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文強死前說過的十一句話 令人震驚

2014年09月26日評論
文強1955年12月出生,重慶市沙坪壩區人,在職大專學歷,一級警監,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1972年1月參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共。曾先後擔任四川省巴縣公安局副局長,巴縣政法委副書記兼公安局副局長,巴縣縣委常委、副書記,重慶公安局副局長、司法局長。2010年7月7日上午,被執行死刑(注射)。

網上流傳著文強死前說了十一句話,雖無從考證真偽,但這也可能是很多人想說的心裡話。文強死去已有四年,今天聽到這些話還是令人震驚。那麼文強到底說了些什麼呢.....

1、「我已經想清楚了,我參與過和知道的事情太多,我要是不死很多人就永遠睡不著覺。不殺我後患無窮。我死對他們更有利。我是可以把他們拉下水陪我一起去死的。但那就要把我老婆孩子一起賠上。都說我是個惡魔,但我為人父,為人夫,還不至於對自己的家眷那麼狠毒。很多人巴不得我文強馬上去死。我會的,但有幾句話在我走前要講清楚。」

2、「都說我貪污那麼多的錢,玩了那麼多的女人。我不否認這些。我想說的是,這怪我也不怪我,當然我的責任更大。不管誰放在我那個位置上都會貪污那麼多的錢,玩那麼多的女人,甚至更多。那些女學生我不去玩也是別人去玩。說我文強強姦,我那算強姦嗎?我有把人家奶頭給咬掉嗎?我有把人家扔到樓下去嗎?我不過是按照遊戲規則做了點圈內人人都做的那些事情。」

3、「誰不明白,如今一個幹部要是不貪,不色,誰敢相信你,重用你?你工作乾的再好也沒有用。全國像我這樣的幹部不說有幾百萬至少也有幾十萬吧。單單把我一個文強搞臭、殺掉,又解決什麼問題?」

4、「我還要說的是,老子從巴縣的一名小片警做到直轄市的公安局副局長,不是靠貪污一路走過來的。老實說我文強比那些整天拿錢不做事的幹警要強一萬倍。我是工作在前,貪污在後。」

5、「我文強充其量只是個公安局副局長,卻能在重慶為所欲為,是誰給我為所欲為的權利呢?我的上級都幹什麼去了?又是誰明明知道我做的那些事卻假裝不知道?」

6、「既然不讓我活下去,我就豁出去把一切都說白了:我貪的遠不止那些錢。其餘的都到哪裡去了?我是拿過人家的好處費,但我替那些人辦的事情有些是我自己辦的,有些還要托別人辦。托別人辦事情沒有錢行嗎?那些拿過我的錢的人和送過錢給我的人如今都在帶領老百姓參觀我貪污的那些證據。我不否認那些證據的真實性,但你們要是也去那些人家裡搜搜,就會覺得我那點兒贓款、字畫拿到他們家裡恐怕人家會嫌寒酸的。」

7、「殺了我不過封了我的口,這能封住貪污腐敗的源頭嗎?昨天重慶大街上有很多人放鞭炮。當年我辦了張君案後重慶不也是大街小巷放鞭炮嗎?我看三年後他們還要不要放鞭炮。到那個時候那些出賣過我的人恐怕會念叨我的好處了。到那個時候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會覺得還是我文強好一點。」

8、「有些老百姓恨我沒有替他們懲治罪犯,沉冤昭雪。也許我走前該給他們道個歉。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錢替他們擺平,那些人就要把錢送到我的上司那裡,最後要把我擺平。這都能怪我嗎?我跟那些百姓有什麼仇?我會無緣無故地加害他們嗎?他們是受害者,難道我文強就不是受害者嗎?」

9、「我文強30年前有沒有拿過一分錢的賄賂?當年他們說我是英雄,我其實只是在賣力地工作而已,但他們叫我當英雄我就不能不當。現在他們又說我是罪犯,我敢不去當這個罪犯嗎?」

10、「現在的官員比國民黨還壞,我不過是其中一員罷了。把我變成這個樣子的是這個社會,這個制度。我說這麼多並不是要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別人。我還是負主要責任的。」

11、「要是當年我不從巴縣調出來,留在那裡安心當一個小片警,我的今天就不會是這樣。貪圖功名利祿是我這一生最大的錯誤。我死後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別的,子子孫孫以後再也不要從政,不要當官,遠離功名利祿。平淡、平安才是福。」

正如大陸史傳作家王第所說,中共的官員有一個清廉的嗎?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中共的專制體製造成的,一個人要想在專制的集體內生存,他就要貪腐,他不貪腐就沒辦法生存。

看中共現狀,小到一村官都是貪腐金額驚人,如果體制不變,中共腐敗是無可救藥的。

也有學者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人類社會的毒瘤,它是一個邪惡無比的反人類、反人性、反自然的流氓犯罪集團,它是人類社會的萬毒萬惡之源,它的存在是人類的恥辱,它的存在已給人類社會帶來了無盡的災難和痛苦。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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