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5月31日訊】(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撫順法輪功學員賈乃芝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以快件和慢件兩種郵寄形式,將一份刑事控告書寄給位於北京的全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前中共頭子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令她七次被綁架,遭拘留、勞教、判刑,累計冤獄十多年,丈夫被迫離婚,母親含淚而死……
賈乃芝女士在控告書中說: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難書,自由被剝奪,財產被搶去,媽媽由於長期思念自己的女兒而不得見,含淚而死,我那善良的丈夫宋玉昌,身居局級幹部的職位,受邪惡政策株連,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實在承受不住,離我而去。我那孩子也得不到媽媽的照顧,江澤民發動的迫害使我夫離子散,家破人亡。賈乃芝女士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
以下是賈乃芝自述遭迫害經歷:
修煉大法,生命得延續
我叫賈乃芝,今年六十六歲,我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我身患絕症末梢神經炎──就是大面積肌肉萎縮。得了這個病,醫生說從確診到死亡沒有超過一百天的,沒有醫這種病的藥。如果沒有法輪大法,我只有死路一條。有幸我得了法,生命得到了延續,我活下來了。
迫害開始,屢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抓捕了全國各地的輔導員,為此我進京上訪討公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被綁架後被送入石景山體育場。天安門廣場公安局副局長李有,逼我上車我不上,因為信仰是我們的自由,上訪是公民的權利。他們阻止我上訪是違法的,當時李有帶領二十多名身強力壯的警察六次將我踢倒,踢得我遍體鱗傷,渾身紫黑,最後強行把我抬上車。
酷刑演示:毒打(明慧網)
我天真的認為是政府不明真相,我一個瀕死之人,就因為學了法輪大法,神奇的活著,這麼好的功法,怎麼就能不讓煉暱?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我再次進京護法,被撫順駐京辦警察認出、綁架。他問我上次七月份被他們暴踢後在家趴多長時間,我反問他:你說呢?他說那個傷勢就是住院也得半個月才能爬起來,就算弄的好也得三個月。可想而知,暴徒踢得有多重。就因為我要做一個誠實的人,敢講真話的人,就招到這樣的毒打和滅絕人性的摧殘。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我再次進京,再次被關入撫順拘留所,我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被警察強行灌食,造成胃出血,生命垂危,才放我回家。
武家堡子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我身體剛剛恢復正常,就被警察綁架到武家堡子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在教養院裡,獄警將猶大陳明弄到教養院,裝神弄鬼來迷惑大法弟子。我不受她的迷惑,揭穿了她的謊言,使她的話沒有人相信了,這下惹惱了想利用陳明立功的獄警曾秋燕。她把我叫到辦公室,逼我蹲下,用高跟鞋猛踹我的腰,直到踹不動,接著又用拳頭、巴掌劈頭蓋臉猛打我的頭,邊打邊喊:我們好不容易才把一些人「轉化」過來,讓你這一喊又都轉過去了,我不打你打誰?曾秋燕把我打得遍體鱗傷,不敢把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把我和法輪功學員黃桂榮關在一起。
我的家人拿著司法局領導批的條子來接見我,還有陪同我家人來的機關公務員,勞教所原本不許家人接見我,現在也沒辦法,只好讓見。家人及同來的人看到我被打得這樣慘,都掉了眼淚。所有來探視我的人,他們都是我遭受迫害的見證人。
馬三家勞教所的迫害
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的警察看「轉化」不了我,就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把我、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梁玉紅的二姐、梁玉紅、黃桂榮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轉到瀋陽馬三家子女子勞教所。馬三家子教養院惡警十五天不讓我們睡覺,黑天白晝的灌邪悟迷魂湯,因為我們在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已經領教過了這樣的迫害,對我們不起作用了。馬三家子一所三大隊長楊大隊看撫順去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轉化」,氣急敗壞的告訴小隊長張燕:問問賈乃芝寫不寫「轉化」,不寫,就給她送小號吊起來。我被關進小號,頭兩天惡警把我的手吊銬著向上舉著,可以坐著的位置上,晚上允許坐到地上。第三天,邪悟者包夾(後來她說是楊大隊叫她這樣做的)把我的手吊到小號的最高處,手高高地舉過頭,就這樣足足地吊十天。白天黑夜不讓睡覺,也不給放下,當吊到第十三天時我的腿已經腫的褲子脫不下來了,只好站著撒尿,大便根本就不可能排,因為腿不能打彎。這時另外一個包夾,找個值班警察,這才把我放了下來。第二天惡警楊大隊來了之後,還喊是誰把我放下來的,又把我吊起來。等到第十五天放下來後,警察帶著我、沈若林、梁玉紅去檢查身體,同時被檢查出來心臟有問題,這樣我們就免遭電棍的折磨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明慧網)
事後,沈若林、梁玉紅告訴我,她們倆比我還遭罪,從早到晚一天下來大頭朝下,屁股撅著要達到十八個小時之多,控的臉都是腫的,雙眼都是血絲。在這九個月的時間裡,邪惡之徒們對我採取了各種體罰絕招,蹲方塊,就是在一塊只能容下雙腳的方磚上蹲著,從早九點蹲到後半夜一點才讓上床,起床後除了吃飯,上廁 所外一直蹲著,一天蹲十幾個小時,站都站不起來,只好扶著牆上廁所。但是大法弟子的意志是無比強大的,儘管這樣,我決不低頭,決不服輸,決不背叛自己的信仰,決不背叛偉大的師父。他們後來又採取照鏡子、面壁,各種辦法都用了,我就是不屈服,最後把男勞教的叛徒請來做我的洗腦工作也無濟於事。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我絕食抗議,在絕食期間得到這些誤入歧途者的支持,等被惡警楊大隊長發現了,隊長得知我絕食,已經是第四天了。第五天,開始對我強行灌食,說是挽救我生命。我堅決的說:你們真想挽救我生命,那就放我回家,只要走出教養院,不用採取任何措施, 我馬上就吃飯。她們說那麼多到期的還沒放呢,能放你麼?我說我想活,想活的有意義,這無限期的關押我不承認,家人也承受不了。但如果以我的信仰為代價換取自由,我生不如死,所以我寧死也不叛變,所以我以死為代價來爭取我的合法權益。我明確告訴她們,強迫灌食我是不會配合的,否則,我就是助長你們長期折磨我;我在撫順已有過因灌食造成胃出血的經過,這樣灌食只能讓我死的更快。儘管這樣,她們還是找來一幫人,把我摁住,強行灌食,他們灌食鼻管一插,我就把下到胃裡那頭給它吐出來,他們把我的兩手銬到床頭上,但我也一樣把灌食的插管吐出來可是不管她們採取甚麼措施,反反復復十多次,胃管就是下不去,只好作罷。
在這期間,我們所受的刑罰有:剝奪睡眠、體罰、蹲方塊、照鏡子、撅屁股、長時間吊銬。目的就是讓我們放棄信仰。
再次被劫持到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我在天安門又一次被綁架。警察綁架我的理由竟是我看上去太年輕,與身份證不符。撫順警察把我劫持到洗腦班關押了十五天。一月三十日,又把我送到武家堡子教養院。
撫順教養院警察、還有外面請來的打手,拿電棍加上拳腳毒打大法弟子馬雲香、關豔,關豔耳膜被打穿孔,之後她倆被關進嚴管號。我們只有採取絕食營救被迫害的同修。我當時身體患有多種病──傳染性肝炎、疥瘡等,身體十分虛弱,獄警以怕傳染別人為名把我騙至嚴管號,到了嚴管號,大冬天的房門不讓關,門外站著個大老爺們誰敢睡覺,原來在嚴管號的同修已經三天三夜沒吃飯,也沒睡覺了,只要大法弟子睡覺,獄警就打負責看大法弟子的男犯。他們就這樣摧殘所有不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我不配合,要求關門睡覺。結果第二天竟然要我罰站。我說你們沒理由我罰站,所以我不可能站,他們就找來一幫人把我貼到牆上, 說是掛壁畫,他們罰我站的時候,我也沒吃飯,這樣就就導致我吐血了。
後我被送撫順二院,我不打針,警察劉保財一把把我從床上拽到地下,把穿著皮鞋的腳踩到我的頭上,把我的頭當作球似的用腳來回搓,在後來我就昏死過去了,等我醒來我已被銬到床上強行打點滴了。
被非法判重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半夜,撫順公安一處警察郝建光(已遭惡報死在撫順看守所)等人把我和苗淑卿、高桂榮綁架到南站派出所,把我們包裡的東西全翻出來,苗淑卿包有一個手機、一個BB機、一千三、四百元錢。我有三個手機、一個BB機、一萬五千元錢,高桂榮也有手機和錢。後來把我們分開,苗淑卿被帶到千金派出所。因為,這次綁架,他們沒有抓到迫害我的證據,說我的活動能力太強了,在大法弟子中太有號召力了,就欲加我罪,除非我放棄信仰,否則就將給我判重刑。他們為了讓我放棄信仰,因我體弱多病,怕冷,把我穿的羽絨服扒下來,往我身上澆水,多人各手持一瓶水,你澆一瓶,他澆一瓶,把我都澆透了,我就高喊一聲:你們來吧,我不怕了!他們逼著一個二十四歲的男孩(臨時工)打我,男孩不忍心,打了我兩下,就喊抬不起胳膊了,另一個說他的手粘上我的血,他也不打了,我就聽他們的頭說;你們誰也不打了,那就用電棍,可是電棍雖然充滿電,到我這就是不著火。因此就無法讓我放棄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29 日,撫順市新撫區法院的馬宏偉,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判我十年徒刑(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03)新刑初字第66號)。荒唐的是,連謊言起訴書沒有的內容,也能在判決書中出現。可見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隨心所欲,想判多少就判多少。
我有慢性肝炎急性發作正處在強傳染期,監獄拒收。當時身體極度虛弱,吃啥吐啥,醫生檢查血壓為零,心跳為零。看守所所長怕我死在看守所裡,給我辦理保外就醫,但撫順市政法委書記不批,說我是頭,只要押在那裡就行,死就死。後來看守所勒索家人二千三百元錢,送到醫院搶救,使我恢復血壓和心跳,達到政法委指示為目的繼續關押。殺人犯鄭敏就可以保外回家,而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賈乃芝卻不能,這說明了甚麼?!
惡警教唆惡犯施暴 王秀霞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惡警把法輪功學員王秀霞、張守慧關押到看守所。王秀霞絕食抵制迫害,獄警唆使犯人對王秀霞大打出手,強行灌食,背地裡薅腋毛,拔陰毛,致使王秀霞陰部腫的無法小便。壞人還給她戴重磅腳鐐,每次把她拖出來灌食時,還戴著手銬。所有大法弟子都看不下去了,就由我出面,要求於貴德把王秀霞的背銬打開。我們都知道於貴德窮凶極惡,沒提出更多的要求。就這樣還是觸動他邪惡的本性,他不但不答應我們,第二天他把各個監號的惡犯糾集在一起,給這些人抽足了煙,教唆這些人重點打哪些人。我在二號室,惡警於貴德拿著鑰匙,喊賈乃芝收拾東西調到一號,我帶這東西進到一號屋,還沒站穩,吸毒犯劉雲、死刑殺人犯史力岩上來就對著我的頭暴打,當時就把我打的鼻口竄血,接著所有的女號對大法弟子就大打出手,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挨了打。接著他們又把我拖到放風場進行拳打腳踢,把我的肋骨給踢折,後來昏死在放風場,當時張守慧也被打的昏死過去了,打得比較重的還有宋秀香,其他號裡據說,劉成豔被打得昏死過去;曲彩玲被打掉二顆牙;吳曉燕被打得眼睛充血;法輪功學員都被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
惡犯們打完我們之後,都集中到王秀霞的號裡,群毆王秀霞,最慘烈的一幕就是鄭敏用腳跺王秀霞的一幕,鄭敏腳踏在王秀霞的胸上,她跺一下王秀霞噴口血,跺一下,噴口血,連跺三下,張保華一看不好要出人命,領著一號室的人渣趕緊跑回來了。就是這次群毆,致使王秀霞身負重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嚴懲江澤民,將其繩之於法
這些年來,我曾經被羈押在拘留所、自強學校、教養院、看守所、監獄,長時間的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身心受到嚴酷的摧殘,我所受到的迫害,現在能羅列出來的這只是冰山一角,這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難書。自由被剝奪,財產被搶去,媽媽由於長期思念自己的女兒而不得見,含淚而死,我那善良的丈夫宋玉昌,身居局級幹部的職位,也未免受我的株連,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實在承受不住離我而去。我那孩子也得不到媽媽的照顧。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我夫離子散,家破人亡。
我要求嚴懲江澤民!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將其繩之於法。
賈乃芝女士在控告書中說: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難書,自由被剝奪,財產被搶去,媽媽由於長期思念自己的女兒而不得見,含淚而死,我那善良的丈夫宋玉昌,身居局級幹部的職位,受邪惡政策株連,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實在承受不住,離我而去。我那孩子也得不到媽媽的照顧,江澤民發動的迫害使我夫離子散,家破人亡。賈乃芝女士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
以下是賈乃芝自述遭迫害經歷:
修煉大法,生命得延續
我叫賈乃芝,今年六十六歲,我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我身患絕症末梢神經炎──就是大面積肌肉萎縮。得了這個病,醫生說從確診到死亡沒有超過一百天的,沒有醫這種病的藥。如果沒有法輪大法,我只有死路一條。有幸我得了法,生命得到了延續,我活下來了。
迫害開始,屢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抓捕了全國各地的輔導員,為此我進京上訪討公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被綁架後被送入石景山體育場。天安門廣場公安局副局長李有,逼我上車我不上,因為信仰是我們的自由,上訪是公民的權利。他們阻止我上訪是違法的,當時李有帶領二十多名身強力壯的警察六次將我踢倒,踢得我遍體鱗傷,渾身紫黑,最後強行把我抬上車。
酷刑演示:毒打(明慧網)
我天真的認為是政府不明真相,我一個瀕死之人,就因為學了法輪大法,神奇的活著,這麼好的功法,怎麼就能不讓煉暱?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我再次進京護法,被撫順駐京辦警察認出、綁架。他問我上次七月份被他們暴踢後在家趴多長時間,我反問他:你說呢?他說那個傷勢就是住院也得半個月才能爬起來,就算弄的好也得三個月。可想而知,暴徒踢得有多重。就因為我要做一個誠實的人,敢講真話的人,就招到這樣的毒打和滅絕人性的摧殘。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我再次進京,再次被關入撫順拘留所,我絕食抗議非法拘留,被警察強行灌食,造成胃出血,生命垂危,才放我回家。
武家堡子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我身體剛剛恢復正常,就被警察綁架到武家堡子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在教養院裡,獄警將猶大陳明弄到教養院,裝神弄鬼來迷惑大法弟子。我不受她的迷惑,揭穿了她的謊言,使她的話沒有人相信了,這下惹惱了想利用陳明立功的獄警曾秋燕。她把我叫到辦公室,逼我蹲下,用高跟鞋猛踹我的腰,直到踹不動,接著又用拳頭、巴掌劈頭蓋臉猛打我的頭,邊打邊喊:我們好不容易才把一些人「轉化」過來,讓你這一喊又都轉過去了,我不打你打誰?曾秋燕把我打得遍體鱗傷,不敢把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把我和法輪功學員黃桂榮關在一起。
我的家人拿著司法局領導批的條子來接見我,還有陪同我家人來的機關公務員,勞教所原本不許家人接見我,現在也沒辦法,只好讓見。家人及同來的人看到我被打得這樣慘,都掉了眼淚。所有來探視我的人,他們都是我遭受迫害的見證人。
馬三家勞教所的迫害
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的警察看「轉化」不了我,就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把我、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梁玉紅的二姐、梁玉紅、黃桂榮等七名法輪功學員轉到瀋陽馬三家子女子勞教所。馬三家子教養院惡警十五天不讓我們睡覺,黑天白晝的灌邪悟迷魂湯,因為我們在撫順(武家堡子)教養院已經領教過了這樣的迫害,對我們不起作用了。馬三家子一所三大隊長楊大隊看撫順去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轉化」,氣急敗壞的告訴小隊長張燕:問問賈乃芝寫不寫「轉化」,不寫,就給她送小號吊起來。我被關進小號,頭兩天惡警把我的手吊銬著向上舉著,可以坐著的位置上,晚上允許坐到地上。第三天,邪悟者包夾(後來她說是楊大隊叫她這樣做的)把我的手吊到小號的最高處,手高高地舉過頭,就這樣足足地吊十天。白天黑夜不讓睡覺,也不給放下,當吊到第十三天時我的腿已經腫的褲子脫不下來了,只好站著撒尿,大便根本就不可能排,因為腿不能打彎。這時另外一個包夾,找個值班警察,這才把我放了下來。第二天惡警楊大隊來了之後,還喊是誰把我放下來的,又把我吊起來。等到第十五天放下來後,警察帶著我、沈若林、梁玉紅去檢查身體,同時被檢查出來心臟有問題,這樣我們就免遭電棍的折磨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明慧網)
事後,沈若林、梁玉紅告訴我,她們倆比我還遭罪,從早到晚一天下來大頭朝下,屁股撅著要達到十八個小時之多,控的臉都是腫的,雙眼都是血絲。在這九個月的時間裡,邪惡之徒們對我採取了各種體罰絕招,蹲方塊,就是在一塊只能容下雙腳的方磚上蹲著,從早九點蹲到後半夜一點才讓上床,起床後除了吃飯,上廁 所外一直蹲著,一天蹲十幾個小時,站都站不起來,只好扶著牆上廁所。但是大法弟子的意志是無比強大的,儘管這樣,我決不低頭,決不服輸,決不背叛自己的信仰,決不背叛偉大的師父。他們後來又採取照鏡子、面壁,各種辦法都用了,我就是不屈服,最後把男勞教的叛徒請來做我的洗腦工作也無濟於事。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我絕食抗議,在絕食期間得到這些誤入歧途者的支持,等被惡警楊大隊長發現了,隊長得知我絕食,已經是第四天了。第五天,開始對我強行灌食,說是挽救我生命。我堅決的說:你們真想挽救我生命,那就放我回家,只要走出教養院,不用採取任何措施, 我馬上就吃飯。她們說那麼多到期的還沒放呢,能放你麼?我說我想活,想活的有意義,這無限期的關押我不承認,家人也承受不了。但如果以我的信仰為代價換取自由,我生不如死,所以我寧死也不叛變,所以我以死為代價來爭取我的合法權益。我明確告訴她們,強迫灌食我是不會配合的,否則,我就是助長你們長期折磨我;我在撫順已有過因灌食造成胃出血的經過,這樣灌食只能讓我死的更快。儘管這樣,她們還是找來一幫人,把我摁住,強行灌食,他們灌食鼻管一插,我就把下到胃裡那頭給它吐出來,他們把我的兩手銬到床頭上,但我也一樣把灌食的插管吐出來可是不管她們採取甚麼措施,反反復復十多次,胃管就是下不去,只好作罷。
在這期間,我們所受的刑罰有:剝奪睡眠、體罰、蹲方塊、照鏡子、撅屁股、長時間吊銬。目的就是讓我們放棄信仰。
再次被劫持到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一月八日,我在天安門又一次被綁架。警察綁架我的理由竟是我看上去太年輕,與身份證不符。撫順警察把我劫持到洗腦班關押了十五天。一月三十日,又把我送到武家堡子教養院。
撫順教養院警察、還有外面請來的打手,拿電棍加上拳腳毒打大法弟子馬雲香、關豔,關豔耳膜被打穿孔,之後她倆被關進嚴管號。我們只有採取絕食營救被迫害的同修。我當時身體患有多種病──傳染性肝炎、疥瘡等,身體十分虛弱,獄警以怕傳染別人為名把我騙至嚴管號,到了嚴管號,大冬天的房門不讓關,門外站著個大老爺們誰敢睡覺,原來在嚴管號的同修已經三天三夜沒吃飯,也沒睡覺了,只要大法弟子睡覺,獄警就打負責看大法弟子的男犯。他們就這樣摧殘所有不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我不配合,要求關門睡覺。結果第二天竟然要我罰站。我說你們沒理由我罰站,所以我不可能站,他們就找來一幫人把我貼到牆上, 說是掛壁畫,他們罰我站的時候,我也沒吃飯,這樣就就導致我吐血了。
後我被送撫順二院,我不打針,警察劉保財一把把我從床上拽到地下,把穿著皮鞋的腳踩到我的頭上,把我的頭當作球似的用腳來回搓,在後來我就昏死過去了,等我醒來我已被銬到床上強行打點滴了。
被非法判重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半夜,撫順公安一處警察郝建光(已遭惡報死在撫順看守所)等人把我和苗淑卿、高桂榮綁架到南站派出所,把我們包裡的東西全翻出來,苗淑卿包有一個手機、一個BB機、一千三、四百元錢。我有三個手機、一個BB機、一萬五千元錢,高桂榮也有手機和錢。後來把我們分開,苗淑卿被帶到千金派出所。因為,這次綁架,他們沒有抓到迫害我的證據,說我的活動能力太強了,在大法弟子中太有號召力了,就欲加我罪,除非我放棄信仰,否則就將給我判重刑。他們為了讓我放棄信仰,因我體弱多病,怕冷,把我穿的羽絨服扒下來,往我身上澆水,多人各手持一瓶水,你澆一瓶,他澆一瓶,把我都澆透了,我就高喊一聲:你們來吧,我不怕了!他們逼著一個二十四歲的男孩(臨時工)打我,男孩不忍心,打了我兩下,就喊抬不起胳膊了,另一個說他的手粘上我的血,他也不打了,我就聽他們的頭說;你們誰也不打了,那就用電棍,可是電棍雖然充滿電,到我這就是不著火。因此就無法讓我放棄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29 日,撫順市新撫區法院的馬宏偉,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判我十年徒刑(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刑事判決書─(2003)新刑初字第66號)。荒唐的是,連謊言起訴書沒有的內容,也能在判決書中出現。可見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隨心所欲,想判多少就判多少。
我有慢性肝炎急性發作正處在強傳染期,監獄拒收。當時身體極度虛弱,吃啥吐啥,醫生檢查血壓為零,心跳為零。看守所所長怕我死在看守所裡,給我辦理保外就醫,但撫順市政法委書記不批,說我是頭,只要押在那裡就行,死就死。後來看守所勒索家人二千三百元錢,送到醫院搶救,使我恢復血壓和心跳,達到政法委指示為目的繼續關押。殺人犯鄭敏就可以保外回家,而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賈乃芝卻不能,這說明了甚麼?!
惡警教唆惡犯施暴 王秀霞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惡警把法輪功學員王秀霞、張守慧關押到看守所。王秀霞絕食抵制迫害,獄警唆使犯人對王秀霞大打出手,強行灌食,背地裡薅腋毛,拔陰毛,致使王秀霞陰部腫的無法小便。壞人還給她戴重磅腳鐐,每次把她拖出來灌食時,還戴著手銬。所有大法弟子都看不下去了,就由我出面,要求於貴德把王秀霞的背銬打開。我們都知道於貴德窮凶極惡,沒提出更多的要求。就這樣還是觸動他邪惡的本性,他不但不答應我們,第二天他把各個監號的惡犯糾集在一起,給這些人抽足了煙,教唆這些人重點打哪些人。我在二號室,惡警於貴德拿著鑰匙,喊賈乃芝收拾東西調到一號,我帶這東西進到一號屋,還沒站穩,吸毒犯劉雲、死刑殺人犯史力岩上來就對著我的頭暴打,當時就把我打的鼻口竄血,接著所有的女號對大法弟子就大打出手,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挨了打。接著他們又把我拖到放風場進行拳打腳踢,把我的肋骨給踢折,後來昏死在放風場,當時張守慧也被打的昏死過去了,打得比較重的還有宋秀香,其他號裡據說,劉成豔被打得昏死過去;曲彩玲被打掉二顆牙;吳曉燕被打得眼睛充血;法輪功學員都被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
惡犯們打完我們之後,都集中到王秀霞的號裡,群毆王秀霞,最慘烈的一幕就是鄭敏用腳跺王秀霞的一幕,鄭敏腳踏在王秀霞的胸上,她跺一下王秀霞噴口血,跺一下,噴口血,連跺三下,張保華一看不好要出人命,領著一號室的人渣趕緊跑回來了。就是這次群毆,致使王秀霞身負重傷,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嚴懲江澤民,將其繩之於法
這些年來,我曾經被羈押在拘留所、自強學校、教養院、看守所、監獄,長時間的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身心受到嚴酷的摧殘,我所受到的迫害,現在能羅列出來的這只是冰山一角,這十六年的遭遇,所受到的迫害罄竹難書。自由被剝奪,財產被搶去,媽媽由於長期思念自己的女兒而不得見,含淚而死,我那善良的丈夫宋玉昌,身居局級幹部的職位,也未免受我的株連,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實在承受不住離我而去。我那孩子也得不到媽媽的照顧。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我夫離子散,家破人亡。
我要求嚴懲江澤民!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將其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