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兒學業 浙江一母親欲嫁外甥

2015年02月04日社會
【新唐人2015年2月4日訊】日前,一名前一天剛剛離婚的47歲女子和一名26歲男子,到浙江寧波象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被發現是親姨外甥關係。經了解,女子為送女兒到上海上學,決定和有本科文憑並在上海有房產的外甥「結婚」,被工作人員阻止。

大陸媒體2月3日報導,1月27日,寧波象山縣婚姻登記處進來一對男女,女方看上去50來歲,男方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小夥子,工作人員以為這是一對母子,但倆人卻提交了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和兩人合照,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工作人員覺得事有蹊蹺,上網查看這兩人的詳細信息,發現女方1968年出生,於前一天剛剛辦理了離婚手續,而男方身份證顯示為1989年出生。經過一番了解,原來,這是一對親姨和外甥,均為象山戶籍。

女方說,她從朋友處得知上海某高中可接收非滬戶籍學生,條件之一是家長一方有本科文憑並在上海有房產,但她與丈夫都不符合條件。為了女兒能在上海念書並參加高考,夫妻1月26日辦理離婚手續,次日她與符合條件的外甥前來登記結婚。

女方訴說,這也是出於無奈,等女兒高考完便會與外甥離婚。工作人員了解真相後,阻止了這一齣「鬧劇」。

中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當事人如隱瞞實情進行登記,此婚姻也屬無效婚姻。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非該市戶籍學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並達到120分,同住子女可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沒有哪個學校規定家長需持有本科文憑並擁有上海的房產,他們可能是受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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