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偉:權勢者的「特供品」:幼女

2013年06月20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6月20日訊】當今中國大陸已是無食不毒,無物不污,乃至江河水、井水、地下水都被污染殆盡。於是,「共和國」的「公僕」們,為了自己及家人保命,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紛紛擴張自己的食品「特供系統」,由專門的農場、蔬菜基地以及食品企業,向他們「特別」提供蔬菜、肉類、禽蛋等等——故曰「特供」;而大商富豪們也依模學樣,在城市郊區僱人專門為其種菜、養畜禽,以免用污染食品。健康食品、綠色食品當然好,不過其對普通草民卻可望而不可及,只有權貴富翁們才能享用此等特權。

中共早在延安時期,便有「特供」制度——為黨的高層幹部和領袖們提供特別的食品和生活服務,1949年「黨」奪得天下,「特供」制度也國家化了。「改革開放」後,此「特供」制度也隨之「改革開放」了,即各級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無限地擴張自己的「特別需要」和享用。對於這些,一向習慣了逆來順受的大眾早已習以為常,因而也就對這些「特權」「特供」「特需」見怪不怪,沒有人敢為此去承擔破壞「穩定」與「和諧」的罪名。

然而「人心不足蛇吞象」,權勢者們「胃口」不但擴張得太大,而且太「奇」,而且「奇」得不可思議。如果僅僅是「綠色食品」、「貪腐」、「淫慾」倒也罷了,可是他們的「特權」「特供」「特需」竟然擴張到幼女的身上。

雖然官方媒體對此類「負面新聞」一向嚴加控制,但5月份短短20天內,就有8起校長、官員性侵幼女的醜聞被曝光。5月8日海南省萬寧市小學校長陳在鵬和當地房管局官員,帶6名小學女生到賓館「開房」。更奇怪的是,此事剛曝光,中央電視台就急急忙忙出來說6位幼女沒有遭受性侵害。央視遠在北京,你怎麼就知道沒有性侵害呢?央視到底是愚蠢還是要為黨遮羞呢?

5月15日又有記者曝光,安徽省潛山縣某小學校長楊某,在12年裡先後性侵9名女童。5月18日,安徽省舒城縣一名7歲的女生被男教師王某性侵犯。5月 22日,又曝出廣東雷州某小學校長鄭某性侵兩名幼女。此外,山東青島、湖南嘉禾、河南桐柏都發生了這類性侵幼女的事件。這實在令人觸目驚心,人們更有理由相信這僅是冰山一角。

問題的嚴重性更在於,對這種禽獸不如的行為,民間與官方卻有完全不同的兩極反應。普通民眾對此是義憤填膺,口誅筆伐,要求嚴辦;而相關當局則百般推託,遲遲不作為,甚至袒護罪犯,為之辯解。例如海南省萬寧警方在家長們出示了女兒被強姦的證據後,竟然聲稱女孩們沒有被強姦;更荒唐的是其還公然宣稱「是女學生主動約校長見面」。

當局1997年修訂的「刑法」,特別制定了一個「罪名」——「嫖宿幼女罪」。也就是說如果權勢者強姦了幼女,可以不按「強姦罪」治罪,而按「嫖宿罪」處理 ——只是「嫖宿」了還未成年的「娼」。如此極具中國特色的惡法,全世界也絕對是「只此一家」。而今,萬寧警方覺得「嫖宿罪」也太「重」了,乾脆改為「涉嫌猥褻兒童罪」。照這樣搗鼓下去,恐怕「罪」也不是了,只是「作風」或「道德」問題了。

中國大陸是「官本位」、「權本位」;官不在高,有權就好。所以別小看一個小學校長、房管局的芝麻官,甚至一個班主任,那些孩子就是被他們捏在手心裡的幼鳥,他們可以對之為所欲為。而我們這個「文明」古國的官場中更「流行」著一種醜惡的迷信,據說「破處」、「見紅」會帶來升官的好運。這便是官員們要把罪惡之手伸向幼女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當今官員權貴們殘害幼女已非什麼「新鮮事」了。

兩年前貴州習水、浙江麗水便有官員與富商性侵未滿14歲的幼女。去年浙江永康又發生多起姦淫幼女事件,案情涉及多名「人大代表」、「精英」、「成功企業家」。而更駭人聽聞的是河南永城市市委常務副祕書長、兼任該市「四城聯創」運動主要負責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李新功姦淫10餘名未成年少女,受害者均是在校女生,最小的才11歲!這位「優秀的共產黨員」甚至放出豪言:「非處女不要!」據一名受害女童哭訴,她被李新功連哄帶騙,強拉進車裡,李在後座上將她的衣服扒光進行強暴時,還用手機拍下全過程及她下體流血的照片。還有一位受害女童曾哭求:「我才13歲,叔叔別這樣呀!」可是這個禽獸不如的傢伙能聽得懂人話嗎?當今權勢者如此的獸行,真是令我怒不可遏,「我感到自己所居之地並非人間」(魯迅語)。

在如此「並非人間」之地,官媒還在侈談什麼「和諧社會」、「太平盛世」、「中國夢」——與其說是紅色頌歌,不如說是黑色幽默吧!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