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東平縣的性侵幼女案再度引發輿論的狂飆,據報導,在該縣的斑鳩店鎮,多次發生社會青年誘騙和強姦初中女生的事件。在部分家長報案以後,當地警方稱,因缺乏證據,很難辦案。一些家長指稱,警察接報後不立案調查。警方迫於輿論壓力,最新公佈調查結果稱,涉案四人中一人涉嫌強姦未遂。
最近幾年,性侵幼女的案件時有發生,有時候作案者是教師,有時候是官員,這一次是青年流氓地痞。對於這種極度違背道德的獸行,每次出現都會遭到輿論的強烈唾棄。然而,在世風日下的今天,那些有錢有權有勢者依然故我,對輿論不屑一顧,繼續將魔爪伸向尚不諳世事的中小學生。
眾所周知,中國的法定入學年齡是6歲,經過所謂的九年義務教育,一般說來,初中畢業時,大概在15歲左右。在人均壽命已經達到73歲的今天,未滿16歲的女生只能算幼女,即便是依照當前的《刑罰》標準,初一、初二的女生當中很多都未滿14周歲,屬於法定的「幼女」。與幼女發生性關係,不論其是否自願,都應該認定為強姦行為。
各種消息來源顯示,在斑鳩店鎮中學,女生遭流氓地痞性侵的時間已經達到了七至八年之久。可想而知,在如此漫長的時間裡,遭到性侵的女生早已經屈指難數了。雖然中國社會已經步入了與以往大不一樣的新世紀,但是,有著傳統思想的家長和學生依然不願意將遭到性侵一事訴諸法律,因為這樣做即使能討回公道,也會落得「身敗名裂」,於是只得忍氣吞聲。
當然,有法治意識的家長並不畏懼流言蜚語,因為他們知道,不僅僅是要為自己的女兒討回公道,更重要的是,要避免更多的女生因為遭性侵而身心受損。他們毅然決然地向警方報案,然而,讓他們意想不到的是,當地警方竟然推三阻四,以難以取證為由拒絕立案調查。
直到針對此事的輿論風生水起,當地警方才感受到了壓力,慌亂之中,只得抓一名嫌疑人作為對輿論的答復。荒唐的是,警方雖然在通報當中稱僅有一人涉嫌強姦未遂,而此人被控制的涉嫌罪名卻是「縱火」。縱火與強姦,可謂風馬牛不相及,可見,警方在對輿論虛與委蛇的同時依然在視法律為兒戲,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面孔昭然若揭。
據悉,此前有家長去報案時,警方既不立案,也不給予不立案的書面理由,主要是以難以取證為由搪塞。不過,在受害人手中掌握的一份錄音資料顯示,有員警自稱「人家通過市裡給縣裡打了招呼,縣裡給局裡打了招呼,我們也沒辦法」。當地警方並未對此進行正面回應,可見,他們對於斑鳩店中學由來已久的性侵案早已心知肚明。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被稱為「人民公安」的員警按說不應該回避性侵案這種違法違德的社會醜惡現象,然而,當地警方卻一直在回避。直到此事進入了公眾視野,依然是閃爍其詞,毫無悔改之意,且不積極辦案。這種態度,讓人再一次看到,很多所謂的「人民公安」只不過是官員的走狗而已,是助紂為虐者。
聯想起劉萍案、浦志強案、常伯陽案等等案件,那些原本無罪的人,就因為仗義執言,結果被刑事拘留,即使最開始的涉嫌罪名連警方自己也認為難以自圓其說,依然不願意放人,並且絞盡腦汁地將他們往其他罪名上靠,以達到整肅他們的目的。可在性侵幼女案上,警方卻似乎搖身一變成了無證據不亂抓人的良警。可見,警方對於不同的群體完全是不同的態度,這樣的國家,絕對與法治無關。
從山東臨沂到山東平度,山東警方給人的印象就是無法無天、狂妄至極,如今,東平的性侵案算是讓人再次領教了山東警方的這種本色。其實,在其他地方,何嘗沒有類似的情況出現?只是,其他地方的警方一般沒有如此蠻橫無恥罷了。
據悉,在性侵案公之於眾後,4個施害人開口願意出40萬元至60萬元來擺平受害家庭。這些人為何出手如此闊綽?顯然,他們一定是有錢有權有勢者,否則,既拿不出這麼多錢來,也不可能跟警方達成如此微妙的默契。
各路報導將性侵初中女生的人稱之為流氓地痞,從其行為看,的確名副其實,但是,從上級向當地警方打招呼的情況看,涉案者很可能是官二代、富二代,總之,跟上級官員的關係非同尋常。即使這些人僅僅只有流氓地痞身份,也至少說明有官員涉案,否則不會死心塌地地充當其保護傘。這背後,很可能是流氓地痞有時候將女生騙去供官員淫樂,多年前的政協官員吳天喜案就是前車之鑒。
從很多地方的實際情況看,在中國,尤其是地方官場,官員、警察與流氓地痞的勾結相當嚴重,基本上算是官匪、警匪一家了。譬如說,有些地方經常有摩托車、電動車失竊,如果你和警方有關係,車輛失竊之後可以輕易找回,而那些沒有關係的人就只能自認倒楣了,個中原因不言自明。
東平警方顯然沒有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覆,公眾和媒體絕不應該從此善罷甘休,而是應該窮追猛打。既然警方都承認有人向他們打過招呼,他們一定知道打招呼的是什麼人,而這個人或這些人一定是深知性侵案內情的,甚至本身就參與了性侵,否則絕不會阻擋性侵幼女案的調查。
在公眾普遍對東平警方表示不滿時,公安部刑偵局7月7日回應稱已就此案部署核查。但願此事能在不久以後水落石出,不僅僅要核查此案究竟屬於強姦、誘姦還是輪姦以及參與者,更應挖出此案背後「打招呼」的那只黑手。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最近幾年,性侵幼女的案件時有發生,有時候作案者是教師,有時候是官員,這一次是青年流氓地痞。對於這種極度違背道德的獸行,每次出現都會遭到輿論的強烈唾棄。然而,在世風日下的今天,那些有錢有權有勢者依然故我,對輿論不屑一顧,繼續將魔爪伸向尚不諳世事的中小學生。
眾所周知,中國的法定入學年齡是6歲,經過所謂的九年義務教育,一般說來,初中畢業時,大概在15歲左右。在人均壽命已經達到73歲的今天,未滿16歲的女生只能算幼女,即便是依照當前的《刑罰》標準,初一、初二的女生當中很多都未滿14周歲,屬於法定的「幼女」。與幼女發生性關係,不論其是否自願,都應該認定為強姦行為。
各種消息來源顯示,在斑鳩店鎮中學,女生遭流氓地痞性侵的時間已經達到了七至八年之久。可想而知,在如此漫長的時間裡,遭到性侵的女生早已經屈指難數了。雖然中國社會已經步入了與以往大不一樣的新世紀,但是,有著傳統思想的家長和學生依然不願意將遭到性侵一事訴諸法律,因為這樣做即使能討回公道,也會落得「身敗名裂」,於是只得忍氣吞聲。
當然,有法治意識的家長並不畏懼流言蜚語,因為他們知道,不僅僅是要為自己的女兒討回公道,更重要的是,要避免更多的女生因為遭性侵而身心受損。他們毅然決然地向警方報案,然而,讓他們意想不到的是,當地警方竟然推三阻四,以難以取證為由拒絕立案調查。
直到針對此事的輿論風生水起,當地警方才感受到了壓力,慌亂之中,只得抓一名嫌疑人作為對輿論的答復。荒唐的是,警方雖然在通報當中稱僅有一人涉嫌強姦未遂,而此人被控制的涉嫌罪名卻是「縱火」。縱火與強姦,可謂風馬牛不相及,可見,警方在對輿論虛與委蛇的同時依然在視法律為兒戲,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面孔昭然若揭。
據悉,此前有家長去報案時,警方既不立案,也不給予不立案的書面理由,主要是以難以取證為由搪塞。不過,在受害人手中掌握的一份錄音資料顯示,有員警自稱「人家通過市裡給縣裡打了招呼,縣裡給局裡打了招呼,我們也沒辦法」。當地警方並未對此進行正面回應,可見,他們對於斑鳩店中學由來已久的性侵案早已心知肚明。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被稱為「人民公安」的員警按說不應該回避性侵案這種違法違德的社會醜惡現象,然而,當地警方卻一直在回避。直到此事進入了公眾視野,依然是閃爍其詞,毫無悔改之意,且不積極辦案。這種態度,讓人再一次看到,很多所謂的「人民公安」只不過是官員的走狗而已,是助紂為虐者。
聯想起劉萍案、浦志強案、常伯陽案等等案件,那些原本無罪的人,就因為仗義執言,結果被刑事拘留,即使最開始的涉嫌罪名連警方自己也認為難以自圓其說,依然不願意放人,並且絞盡腦汁地將他們往其他罪名上靠,以達到整肅他們的目的。可在性侵幼女案上,警方卻似乎搖身一變成了無證據不亂抓人的良警。可見,警方對於不同的群體完全是不同的態度,這樣的國家,絕對與法治無關。
從山東臨沂到山東平度,山東警方給人的印象就是無法無天、狂妄至極,如今,東平的性侵案算是讓人再次領教了山東警方的這種本色。其實,在其他地方,何嘗沒有類似的情況出現?只是,其他地方的警方一般沒有如此蠻橫無恥罷了。
據悉,在性侵案公之於眾後,4個施害人開口願意出40萬元至60萬元來擺平受害家庭。這些人為何出手如此闊綽?顯然,他們一定是有錢有權有勢者,否則,既拿不出這麼多錢來,也不可能跟警方達成如此微妙的默契。
各路報導將性侵初中女生的人稱之為流氓地痞,從其行為看,的確名副其實,但是,從上級向當地警方打招呼的情況看,涉案者很可能是官二代、富二代,總之,跟上級官員的關係非同尋常。即使這些人僅僅只有流氓地痞身份,也至少說明有官員涉案,否則不會死心塌地地充當其保護傘。這背後,很可能是流氓地痞有時候將女生騙去供官員淫樂,多年前的政協官員吳天喜案就是前車之鑒。
從很多地方的實際情況看,在中國,尤其是地方官場,官員、警察與流氓地痞的勾結相當嚴重,基本上算是官匪、警匪一家了。譬如說,有些地方經常有摩托車、電動車失竊,如果你和警方有關係,車輛失竊之後可以輕易找回,而那些沒有關係的人就只能自認倒楣了,個中原因不言自明。
東平警方顯然沒有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覆,公眾和媒體絕不應該從此善罷甘休,而是應該窮追猛打。既然警方都承認有人向他們打過招呼,他們一定知道打招呼的是什麼人,而這個人或這些人一定是深知性侵案內情的,甚至本身就參與了性侵,否則絕不會阻擋性侵幼女案的調查。
在公眾普遍對東平警方表示不滿時,公安部刑偵局7月7日回應稱已就此案部署核查。但願此事能在不久以後水落石出,不僅僅要核查此案究竟屬於強姦、誘姦還是輪姦以及參與者,更應挖出此案背後「打招呼」的那只黑手。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