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國際籲緊急行動 迫中共釋放李曉波

2015年05月22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2015年05月22日訊】(明慧記者唐秀明電)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大赦國際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通過網站向國際社會發出一份緊急行動(Urgent Action)倡議書,高度關注因法輪功信仰而被非法關押的中國四川省法輪功學員李曉波的健康情況和生命安危,呼籲國際社會緊急關注並採取行動,要求中共當局立即釋放李曉波。

大赦國際表示,對因為信仰被中共當局關押在四川成都的法輪功學員李曉波的健康狀況深表關注,他的律師報告說李曉波的健康狀況迅速惡化,並面臨酷刑和其它折磨。

大赦國際呼籲制止中共當局的人權侵犯

大赦國際在其緊急行動倡議書中,呼籲國際社會立即用中文或者其它任何語言寫信給中共當局,並提出以下三點:

第一,要求中共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李曉波,他曾經因為行使自己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而被監禁;

第二,敦促中共當局確保李曉波免於被酷刑或虐待並滿足李曉波提出的任何治療要求,而且要保證關押條件恪守國際法和國際標準;

第三,要求中共當局允許李曉波家人和律師的正常探視。

大赦國際披露中共的迫害罪行

大赦國際在其緊急行動倡議書中,概括總結法輪功學員李曉波遭受的迫害如下,表明中共對李曉波的迫害是非法的、殘酷的、長期的、反覆的、正在進行的。

李曉波在二零零五年曾經被以「利用邪教組織顛覆國家法律」的罪名非法監禁八年。據報告他在監獄裡遭受折磨,其中包括多次被獄警和其他囚犯毆打,並被迫在冬季赤裸身體、赤腳站在水中幾個小時。

二零一四年四月,李曉波在和他的兒子一起散發法輪功傳單時被抓捕拘留,他的兒子是加拿大公民,最初與李曉波同時被拘留,但隨後被驅逐回加拿大。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因為繼續修煉法輪功,李曉波被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顛覆國家法律」判處八年監禁。在此審判前,他被剝奪家人探視和醫療照顧。據李曉波的律師報告,在審判期間律師和李曉波的發言不斷被打斷,另外,法庭拒絕加拿大總領事出席觀察聽證會。李曉波對法院判決提出上訴。

目前李曉波患有多種健康問題,其中許多被認為是從他在以前監禁中遭受的折磨造成的。他的律師在二零一五年五月的第一個星期在龍泉驛區看守所見到李曉波,注意到他的病情正在惡化,但沒有收到應有的治療。他的牙齒已經很難吃東西,一隻眼睛失明,另一隻視力下降嚴重。

大赦國際總結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原因、目標和手段

大赦國際在其緊急行動倡議書的附加文件中,給出了有關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背景信息,簡要總結回顧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原因、目標和手段。要點是:

一九九九年法輪功精神運動在北京舉行和平靜坐請願,隨後被中共以「威脅社會和政治穩定」的理由所禁止;

中共政府成立了專門的辦公室,簡稱「610辦公室」,涉及從中央、省級再到地方各級邪黨和政府工作,負責監督對法輪功的打壓;

自中共迫害以來,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任意拘留,中共迫害的目標是「改造」法輪功學員,就是通過使用酷刑和虐待威逼迫使他們放棄他們的精神信仰;

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大多數被迫進過勞教所,自二零一三年這種行政拘留形式被中共當局停止,取而代之的是任意拘留以及個人刑事起訴;

儘管於一九八八年中共當局簽署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酷刑和其它虐待普遍存在於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留;大赦國際也定期接收到有關羈押期間死亡的報告,其中不乏被虐待折磨致死的案例,發生地點涉及監獄、警察拘留中心等各種機構。

背景材料: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成都龍泉驛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曉波開庭,兩名律師為李曉波做了無罪辯護,有力的駁斥了當局的指控。在李曉波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法院還是將李曉波違法枉判八年。李曉波的兒子李喆表示,這個審判是非法的,不公正的,將會委託律師上訴。

李曉波,現年五十九歲,曾任四川仁壽縣副書記、蒲江縣縣長,後棄政從商,擔任房產公司總經理。李曉波從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他身上許多在官場上形成的不良習氣都去掉了,人變得和藹了,煙戒了,身體也一下健康起來。在公司裡他秉持公正,以身作則,總是以員工的利益為出發點,上下班除特殊情況從不讓人接送,步行半小時到公司,在公司受到所有員工的尊敬。

李曉波正直、善良,堅持修煉法輪功「真善忍」,曾經被非法關押八年,遭受酷刑和折磨。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李曉波和兒子李喆(加拿大籍華人),到龍泉驛區洪安鎮土門村給村民送發法輪功真相傳單,遭洪安派出所警察綁架。洪安派出所副所長付尤全態度惡劣,他逼李曉波父子跪下,李曉波不從,就將他推倒在地。警察還非法抄了李曉波的家,四台電腦和打印機被抄走,沒有打任何收據。李喆隨後被遣返回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