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5次拒律師閱卷 高玉琴面臨非法庭審

2014年11月22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2014年11月22日訊】黑龍江省穆棱市法院在五次拒絕律師閱卷的情況下,定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對法輪功學員高玉琴非法開庭。

法輪功學員高玉琴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闖入家中的穆棱市國保大隊警察孫雅君、李艷春、崔興國、田立亮等人綁架、抄家,關押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期間她遭酷刑折磨,後槽牙被警察田立亮打掉一個,警察李艷春、崔興國、田立亮等人對她施以抻刑,致使她不能走路。

高玉琴的兩位代理律師北京王宇、重慶唐天昊,先後五次到穆棱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要求依法會見當事人並閱卷。在穆棱市「610」及國保大隊授意下,牡丹江看守所拒絕律師會見。律師多次投訴,一度被牡丹江公安局警察非法扣押七小時。事件曝光一個月後,律師第三次來牡丹江看守所才會見到高玉琴。

穆棱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趙金玉一直拒見律師,阻止律師閱卷,背地裡偷偷把案子遞交到法院。法院庭長郝桂菊則以多種形式推諉、搪塞、拒見、刁難律師,阻撓律師閱卷。律師第五次來穆棱法院等待三天,仍不允許閱卷。而當律師返回重慶途中,法院明知律師無法馬上返回,突發簡訊通知律師閱卷。結果在律師無法閱卷、未收到起訴書的情況下,法院通知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對高玉琴非法開庭。

穆棱市公檢法部門諸如以上種種違法行為都是明知在對無罪的好人庭審判刑而心虛,從而懼怕刁難律師,以掩蓋其見不得人的罪行。據舉報,檢察院、法院拒絕律師閱卷,不敢見律師和當事人的家屬,其原因是案子有問題,根本不夠批捕。

有目共睹 中共是破壞法律實施的流氓邪教組織

高玉琴,女,53歲,家住黑龍江省穆棱市河西鄉二站村。高玉琴在修鍊法輪功以前,身患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膽囊炎、偏頭痛、低血壓、全身浮腫,體重不足八十斤,是村裡出名的病秧子。她自從一九九八年修鍊法輪功後,不僅病全好了,人變得更加善良。一九九九年中共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後,高玉琴先後四次被中共人員非法抓捕,此次又面臨非法庭審。

2014年5月12日,高玉琴在家中被穆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抓捕、抄家,抄走電腦、印表機、照相機、手機、光碟和法輪功書籍等。當天,高玉琴在河西派出所遭到警察田立亮、李艷春、崔興國等人毆打致不能走路、昏迷。

穆棱市國保大隊長孫雅君也私自在河西派出所樓上刑訊逼供,並強制高玉琴按手印。高玉琴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至今,這是高玉琴第4次被非法抓捕。

7月25日,律師與高玉琴家屬一同去穆棱市檢察院閱卷,工作人員以公訴科科長趙金玉去牡丹江開會為借口推脫,致使律師無法完成閱卷的工作。

9月15日,律師們又前往穆棱市法院閱卷,還是無法見到負責高玉琴案件的相關人員。律師無奈決定在法院打卡機前等侯承辦法官郝桂菊,後來得知郝桂菊從後門走脫。高玉琴家屬幾乎每天去法院找郝桂菊,從來不見其蹤影。

穆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穆棱市檢察院對高玉琴非法批捕、起訴,高玉琴面臨被穆棱市法院非法庭審。期間,高玉琴的家人為其請的律師多次來到牡丹江看守所要求依法會見高玉琴,均遭拒絕。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藉口是污衊法輪功為「×教」,然而時至今日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為「×教」。法輪功的修鍊原則是「真善忍」,教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提升人們的道德,凈化社會風氣。是正是邪,想必即便是中共的法律制定者,也是心知肚明的。

中共用來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有評論稱,這一條恰恰適用於中共自己,是中共在破壞法律實施,阻止律師辯護,假借法律之名陷害無辜。

責任編輯:石緣





中共穆棱市檢察院 網路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