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慶紅侄女被舉報 法庭不敢讓關鍵證人出庭

2014年06月22日時政
【新唐人2014年6月21日訊】(新唐人記者劉旋綜合報導)原廣州日報社社長戴玉慶,19日,在廣東省東莞中級法院當庭再次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引發關注。據悉,法庭拒絕關鍵證人出庭作證。

廣州日報社原社長戴玉慶受賄案,19日在廣東東莞中級法院再度開庭審理。東莞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他擔任廣州日報社長期間,收受報社原廣告處副處長常勇強200萬元人民幣現金、廣告處另一副處長梁振鳴45萬元現金等250萬元現金,共計五項指控。對這五項指控,戴玉慶當庭否認。

戴玉慶當庭再次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戴玉慶稱王曉玲涉嫌插手廣州日報社工程項目及涉嫌證券內幕交易等問題。並否認檢方對他提起公訴的全部指控,稱是王曉玲利用職權打擊報復。

據《美國之音》報導,針對檢方稱戴玉慶在被雙規期間曾經做過筆錄,承認所指控的罪行,戴玉慶在法庭上當堂指稱,他是在被雙規期間遭到長達三個月的精神折磨,暴力恐嚇,催眠誘供,產生幻聽和幻覺後被迫向紀委寫下交代材料的。

戴玉慶的律師要求此案的關鍵證人、提供賄賂的廣州日報廣告處副處長常勇強出庭質證,然而,這個要求被東莞法庭拒絕。法庭稱,常勇強已經提供了筆錄等材料。庭審的部分法律專家和旁聽者認為東莞法庭的理由非常牽強。

根據戴玉慶律師提供的一份材料,已經被判刑的常勇強在寫給他妻子的一封信中表示,常勇強本人在被雙規期間也受到廣州市紀委不公正對待,並違心稱自己給戴玉慶送過錢。

此案件由於牽涉到廣州日報社長揭發廣州紀委女書記,因而引發海內外媒體和輿論的關注。一些中國大陸的門戶網站報導了這個案子的審理過程。很多網民對法庭不敢讓關鍵證人出庭作證表示不解,認為其中肯定有鬼,並稱玷污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目前這個案件在中國一些門戶新聞網站上引發數以萬計的跟帖,民意洶洶,群情激昂。

海外中文媒體報導稱,王曉玲是前中共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妻侄女。有中國網友呼籲王曉玲公開自己的財產,以證清白。

據廣州政府網履歷,王曉玲於2007年7月起任廣州市委宣傳部長,2011年12月調任市紀委書記。其在任宣傳部長期間和戴玉慶曾是上下級關係。

早前有報導稱,王曉玲自1990年起進入深圳仕途,從一名工商局開發區分局辦公室主任一路升遷,2003年升為廣州副市長,2007年6月兼任宣傳部部長,掌管廣州的意識形態。2011年12月兼任市紀委書記。

多家媒體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王曉玲靠裙帶關係從護士變身宣傳部長,又毫不掩飾甚至炫耀和曾慶紅的關係。雖然她的履歷是博士畢業,但連開會材料都不會寫,某次開會在台上發言,念報告時,念著念著突然冒一句:「這句子寫得這麼長,怎麼讀啊!」被傳為笑談。

外界分析認爲,案件也為海外媒體揭開了罩在中共官媒之上的一層神祕面紗,可以一窺黨媒如何運作,權錢如何交易,地方官員如何提升,宣傳部和官媒的關係,官員被雙規後遭遇,反腐是否被地方官員用作打擊異己的工具等重重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