結果令他驚愕到難以接受的創痛程度:因性器官受損將無法生育。於是楊佳拿著醫生證明到閘北分局去討說法,要求賠償,但閘北這個衙門卻想敷衍了事,不理不睬。而且該局某領導還威嚇楊佳「你不要再鬧了,再鬧就抓起來」。最終在楊佳經過長達大半年的多次上訪無果之後,他便開始陷於絕望之境了。2008年7月1日上午,楊佳攜帶長刀、面具等跑到閘北分局門口,拋投8個燃燒瓶縱火,然後從1樓一路沖上11樓,導致刺向6人,刺傷5人的悲劇。
楊佳走向極端的過程,就是被粗暴的公權力一步步激怒的過程。試想,如果在楊佳投訴時,公權力願意放下其傲慢的身段,至少不是在楊佳多次上訪無果還惡狠狠地甩下威脅的惡語,那麼,後來的悲劇還有機會發生嗎?楊佳事件發生後,為什麼那麼多人同情楊佳,而不是同情無辜的受害者——警察呢?這難道不值得官府反思嗎?
三
現在很多社會矛盾,如果聚焦為一點,起因都是源於衙門的官員對老百姓欺壓太甚造成的。如果這些官員的任命,不是來自他們的上司,而是來自於人民的選票,可以肯定無疑的斷言,我們這個國家的政治生態將會發生脫胎換骨的可喜變化
為什麼前一段時期,中國的民間論壇會紛紛探討「革命」的可能性?這不是明擺著社會矛盾的尖銳程度已經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了嗎?前述的陳水總、楊佳之類,看起來是地道的最弱者。他們沒有社會地位,沒有基本尊嚴,甚至沒有活路可走。但是,當他把絕望的怒火化作公交車裡的滾滾烈焰時,那一瞬間不就成了他自己的最強者嗎?
歷史上揭竿而起的陳勝吳廣也好,一路殺將而來的李自成也罷,別忘了當初他們也曾是奉公守法的順民。水泊梁山的無數好漢,哪一個不是當年從良民走上不歸之路?今天這個社會已經完全墮落成以權錢說話的社會,無權無勢者幾無生存的空間。像楊佳、陳水總這樣命如草芥的社會地層,根本不可能產生與公權力平等地對話的客觀條件。當他們依循合法渠道得不到任何平等友好回應的情況下,當他們被置於公權力粗暴對待的可憐處境下,除非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否則想不出還有什麼能感動官員們那張冷漠面孔的招數。
高高在上的政府官員應該清楚,這個社會因赤貧無助而潦倒絕望的人遠遠不止一個陳水總一個。政府同樣也該清楚,並不是每一個走向死路的人都如唐福珍一樣只會焚燒自己!如果執意要把底層都逼上絕路,那麼,義和團的暴民一定會在某一天捲土重來!
廈門事件,就是一起以暴政體制壓迫民眾、並將惡果傳導給社會無辜者的典型案例。
四
近年來,屢屢突發的暴力事件,或者針對無辜百姓,或者針對無助的嬰幼,兇手無不選擇一種同歸於盡的方式,讓卑賤而絕望的生命以最後畸變的罪惡,引發社會的普遍關注。在生不如死的苟活中,他們是命如草芥和螻蟻,無人理會他們的表達和訴求,甚至屢屢抗爭之後也只能苟延殘喘。愚蠢的是,這個社會以其慣有的冷漠和敷衍、甚至是百般刁難和幸災樂禍,徹底斷絕了他們最後的生存希望。於是,他們只有逼上梁山,鋌而走險,這幾乎成了自古以來被壓迫者絕望之中心有不甘的唯一選擇!
比較美國政府的做法,與中國正好相反。美國政府對外非常強硬,而對內卻像小媳婦一樣,生怕怠慢了自己的國民。在他們那種對政府的瑕疵一絲也不放過的輿論傳統習慣下,官員自然時時刻刻如坐針氈。所以由廈門縱火案,筆者覺得有三點必須引起習李當局的足夠重視:一是當下官民之間的矛盾幾成水火,互失信任;二是民眾因無言論自由而失去宣洩怒火的合法出口;三是社會保障機制遠遠落後於正常國家的基本水平。
我贊同有位律師所指出的,「社會就像一輛大篷車。大家都在同一輛車裡,如果一個人絕望,那麼所有的人都不安全!因此,永遠不要對他人的苦難求助無動於衷,因為誰也無法保證下一個不是你和我。」
此時,不由想起海明威的《喪鐘為誰而鳴》,如果我們漠視了身邊的受壓榨、受迫害者們的悽慘遭遇,那麼很快,有一天喪鐘就會為我們、為他們,為每一個人而鳴!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