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員去私企經商,經《華爾街日報》「中國官員紛紛下海去私企」(2014年9月5日)一文,再度成為海外中文世界關注的一個不大不小的話題。
本人曾親歷過1992年鄧小平南巡之後的官員下海潮,認為這兩波「下海潮」産生的因由完全不同,1992官員下海潮的關鍵詞是「發展」,2014的關鍵詞是「避禍」。
*1992年「下海」:體制外求發展*
1992年鄧小平南巡之後的官員下海潮,是奔發展機會去的。不過,他們只是全民下海潮當中的一只力量。當時正逢中共建政以來最重要一次思想解放,社會成員可以擁抱商品經濟,堂而皇之地公開追求財富。深圳當時領風氣之先,先於上海成立中國第一個證交所,國有民營企業忙著股份制改造、圈地,這些都需要一些政府官員幫忙。比如要想股票上市,必須經過體改辦、人民銀行金融處多個部門同意,才能拿到上市指標;批土地,得國土部門一個個處挨個求下來,規劃處、建設處一個也不能少。這些事情,下海官員在政府部門有熟人,找人辦事方便,企業自然優禮。那時候,一些曾在各種會議上見過的熟人,一年半載不見,就有了座駕,手持當時十分稀有的「大哥大」,一副成功人士派頭。我在路上行走時,經常會有座駕停下,然後一位熟人從車窗裡伸出頭來,「到哪去?我送你一程。」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們已下海並成為有車一族。
不過,這些下海官員當中,除了少數懂經營的人,大多數對企業的價值都是一次性的。後來的發展並非都一帆風順,有人借此積累了資本,自己創業辦公司;有人走上了股份制改造與資産重組這條專業化道路。據媒體統計,1992年全國至少有10萬名黨政幹部下海經商,失敗者已經沉寂,成功者中有少部分人成為商界精英,萬通董事長馮侖在國家體改委處長位置上辭職下海;嘉德拍賣公司、泰康人壽的創辦人陳東升從國務院發展中心副廳級官位上離職,成為「92派企業家」的代表人物。
*一種不得已的「下海」*
官員當中還有一種迫不得已的「下海」,即被踢下海。國土局、建設局,以及負責公司上市指標審批的部門,如人民銀行金融處、體改辦,這些政府部門是商界尋租重鎮,官員們與企業熱衷於玩官商一家親,推杯換盞成為日常交往方式,官員們指教企業如何與政府部門打交道,比如哪些人是辦事時必須「搞惦」的關鍵人物,用什麼方法行賄最有效。這些官員們深知自己的資本就是身在公門,有對企業設置關卡的權力。一旦離開,資本立即化為零,原來與企業的同盟基礎不復存在。因此,這些人下海,完全是被逼。例如深圳市體改辦某負責人,就是因為「風聞」太多,深圳市常委開會決定,限時要求其自動離職,沒公開擺上臺面的理由是促其離職,不出醜聞,以保全更多的人。二是深圳市國土局在1990年代中期大換血,除法規處與辦公室之外,幾乎每個處的主任科員以上全部換馬,限期三個月,自謀出路。據説公佈這條消息的理由是:這樣做是組織上愛護你們,趁沒出事之前自謀發展。當時國土局大小官員四處找地方接收,不少原來與他們打得火熱的企業卻不想接收這些失去權力的官員,以各種理由婉拒。一位熟識的董事長如此對我解釋他們不想接收原關係戶某處長的原因:在國土局,能辦事,大家低聲下氣求他,給他好處。如今既然不在了,這用錢買來的交情誰還認?何況他也拿得夠了。另外一種類型是因腐敗入獄的官員,因為口風緊,沒「攀咬」,保住了一些人。出獄後,受惠企業主贈送一筆「創業資金」,中國某著名證券公司的總裁Z就是這種經歷。
這種下海原因不可能見諸於官方記載,本人回憶錄也不會談及。但這種現象確確實實是一批政府官員不得不辭去「公職」下海的的原因。
*2009:民企生存環境日益惡化*
民營企業壽命折射了其生存環境是否寬鬆。據公開資料,1993年以前民營企業平均壽命為4年,2000年提高到7.02年。2010年,中國中小企業約4000萬家,平均壽命僅2.9歲。民企壽命長的時期,就是民企生存條件寬鬆、官員願意「下海」之時。
2002年十六大之後,「三個代表理論」成為中共指導思想,民營企業家作為「先進生産力」的代表,進入各地政協、人大。沿海及發達地區的省市工商聯主席,不少由民營企業家出任,因此民企有過幾年短暫的黃金發展時期。一些有經商才能的官員辭官下海,但因創業門檻提高,自辦公司不容易成功,多受聘於私企充當高薪職業經理人,並未形成官員下海潮。從2008年左右開始,民企經營環境開始惡化,中國大型國企被宣傳成「共和國長子」,2009年關於「國進民退」的大爭論在全國範圍內升溫。多位知名企業家因種種原因鋃鐺入獄。而此前那些高調亮相的下海官員,「有的在鹹濕海水中被嗆水,有的被劈頭蓋臉的浪頭打暈,還有的幾度掙紮後還是逃回了岸上……」,被媒體用作「嗆水」例子的有辭去福建省資訊産業廳廳長下海的遊憲生,浙江省財政廳原黨組成員、省地稅局總會計師徐剛等多位。
《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連續多年監測併發布《中國企業家年度犯罪報告》,他們對過去數年的案例研究發現,近5年媒體曝光的企業家犯罪越來越集中在民營企業家身上。2009年,民營與國營企業家犯罪曝光數為49:35,2013年,被曝光的民營企業家與國企犯罪數量已成為270︰87。也正是這種險惡的生存環境,導致民營企業家的第二代有不少人無意接班家族企業,希望從政。與此同步發生的,就是公務員考試的急劇升溫。
*2014:官員下海為避禍*
2013年開始,北京反腐風聲日緊,政治嗅覺最靈敏的當然是官場,從「八不準」嚴厲推行、各地收繳官員因公護照並禁止出國遊,官員房産內部登記等措施接二連三出臺,許多官員知道這輪反腐並非江胡時期那種「乾打雷不下雨」式反腐,如何保住自身平安就成了優先考慮。也因此,一些官員在「東窗事發」之前辭官下海也算一種選擇,只是這種「選擇」究竟是出於保護傘勸諭的結果,還是主動選擇,外人無從得知其詳。以查裸官最多的廣東為例,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下半年以來,僅廣州市就有4名縣處級(含)以上的官員辭掉公職,加入民企或上市公司擔任高管。
按照《中國官員紛紛下海去私企》這篇文章的説法,原來在政府或國企工作的官員,是「因為這種工作穩定、待遇優厚而且能帶來強大的人脈關係網」,現在要去私企,是因為「從宴會、商務艙座位、特殊待遇、國外旅遊等均被取消,以及難以獲得灰色收入了」,這一總結實在過於皮相。收入福利減少、腐敗風險加大與政治責任加強,對於入公門不久的低階年青公務員來説,可能影響他們重新選擇職業。但對於45歲以上的官員來説,這並非主因。這些人太熟悉官場與商界的關係,明白以下道理:在中國做官與經商是完全不同的行當,從官員到商人是從「恩賜者」到求人者的轉變,會做官者不一定會經商。因此,只要公門裡還能繼續混下去,他們絕大多數人不會在中國中小民企紛紛破産,經營環境嚴重惡化之時辭官下海。可以説,2014年官員下海,乃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這苦衷確實來自於反腐,主要是為了避禍。一旦辭官,就有了出入國門的自由,是進是退均不受限制。
可以説,2014年辭官避禍的道理與官員自殺、被自殺一樣,原有利益鏈條上的關鍵鏈條一斷,其關係網上的其他人就安全了。
文章來源:美國之音
本人曾親歷過1992年鄧小平南巡之後的官員下海潮,認為這兩波「下海潮」産生的因由完全不同,1992官員下海潮的關鍵詞是「發展」,2014的關鍵詞是「避禍」。
*1992年「下海」:體制外求發展*
1992年鄧小平南巡之後的官員下海潮,是奔發展機會去的。不過,他們只是全民下海潮當中的一只力量。當時正逢中共建政以來最重要一次思想解放,社會成員可以擁抱商品經濟,堂而皇之地公開追求財富。深圳當時領風氣之先,先於上海成立中國第一個證交所,國有民營企業忙著股份制改造、圈地,這些都需要一些政府官員幫忙。比如要想股票上市,必須經過體改辦、人民銀行金融處多個部門同意,才能拿到上市指標;批土地,得國土部門一個個處挨個求下來,規劃處、建設處一個也不能少。這些事情,下海官員在政府部門有熟人,找人辦事方便,企業自然優禮。那時候,一些曾在各種會議上見過的熟人,一年半載不見,就有了座駕,手持當時十分稀有的「大哥大」,一副成功人士派頭。我在路上行走時,經常會有座駕停下,然後一位熟人從車窗裡伸出頭來,「到哪去?我送你一程。」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們已下海並成為有車一族。
不過,這些下海官員當中,除了少數懂經營的人,大多數對企業的價值都是一次性的。後來的發展並非都一帆風順,有人借此積累了資本,自己創業辦公司;有人走上了股份制改造與資産重組這條專業化道路。據媒體統計,1992年全國至少有10萬名黨政幹部下海經商,失敗者已經沉寂,成功者中有少部分人成為商界精英,萬通董事長馮侖在國家體改委處長位置上辭職下海;嘉德拍賣公司、泰康人壽的創辦人陳東升從國務院發展中心副廳級官位上離職,成為「92派企業家」的代表人物。
*一種不得已的「下海」*
官員當中還有一種迫不得已的「下海」,即被踢下海。國土局、建設局,以及負責公司上市指標審批的部門,如人民銀行金融處、體改辦,這些政府部門是商界尋租重鎮,官員們與企業熱衷於玩官商一家親,推杯換盞成為日常交往方式,官員們指教企業如何與政府部門打交道,比如哪些人是辦事時必須「搞惦」的關鍵人物,用什麼方法行賄最有效。這些官員們深知自己的資本就是身在公門,有對企業設置關卡的權力。一旦離開,資本立即化為零,原來與企業的同盟基礎不復存在。因此,這些人下海,完全是被逼。例如深圳市體改辦某負責人,就是因為「風聞」太多,深圳市常委開會決定,限時要求其自動離職,沒公開擺上臺面的理由是促其離職,不出醜聞,以保全更多的人。二是深圳市國土局在1990年代中期大換血,除法規處與辦公室之外,幾乎每個處的主任科員以上全部換馬,限期三個月,自謀出路。據説公佈這條消息的理由是:這樣做是組織上愛護你們,趁沒出事之前自謀發展。當時國土局大小官員四處找地方接收,不少原來與他們打得火熱的企業卻不想接收這些失去權力的官員,以各種理由婉拒。一位熟識的董事長如此對我解釋他們不想接收原關係戶某處長的原因:在國土局,能辦事,大家低聲下氣求他,給他好處。如今既然不在了,這用錢買來的交情誰還認?何況他也拿得夠了。另外一種類型是因腐敗入獄的官員,因為口風緊,沒「攀咬」,保住了一些人。出獄後,受惠企業主贈送一筆「創業資金」,中國某著名證券公司的總裁Z就是這種經歷。
這種下海原因不可能見諸於官方記載,本人回憶錄也不會談及。但這種現象確確實實是一批政府官員不得不辭去「公職」下海的的原因。
*2009:民企生存環境日益惡化*
民營企業壽命折射了其生存環境是否寬鬆。據公開資料,1993年以前民營企業平均壽命為4年,2000年提高到7.02年。2010年,中國中小企業約4000萬家,平均壽命僅2.9歲。民企壽命長的時期,就是民企生存條件寬鬆、官員願意「下海」之時。
2002年十六大之後,「三個代表理論」成為中共指導思想,民營企業家作為「先進生産力」的代表,進入各地政協、人大。沿海及發達地區的省市工商聯主席,不少由民營企業家出任,因此民企有過幾年短暫的黃金發展時期。一些有經商才能的官員辭官下海,但因創業門檻提高,自辦公司不容易成功,多受聘於私企充當高薪職業經理人,並未形成官員下海潮。從2008年左右開始,民企經營環境開始惡化,中國大型國企被宣傳成「共和國長子」,2009年關於「國進民退」的大爭論在全國範圍內升溫。多位知名企業家因種種原因鋃鐺入獄。而此前那些高調亮相的下海官員,「有的在鹹濕海水中被嗆水,有的被劈頭蓋臉的浪頭打暈,還有的幾度掙紮後還是逃回了岸上……」,被媒體用作「嗆水」例子的有辭去福建省資訊産業廳廳長下海的遊憲生,浙江省財政廳原黨組成員、省地稅局總會計師徐剛等多位。
《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連續多年監測併發布《中國企業家年度犯罪報告》,他們對過去數年的案例研究發現,近5年媒體曝光的企業家犯罪越來越集中在民營企業家身上。2009年,民營與國營企業家犯罪曝光數為49:35,2013年,被曝光的民營企業家與國企犯罪數量已成為270︰87。也正是這種險惡的生存環境,導致民營企業家的第二代有不少人無意接班家族企業,希望從政。與此同步發生的,就是公務員考試的急劇升溫。
*2014:官員下海為避禍*
2013年開始,北京反腐風聲日緊,政治嗅覺最靈敏的當然是官場,從「八不準」嚴厲推行、各地收繳官員因公護照並禁止出國遊,官員房産內部登記等措施接二連三出臺,許多官員知道這輪反腐並非江胡時期那種「乾打雷不下雨」式反腐,如何保住自身平安就成了優先考慮。也因此,一些官員在「東窗事發」之前辭官下海也算一種選擇,只是這種「選擇」究竟是出於保護傘勸諭的結果,還是主動選擇,外人無從得知其詳。以查裸官最多的廣東為例,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下半年以來,僅廣州市就有4名縣處級(含)以上的官員辭掉公職,加入民企或上市公司擔任高管。
按照《中國官員紛紛下海去私企》這篇文章的説法,原來在政府或國企工作的官員,是「因為這種工作穩定、待遇優厚而且能帶來強大的人脈關係網」,現在要去私企,是因為「從宴會、商務艙座位、特殊待遇、國外旅遊等均被取消,以及難以獲得灰色收入了」,這一總結實在過於皮相。收入福利減少、腐敗風險加大與政治責任加強,對於入公門不久的低階年青公務員來説,可能影響他們重新選擇職業。但對於45歲以上的官員來説,這並非主因。這些人太熟悉官場與商界的關係,明白以下道理:在中國做官與經商是完全不同的行當,從官員到商人是從「恩賜者」到求人者的轉變,會做官者不一定會經商。因此,只要公門裡還能繼續混下去,他們絕大多數人不會在中國中小民企紛紛破産,經營環境嚴重惡化之時辭官下海。可以説,2014年官員下海,乃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這苦衷確實來自於反腐,主要是為了避禍。一旦辭官,就有了出入國門的自由,是進是退均不受限制。
可以説,2014年辭官避禍的道理與官員自殺、被自殺一樣,原有利益鏈條上的關鍵鏈條一斷,其關係網上的其他人就安全了。
文章來源: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