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0日訊】98.現行反革命張志新
張志新,1930年12月5日生於天津一個大學音樂教師家庭;1950年高中畢業後被保送到河北天津師範學院教育系學習。1962年,張志新被調到遼寧省委宣傳部當幹事。
1969年8月間,在文革風暴狂襲神州大地,八億中國人民神昏智迷,狂熱的迷信、崇拜最高領袖的時候;在「偉大的導師、偉大的領袖、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毛主席是我們心中最紅最紅的紅太陽」的時侯;在「人人讀毛主席的書,聽毛主席的話,照毛主席的指示辦事,做毛主席的好戰士」的時侯;在「最高指示一句頂一萬句,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要在執行中加深理解」的時候;在毛澤東被神話為「無比偉大無比英明無比正確無比光芒萬丈」的時候;在人人向毛主席爭獻紅心,「誓死保衛毛主席,誓死保衛黨中央,誓死保衛中央文革」的時候;在中國億萬人的思想被一個人的思想所壟斷所代替的時候;張志新以她獨有的思想自由吶喊出了真理的心聲!
她不僅將鬥爭的鋒芒指向林彪,指向「四人幫」,而且直指毛澤東,直指毛澤東親自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她說:「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線鬥爭是建國後,1958年以來,黨內左傾路線錯誤的繼續和發展。並由黨內擴大到黨外,波及到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它造成的惡果是嚴重的。它破壞了黨的團結,國家的統一,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削弱了黨的領導,影響了社會主義革命、建設事業的正常進行……「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張志新還對當時普遍存在的個人崇拜提出了批評:「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淩駕於黨之上。「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
這些觀點,在今天看來,卑之無甚高論;可是在那極端狂熱極端瘋狂極端神昏志迷的歲月,卻不啻晴天一聲霹靂!
很快,張志新因在公開場合發表自己的觀點而被當局打成「現行反革命」,於1969年9月24日被捕入獄,先判處無期徒刑,後改判死刑。在監獄的黑暗歲月裡,張志新遭受了令人髮指、慘不可言、生不如死的超法西斯的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非人折磨。她在獄中被課以重刑,背著18斤背銬,拖著沉重而冰冷的腳鐐;她在獄中多次被打,頭髮幾乎被拔光;她在獄中被有人唆使的男犯人強姦、輪姦無數次;她在獄中被關在一個僅能坐立的小牢籠裡,被與親人隔絕,被與理解隔絕,被與人性隔絕,更被與愛隔絕,終至精神崩潰。最令人椎心泣血,怒憤填膺、拍案而起的是,張志新在臨刑前還要最後一次遭受殘無人道的非人地折磨:1975年4月4日上午10時12分,張志新被中共當局的罪惡子彈奪去生命。臨刑前,她被幾個大漢按倒在地,在頸背墊上一塊磚頭,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斷喉管。她呼喊掙扎,她痛苦至極,咬斷了自己的舌頭。這時,一個女管教員,聽著,慘不忍聞,看著,慘不忍睹,慘叫一聲,昏厥在地。
1978年10月16日,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張志新案撤銷原判,平反無罪。1979年3月1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宣佈,為張志新徹底平反昭雪。(以上資料摘自朱健國《不與水合作》、金石開《文革死亡檔案》、陳禹山《一份血寫的報告》、陳少京《張志新究竟因何而死》、馮月《終有一天見天日》、韶華《真話英雄張志新在批鬥大會上高昂著頭》)
(未完待續)
張志新,1930年12月5日生於天津一個大學音樂教師家庭;1950年高中畢業後被保送到河北天津師範學院教育系學習。1962年,張志新被調到遼寧省委宣傳部當幹事。
1969年8月間,在文革風暴狂襲神州大地,八億中國人民神昏智迷,狂熱的迷信、崇拜最高領袖的時候;在「偉大的導師、偉大的領袖、偉大的統帥、偉大的舵手毛主席是我們心中最紅最紅的紅太陽」的時侯;在「人人讀毛主席的書,聽毛主席的話,照毛主席的指示辦事,做毛主席的好戰士」的時侯;在「最高指示一句頂一萬句,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要在執行中加深理解」的時候;在毛澤東被神話為「無比偉大無比英明無比正確無比光芒萬丈」的時候;在人人向毛主席爭獻紅心,「誓死保衛毛主席,誓死保衛黨中央,誓死保衛中央文革」的時候;在中國億萬人的思想被一個人的思想所壟斷所代替的時候;張志新以她獨有的思想自由吶喊出了真理的心聲!
她不僅將鬥爭的鋒芒指向林彪,指向「四人幫」,而且直指毛澤東,直指毛澤東親自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她說:「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線鬥爭是建國後,1958年以來,黨內左傾路線錯誤的繼續和發展。並由黨內擴大到黨外,波及到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它造成的惡果是嚴重的。它破壞了黨的團結,國家的統一,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削弱了黨的領導,影響了社會主義革命、建設事業的正常進行……「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張志新還對當時普遍存在的個人崇拜提出了批評:「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淩駕於黨之上。「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
這些觀點,在今天看來,卑之無甚高論;可是在那極端狂熱極端瘋狂極端神昏志迷的歲月,卻不啻晴天一聲霹靂!
很快,張志新因在公開場合發表自己的觀點而被當局打成「現行反革命」,於1969年9月24日被捕入獄,先判處無期徒刑,後改判死刑。在監獄的黑暗歲月裡,張志新遭受了令人髮指、慘不可言、生不如死的超法西斯的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非人折磨。她在獄中被課以重刑,背著18斤背銬,拖著沉重而冰冷的腳鐐;她在獄中多次被打,頭髮幾乎被拔光;她在獄中被有人唆使的男犯人強姦、輪姦無數次;她在獄中被關在一個僅能坐立的小牢籠裡,被與親人隔絕,被與理解隔絕,被與人性隔絕,更被與愛隔絕,終至精神崩潰。最令人椎心泣血,怒憤填膺、拍案而起的是,張志新在臨刑前還要最後一次遭受殘無人道的非人地折磨:1975年4月4日上午10時12分,張志新被中共當局的罪惡子彈奪去生命。臨刑前,她被幾個大漢按倒在地,在頸背墊上一塊磚頭,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斷喉管。她呼喊掙扎,她痛苦至極,咬斷了自己的舌頭。這時,一個女管教員,聽著,慘不忍聞,看著,慘不忍睹,慘叫一聲,昏厥在地。
1978年10月16日,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宣佈:張志新案撤銷原判,平反無罪。1979年3月1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宣佈,為張志新徹底平反昭雪。(以上資料摘自朱健國《不與水合作》、金石開《文革死亡檔案》、陳禹山《一份血寫的報告》、陳少京《張志新究竟因何而死》、馮月《終有一天見天日》、韶華《真話英雄張志新在批鬥大會上高昂著頭》)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