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對昆明大血案的再省思

2014年03月07日評論
【新唐人2014年3月8日訊】昆明火車站濫殺平民的恐怖事件,再次把中國的民族問題、宗教問題和人權問題,無可迴避地暴露到每個國民面前,而不管他是屬於漢族,還是維族或者其他民族,都必須作出更深一層的反思。

先說民族問題,這在任何國家都很敏感。國民權利平等的民主發達國家情況要好得多,但民族問題仍要審慎對待。專制國家就更麻煩了,且看蘇聯帝國的瓦解以及前南斯拉夫吧。本來漢族比例超過九成的中國,應該比它們幸運,但中共建政六十多年以來的民族政策卻是寬嚴皆誤。

昆明血案,改變不了維族人是弱勢群體這一基本事實。內地漢人為霧霾和水土污染等環境破壞而怨聲載道。但自六十年代以來,在新疆進行的核試驗多達四十次!近一個甲子,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農場廣築水壩,到處開發人工灌溉綠洲,導致塔裡木河流域急劇沙漠化,兩岸胡楊林大片枯死,曾經是煙波浩瀚的羅布泊徹底乾涸,成了生靈絕跡的死亡地帶。

或者有人會說,上述這些傷害並不只是對維族人,而對新疆各族人民都是傷害。那麼,維族黨員及幹部,不得到清真寺禱告、不得蓄鬚、齋月不得齋戒。這涉及的已不單是民族問題,而是宗教問題了。再加上人權問題,即使在比較富庶和工農業比較發達的北疆地區,各大企業八成職工都是漢人。在比較貧瘠的南疆地區,維族人失業率多年居高不下,文盲多,生活困苦,使得南疆成了伊斯蘭極端教派的溫床。這次昆明恐怖襲擊的暴徒,就是來自南疆的阿克蘇地區。

在八十年代,胡耀邦曾提出過「新疆六條」,要求招工、招兵、招生,讓少數民族佔百分之六十,漢族幹部比例降到百分之十;還有「兩少一寬」的政策,即少數民族犯罪少捕少判,量刑從寬。胡耀邦用心良苦的寬鬆政策,為什麼收不到良性效果?因為只要一個非民選的威權政府,不是用憲政與法律來保障人民權利,當整個社會不是以人人生而平等的觀念去看待別的族群,那真是寬嚴皆誤。維族覺得自己備受歧視;漢族人覺得自己的公民權利本來已經那樣蒼白,遇事還要壓低漢人一頭,把稀缺的人權讓給少數民族,於是各個族群都覺得不公平,都滿腹怨氣,漢族維族的矛盾在各大城市隨處可見,並非僅僅在新疆地區而已。前幾年,韶關漢族民工群毆維族民工事件,迅速產生「蝴蝶效應」,放大到烏魯木齊,又釀成比今日昆明事件更嚴重的血案,這決不是偶然的。

現在的中國本身就是充滿怨恨、不平、歧視的等級社會,漢人自己就因地位、地域、城鄉、貧富等無數理由而互相歧視,更不必說對少數民族了。在專制加物慾拜金的後極權時代,全民精神都在退化沉淪,維族人在內地的小偷小摸與強賣強買,比起漢人的坑蒙拐騙不過是小巫見大巫。維吾爾信仰文化的沉淪速度,至少與漢民族的信仰虛無和道德敗壞是同步的。

維族學者伊力哈木就痛心疾首地說過:「我們在變成什麼樣的民族?我們是一個有信仰的民族,但現在卻是盜竊、吸毒最多的民族。一個維吾爾人去偷去搶去犯罪,沒人管沒人抓。但如果他去談自己民族的歷史、文化和宗教問題,去反映真實的民族問題、社會問題,馬上就會有人去抓他去關他。」他自己就是例證,伊力哈木恰恰反對疆獨、反對暴力,他對維吾爾文化劣根性的批判最尖銳,然而這樣一位知識分子卻被當局拘捕了。

昆明血案是每個人心頭的痛,這不是某個族群的罪過,而是整個中國的問題。如果一個國家不能令少數民族有認同感和向心力,這是誰的錯?難道是所謂「境外勢力」造成的嗎?這值得漢族、維族和所有中國人深思。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