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9日訊】 最近,北京有學者朋友轉發來兩篇講話稿,一個是諾獎獲得者莫言在日本東亞文學論壇上題為『哪些人是有罪的』的演講,另一個是內地法學教授賀衛方10月4日在香港中文大學題為『有生之年能看到憲政民主中國』的演講,要我對此作一個評價。在讀了這兩位『大家』的『宏論』之後,我在此僅聊表一下個人的些許看法。
一、朋友按:『有人說,僅憑這篇演講,莫言就應該獲得諾獎!』
長期來,諾貝爾文學(甚至和平)等獎項的評審多已政治化和勢利化,且具有強烈的派性和傾向性,與其原初的評判原則可以說是風馬牛不相及,故其價值和意義不值一提。有時,獲諾貝爾文學獎竟成為一種笑話或醜聞。
莫言批評(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時政和人類發展弊端,應該有所肯定,可看作是一個作家對世界和人文的普遍關懷,但其表達方式和內容卻值得審視。在其『哪些人是有罪的』的演講中,莫言談人的貪欲(貧富與欲望)、人(通過科技發展)對地球環境的破壞和政府腐敗等人類的頑症時,只談現象不談(根本)原因(如制度等政治社會因素),反貪官、反不仁不義的富貴者,卻不反『天朝』及其制度,乏指某些人(即所謂『用不正當手段獲得了財富和權勢的富貴者們』)有罪,卻避免觸及其所依附的政治及社會結構(如制度等),而且以指責人類貪欲無度和利益至上來淡化對中國制度的具體審視,打擦邊球,作文人秀,以為自己挽回失去的個人形象。在這裡,莫言對人類(或變相地對中國)的弊病僅僅做一了個泛道德式的評判,回避從其他價值(如法理和政治思想等)上來觀照問題,以倫理本位觀為其出發點(簡單地以好壞來評判),不從制度和理念上去找原因。
然而,不管莫言現在和今後怎麼表白,其誠信度和可信性都再難提升。莫言不管以什麼文字或資格獲諾獎,得到的都不過是一紙虛名而已。當然,莫言也不是一個單一(或可以簡單予以歸類)的人,他既有御用文人的特質,又有一般人的基本良知,既知道中國制度的痼疾在哪,卻不能或不敢直言相向,是一個複雜而充滿內在矛盾與苦痛的作家。他的某些言行,雖不可倡,亦不足為怪,人之常態罷了。
莫言對『哪些人是有罪的』問責,指向的只是那些『暴發戶們、投機者們、掠奪者們、騙子們、小丑們、貪官們、汙吏們』,不包括那些為統治階層納諫、獻媚和歌功頌德的騷人墨客,不包括那些吃皇糧拿俸祿的『食客們』,把自己打扮或包裝成嫉惡如仇、為民伸冤的『仁人君子』和『救世主』。
哪些人是有罪的?獲諾貝爾獎的『莫言』或『巧言』之輩就沒有罪?我們有沒有罪?正如莫言自己所斷言的那樣,『我們的文學真能使人類的貪欲,尤其是國家的貪欲有所收斂嗎?結論是悲觀的』。這裡的『貪欲國家』,指的是世界上所有的國家,特別是指西方發達的國家,即如莫言所說:『與不發達國家比起來,發達國家是有罪的,因為發達國家的欲望更大,發達國家不僅在自己的國土上胡折騰,而且還到別的國家裡,到公海上,到北極和南極,到月球上,到太空裡去瞎折騰』。
文人要『拯救』他人,得首先拯救自己(的靈魂)。如果把自己都排除在救贖的範圍之外,又怎麼能談得上拯救他人甚或人類呢?所以,其結論確實只能是悲觀的,儘管莫言等文壇權貴們誓言決『不放棄努力』。
二、賀衛方:中國社會『缺乏階級固化』,『有生之年能看到憲政民主中國』
賀衛方在其演講中『回溯中國憲政之路,稱中國走向憲政缺乏固定的社會結構及對中央的有效控制兩樣先天要素,但表示權力的專業化發展或許是一條出路』。
賀衛方試著從社會結構歷史性特點或缺陷的視角來探討中國不易發生憲政的原因,有一定的學術價值(但並不是新觀點,孫中山先生早年亦有過類似的提法)。正如他所指,中國長期以來或現階段『缺乏階級固化』,『社會階層高度流動』,『沒有地方能夠真正實現自治』,以及『地方沒有力量可與中央抗衡』,等等。
憲政是限制公權力、確立社會自由的制度形式,是各階層相互博欒和抗衡的產物,故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階級間明顯的界限有利於憲政的發生』。中共現階段的領導層之所以不願輕易啟動憲政,也可以說,是因為,中國社會中還不存在能與中央抗衡的各種地方自治力量(如舊時代的地方割據、行業組織和幫會等),社會未有效地組織起來而形成(相對)獨立或自由的政治力量。一個社會制度的變革,通常是由於民間或地方組織和勢力不斷上升而挑戰中央權力的結果。
不過,中共不採取憲政的原因,當然不止於上述的『缺乏階級固化』這一個因素,可基於多種因素,比如:前蘇聯及東歐共產國家政權的傾覆,並不是因為其社會已擁有『固化了的階級』所致,而主要是因為其最高決策層(如蘇共中央)在決策上的混亂與方向不清造成。也就是說,一個高度中央集權和『缺乏階級固化』的國家,也有向憲政方向轉型的可能。在這裡,關鍵的是,要看最高決策層的意願和決策方向及其行為如何,即要看其『頂層設計』怎樣。中共不推行憲政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其當權者不願意放棄給自己帶來特殊利益和權力的『新黨國體制』(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當年臺灣中華民國的蔣經國先生也並沒有必要非要搞政治改革,如果他和執政的國民黨不願意如此。這即是說,蔣經國當年先生不推行開放黨禁報禁等政治改革,國民黨也不會因此而丟掉政權,其一黨專制完全可能延續至今。
所以,從學術的層面上來看,賀衛方的探討路徑是可取的,有它的獨特性,但它只是從某一角度或層次來看問題,故難免有誤區和偏頗之處。至於中國未來的憲政是否可以通過像他所說的『權力的專業化』來實現,『如法律知識的支援,法律系統出身的官員可以逐漸發展出專業的知識,利用這些知識加固對私權的嚴格定義和保障,最終制約政府的權力,讓政府逐漸服從這一套專業規範』,則是一個較具假設性的命題,其可論證性是開放而未定的。這裡,統治者的利益取向和持守態度沒有被考慮進去,學究性太強。
最後,賀衛方對中國實現憲政時間所持的樂觀態度,即在他『有生之年能看到憲政民主中國』,則更富個人感性色彩。中國的民主憲政到底什麼時候能夠實現,或怎樣(如是否能在『缺乏階級固化』的條件下通過所謂的『權力專業化』等路徑)來實現,是難以預測或推算的。雖然,我們大家都希望中國能儘早地實現民主憲政,但這只是個善良願望而已,跟學術研究和政治及社會的發展沒有多大關聯。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一、朋友按:『有人說,僅憑這篇演講,莫言就應該獲得諾獎!』
長期來,諾貝爾文學(甚至和平)等獎項的評審多已政治化和勢利化,且具有強烈的派性和傾向性,與其原初的評判原則可以說是風馬牛不相及,故其價值和意義不值一提。有時,獲諾貝爾文學獎竟成為一種笑話或醜聞。
莫言批評(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時政和人類發展弊端,應該有所肯定,可看作是一個作家對世界和人文的普遍關懷,但其表達方式和內容卻值得審視。在其『哪些人是有罪的』的演講中,莫言談人的貪欲(貧富與欲望)、人(通過科技發展)對地球環境的破壞和政府腐敗等人類的頑症時,只談現象不談(根本)原因(如制度等政治社會因素),反貪官、反不仁不義的富貴者,卻不反『天朝』及其制度,乏指某些人(即所謂『用不正當手段獲得了財富和權勢的富貴者們』)有罪,卻避免觸及其所依附的政治及社會結構(如制度等),而且以指責人類貪欲無度和利益至上來淡化對中國制度的具體審視,打擦邊球,作文人秀,以為自己挽回失去的個人形象。在這裡,莫言對人類(或變相地對中國)的弊病僅僅做一了個泛道德式的評判,回避從其他價值(如法理和政治思想等)上來觀照問題,以倫理本位觀為其出發點(簡單地以好壞來評判),不從制度和理念上去找原因。
然而,不管莫言現在和今後怎麼表白,其誠信度和可信性都再難提升。莫言不管以什麼文字或資格獲諾獎,得到的都不過是一紙虛名而已。當然,莫言也不是一個單一(或可以簡單予以歸類)的人,他既有御用文人的特質,又有一般人的基本良知,既知道中國制度的痼疾在哪,卻不能或不敢直言相向,是一個複雜而充滿內在矛盾與苦痛的作家。他的某些言行,雖不可倡,亦不足為怪,人之常態罷了。
莫言對『哪些人是有罪的』問責,指向的只是那些『暴發戶們、投機者們、掠奪者們、騙子們、小丑們、貪官們、汙吏們』,不包括那些為統治階層納諫、獻媚和歌功頌德的騷人墨客,不包括那些吃皇糧拿俸祿的『食客們』,把自己打扮或包裝成嫉惡如仇、為民伸冤的『仁人君子』和『救世主』。
哪些人是有罪的?獲諾貝爾獎的『莫言』或『巧言』之輩就沒有罪?我們有沒有罪?正如莫言自己所斷言的那樣,『我們的文學真能使人類的貪欲,尤其是國家的貪欲有所收斂嗎?結論是悲觀的』。這裡的『貪欲國家』,指的是世界上所有的國家,特別是指西方發達的國家,即如莫言所說:『與不發達國家比起來,發達國家是有罪的,因為發達國家的欲望更大,發達國家不僅在自己的國土上胡折騰,而且還到別的國家裡,到公海上,到北極和南極,到月球上,到太空裡去瞎折騰』。
文人要『拯救』他人,得首先拯救自己(的靈魂)。如果把自己都排除在救贖的範圍之外,又怎麼能談得上拯救他人甚或人類呢?所以,其結論確實只能是悲觀的,儘管莫言等文壇權貴們誓言決『不放棄努力』。
二、賀衛方:中國社會『缺乏階級固化』,『有生之年能看到憲政民主中國』
賀衛方在其演講中『回溯中國憲政之路,稱中國走向憲政缺乏固定的社會結構及對中央的有效控制兩樣先天要素,但表示權力的專業化發展或許是一條出路』。
賀衛方試著從社會結構歷史性特點或缺陷的視角來探討中國不易發生憲政的原因,有一定的學術價值(但並不是新觀點,孫中山先生早年亦有過類似的提法)。正如他所指,中國長期以來或現階段『缺乏階級固化』,『社會階層高度流動』,『沒有地方能夠真正實現自治』,以及『地方沒有力量可與中央抗衡』,等等。
憲政是限制公權力、確立社會自由的制度形式,是各階層相互博欒和抗衡的產物,故從這個意義上來講,『階級間明顯的界限有利於憲政的發生』。中共現階段的領導層之所以不願輕易啟動憲政,也可以說,是因為,中國社會中還不存在能與中央抗衡的各種地方自治力量(如舊時代的地方割據、行業組織和幫會等),社會未有效地組織起來而形成(相對)獨立或自由的政治力量。一個社會制度的變革,通常是由於民間或地方組織和勢力不斷上升而挑戰中央權力的結果。
不過,中共不採取憲政的原因,當然不止於上述的『缺乏階級固化』這一個因素,可基於多種因素,比如:前蘇聯及東歐共產國家政權的傾覆,並不是因為其社會已擁有『固化了的階級』所致,而主要是因為其最高決策層(如蘇共中央)在決策上的混亂與方向不清造成。也就是說,一個高度中央集權和『缺乏階級固化』的國家,也有向憲政方向轉型的可能。在這裡,關鍵的是,要看最高決策層的意願和決策方向及其行為如何,即要看其『頂層設計』怎樣。中共不推行憲政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其當權者不願意放棄給自己帶來特殊利益和權力的『新黨國體制』(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當年臺灣中華民國的蔣經國先生也並沒有必要非要搞政治改革,如果他和執政的國民黨不願意如此。這即是說,蔣經國當年先生不推行開放黨禁報禁等政治改革,國民黨也不會因此而丟掉政權,其一黨專制完全可能延續至今。
所以,從學術的層面上來看,賀衛方的探討路徑是可取的,有它的獨特性,但它只是從某一角度或層次來看問題,故難免有誤區和偏頗之處。至於中國未來的憲政是否可以通過像他所說的『權力的專業化』來實現,『如法律知識的支援,法律系統出身的官員可以逐漸發展出專業的知識,利用這些知識加固對私權的嚴格定義和保障,最終制約政府的權力,讓政府逐漸服從這一套專業規範』,則是一個較具假設性的命題,其可論證性是開放而未定的。這裡,統治者的利益取向和持守態度沒有被考慮進去,學究性太強。
最後,賀衛方對中國實現憲政時間所持的樂觀態度,即在他『有生之年能看到憲政民主中國』,則更富個人感性色彩。中國的民主憲政到底什麼時候能夠實現,或怎樣(如是否能在『缺乏階級固化』的條件下通過所謂的『權力專業化』等路徑)來實現,是難以預測或推算的。雖然,我們大家都希望中國能儘早地實現民主憲政,但這只是個善良願望而已,跟學術研究和政治及社會的發展沒有多大關聯。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