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誰製造了荒唐的「國家機密」?

2013年12月31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12月31日訊】國家涉密檔祕密性隨著時間推移而減弱,保密期滿自行解密。但上海市衛生局一份曾四處傳播檔,6年後竟變身「國家機密」。更令人驚奇的是這份「機密」檔竟可在法院檔案室查閱(2010年11月19日南方週末)。

11月11日,上海著名打假醫生陳曉蘭,把上海市衛生局告上法庭;雙方較量焦點是滬衛醫政[2004]129號文件。今年3月,陳曉蘭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向上海市衛生局申請公開這份檔被拒絕,理由是保密檔。

2004年7月,後被媒體譽為「打假醫生」的陳曉蘭,寫了一篇反映上海部分醫院使用假冒偽劣醫療器械文章,被網友發到網上。上海市主要領導在內參上看到該文,批示要求上海市衛生局查核。上海市衛生局為此發了129號文向市政府報告「調查結果」。該文指出陳曉蘭文章內容不實,「扭曲事實真相」、「混淆視聽」,並要求相關部門對其「訓誡」。事實上,網文提到的「光量子」早在2001年被上海市藥監局查實停用,相關企業也受處罰。面對上海部分醫院使用假冒偽劣醫療器械,危害患者嚴酷現實,顯然,129號文是市衛生局個別官員,欺騙上海市主政官員的一個「彌天大謊」。「扭曲事實真相」、「混淆視聽」的不是別人,正是泡制「129號文」的官員,對於這樣的官員已不僅是需要「訓誡」的問題,更應徹底拿下!對於這樣充滿謊言,欺騙上級的129號文不該撤銷作廢嗎?卻又何以能繼續流傳「混淆是非」呢?

2005年,陳曉蘭「冒充」病人「以身試針」取證,將幾家使用假冒偽劣醫療器械醫院相繼告到法院。不料,這些官司大都莫名其妙輸掉。一次庭審後,法官悄悄給陳曉蘭看了129號文,特別是最後要求相關部門「訓誡」她內容。被告醫院將這份文件提交法院;正是這份文件讓她輸了官司。因衛生部門一份違背客觀事實顛倒黑白「調查報告」,卻能一再成為罔顧事實依據,製造一樁樁錯案。是法院黑白不分,還是上海市衛生局蓄意「抹黑」陳曉蘭?顯然,這已不是打假與護假之爭,已是邪惡與正義之爭!市一級衛生主管部門竟充當偽劣醫療器械謀財害命保護傘,把自己放在人民對立面。讓陳曉蘭輸了官司的法官是被官方檔「綁架」,還是因利益驅動?

為此,陳曉蘭向上海市衛生局提出看129號文要求,答復屬於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政府資訊」,不予公開。今年3月,陳曉蘭再度提出資訊公開申請。此時,距129號文發出已6年,市衛生局長也換了兩任。結果因129號文搖身一變成了「保密」檔,陳曉蘭要求又被拒絕,她向衛生部提起行政復議被同樣理由駁回。於是,陳曉蘭將上海市衛生局告上法院。在靜安區法院一個多小時庭審中,129號檔成為「國家祕密」過程被還原。原來,陳曉蘭就129號文提出資訊公開申請後,市衛生局一副局長主持召開專題會議,「認定該文屬國家祕密不予公開」,加蓋「機密」章,讓它正式成為「國家機密」。根據規定「機密」檔是「重要國家祕密,洩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129號文有什麼理由定為「國家機密」呢?這意味著中國保密史出現罕見一頁:一份曾四處傳播檔,在6年後突然變成「國家機密」。上海市衛生局向法庭提供證據129號文只複印檔文號,上面蓋有「機密」圖章。然而,陳曉蘭當庭提交129號文「拍照」版,文件上並沒蓋「機密」章。這是陳曉蘭開庭前在多名「證人」陪同下到浦東新區法院檔案室查閱,在該院電子文檔中查到129號文影本,檔沒有注明「祕密」字樣。上海市衛生局當庭承認陳曉蘭所拍照片與原件一致。為此,人們不得不思考「國家祕密」由誰定、怎麼定的一個問題?政府某部門開個會、敲個章就可以了嗎?此前沒有密級檔,也可隨時變為「祕密」文件嗎?因這樣不該「祕密」的祕密,將掩蓋多少見不得陽光的「祕密」?上海市衛生局因何對這份顛倒是非的「129號文」百般呵護,說白了是呵護偽劣醫療器械利益鏈條,是壓制陳曉蘭正義的打假之舉!
 
曾經簽發129號文的原上海市衛生局長因某些原因很快被免職。129號文發出前,陳曉蘭寫信給當時上海市主管醫療副市長,副市長安排人聽陳彙報後當面給予肯定。陳曉蘭「打假」義舉得到輿論廣泛聲援,2006年4月,上海市長韓正在全市衛生工作會議上肯定陳曉蘭,陳還一度成為上海市藥監局、醫保局「監督員」,並獲上海2006「真情•和諧」年度人物和2007年央視「感動中國」人物稱號。國家藥監局就陳曉蘭反映問題發文肯定;上海市藥監局曾發文獎勵陳曉蘭兩萬元。陳曉蘭的正義之舉確實損傷著某一部分人利益;但陳曉蘭是堅持對偽劣醫療器械打假的「正義之神」!

6年過去了,上海市衛生部門仍然堅持以謊言打擊排擠堅持正義的人士,卑鄙者卻能堂而煌之地擁有官方市場。如此說明上海市衛生部門在維護腐敗利益;還是被個別腐敗官員「綁架」了?但願不是「爛透了」!陳曉蘭是上海市醫療衛生系統一縷正義陽光;她打假過程飽受壓制打擊;她究竟還會被陰霾遮蔽多久?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