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出遠門,錯過了網上的很多熱鬧。對於英雄,對於黃繼光,還是有話要說。
任何人要成為英雄,都必須有行為進行支撐。細節決定成敗,其英雄行為是否違背常識,是否經得起推敲,是檢驗其英雄真實性的標準之一。
黃繼光的英雄行為,我們這一代人都受過教育。時間長了,細節都模糊甚至忘記了。好在現在有互聯網,「百度」一下,幾乎都可以找到。
《人民日報》關於黃繼光的事跡,有兩個版本。
1.0版本(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6-11/01/content_5275949.htm)漏洞實在太多。黃繼光「衝過去不多遠」,「身上就中了幾顆子彈」,而他只是「搖晃了一下」。這敵人真是既愚蠢又高明呀,三挺機槍掃射,面對一個衝鋒的人,卻只有幾顆子彈打中他,而每顆子彈打中的,都不是要害部位。當他再次中彈時,「已經撲到敵人的工事上」。黃繼光衝鋒的起點,離火力點應該很近啊嘛。他「用身體堵住了一個正在發射的槍眼」,而另外兩挺機槍正好啞火了,於是「戰友們便發起了衝鋒」。
這時「另外兩挺機槍又叫起來」。危急時刻,「黃繼光伸出了一隻手臂,把一顆手雷塞進敵人的火力點裡」。網上搜了一下,機槍的戰鬥射速至少每分鐘200~300發/分。堵槍眼1秒鐘,身體至少要穿過3發子彈,如果為5秒鐘,至少是15發子彈。那時的手雷,似乎要拉弦的,一隻手臂,怎麼拉弦?拉弦之後,還要等待,否則你塞進去,人家就可能給你丟出來。不要忘了,你的胸口,正堵在槍眼上,那可是機槍啊!「敵人的火力點被完全炸毀了」,一顆手雷,有那麼大的威力麼?
2.0版本(http://www.people.com.cn/item/50n/xwrwp/03.html)有新華社編者按:前者「系前線通訊員在戰鬥中倉卒寫成,與實際戰鬥情節略有出入。此稿是經各方仔細核查最後判明的情節。」
機槍增加到了7挺,黃繼光是和另外兩個人一起衝鋒的。「子彈象大雨一樣地打在被炮彈炸起的山坡上的虛土裡」。「衝到離敵人的火力點三、四十公尺的時」,另外兩個人陣亡了。黃繼光不只是「搖晃」一下,而是「跌倒」了,「他的左臂和左肩被射穿了兩個洞」,果然不是致命傷。然後他「向著火力點一步又一步地爬去」,而不是「又向著敵人地堡撲去」。「三、四十公尺」的距離,顯然不可能一下子撲過去。「爬到離火力點只有八、九公尺的地方,他就挺起胸膛,舉起右手,準備把手雷仍向敵人」,這不是找死嗎?果然,「一梭子機槍子彈又射進了他的胸膛」,「他胸膛上被射穿了五個洞」。
「他昏迷過去了」,又醒了過來,「用最後的力氣舉起右臂,把手雷向火力點扔過去」。沒有「挺起胸膛」,也把手雷扔出去了啊。「一剎那的寂靜之後,忽然火力點裡的機槍又叫了起來。那裡的地堡是被打塌了,但沒有被炸壞的兩挺機槍還在一個槍眼裡發射著」。
黃繼光再次昏迷,又再次醒來,「不是敵人的機槍把他吵醒的,而是為了勝利而戰鬥的強烈意志把他喚醒了」。「他帶來的兩個手雷,有一個已經扔掉了,另一個也在左臂負傷時失掉了」。一個手雷就把地堡打塌了,原來敵人也搞豆腐渣工程。現在他沒有手雷了,所以不可能再把「手雷塞進敵人的火力點裡」,而只能「突然從地上一躍而起」,「象一支離弦的箭,向著火力點猛撲過去。用自己的胸膛抵住了正在噴吐著火焰的兩挺機關槍」。
我的天,「胸膛上被射穿了五個洞」,又昏迷了兩次,已經流了多少血啊,還能「象一支離弦的箭」,猛撲過去「八、九公尺」?當他扔手雷的時候,不是已經「用最後的力氣舉起右臂」嗎?
「經各方仔細核查最後判明的情節」,怎麼還是有這麼多地方不合情理呢?
評價一個人是否英雄,還必須滿足一個標準,那就是「偉大領袖」的標準。他說:「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中國古時候有個文學家叫做司馬遷的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
死得「比鴻毛還輕」的人,當然不是英雄,「偉大領袖」早有定論。
朝鮮戰爭,到底是一場什麼性質的戰爭?黃繼光同志,他是替誰去死的呢?
2015年04月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任何人要成為英雄,都必須有行為進行支撐。細節決定成敗,其英雄行為是否違背常識,是否經得起推敲,是檢驗其英雄真實性的標準之一。
黃繼光的英雄行為,我們這一代人都受過教育。時間長了,細節都模糊甚至忘記了。好在現在有互聯網,「百度」一下,幾乎都可以找到。
《人民日報》關於黃繼光的事跡,有兩個版本。
1.0版本(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6-11/01/content_5275949.htm)漏洞實在太多。黃繼光「衝過去不多遠」,「身上就中了幾顆子彈」,而他只是「搖晃了一下」。這敵人真是既愚蠢又高明呀,三挺機槍掃射,面對一個衝鋒的人,卻只有幾顆子彈打中他,而每顆子彈打中的,都不是要害部位。當他再次中彈時,「已經撲到敵人的工事上」。黃繼光衝鋒的起點,離火力點應該很近啊嘛。他「用身體堵住了一個正在發射的槍眼」,而另外兩挺機槍正好啞火了,於是「戰友們便發起了衝鋒」。
這時「另外兩挺機槍又叫起來」。危急時刻,「黃繼光伸出了一隻手臂,把一顆手雷塞進敵人的火力點裡」。網上搜了一下,機槍的戰鬥射速至少每分鐘200~300發/分。堵槍眼1秒鐘,身體至少要穿過3發子彈,如果為5秒鐘,至少是15發子彈。那時的手雷,似乎要拉弦的,一隻手臂,怎麼拉弦?拉弦之後,還要等待,否則你塞進去,人家就可能給你丟出來。不要忘了,你的胸口,正堵在槍眼上,那可是機槍啊!「敵人的火力點被完全炸毀了」,一顆手雷,有那麼大的威力麼?
2.0版本(http://www.people.com.cn/item/50n/xwrwp/03.html)有新華社編者按:前者「系前線通訊員在戰鬥中倉卒寫成,與實際戰鬥情節略有出入。此稿是經各方仔細核查最後判明的情節。」
機槍增加到了7挺,黃繼光是和另外兩個人一起衝鋒的。「子彈象大雨一樣地打在被炮彈炸起的山坡上的虛土裡」。「衝到離敵人的火力點三、四十公尺的時」,另外兩個人陣亡了。黃繼光不只是「搖晃」一下,而是「跌倒」了,「他的左臂和左肩被射穿了兩個洞」,果然不是致命傷。然後他「向著火力點一步又一步地爬去」,而不是「又向著敵人地堡撲去」。「三、四十公尺」的距離,顯然不可能一下子撲過去。「爬到離火力點只有八、九公尺的地方,他就挺起胸膛,舉起右手,準備把手雷仍向敵人」,這不是找死嗎?果然,「一梭子機槍子彈又射進了他的胸膛」,「他胸膛上被射穿了五個洞」。
「他昏迷過去了」,又醒了過來,「用最後的力氣舉起右臂,把手雷向火力點扔過去」。沒有「挺起胸膛」,也把手雷扔出去了啊。「一剎那的寂靜之後,忽然火力點裡的機槍又叫了起來。那裡的地堡是被打塌了,但沒有被炸壞的兩挺機槍還在一個槍眼裡發射著」。
黃繼光再次昏迷,又再次醒來,「不是敵人的機槍把他吵醒的,而是為了勝利而戰鬥的強烈意志把他喚醒了」。「他帶來的兩個手雷,有一個已經扔掉了,另一個也在左臂負傷時失掉了」。一個手雷就把地堡打塌了,原來敵人也搞豆腐渣工程。現在他沒有手雷了,所以不可能再把「手雷塞進敵人的火力點裡」,而只能「突然從地上一躍而起」,「象一支離弦的箭,向著火力點猛撲過去。用自己的胸膛抵住了正在噴吐著火焰的兩挺機關槍」。
我的天,「胸膛上被射穿了五個洞」,又昏迷了兩次,已經流了多少血啊,還能「象一支離弦的箭」,猛撲過去「八、九公尺」?當他扔手雷的時候,不是已經「用最後的力氣舉起右臂」嗎?
「經各方仔細核查最後判明的情節」,怎麼還是有這麼多地方不合情理呢?
評價一個人是否英雄,還必須滿足一個標準,那就是「偉大領袖」的標準。他說:「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中國古時候有個文學家叫做司馬遷的說過:『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
死得「比鴻毛還輕」的人,當然不是英雄,「偉大領袖」早有定論。
朝鮮戰爭,到底是一場什麼性質的戰爭?黃繼光同志,他是替誰去死的呢?
2015年04月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