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評論:清網和滅謠的背後

2013年09月20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9月2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在全國嚴打「網路謠言」的清網運動中,最雷人的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推出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關於「網路誹謗」的最新司法解釋,真是嚇昏一大片網民,那就是所謂「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即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香港人已領教過人大如何就《基本法》「釋法」,反而是國內老百姓對兩個高院如何「釋法」卻很陌生,當然對人大還未開會,就對「網路誹謗」火速「立法」就更莫名其妙。

人民日報在三面紅旗「大躍進」時,宣傳畝產萬斤直至三十萬斤,這就是彌天大謊,而錢學森在人民日報論證畝產超萬斤是完全可以的,這是造謠。至於人民日報的副祕書長鄧亞萍宣稱人民日報60年沒有說過假話,更是公開造謠。新華社和央視以快訊報道2020年申奧,東京已在投票中敗北,土耳其伊斯坦堡壓倒西班牙馬德裡,奪得奧運主辦權,而《長沙晚報》採用了新華社電訊,印了幾十萬份報紙。這豈不是要比被轉發五百次的所謂網路謠言更嚴重?

這一次當局的緊急「立法」和自說自話的「釋法」,引髮網民一片調侃,比如「愛一個人,就勸他戒網;恨一個人,就去轉他微博。」還有「以後誰得罪我,我一個人轉發他五百次。」最有意思的是一條叫做「與時俱進」的微博,「某年公布規定,嚴禁幹部嫖娼;第二年公布規定,嚴禁領導幹部嫖娼;第三年公布規定,嚴禁領導幹部集體嫖娼;第四年公布規定,嚴禁領導幹部用公款集體嫖娼;第五年公布規定,嚴禁領導幹部用公款在工作時間集體嫖娼……最新公布的規定,嚴禁網民在網上散布領導幹部集體嫖娼的謠言。」

說穿了,所謂清網和滅謠,就是鉗制民間的聲音,限制人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借著這個話題,在這裡為兩句先賢古訓正名。因為自從中共建政以來,傳統文化之斷裂無處不見,國文的沉淪和政治的磨蝕,導致這兩句古訓從原意到用法都大大走了樣。

第一句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它原本的意思是:堵塞民眾之口,比堵塞河流還要危險。這個典故來源於《國語.周語上》「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比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這段話的意思十分清晰,讓人民說話,就像疏導決堤的洪水一樣。但不知從哪一次政治運動起,「防民之口,甚於防川」,變成對封建主義社會和地主階級反動派的批判用語,把它當作封建專制主義的鐵證。而這句話的意思被異化為:統治者堵塞人民之口,更甚於堵塞決堤洪水。

另一句話被誤讀誤用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它是孔子的訓誨。中共立國之後,孔孟之道更湮沒於層層劫灰之中。及至「批林批孔運動」,孔子這句語錄,竟成了丑角臉譜上的白鼻子,意思成為封建社會階級壓迫的「愚民政策」,是指人民只能供統治者驅使,而不能讓他們開啟民智。

殊不知孔子的立言完全相反,他說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兩個標點,差之毫厘,謬之千裡!孔子說的意思是:人民能知道的和可以去做的,就使他們知道和給他們去做的自由;人民不知道和不可以做的,也應該讓他們知道和明白其中道理。

最為諷刺的是,現在當局正是按照用錯了古訓去行事。習近平剛上台時說過「把權力關進籠子」,網民一度積極效應,密集的網路舉報,使得一批蒼蠅落網,就像劉勝男這樣的高官,雖然不算老虎,也算是碩鼠了,也是被網路舉報拉下馬的。結果卻引起權力階層的普遍恐慌和強力反彈,統治者的話語權永遠比屁民大,他們希望抹掉民間異己的聲音,易如反掌。這就是當前清網和滅謠嚴打運動的由來。

當年溫家寶念叨的「普世價值」,以及「自由平等博愛是人類共同的精神文明結晶」;當年胡錦濤訪美時說給美國人聽的「沒有民主化就沒有現代化」,中共十六大提的「依憲治國」,十七大政治報告提到的「公民教育」,現在都不能提了,甚至列入「七不準講」的範圍。這種逆時代的大倒退,現在僅僅才開始,真不知胸懷「三個自信」和「宇宙真理」的中共第五代要把中國帶往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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