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四屆四中全會發布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開篇即高調提出中國的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弄清這句話的內涵,就必須搞清楚「中國共產黨」這個詞在當下的具體所指。筆者認為,在不同的時段,「中共」表現出不同的面貌,而今天,「中國共產黨」只不過是一個內涵空洞的詞彙,「堅持中共領導的依法治國」這種提法也因此而變成空談。
奪取政權之前,中國共產黨儼然民族的希望,滿口的「民主」、「自由」與「民族的解放」。在中共的宣傳裡,現實是無邊的黑暗,而共黨是指路的「明燈」。很多有志青年,在這些宣傳的蠱惑下投身共產事業。但歷史已給我們看到答案:當這些滿懷抱負的人進到中共內部之後,才看到這裡種種的野蠻、殘酷與虛偽,只可嘆雖知被騙但後路也已被切斷,如不被洗腦成鬥爭機器中的一部分,就只能承受這部鬥爭機器毫不留情的摧殘折磨。概括地說,這個時期的「中共」,披著最光鮮的外衣,但殺戮掠奪和內部的傾軋內鬥卻已鮮血淋漓地開始了,中共的基調此時已成形。
奪取政權之後的毛時代:鬥爭與造神,是這二十多年間全中國的唯一兩大主題。政治運動一場接著一場,中國近現代以來自然形成的和諧的社會秩序被完全打破,文藝與教育也只能「為工農兵服務」,唯黨的馬首是瞻。以毛為首的中共,將包括士紳、企業家、學者、文化名流在內的整個中國精英階層徹底的破壞了,而這一階層承載的中國文化傳統也就只能嘎然而止成為了絕響。「文化大革命」這一曠世浩劫最終完成了中共對中國社會與文化的全方位破壞。這個時期的「中共」,可以說處在其最強盛的時期,它挾持了數億中國人,在中國廣大的土地上不計後果地做著它的「共產」實驗,那一時代過來的中國人失去了中國文化的根,「黨文化」灌滿了頭腦,人們都無可避免地帶著粗鄙、偏激、好鬥、嫉妒、自私、敵意的精神印痕。
鄧小平時代,黨改頭換面以全新的臉孔繼續「領導」中國人民。發展經濟,擱置思想文化建設,捍衛中共極權,是鄧小平時代中共的執政方針。鄧單一鼓勵市場經濟發展,卻沒有推出與之相配套的政治架構上的變革,法律制度、道德倫理、文化教育都沒有有意識地拔亂反正,毛時代遺毒依然存留於大多數中國人的頭腦中,「文革」的錯誤也得不到認真的清算與反思。市場經濟給中國帶來了文化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可共產黨最怕的就是可以揭穿其階級鬥爭哲學謬誤的「思想自由」。鄧嚴密掌控文化思想領域的動向,只要感到人們思想的自由度即將威脅到中共的統治,立即下手整肅。於是鄧的政策就在放開市場與收緊思想之間左右搖擺,1989年的天安門廣場大屠殺,就是鄧在兩相權衡之下,作出了為保黨而不惜大開殺戒的罪惡選擇。「八九」之後,國人最後一點為國報效之志亦被坦克碾碎,物質追求成了中國人活著的唯一目的。再也無人敢反的「官倒」得以在市場大潮中大顯身手,權力尋租習以為常,「制度性腐敗」已呈無可遏制之勢。此時的中共,其意識形態性已經逐漸淡化,「黨等於權力」已經逐漸成為不言而自明的社會潛規則。
江澤民時代,江把從鄧那裡繼承來的實用主義愈加放大,更因其個人品性上的貪婪無恥,使得他整個的施政都變成了赤裸裸的搜刮和搶奪。保黨就是保權力,對於這一點江毫不加以掩飾。他提出的「三個代表」理論,已完全放棄了中共立身的依靠無產者、消泯社會等級的哲學觀,一方面從各角度為這個黨貼金,另一方面敞開大門拉攏各階層各領域的精英和勢力入夥,至此,中共其實已衍變為一個成員蕪雜混亂、沒有任何操守、不秉奉任何道義、只知強取豪奪的貪婪、殘暴、無恥的黑社會集團。腐敗愈演愈烈,土地強征與公有企業改造變成了權貴階層對工人、農民階層的殘酷的剝削與壓榨。
1999年,江澤民直接指揮了對法輪功修鍊群體的迫害。江對法輪功的妒嫉使他瘋狂,在一個市場經濟漸成規模、個體自由意識悄然蘇醒的後極權社會,一場本不該出現的政治運動,卻剎時間鋪天蓋地、開展得聲勢浩大,有如「文革」之再來。因為江把整法輪功是否得力作為政府與法律部門人事升降的標準,短短幾年下來,無數奸佞殘暴之輩因迫害有功步步遷升,而不參與迫害的忠良之人卻會因此仕途受挫。特別是公檢法司系統,因為打壓法輪功而使自己完全淪為敗壞法律的流氓團伙。經歷了江澤民時代之後,中共已經是徒有其表的一個空殼政黨了,因為它已經沒有任何屬於自己的明確的政治理念、政治訴求和行動綱領,它只不過是一群禍害中華的烏合之眾罷了。
胡錦濤時代,江澤民雖逐步在名義上退出領導層,但因其惡貫滿盈,血債太多,惟恐失去權力後遭到清算,因此不惜一切代價與其黨羽繼續在台前幕後操控權力。中共繼續腐敗潰爛,民生愈發艱難,哀怨四起,政權危如累卵。在民眾中,「中共」已聲名狼藉,人人咒其速亡。
習近平時代,中國已被中共敗壞得殘破不堪,中共內部的分裂也已公開化。江係為把持權力不惜挺而走險密謀政變,不想人算不如天算,一個內部關鍵人物的背叛將密謀者們曝光於天下。習以「反腐」之名,一方面打擊江系,一方面迅速集中權力,或許他也寄希望於通過反腐凈化中共隊伍,改善權力胡作非為的現狀。
但是,如前所述,早期的中共在中國實踐它的階級鬥爭學說,結果是除了製造出無可挽回的巨大破壞之外,沒有任何成就,已經宣告失敗。今天的中共,只如同一件華而不實的外套,統治者要穿上它,只不過是為了得到權力,那些道貌岸然的對黨的維護與歌頌,其實不過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的把戲。學界也早有共識,今天的中共,打的是「左」燈,嘴上說是要領導人民搞什麼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實際上早已經褪變為一個極「右」政權,權力與財富都集中在中共集團內部。現在的中國走的是壟斷程度越來越高、盤剝越來越無節制的權貴資本主義之路。只不過中國比其它的權貴資本主義國家又棋「高」一籌,它還有著中共自稱的「為民眾謀利益」的一件堂皇的外衣罷了。至於這一點,這個國家裡有著無上權力的習近平是否已明了?
於是,中國現在的問題,大概就是圍繞這三者的關係:中共、權貴階層與普通民眾。那些藉著「中共」的威權和它那套騙人的說辭搜刮民財、腰纏億貫的權貴富豪們,都欠著中國民眾無數的血汗債,為逃避追究,為保護掠奪來的財產,他們拚命保著「中共」這面血旗,因為血旗不倒,中國就依然是他們的天下。
民眾中也有很多人追隨中共,但他們多半是毛時代共產思想的受害者,他們處於社會底層,貧困潦倒,以為只有回到毛時代打倒一切權貴,自己才能翻身做「主人」。這些人是可悲的被愚弄者,在毛時代,他們是毛樹立權威、剷除異己的工具,中共只賦予了他們砸爛社會正常秩序與中華文化的獸性,卻從未給過他們任何為自己謀福祉的權利,也沒有帶給過他們任何物質財富和生活的幸福。當下,他們對中共瘋狂的迷信,又繼續被以中共旗號掠奪財富的權貴「血債幫」們利用。這些卑微的底層百姓,血汗錢被人家奪走,卻還死心塌地保衛著掠奪者的旗幟。此等可憐之人固然有其可恨之處,但要清楚的是,製造這場騙局的不是別的,就是這口蜜腹劍的「中共」。
不過,今天的中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清醒了。人們認識到,在中共的歷史上,它所有的錯誤與罪行都不能只算到哪個具體人的頭上,共產理論本身的虛假與殘暴,就是孳生罪惡與出產謊言的根源。人們也認識到,必須結束「中共」政權,中國的未來才有希望,現在抱有這樣認識的甚至也不乏政界的有識之士。
今天的中國,圍繞著對「中共」的認識以及其去留問題的交鋒是激烈的,頂層、底層都有很多無法統一的觀點,這也是因為「中共」的理論投機多變、毫無立場,實踐中又嚴重表裡不一、行跡惡劣製造出的混亂局面。在如此亂象中,習近平在十四屆四中全會中提出的「依法治國」理論,似乎是在努力創造一種解決中國問題的思路:就是想在中共極權體制不變的情況下,達到中共、權貴與民生的一種平衡。
四中全會「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決定」在關於「黨領導法」這一點上態度非常鮮明,語氣不容置疑。這讓人們意識到:中共所說的依法治國思想與現代社會普遍認識的「法治」精神絕不是同一個概念。在現代民主國家,「法」是處理社會事務的最高契約,它秉持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捍衛人權的自由與平等,權力受法律制約,社會在法律規定的契約保障之下運作。13世紀英國制訂的《大憲章》,就是通過憲法的形式對權力,尤其是國王的權力進行約束。《大憲章》的價值在於,它把國家的最高權力從國王一人那裡轉移給更多人,平等的協商替代了專權,公平與正義比以前更容易實現。而這一憲法精神延續到17、18世紀現代民主意識成形之後的社會,亦被現代法律的制訂者們所繼承。
但在四中全會「決定」中體現出來的,顯然與西方的憲法精神不同。其中明確說:「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也就是說,黨的意志是高於法律的,黨的權力在法律之上。它繼續的依然是半個多世紀來「黨」作為大家長挾持中國民眾的「黨化」的統治思維,這與現代社會的民主法治思想完全是背道而馳的。那麼,把這種統治比作中國古典時代的君王統治又如何呢?看似有幾分相似,實質上又有很大的不同。古代中國的君主制時代,皇帝名為「天子」,這稱呼的涵義是:皇帝的權力由天所授,皇帝是替天行道的人。但這同時也就是說,如果這個皇帝一味違背天道而行,上天就會斷其福祚,推出新的明主,使舊的王朝滅亡。人們有時容易誤以為,古代的大臣們對皇帝都只能是一味俯首聽命。其實則不然,大臣們的職責,不只是為保皇帝一人,也不只是為保一個朝代,古典中國的文臣儒生,更自命承擔著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神聖使命。因此,中國歷史上有無數的事例,有的是良臣面折廷諍、仗義敢言、冒死直諫,有的是明君虛懷若谷、禮賢下士、聞過則喜,這是因為古代中國雖沒有完備而明晰的契約法約束權力,但卻有一個人們共同仰首尊崇的「天道」。天道在天,也在於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善與惡就自有公道的評判。
這樣看來,中國人心中的「天道」,很近似於西方法學概念中的「自然法」。我們可以說,西方憲法中的社會契約、天賦人權、信仰自由等人類普世價值,就是以明文形式對「自然法」的一種明晰表達。所以,西方以憲法為社會最高判斷原則,和古典中國遵循天道的執政理念,實質上是一致的。在中國數千年的王朝統治時代,如果君王與臣子能各守其份,遵天而行,那麼社會就富庶太平;如果統治者私慾泛濫,腐敗叢生,天道不彰,人心無良,那麼這個王朝也就危在旦夕。有的帝王為治亂世不惜用重典,法令嚴厲而面面俱到,但是,如此之「法治」在本質上卻是背離「天道」或「自然法」精神的。它過於自信於自己的權威,對他人少尊重與信任,只把他人當作是管理的對象,一味依靠刑罰的恐嚇去硬壓制出一個秩序來。此法只治標,不治本,只治他人,不治自身,最終對社會的長治久安非但無效,還可能因為法律干預過多而令不滿之心自下升起,治者與被治者之間離心離德,加速王朝的滅亡。
再來看習近平主政推出的「依法治國」,倒是與古代中國用重典治亂世的思路頗為相似。如前所述,此種治理思路並非一個好的治國方略,而將這個行使「法治」權的主體定為「中共」,則更是錯上加錯。
首先,中共集團從建政到今天,一直都是一個逆淘汰的過程,如果說早期還有一些正義之士、德才兼備之人或社會精英在中共的隊伍之中,但經過各種運動,遭受迫害的總是對社會還有些進步意義的力量,卑鄙小人反而總是藉助這些運動爬到權力頂層,今天的中共集團已無好人的安身之處。那麼,《決定》中說「黨領導」,黨已潰爛至此,又能把這個國家和裡面的人民領導到哪裡去?「中紅博愛」董事局主席翁濤在新浪微博上說:「我一同學說,如果四中全會能解決如何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這個60多年來一直懸而未決的問題,這將實現黨有史以來乃至世界有史以來的偉大創舉!而8000萬黨員也將脫胎換骨。因為這相當於解決了一個人如何能將自己拎起來離開地面的問題!」這是一個雖然辛辣但完全正確的比喻。
其次,中共再也不是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中共了,那時它的外貌是新鮮的,當人們看不穿它時,它還是可以吸引人的。可今天的中共卻早已用自己的劣跡把自己塗抹得全身污漬。想要重新再建設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的中共嗎?請問歷史上那些血債誰來償還?中共賴的帳已經很多了,歷史上的罪沒有一個認真懺悔過,沒有一個承擔過責任,到了今天,已經積聚成了一筆無法還清的債。背負這些反社會反人類的罪惡的中共,已經不會再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倘若還有人抱有重興中共的幻想,筆者都不免為他憂慮:當人們向中共討債時,他怎麼能做到既保衛正義,償還債務,又保全了中共呢?當人們爭取自己的正當權利卻威脅到中共的地位時,他又將怎樣擺放自己的位置?正邪畢竟不能兩立,到時希望他不要做出糊塗的選擇,讓自己做一個無謂的殉葬品。
第三,《關於四中全會〈決定〉的說明》中說:「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在本年中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講:「要善於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這些話都在強調因為中共的執政地位,所以它有充足的理由與權力去以法律之名實行對民眾的管理。打天下者坐天下,這也是中共一直以來把持權力不放的最得力的說辭,但卻只是中共自以為正確的一種成王敗寇的強盜邏輯。打下來天下,天下卻未必總是你的;如果要能坐得天下,西方現代民主社會的做法就是把權力放在憲法之下,放在民眾的監督之下,古典中國的做法就是要把權力放在天道之下,無論怎樣,國家的掌權者都要明白:權力,絕對不是可以用來充當真理的東西。古今中外的專權者、獨裁者們都是因為把權力擺到了「法」之上,擺到了「道」之上,雖然一時威風,最後卻都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中共歷來做的壞事,不也都是因為以權代法,無法無天,缺少制衡而做出來的嗎?這些歷史的教訓,如今的當政者應該認真地去反思,不應該再沿著中共錯誤的黨化統治哲學走下去。
第四,其實無論再怎麼「理直氣壯、大張旗鼓」,中共也都只是一個烏有之物了。說到中共,是毛時代的中共?還是鄧時代的中共?還是後面哪代領導人的中共?還是什麼做「夢」的中共?說辭各有各套,方針南轅北轍,還有中共內部由歷史中一直遺留到今天的林林總總的勾心鬥角與派系鬥爭。這樣一個亂七八糟的中共,哪還有什麼系統有效的治國思想與方略?如此之中共,還能「理直氣壯、大張旗鼓」地招搖過市,真是比安徒生筆下穿新衣的皇帝不知要多出多少勇氣!
也許有人會認為筆者不懂政治,也許會有人解釋說誕生於中共內部的新權力要想有所作為,可能有各種苦衷與無奈。筆者只想說:關於權謀,確實不在本文討論之列。但每個人說過什麼,都不能不說代表著他的觀點。而有一些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假設森林中有一隻兇惡的猛虎,還有一隻狐狸藉助老虎的威風,與老虎一起做了很多燒殺淫掠的惡事。動物們請來一頭獅子想讓它結束森林中的罪惡,可這頭獅子卻只殺死了狐狸,並對老虎俯首稱臣。這樣做的一頭獅子,並不能說它行了正義的事,動物們完全有理由懷疑他沒有勇氣光復乾坤,甚至只不過是想讓自己做下一隻狐狸而已。
一個由中共領導的法律,怎麼能公正地對中共自我宣判?一個本身就是破壞法律、擾亂法治的力量現在卻堂皇地搞起法治來,只能說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空談而已。所以最後不得不說,十四屆四中全會的所謂「依法治國」不過又是一場騙局。中國人盼望「法治」,呼喚「法治」,就是希望能依靠法律的力量規範中共,取消它的特權,遏制它的無法無天,然而中共的「依法治國」,非但沒有削弱中共的權力,反而使其更加集中和強化,這恐怕只能令更多國人對中共政權徹底失望。但是,失望只是針對中共的,卻沒必要針對自己與中華的未來,因為未來的創造,應該也必然歸於行正道的力量,正義而善良的人們應該抱有不滅的希望與信心。
奪取政權之前,中國共產黨儼然民族的希望,滿口的「民主」、「自由」與「民族的解放」。在中共的宣傳裡,現實是無邊的黑暗,而共黨是指路的「明燈」。很多有志青年,在這些宣傳的蠱惑下投身共產事業。但歷史已給我們看到答案:當這些滿懷抱負的人進到中共內部之後,才看到這裡種種的野蠻、殘酷與虛偽,只可嘆雖知被騙但後路也已被切斷,如不被洗腦成鬥爭機器中的一部分,就只能承受這部鬥爭機器毫不留情的摧殘折磨。概括地說,這個時期的「中共」,披著最光鮮的外衣,但殺戮掠奪和內部的傾軋內鬥卻已鮮血淋漓地開始了,中共的基調此時已成形。
奪取政權之後的毛時代:鬥爭與造神,是這二十多年間全中國的唯一兩大主題。政治運動一場接著一場,中國近現代以來自然形成的和諧的社會秩序被完全打破,文藝與教育也只能「為工農兵服務」,唯黨的馬首是瞻。以毛為首的中共,將包括士紳、企業家、學者、文化名流在內的整個中國精英階層徹底的破壞了,而這一階層承載的中國文化傳統也就只能嘎然而止成為了絕響。「文化大革命」這一曠世浩劫最終完成了中共對中國社會與文化的全方位破壞。這個時期的「中共」,可以說處在其最強盛的時期,它挾持了數億中國人,在中國廣大的土地上不計後果地做著它的「共產」實驗,那一時代過來的中國人失去了中國文化的根,「黨文化」灌滿了頭腦,人們都無可避免地帶著粗鄙、偏激、好鬥、嫉妒、自私、敵意的精神印痕。
鄧小平時代,黨改頭換面以全新的臉孔繼續「領導」中國人民。發展經濟,擱置思想文化建設,捍衛中共極權,是鄧小平時代中共的執政方針。鄧單一鼓勵市場經濟發展,卻沒有推出與之相配套的政治架構上的變革,法律制度、道德倫理、文化教育都沒有有意識地拔亂反正,毛時代遺毒依然存留於大多數中國人的頭腦中,「文革」的錯誤也得不到認真的清算與反思。市場經濟給中國帶來了文化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可共產黨最怕的就是可以揭穿其階級鬥爭哲學謬誤的「思想自由」。鄧嚴密掌控文化思想領域的動向,只要感到人們思想的自由度即將威脅到中共的統治,立即下手整肅。於是鄧的政策就在放開市場與收緊思想之間左右搖擺,1989年的天安門廣場大屠殺,就是鄧在兩相權衡之下,作出了為保黨而不惜大開殺戒的罪惡選擇。「八九」之後,國人最後一點為國報效之志亦被坦克碾碎,物質追求成了中國人活著的唯一目的。再也無人敢反的「官倒」得以在市場大潮中大顯身手,權力尋租習以為常,「制度性腐敗」已呈無可遏制之勢。此時的中共,其意識形態性已經逐漸淡化,「黨等於權力」已經逐漸成為不言而自明的社會潛規則。
江澤民時代,江把從鄧那裡繼承來的實用主義愈加放大,更因其個人品性上的貪婪無恥,使得他整個的施政都變成了赤裸裸的搜刮和搶奪。保黨就是保權力,對於這一點江毫不加以掩飾。他提出的「三個代表」理論,已完全放棄了中共立身的依靠無產者、消泯社會等級的哲學觀,一方面從各角度為這個黨貼金,另一方面敞開大門拉攏各階層各領域的精英和勢力入夥,至此,中共其實已衍變為一個成員蕪雜混亂、沒有任何操守、不秉奉任何道義、只知強取豪奪的貪婪、殘暴、無恥的黑社會集團。腐敗愈演愈烈,土地強征與公有企業改造變成了權貴階層對工人、農民階層的殘酷的剝削與壓榨。
1999年,江澤民直接指揮了對法輪功修鍊群體的迫害。江對法輪功的妒嫉使他瘋狂,在一個市場經濟漸成規模、個體自由意識悄然蘇醒的後極權社會,一場本不該出現的政治運動,卻剎時間鋪天蓋地、開展得聲勢浩大,有如「文革」之再來。因為江把整法輪功是否得力作為政府與法律部門人事升降的標準,短短幾年下來,無數奸佞殘暴之輩因迫害有功步步遷升,而不參與迫害的忠良之人卻會因此仕途受挫。特別是公檢法司系統,因為打壓法輪功而使自己完全淪為敗壞法律的流氓團伙。經歷了江澤民時代之後,中共已經是徒有其表的一個空殼政黨了,因為它已經沒有任何屬於自己的明確的政治理念、政治訴求和行動綱領,它只不過是一群禍害中華的烏合之眾罷了。
胡錦濤時代,江澤民雖逐步在名義上退出領導層,但因其惡貫滿盈,血債太多,惟恐失去權力後遭到清算,因此不惜一切代價與其黨羽繼續在台前幕後操控權力。中共繼續腐敗潰爛,民生愈發艱難,哀怨四起,政權危如累卵。在民眾中,「中共」已聲名狼藉,人人咒其速亡。
習近平時代,中國已被中共敗壞得殘破不堪,中共內部的分裂也已公開化。江係為把持權力不惜挺而走險密謀政變,不想人算不如天算,一個內部關鍵人物的背叛將密謀者們曝光於天下。習以「反腐」之名,一方面打擊江系,一方面迅速集中權力,或許他也寄希望於通過反腐凈化中共隊伍,改善權力胡作非為的現狀。
但是,如前所述,早期的中共在中國實踐它的階級鬥爭學說,結果是除了製造出無可挽回的巨大破壞之外,沒有任何成就,已經宣告失敗。今天的中共,只如同一件華而不實的外套,統治者要穿上它,只不過是為了得到權力,那些道貌岸然的對黨的維護與歌頌,其實不過就是拉大旗作虎皮的把戲。學界也早有共識,今天的中共,打的是「左」燈,嘴上說是要領導人民搞什麼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實際上早已經褪變為一個極「右」政權,權力與財富都集中在中共集團內部。現在的中國走的是壟斷程度越來越高、盤剝越來越無節制的權貴資本主義之路。只不過中國比其它的權貴資本主義國家又棋「高」一籌,它還有著中共自稱的「為民眾謀利益」的一件堂皇的外衣罷了。至於這一點,這個國家裡有著無上權力的習近平是否已明了?
於是,中國現在的問題,大概就是圍繞這三者的關係:中共、權貴階層與普通民眾。那些藉著「中共」的威權和它那套騙人的說辭搜刮民財、腰纏億貫的權貴富豪們,都欠著中國民眾無數的血汗債,為逃避追究,為保護掠奪來的財產,他們拚命保著「中共」這面血旗,因為血旗不倒,中國就依然是他們的天下。
民眾中也有很多人追隨中共,但他們多半是毛時代共產思想的受害者,他們處於社會底層,貧困潦倒,以為只有回到毛時代打倒一切權貴,自己才能翻身做「主人」。這些人是可悲的被愚弄者,在毛時代,他們是毛樹立權威、剷除異己的工具,中共只賦予了他們砸爛社會正常秩序與中華文化的獸性,卻從未給過他們任何為自己謀福祉的權利,也沒有帶給過他們任何物質財富和生活的幸福。當下,他們對中共瘋狂的迷信,又繼續被以中共旗號掠奪財富的權貴「血債幫」們利用。這些卑微的底層百姓,血汗錢被人家奪走,卻還死心塌地保衛著掠奪者的旗幟。此等可憐之人固然有其可恨之處,但要清楚的是,製造這場騙局的不是別的,就是這口蜜腹劍的「中共」。
不過,今天的中國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清醒了。人們認識到,在中共的歷史上,它所有的錯誤與罪行都不能只算到哪個具體人的頭上,共產理論本身的虛假與殘暴,就是孳生罪惡與出產謊言的根源。人們也認識到,必須結束「中共」政權,中國的未來才有希望,現在抱有這樣認識的甚至也不乏政界的有識之士。
今天的中國,圍繞著對「中共」的認識以及其去留問題的交鋒是激烈的,頂層、底層都有很多無法統一的觀點,這也是因為「中共」的理論投機多變、毫無立場,實踐中又嚴重表裡不一、行跡惡劣製造出的混亂局面。在如此亂象中,習近平在十四屆四中全會中提出的「依法治國」理論,似乎是在努力創造一種解決中國問題的思路:就是想在中共極權體制不變的情況下,達到中共、權貴與民生的一種平衡。
四中全會「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決定」在關於「黨領導法」這一點上態度非常鮮明,語氣不容置疑。這讓人們意識到:中共所說的依法治國思想與現代社會普遍認識的「法治」精神絕不是同一個概念。在現代民主國家,「法」是處理社會事務的最高契約,它秉持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捍衛人權的自由與平等,權力受法律制約,社會在法律規定的契約保障之下運作。13世紀英國制訂的《大憲章》,就是通過憲法的形式對權力,尤其是國王的權力進行約束。《大憲章》的價值在於,它把國家的最高權力從國王一人那裡轉移給更多人,平等的協商替代了專權,公平與正義比以前更容易實現。而這一憲法精神延續到17、18世紀現代民主意識成形之後的社會,亦被現代法律的制訂者們所繼承。
但在四中全會「決定」中體現出來的,顯然與西方的憲法精神不同。其中明確說:「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也就是說,黨的意志是高於法律的,黨的權力在法律之上。它繼續的依然是半個多世紀來「黨」作為大家長挾持中國民眾的「黨化」的統治思維,這與現代社會的民主法治思想完全是背道而馳的。那麼,把這種統治比作中國古典時代的君王統治又如何呢?看似有幾分相似,實質上又有很大的不同。古代中國的君主制時代,皇帝名為「天子」,這稱呼的涵義是:皇帝的權力由天所授,皇帝是替天行道的人。但這同時也就是說,如果這個皇帝一味違背天道而行,上天就會斷其福祚,推出新的明主,使舊的王朝滅亡。人們有時容易誤以為,古代的大臣們對皇帝都只能是一味俯首聽命。其實則不然,大臣們的職責,不只是為保皇帝一人,也不只是為保一個朝代,古典中國的文臣儒生,更自命承擔著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神聖使命。因此,中國歷史上有無數的事例,有的是良臣面折廷諍、仗義敢言、冒死直諫,有的是明君虛懷若谷、禮賢下士、聞過則喜,這是因為古代中國雖沒有完備而明晰的契約法約束權力,但卻有一個人們共同仰首尊崇的「天道」。天道在天,也在於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善與惡就自有公道的評判。
這樣看來,中國人心中的「天道」,很近似於西方法學概念中的「自然法」。我們可以說,西方憲法中的社會契約、天賦人權、信仰自由等人類普世價值,就是以明文形式對「自然法」的一種明晰表達。所以,西方以憲法為社會最高判斷原則,和古典中國遵循天道的執政理念,實質上是一致的。在中國數千年的王朝統治時代,如果君王與臣子能各守其份,遵天而行,那麼社會就富庶太平;如果統治者私慾泛濫,腐敗叢生,天道不彰,人心無良,那麼這個王朝也就危在旦夕。有的帝王為治亂世不惜用重典,法令嚴厲而面面俱到,但是,如此之「法治」在本質上卻是背離「天道」或「自然法」精神的。它過於自信於自己的權威,對他人少尊重與信任,只把他人當作是管理的對象,一味依靠刑罰的恐嚇去硬壓制出一個秩序來。此法只治標,不治本,只治他人,不治自身,最終對社會的長治久安非但無效,還可能因為法律干預過多而令不滿之心自下升起,治者與被治者之間離心離德,加速王朝的滅亡。
再來看習近平主政推出的「依法治國」,倒是與古代中國用重典治亂世的思路頗為相似。如前所述,此種治理思路並非一個好的治國方略,而將這個行使「法治」權的主體定為「中共」,則更是錯上加錯。
首先,中共集團從建政到今天,一直都是一個逆淘汰的過程,如果說早期還有一些正義之士、德才兼備之人或社會精英在中共的隊伍之中,但經過各種運動,遭受迫害的總是對社會還有些進步意義的力量,卑鄙小人反而總是藉助這些運動爬到權力頂層,今天的中共集團已無好人的安身之處。那麼,《決定》中說「黨領導」,黨已潰爛至此,又能把這個國家和裡面的人民領導到哪裡去?「中紅博愛」董事局主席翁濤在新浪微博上說:「我一同學說,如果四中全會能解決如何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這個60多年來一直懸而未決的問題,這將實現黨有史以來乃至世界有史以來的偉大創舉!而8000萬黨員也將脫胎換骨。因為這相當於解決了一個人如何能將自己拎起來離開地面的問題!」這是一個雖然辛辣但完全正確的比喻。
其次,中共再也不是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的中共了,那時它的外貌是新鮮的,當人們看不穿它時,它還是可以吸引人的。可今天的中共卻早已用自己的劣跡把自己塗抹得全身污漬。想要重新再建設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的中共嗎?請問歷史上那些血債誰來償還?中共賴的帳已經很多了,歷史上的罪沒有一個認真懺悔過,沒有一個承擔過責任,到了今天,已經積聚成了一筆無法還清的債。背負這些反社會反人類的罪惡的中共,已經不會再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倘若還有人抱有重興中共的幻想,筆者都不免為他憂慮:當人們向中共討債時,他怎麼能做到既保衛正義,償還債務,又保全了中共呢?當人們爭取自己的正當權利卻威脅到中共的地位時,他又將怎樣擺放自己的位置?正邪畢竟不能兩立,到時希望他不要做出糊塗的選擇,讓自己做一個無謂的殉葬品。
第三,《關於四中全會〈決定〉的說明》中說:「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在本年中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講:「要善於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這些話都在強調因為中共的執政地位,所以它有充足的理由與權力去以法律之名實行對民眾的管理。打天下者坐天下,這也是中共一直以來把持權力不放的最得力的說辭,但卻只是中共自以為正確的一種成王敗寇的強盜邏輯。打下來天下,天下卻未必總是你的;如果要能坐得天下,西方現代民主社會的做法就是把權力放在憲法之下,放在民眾的監督之下,古典中國的做法就是要把權力放在天道之下,無論怎樣,國家的掌權者都要明白:權力,絕對不是可以用來充當真理的東西。古今中外的專權者、獨裁者們都是因為把權力擺到了「法」之上,擺到了「道」之上,雖然一時威風,最後卻都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中共歷來做的壞事,不也都是因為以權代法,無法無天,缺少制衡而做出來的嗎?這些歷史的教訓,如今的當政者應該認真地去反思,不應該再沿著中共錯誤的黨化統治哲學走下去。
第四,其實無論再怎麼「理直氣壯、大張旗鼓」,中共也都只是一個烏有之物了。說到中共,是毛時代的中共?還是鄧時代的中共?還是後面哪代領導人的中共?還是什麼做「夢」的中共?說辭各有各套,方針南轅北轍,還有中共內部由歷史中一直遺留到今天的林林總總的勾心鬥角與派系鬥爭。這樣一個亂七八糟的中共,哪還有什麼系統有效的治國思想與方略?如此之中共,還能「理直氣壯、大張旗鼓」地招搖過市,真是比安徒生筆下穿新衣的皇帝不知要多出多少勇氣!
也許有人會認為筆者不懂政治,也許會有人解釋說誕生於中共內部的新權力要想有所作為,可能有各種苦衷與無奈。筆者只想說:關於權謀,確實不在本文討論之列。但每個人說過什麼,都不能不說代表著他的觀點。而有一些問題也是顯而易見的:假設森林中有一隻兇惡的猛虎,還有一隻狐狸藉助老虎的威風,與老虎一起做了很多燒殺淫掠的惡事。動物們請來一頭獅子想讓它結束森林中的罪惡,可這頭獅子卻只殺死了狐狸,並對老虎俯首稱臣。這樣做的一頭獅子,並不能說它行了正義的事,動物們完全有理由懷疑他沒有勇氣光復乾坤,甚至只不過是想讓自己做下一隻狐狸而已。
一個由中共領導的法律,怎麼能公正地對中共自我宣判?一個本身就是破壞法律、擾亂法治的力量現在卻堂皇地搞起法治來,只能說是滑天下之大稽的空談而已。所以最後不得不說,十四屆四中全會的所謂「依法治國」不過又是一場騙局。中國人盼望「法治」,呼喚「法治」,就是希望能依靠法律的力量規範中共,取消它的特權,遏制它的無法無天,然而中共的「依法治國」,非但沒有削弱中共的權力,反而使其更加集中和強化,這恐怕只能令更多國人對中共政權徹底失望。但是,失望只是針對中共的,卻沒必要針對自己與中華的未來,因為未來的創造,應該也必然歸於行正道的力量,正義而善良的人們應該抱有不滅的希望與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