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7月02日訊】據明慧網報導,王法娟女士,原係大慶地質錄井公司研究所職工,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開除廠籍。在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中,經歷了六次綁架,五次非法拘禁於看守所,三次非法拘留,一年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八年、兩次流離失所,經受過冷凍、野蠻灌食、上大掛、吊銬、背銬等多次、多種類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精神和肉體備受摧殘。日前,王法娟女士狀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二零零九年,當她結束了黑龍江女子監獄地獄般的日子,年邁的老父親已經在惦念與憂思中離她而去,讓她飽嘗了「子欲孝而親不待」的痛苦;八年冤獄間,她幼小的女兒為了看上她一眼,讓爸爸領著一次又一次輾轉於哈爾濱與大慶之間,有兩次,她丈夫出工不在家,思母心切的女兒,竟然一個人在寒冬裡跑去看她,看著女兒在即將來臨的夜幕下披著雪花離去,牽掛與惦念如同萬箭穿心。其丈夫,在世人不解的目光中,在惦記著她是否還好好的活著的過程中,青絲漸成白髮……
王法娟女士在備受折磨的三千多個日日夜夜裡,她的家人同時承受著怎樣的痛苦與煎熬,時光如水流過,而如刀刻般印進親人記憶中的卻始終是揮之不去的憂心與膽顫心驚。而之後的日子,也並未平靜,直至今日,她的家人因為她對法輪功正信的堅持,仍舊不得不承受著無盡的擔憂。
王法娟女士說:「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讓無數的世人在謊言下成為了江澤民的幫兇,成為了犯罪者。任何作惡者都將受到正義的審判,而江澤民正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我今天作為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作為被迫害的法輪功群體中的一員,正式起訴江澤民。」
「此次起訴並不連帶曾經參與過迫害我的人,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也希望他們早日認清形勢,懸崖勒馬,棄惡從善,給自己和家人選擇未來。也希望最高人民檢察院能夠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順應天象,順民意得民心。」
王法娟在控告狀中她遭受迫害的經歷,並同時還附上了被迫害證據,共計六類二十二頁,這些證據包括:
1)駐京辦勒索費收條複印件(一頁)
2)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複印件(一頁)
3)單位罰款收據複印件(一頁)
4)勞動教養決定書複印件(一頁)
5)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正本複印件(二頁)
6)大慶市讓胡路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複印件(五頁)
7)讓胡路公安分局起訴意見書複印件(二頁)
8)拘留證複印件(一頁)
9)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決定書複印件(一頁)
10)對批捕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複印件(一頁)
11)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複印件(六頁)
王法娟女士在控告狀中訴述她修煉法輪功受益,與堅持修煉遭受迫害的事實:
一、我親身見證了法輪功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前,在我家前面的一所小學裡,每天早上都有一群法輪功學員在操場上煉功,有一天,我出於好奇,走上去看他們掛的宣傳圖片,但沒怎麼看懂,後來是因為我丈夫肝病,大三陽,怎麼治都不好,經人介紹煉起了法輪功,身體很快就康復了,脾氣也變好了,而且也不抽煙、不喝酒了,原來愛賭博的不良習性也改掉了,也不和我吵架了,脫胎換骨的變化。我一看,這功法太好了,就也走進了修煉。
我本身是一個性格內向不善於表達的人,但妒嫉心很強,好強逞能的心也很重,遇事愛鑽牛角尖,以前家裡因一點小事就吵架。我和丈夫修煉法輪大法後,知道做事要為別人想了,時間長了,遇事總能看到別人的長處,性格變開朗了,家庭自然也和睦了,與同事的關係也融洽了,自己都能感覺到自己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以前患有嚴重的過敏性鼻炎,不管多熱的天,不能開風扇,門窗不能對流,風一吹鼻炎就犯,對花粉也一樣過敏,鼻炎這病,看似病不大,但犯病的時候是真難受,打噴嚏,流鼻涕,頭也昏沉沉;學了大法後,一切症狀都不翼而飛,變得一身輕鬆,總是樂呵呵的,在家,幹多少活也不像以前那樣抱怨了,在單位,別人不願幹的活兒自己搶著幹,在利益面前也不斤斤計較了。剛修煉時,單位領導把我從重要崗位上換下來,並且把崗位換來換去,那時正趕上單位裁減人員(下崗),同事都擔心我沒有固定崗位,容易下崗,但我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師父教我的是看淡利益,不爭不搶,在同事一勁吹風讓我去找領導理論的時候,我輕鬆的開了句玩笑:「咱們所,就差所長位置我沒去了。」
我親身的實踐,就足可以證明,我的師父是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最應該尊敬的人。
二、我親身經歷了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殘酷
1、從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關押五個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七日,我進京上訪,十月二十九日,我丈夫被單位欺騙,配合單位保衛科高峰、大慶市公安局和大慶市綜合辦的人員,共計五人,非法將我從北京管莊綁架;而他們在欺騙我丈夫時說的卻是只要找到我,怎麼都行,回大慶也行,到唐山(我丈夫正在出工的地方)呆幾天也行。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時任看守所所長是張生,管教是馮新雨。期間,單位為了讓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極力勸說遠在千裡之外的老母親(當時已經七十多歲)、兩個哥哥、一個弟弟,以及姐姐和姐夫,來到大慶,母親竟然跪到我面前,聲淚俱下的哀求我放棄修煉。我本來是一個孝順的女兒啊,這突然發生的一幕,讓我感覺自己萬箭穿心,我如果順從了母親,就得說假話,就得做背信棄義的人,而這卻恰恰就是母親從小就教我不能做的事情;姐姐一看母親跪下了,號啕大哭著衝上來搧我的嘴巴,好像不打死我都不解恨似的。一時間,哭聲、喊聲,亂成一團,警察一看,怕出人命,趕緊把我帶回了監號。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十四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大慶讓胡路區拘留所;期間,警察拿來空白紙騙我們法輪功學員在上邊簽字,之後再補充內容,以此對我們定罪,我們知道了後,就開始絕食反迫害,並寫了上訴信,結果,時任讓胡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好像姓黃)親自上陣指揮拘留所所長、獄警、獄醫強行給我灌食,一個又高又胖的女警整個人都坐在了我下半身上,最後把我右胳膊都掰脫臼了,幾個月胳膊都抬不起來,抬起來,自己就落下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拘禁在大慶市薩爾圖區拘留所,原定拘留期限是到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因不寫悔過書、不簽字,不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又被延期;延期也沒通知家屬。我絕食抗議,他們就又對我進行灌食,灌食用的管子根本不是醫用的,不知道從哪弄的偽劣產品,比正常的管子粗好幾倍,好像是給動物用的,負責插管的也不是醫生,而是副所長郭繼光。有一次,管子插到氣管裡,我拼死掙扎,人從椅子上滾到地上,管子才從鼻子裡拽出來,郭繼光邊插管還邊說他在捅下水道,每次灌完食,鼻子裡都會嗆出血,第二天臉和鼻子就腫的老高。時任薩區拘留所所長姓程,副所長是郭繼光。
2、從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
二零零零年四月初,我原單位大慶錄井公司書記楊甲科和錄井公司研究所書記張亞文到我家,逼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問我是要法輪功還是要工作,我說:「我啥都要,我煉功不影響工作,反而工作的更好,我是利用工作之餘的休息時間,在家煉功,有啥不可?」他們感覺自己沒理,就和轄區派出所勾結,強迫我丈夫不上班,在家二十四小時看著我。
遭酷刑「開飛機」、不讓睡覺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二十一日,我被非法拘禁於大慶市看守所,因看守所要求法輪功學員不能煉功,只要煉功,就得寫不煉功的保證,就對全體刑事犯進行體罰,或撅著,或「開飛機」,故意挑起刑事犯仇視法輪功學員。為了抗議這種惡意行為,號裡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結果都被拖到勞動號裡撅著,我和法輪功學員劉麗萍被戴上了手銬和腳鐐,不但撅著、罰站,還不讓睡覺,我當時正是經期,穿的又少,晚間屋裡陰森森的,凍的直發抖。
酷刑演示:開飛機(明慧網)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我被非法拘禁於大慶市薩爾圖區拘留所;時任所長:程××、郭繼光,管教:於洪軍
關小號、罰站三四天、膠帶纏嘴、背銬半蹲著……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至十二月十六日,我被非法拘禁於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直接被關進小號,小號是廢棄的雞捨,陰暗潮濕,寒冷破敗,骯髒不堪;這裡的幹警不罵人不說話,張口就是髒話,上吊銬、上大掛、罰蹲、電刑、餵蚊子、不讓睡覺、罰站、毒打,以及辱罵,都是家常便飯;勞教所長年沒有熱水喝,也沒有洗浴設備,沒有休息日,小號裡關著五、六個人,食宿、洗漱、大小便,都在低矮的號內進行,號裡老鼠、蚊子隨處可見。進號第一天,我就被逼迫寫保證,因不寫,就被罰站,成天成宿面對著值班的一個警察和一個刑事犯站著,稍一閉眼打盹,刑事犯就拿東西抽臉,辱罵,我被罰站了三、四天後,腳腫的像個饅頭,鞋都穿不進去了。
有一天,我和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煉功、背法,他們就把我們手擰到背後,背對背捆著一個圈,罰我們站著,也只能站著,想坐也坐不下,同時還把嘴都用膠帶纏上,讓人透不過氣來;小號裡變著花樣對我們進行折磨,之後,又把我們雙手在背後銬上,再銬到床鋪上,站不起來,也坐不下,只能半蹲著,還不許打瞌睡,晚上還有男護衛隊過來巡邏,發現打盹就打。
時任所長:白××、洪××、董××,隊長:趙麗娟、劉淑英,配合迫害的犯人:李小陽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零零一年三月,我被非法拘禁於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被強迫接受洗腦轉化;剛到戒毒所,戒毒所讓我們全體蹲下,並牽來一條大狼狗在我們跟前轉悠,我們誰也沒蹲,戒毒所才沒趣的把狗牽走了。戒毒所利用猶大天天二十四小時圍著法輪功學員進行圍攻,讓法輪功學員在謊言和邪悟言論的狂轟濫炸下幾近精神崩潰。
時任隊長:張平,教導員:寧立新
3、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我和其他五名同修再次進京上訪,被前門派出所綁架。
在前門派出所,因我們不報姓名,一名男警察扯著法輪功學員崔玉波頭髮從走廊打到屋裡,又從屋裡打到走廊,還扯著頭髮往牆上撞,崔玉波頭都被打出血了,另一年輕的男警察故意扯徐流偉牛仔背帶裙的肩帶,肩帶一旦被扯開,裙子就會脫落下來,徐流偉怕裙子掉了,就用雙手護著前胸。
我一看這個人是在耍流氓,就大聲喊道:「你是警察還是流氓,江澤民造就你們一群甚麼東西?」我看制止不了他們的惡行,就兩眼一閉用盡全身力氣把頭向牆上撞去,他們沒提防,看我昏死過去,才住了手。之後,單位保衛科高峰和大慶乘風派出所警察邵××到北京去帶我,我知道回到大慶後,他們又將像上一次一樣非法拘禁我。
在回大慶的路上,我趁機走脫,流離失所一年多。與我一同去的法輪功學員徐流偉和劉豔傑被批勞教,非法拘禁於北京勞教所,崔玉波被非法拘禁於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
4、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至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我被非法拘禁在大慶市看守所,之後轉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拘留所一天多時間。期間遭野蠻灌食、生命垂危。
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我在大慶市讓胡路法院旁聽對管鳳蘭等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後來知道是個騙局,就是騙法輪功學員去旁聽,目的是非法抓捕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時,被乘新派出所警察馮小龍等綁架,並非法拘禁於大慶市看守所。
我絕食抗議,第二天,看守所就開始對我強行灌食,每天至少四個刑事犯強行把我拖出去,有時也有男犯過來幫忙,我天生鼻孔狹窄,每一次灌食都像過鬼門關,野蠻灌食,造成我半邊身子麻木,呼吸困難,舌頭發硬,口齒不清。
三十三天後,我從看守所出來,大慶市乘新派出所不甘心我這樣回家,就在派出所裡拖了我一天時間,到了晚上,杜明等兩個警察把我邊拖帶拽,劫持到大慶市讓區拘留所,他們騙拘留所說我才幾天沒吃飯,一切正常,辦完轉接手續,他們趕緊跑了。拘留所的警察一看不對勁,就趕緊到走廊看我,發現我非常虛弱,知道是上當了,不該收我,警察就趕緊給所長打電話。第二天,所長勸我吃飯,我不吃,他們就把我拉到醫院檢查,回來又給我灌食,四、五個警察和一個獄醫,灌了三四十分鐘也沒灌進去。當時那個女獄醫都落淚了,她瞅著我說:「看你折磨那樣。」
拘留所怕我死裡頭,讓乘新派出所接人,晚上九點多鐘,丈夫和乘新派出所警察馮小龍把我接了出來。
5、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判刑八年,被非法拘禁於大慶市看守所九個月,之後轉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早晨八點多鐘,我和另外三名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在租住屋)剛吃完飯,屋裡突然斷電了,感覺不太正常,拉開窗簾一看,樓前、樓後,全是警察,得有二三十人,警察敲門,我們沒給開。持續了一段時間以後,警察破門而入,將我們綁架,讓胡路分局的警察欺騙圍觀的世人說屋裡住的是江洋大盜,他們把我們都反銬著,當時已經六十多歲的呂淑芹,他們也沒放過,還把老太太按地上反銬著,也不讓穿鞋,我的鞋是一名警察給穿上的,還諷刺我說:「你真有功,還有人給你穿鞋。」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怕人聽見,就堵我的嘴。
到了公安分局,他們問我姓名、住址,我不說,他們就把我反銬在椅子上,不說就用尺子抽臉和嘴,最後讓轄區派出所來認人。此次被綁架,我被非法判刑八年,其餘三位法輪功學員一位被判了十年,兩位被判了七年。
參與迫害警察:霍曉傑、孫英劍、劉保國、梁國強,時任局長:孫××;讓胡路檢察院參與辦案:代理檢察員韓少馨讓胡路區法院參與辦案:審判長譚貴強,代理審核員賈思軍、張旭光,書記員:劉志剛。
被非法判刑後,前九個月,我一直被拘禁在大慶市第一看守所,晚上睡覺擁擠不堪,打罵、體罰不斷,由於條件惡劣,我身上長滿了疥瘡,奇癢無比,經常是衣服和肉粘在一起,脫一次衣服就像揭了一層皮,非常痛苦。九個月後,我和另兩位法輪功學員被轉往黑龍江女子監獄,入監檢查時,我和法輪功學員鄧劍梅不合格,監獄拒收,看守所不死心,一個月後竟花錢疏通關係把我倆硬送進了黑龍江女子監獄。
侮辱性搜身
黑龍江女子監獄以給高分、可減刑為誘餌,利用道德敗壞的刑事犯迫害法輪功學員,暴力毆打、辱罵、吊銬、上大掛、電刑、罰站、碼坐、凍、不給吃飽飯、不許睡覺,等等,迫害手段花樣翻新。每有法輪功學員被送進來,就先整到集訓隊進行迫害,先是侮辱性搜身,把衣服全扒光,還得再蹲三下;獄警為搜法輪功經文,把所有的物品翻個遍,甚至把棉被的棉花都掏出來,不讓法輪功學員之間說話,也不讓家人接見、打電話和寫信。當時集訓隊關了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
暴力毒打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因我不報數,黑龍江女子監獄集訓隊隊長王曉麗等四個女警把我拖入一個小屋,對我暴力毒打了幾十分鐘,他們對我拳腳相加,我被打的好幾天耳鳴,還發燒,吃不下飯;九月份,我被轉到七監區。
五花大綁折磨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監區點名時,讓犯人都蹲著,因法輪功學員不承認自己是犯人,拒絕蹲著,警察就指使刑事犯踹法輪功學員蹲下。看到刑事犯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帶頭喊起了「法輪大法好」,結果,隊長康亞珍指使崔雪等六、七個刑事犯把我按在水房地上,用繩子五花大綁捆起來,全身都是泥和水,崔雪是個殺人犯,十分兇狠,擅長用豬蹄扣綁人,這是一種非常狠毒的酷刑,能把人勒死,康亞珍怕出人命,趕緊讓崔雪把繩子鬆一點;康亞珍也來打我,我質問:「你當大隊長還打人,知法犯法。」她說:「我有這個權力。」同時關進水房子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高秀榮、呂淑芹(時年六十五歲)、宋秀玉(時年六十三歲)、王桂麗、田桂英和王淑霞等,水房子陰冷潮濕,沒有暖氣,刑事犯穿兩個棉襖還嫌冷,被關進水房子的當天半夜,刑事犯就說:「凍他們,天天凍,挺不了一天就告饒了。」一週後,我才回到監捨。
寒風中罰站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寒冷的冬天裡,黑龍江女子監獄全面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又一輪迫害,大隊長康亞珍、副隊長崔豔,警察吳雪松、姜微、林佳,還有她們挑選出來的非常狠毒的犯人崔雪、趙同琴等,連拉帶拽的把我們整到室外體罰──跑步。法輪功學員鐵俊英在最前面,不跑,男護衛隊、防暴隊的肖林狠狠地打了她兩個嘴巴,鐵俊英大喊:「法輪大法好。」肖林看我們都不跑,就把我們拉到男監大牆下罰站,並把我們的棉衣、帽子、手套都拽了下來。從早上八點警察上班到下午四點警察下班,我們就一直被強迫在那兒站著,連中午飯也沒讓我們回去吃,而是把飯挑到了牆下,我們誰都沒吃。寒風中,我們不由自由的打著哆嗦,腿凍的直直的不會回彎,也不會走路了,鄭宏麗被凍的昏倒在地;鄭金波和沈景娥因沒被拽出去,防暴隊新來的小警察穿著皮靴把他們一陣猛踹,之後又把他們銬在了走廊的監欄上。
背銬四個月,關在水房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我被非法體罰,關進七監區水房子和便衣庫中。大隊長康亞珍、副隊長崔豔指使犯人給我們戴上背銬,關在水房子裡,不讓睡覺,不讓坐墊子,實在睏了就坐在潮濕的水泥地上打一會兒盹。為此,我們開始絕食抗議,李冬雪和鄭宏麗被體罰昏了過去,犯人王寵麗、徐桂蘭把她倆拖到便衣庫,醒後又拖回水房;徐桂蘭還故意在凌晨三、四點鐘洗澡,弄的滿地都是水,把躺在冰冷水泥地上的法輪功學員棉褲都濕透了,這樣一來,法輪功學員連冰冷的水泥地也不能坐了,只能站著;除了定點吃飯、上廁所外,我們被一直用銬子銬著,從二零零三年的十二月初到二零零四年四月初,整整四個月的時間。
整個人被掛吊起來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因監區看我們還不同意佩帶犯人名簽,大隊長康亞珍、副大隊長崔豔就指使犯人強行把我綁回監捨的水房,晚上背銬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將近兩個半月。獄警指使犯人把我們七名法輪功學員「背劍式」吊在鐵床上,疼痛難忍,陳雲霞被折磨得昏過去三次。我在四月八日被吊,他們讓五、六個刑事犯把我整到凳子上,然後把我一隻手從肩上拽到後面,另一隻手從腰部扭到後面,再把兩隻手銬在一起,之後,他們踢開凳子,我整個人被掛吊起來,全身重量都壓在兩隻手腕上,本來我就個子小,胳膊短,硬抻的感覺已經痛苦萬分,吊掛起來後,瞬間就昏死過去。
上大掛對人身體損傷幾乎是毀滅性的,因心臟不過血,人很容易就變殘廢。當發現我要不行了的時候,他們找來監區獄醫,費了好大勁才把我卸下來,這時我的腿已經不能走路了,胳膊一點東西也拿不了了。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這樣折磨後,去了病號監區,廖小路插管噴的衣服上都是血;石淑緣被吊的多次昏迷;王芳(已被迫害致死)被插胃管灌食,造成食管損傷,直咳嗽,管子在胃裡插了半個月不讓拿出來,手還被背銬著,等管子拔出來時,挨著胃的部份都長綠毛了;沈景娥(已迫害致死)在修煉前是乳腺癌,一側乳房切除,這樣的酷刑也未能倖免。一同被折磨的法輪功學員還有鄭宏麗、李冬雪、廖小路(已迫害致死)、孫桂芝和鄭金波(已迫害致死)等。
五馬分屍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警察吳雪松問法輪功學員戴不戴名籤(其上有姓名、所犯罪行和刑期),遭到拒絕,康亞珍和崔豔就指使犯人把我們十幾個人,都五花大綁著從車間送回監捨,途中,看到被拘禁在三隊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摁在地上,往衣服上按大大的「犯」字戳,一層層衣服都按上,後來知道,如果有衣服沒按上,被搜出來就被送到鍋爐房燒掉。回到監捨後,刑事犯劉岩、於宣等把我整到沒有攝像的便衣庫,把我胳膊分別往二層床的兩側抻,直到極限位置,腳尖也只能點在地上,整個人抻成大字形,如同耶穌受難,更像五馬分屍,一會兒胳膊就像被卸了下來,等我被迫害的就差一口氣了,他們把我轉到有監控的房間,再把雙手銬在床邊罰站,不讓睡覺。
酷刑演示:抻銬(明慧網)
幾次慘無人道的折磨後,我的雙腿走路軟綿綿的,使不上勁,得扶著牆或有人攙扶,即便這樣,也走不遠,誰都不能碰我,一碰就摔倒,手也使不上勁。監區怕迫害我的事被家人知道,竟對千裡迢迢來看我的家人撒謊說我不見家人。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間,是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大法弟子最殘酷的兩年,白天,他們把法輪功學員弄到外面在寒風裡站著凍,晚上再整到雪地裡蹲著凍;在二監區的法輪功學員被凍完後,還被電棍電;法輪功學員於秀蘭雙手被凍黑,還被在小號裡超期關押四個月;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呂淑芹因拒絕在點名時蹲下,被崔雪從後面飛起一腳,狠狠的踹在腿彎處,老人重聲地摔在地上,第二天就口吐鮮血,監區怕出事擔責任,趕緊把呂淑芹轉到了病號監區。
強行抽血、打針
那段時間,法輪功學員經常被強行抽血、打針、照相,而同樣被關在黑龍江女子監獄的刑事犯卻不是這樣,因此,法輪功學員全都反抗拒絕。每當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四、五個刑事犯一起圍攻一個法輪功學員,監獄還以給刑事犯加分為名刺激刑事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圍攻,場面總是亂作一團,根本沒有語言能夠形容。有一次,我質問警察:「你們明知道我們是好人,是健康的,沒病為甚麼還強行給我們抽血?」她侮辱性的語言回答:「查查你們有沒有梅毒。」
二零零六年底,監獄對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兩個刑事犯看著一個法輪功學員,從早到晚碼坐,不讓閉眼,定點上廁所,法輪功學員彼此間不能見面,只能聽、唸誣蔑法輪功的廣播和資料,一旦不配合,就會被體罰,戴手銬、穿束身衣等。
參與迫害警察:康亞珍、崔豔、林佳、姜維;刑事犯:楊淑華、崔雪、李麗、胡曉麗、張慶梅、於萱(璇)、劉岩、崔曉雪;時任監獄長:徐龍江,副監獄長:叢新、褚淑華、劉志強;獄政科科長:楊麗斌;教改科科長:肖林
6、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拘禁於大慶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我與同小區的一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乘風廣場被乘風分局鄧輝、鄧金等警察非法抓捕,他們從我身上搶走家門鑰匙和包裡的手機,非法入室搶劫,劫走了五十多本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師父法像和手機等私人物品。
在乘風分局,警察讓我坐老虎凳,結果導致我的雙腿再次不能走路了(在監獄被迫害留下的後遺症),當晚他們把我送到大慶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看到我的情形,拒絕接收,他們把我又拉回了乘風分局,在分局坐了一宿老虎凳,第二天,腿上的症狀更嚴重了,但乘風分局還是強行把我再次送到了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絕食九天,在奄奄一息的情況下,被乘風分局拉了回來,並在女兒作了擔保後,才讓我回家。三個月後,即十二月中旬,乘風警察再次到我家騷擾,圖謀非法對我進行勞教,我不得不再次離家出走,辦案警察鄧輝以我女兒作的擔保為由,恐嚇說我本人不到案,就對她進行非法拘留。
時任乘風分局局長:於長軍,副局長:鄭君昌,法制綜合科長:藺宇,辦案人:蔡曉光。
二零零九年,當她結束了黑龍江女子監獄地獄般的日子,年邁的老父親已經在惦念與憂思中離她而去,讓她飽嘗了「子欲孝而親不待」的痛苦;八年冤獄間,她幼小的女兒為了看上她一眼,讓爸爸領著一次又一次輾轉於哈爾濱與大慶之間,有兩次,她丈夫出工不在家,思母心切的女兒,竟然一個人在寒冬裡跑去看她,看著女兒在即將來臨的夜幕下披著雪花離去,牽掛與惦念如同萬箭穿心。其丈夫,在世人不解的目光中,在惦記著她是否還好好的活著的過程中,青絲漸成白髮……
王法娟女士在備受折磨的三千多個日日夜夜裡,她的家人同時承受著怎樣的痛苦與煎熬,時光如水流過,而如刀刻般印進親人記憶中的卻始終是揮之不去的憂心與膽顫心驚。而之後的日子,也並未平靜,直至今日,她的家人因為她對法輪功正信的堅持,仍舊不得不承受著無盡的擔憂。
王法娟女士說:「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讓無數的世人在謊言下成為了江澤民的幫兇,成為了犯罪者。任何作惡者都將受到正義的審判,而江澤民正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我今天作為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作為被迫害的法輪功群體中的一員,正式起訴江澤民。」
「此次起訴並不連帶曾經參與過迫害我的人,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也希望他們早日認清形勢,懸崖勒馬,棄惡從善,給自己和家人選擇未來。也希望最高人民檢察院能夠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順應天象,順民意得民心。」
王法娟在控告狀中她遭受迫害的經歷,並同時還附上了被迫害證據,共計六類二十二頁,這些證據包括:
1)駐京辦勒索費收條複印件(一頁)
2)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複印件(一頁)
3)單位罰款收據複印件(一頁)
4)勞動教養決定書複印件(一頁)
5)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正本複印件(二頁)
6)大慶市讓胡路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複印件(五頁)
7)讓胡路公安分局起訴意見書複印件(二頁)
8)拘留證複印件(一頁)
9)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決定書複印件(一頁)
10)對批捕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複印件(一頁)
11)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複印件(六頁)
王法娟女士在控告狀中訴述她修煉法輪功受益,與堅持修煉遭受迫害的事實:
一、我親身見證了法輪功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前,在我家前面的一所小學裡,每天早上都有一群法輪功學員在操場上煉功,有一天,我出於好奇,走上去看他們掛的宣傳圖片,但沒怎麼看懂,後來是因為我丈夫肝病,大三陽,怎麼治都不好,經人介紹煉起了法輪功,身體很快就康復了,脾氣也變好了,而且也不抽煙、不喝酒了,原來愛賭博的不良習性也改掉了,也不和我吵架了,脫胎換骨的變化。我一看,這功法太好了,就也走進了修煉。
我本身是一個性格內向不善於表達的人,但妒嫉心很強,好強逞能的心也很重,遇事愛鑽牛角尖,以前家裡因一點小事就吵架。我和丈夫修煉法輪大法後,知道做事要為別人想了,時間長了,遇事總能看到別人的長處,性格變開朗了,家庭自然也和睦了,與同事的關係也融洽了,自己都能感覺到自己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以前患有嚴重的過敏性鼻炎,不管多熱的天,不能開風扇,門窗不能對流,風一吹鼻炎就犯,對花粉也一樣過敏,鼻炎這病,看似病不大,但犯病的時候是真難受,打噴嚏,流鼻涕,頭也昏沉沉;學了大法後,一切症狀都不翼而飛,變得一身輕鬆,總是樂呵呵的,在家,幹多少活也不像以前那樣抱怨了,在單位,別人不願幹的活兒自己搶著幹,在利益面前也不斤斤計較了。剛修煉時,單位領導把我從重要崗位上換下來,並且把崗位換來換去,那時正趕上單位裁減人員(下崗),同事都擔心我沒有固定崗位,容易下崗,但我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師父教我的是看淡利益,不爭不搶,在同事一勁吹風讓我去找領導理論的時候,我輕鬆的開了句玩笑:「咱們所,就差所長位置我沒去了。」
我親身的實踐,就足可以證明,我的師父是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最應該尊敬的人。
二、我親身經歷了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殘酷
1、從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關押五個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七日,我進京上訪,十月二十九日,我丈夫被單位欺騙,配合單位保衛科高峰、大慶市公安局和大慶市綜合辦的人員,共計五人,非法將我從北京管莊綁架;而他們在欺騙我丈夫時說的卻是只要找到我,怎麼都行,回大慶也行,到唐山(我丈夫正在出工的地方)呆幾天也行。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時任看守所所長是張生,管教是馮新雨。期間,單位為了讓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極力勸說遠在千裡之外的老母親(當時已經七十多歲)、兩個哥哥、一個弟弟,以及姐姐和姐夫,來到大慶,母親竟然跪到我面前,聲淚俱下的哀求我放棄修煉。我本來是一個孝順的女兒啊,這突然發生的一幕,讓我感覺自己萬箭穿心,我如果順從了母親,就得說假話,就得做背信棄義的人,而這卻恰恰就是母親從小就教我不能做的事情;姐姐一看母親跪下了,號啕大哭著衝上來搧我的嘴巴,好像不打死我都不解恨似的。一時間,哭聲、喊聲,亂成一團,警察一看,怕出人命,趕緊把我帶回了監號。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十四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大慶讓胡路區拘留所;期間,警察拿來空白紙騙我們法輪功學員在上邊簽字,之後再補充內容,以此對我們定罪,我們知道了後,就開始絕食反迫害,並寫了上訴信,結果,時任讓胡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好像姓黃)親自上陣指揮拘留所所長、獄警、獄醫強行給我灌食,一個又高又胖的女警整個人都坐在了我下半身上,最後把我右胳膊都掰脫臼了,幾個月胳膊都抬不起來,抬起來,自己就落下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拘禁在大慶市薩爾圖區拘留所,原定拘留期限是到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因不寫悔過書、不簽字,不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又被延期;延期也沒通知家屬。我絕食抗議,他們就又對我進行灌食,灌食用的管子根本不是醫用的,不知道從哪弄的偽劣產品,比正常的管子粗好幾倍,好像是給動物用的,負責插管的也不是醫生,而是副所長郭繼光。有一次,管子插到氣管裡,我拼死掙扎,人從椅子上滾到地上,管子才從鼻子裡拽出來,郭繼光邊插管還邊說他在捅下水道,每次灌完食,鼻子裡都會嗆出血,第二天臉和鼻子就腫的老高。時任薩區拘留所所長姓程,副所長是郭繼光。
2、從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
二零零零年四月初,我原單位大慶錄井公司書記楊甲科和錄井公司研究所書記張亞文到我家,逼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問我是要法輪功還是要工作,我說:「我啥都要,我煉功不影響工作,反而工作的更好,我是利用工作之餘的休息時間,在家煉功,有啥不可?」他們感覺自己沒理,就和轄區派出所勾結,強迫我丈夫不上班,在家二十四小時看著我。
遭酷刑「開飛機」、不讓睡覺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至五月二十一日,我被非法拘禁於大慶市看守所,因看守所要求法輪功學員不能煉功,只要煉功,就得寫不煉功的保證,就對全體刑事犯進行體罰,或撅著,或「開飛機」,故意挑起刑事犯仇視法輪功學員。為了抗議這種惡意行為,號裡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結果都被拖到勞動號裡撅著,我和法輪功學員劉麗萍被戴上了手銬和腳鐐,不但撅著、罰站,還不讓睡覺,我當時正是經期,穿的又少,晚間屋裡陰森森的,凍的直發抖。
酷刑演示:開飛機(明慧網)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我被非法拘禁於大慶市薩爾圖區拘留所;時任所長:程××、郭繼光,管教:於洪軍
關小號、罰站三四天、膠帶纏嘴、背銬半蹲著……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日至十二月十六日,我被非法拘禁於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直接被關進小號,小號是廢棄的雞捨,陰暗潮濕,寒冷破敗,骯髒不堪;這裡的幹警不罵人不說話,張口就是髒話,上吊銬、上大掛、罰蹲、電刑、餵蚊子、不讓睡覺、罰站、毒打,以及辱罵,都是家常便飯;勞教所長年沒有熱水喝,也沒有洗浴設備,沒有休息日,小號裡關著五、六個人,食宿、洗漱、大小便,都在低矮的號內進行,號裡老鼠、蚊子隨處可見。進號第一天,我就被逼迫寫保證,因不寫,就被罰站,成天成宿面對著值班的一個警察和一個刑事犯站著,稍一閉眼打盹,刑事犯就拿東西抽臉,辱罵,我被罰站了三、四天後,腳腫的像個饅頭,鞋都穿不進去了。
有一天,我和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煉功、背法,他們就把我們手擰到背後,背對背捆著一個圈,罰我們站著,也只能站著,想坐也坐不下,同時還把嘴都用膠帶纏上,讓人透不過氣來;小號裡變著花樣對我們進行折磨,之後,又把我們雙手在背後銬上,再銬到床鋪上,站不起來,也坐不下,只能半蹲著,還不許打瞌睡,晚上還有男護衛隊過來巡邏,發現打盹就打。
時任所長:白××、洪××、董××,隊長:趙麗娟、劉淑英,配合迫害的犯人:李小陽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至二零零一年三月,我被非法拘禁於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被強迫接受洗腦轉化;剛到戒毒所,戒毒所讓我們全體蹲下,並牽來一條大狼狗在我們跟前轉悠,我們誰也沒蹲,戒毒所才沒趣的把狗牽走了。戒毒所利用猶大天天二十四小時圍著法輪功學員進行圍攻,讓法輪功學員在謊言和邪悟言論的狂轟濫炸下幾近精神崩潰。
時任隊長:張平,教導員:寧立新
3、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我和其他五名同修再次進京上訪,被前門派出所綁架。
在前門派出所,因我們不報姓名,一名男警察扯著法輪功學員崔玉波頭髮從走廊打到屋裡,又從屋裡打到走廊,還扯著頭髮往牆上撞,崔玉波頭都被打出血了,另一年輕的男警察故意扯徐流偉牛仔背帶裙的肩帶,肩帶一旦被扯開,裙子就會脫落下來,徐流偉怕裙子掉了,就用雙手護著前胸。
我一看這個人是在耍流氓,就大聲喊道:「你是警察還是流氓,江澤民造就你們一群甚麼東西?」我看制止不了他們的惡行,就兩眼一閉用盡全身力氣把頭向牆上撞去,他們沒提防,看我昏死過去,才住了手。之後,單位保衛科高峰和大慶乘風派出所警察邵××到北京去帶我,我知道回到大慶後,他們又將像上一次一樣非法拘禁我。
在回大慶的路上,我趁機走脫,流離失所一年多。與我一同去的法輪功學員徐流偉和劉豔傑被批勞教,非法拘禁於北京勞教所,崔玉波被非法拘禁於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
4、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至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我被非法拘禁在大慶市看守所,之後轉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拘留所一天多時間。期間遭野蠻灌食、生命垂危。
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我在大慶市讓胡路法院旁聽對管鳳蘭等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後來知道是個騙局,就是騙法輪功學員去旁聽,目的是非法抓捕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時,被乘新派出所警察馮小龍等綁架,並非法拘禁於大慶市看守所。
我絕食抗議,第二天,看守所就開始對我強行灌食,每天至少四個刑事犯強行把我拖出去,有時也有男犯過來幫忙,我天生鼻孔狹窄,每一次灌食都像過鬼門關,野蠻灌食,造成我半邊身子麻木,呼吸困難,舌頭發硬,口齒不清。
三十三天後,我從看守所出來,大慶市乘新派出所不甘心我這樣回家,就在派出所裡拖了我一天時間,到了晚上,杜明等兩個警察把我邊拖帶拽,劫持到大慶市讓區拘留所,他們騙拘留所說我才幾天沒吃飯,一切正常,辦完轉接手續,他們趕緊跑了。拘留所的警察一看不對勁,就趕緊到走廊看我,發現我非常虛弱,知道是上當了,不該收我,警察就趕緊給所長打電話。第二天,所長勸我吃飯,我不吃,他們就把我拉到醫院檢查,回來又給我灌食,四、五個警察和一個獄醫,灌了三四十分鐘也沒灌進去。當時那個女獄醫都落淚了,她瞅著我說:「看你折磨那樣。」
拘留所怕我死裡頭,讓乘新派出所接人,晚上九點多鐘,丈夫和乘新派出所警察馮小龍把我接了出來。
5、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我被非法判刑八年,被非法拘禁於大慶市看守所九個月,之後轉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早晨八點多鐘,我和另外三名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在租住屋)剛吃完飯,屋裡突然斷電了,感覺不太正常,拉開窗簾一看,樓前、樓後,全是警察,得有二三十人,警察敲門,我們沒給開。持續了一段時間以後,警察破門而入,將我們綁架,讓胡路分局的警察欺騙圍觀的世人說屋裡住的是江洋大盜,他們把我們都反銬著,當時已經六十多歲的呂淑芹,他們也沒放過,還把老太太按地上反銬著,也不讓穿鞋,我的鞋是一名警察給穿上的,還諷刺我說:「你真有功,還有人給你穿鞋。」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怕人聽見,就堵我的嘴。
到了公安分局,他們問我姓名、住址,我不說,他們就把我反銬在椅子上,不說就用尺子抽臉和嘴,最後讓轄區派出所來認人。此次被綁架,我被非法判刑八年,其餘三位法輪功學員一位被判了十年,兩位被判了七年。
參與迫害警察:霍曉傑、孫英劍、劉保國、梁國強,時任局長:孫××;讓胡路檢察院參與辦案:代理檢察員韓少馨讓胡路區法院參與辦案:審判長譚貴強,代理審核員賈思軍、張旭光,書記員:劉志剛。
被非法判刑後,前九個月,我一直被拘禁在大慶市第一看守所,晚上睡覺擁擠不堪,打罵、體罰不斷,由於條件惡劣,我身上長滿了疥瘡,奇癢無比,經常是衣服和肉粘在一起,脫一次衣服就像揭了一層皮,非常痛苦。九個月後,我和另兩位法輪功學員被轉往黑龍江女子監獄,入監檢查時,我和法輪功學員鄧劍梅不合格,監獄拒收,看守所不死心,一個月後竟花錢疏通關係把我倆硬送進了黑龍江女子監獄。
侮辱性搜身
黑龍江女子監獄以給高分、可減刑為誘餌,利用道德敗壞的刑事犯迫害法輪功學員,暴力毆打、辱罵、吊銬、上大掛、電刑、罰站、碼坐、凍、不給吃飽飯、不許睡覺,等等,迫害手段花樣翻新。每有法輪功學員被送進來,就先整到集訓隊進行迫害,先是侮辱性搜身,把衣服全扒光,還得再蹲三下;獄警為搜法輪功經文,把所有的物品翻個遍,甚至把棉被的棉花都掏出來,不讓法輪功學員之間說話,也不讓家人接見、打電話和寫信。當時集訓隊關了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
暴力毒打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因我不報數,黑龍江女子監獄集訓隊隊長王曉麗等四個女警把我拖入一個小屋,對我暴力毒打了幾十分鐘,他們對我拳腳相加,我被打的好幾天耳鳴,還發燒,吃不下飯;九月份,我被轉到七監區。
五花大綁折磨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監區點名時,讓犯人都蹲著,因法輪功學員不承認自己是犯人,拒絕蹲著,警察就指使刑事犯踹法輪功學員蹲下。看到刑事犯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帶頭喊起了「法輪大法好」,結果,隊長康亞珍指使崔雪等六、七個刑事犯把我按在水房地上,用繩子五花大綁捆起來,全身都是泥和水,崔雪是個殺人犯,十分兇狠,擅長用豬蹄扣綁人,這是一種非常狠毒的酷刑,能把人勒死,康亞珍怕出人命,趕緊讓崔雪把繩子鬆一點;康亞珍也來打我,我質問:「你當大隊長還打人,知法犯法。」她說:「我有這個權力。」同時關進水房子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高秀榮、呂淑芹(時年六十五歲)、宋秀玉(時年六十三歲)、王桂麗、田桂英和王淑霞等,水房子陰冷潮濕,沒有暖氣,刑事犯穿兩個棉襖還嫌冷,被關進水房子的當天半夜,刑事犯就說:「凍他們,天天凍,挺不了一天就告饒了。」一週後,我才回到監捨。
寒風中罰站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寒冷的冬天裡,黑龍江女子監獄全面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又一輪迫害,大隊長康亞珍、副隊長崔豔,警察吳雪松、姜微、林佳,還有她們挑選出來的非常狠毒的犯人崔雪、趙同琴等,連拉帶拽的把我們整到室外體罰──跑步。法輪功學員鐵俊英在最前面,不跑,男護衛隊、防暴隊的肖林狠狠地打了她兩個嘴巴,鐵俊英大喊:「法輪大法好。」肖林看我們都不跑,就把我們拉到男監大牆下罰站,並把我們的棉衣、帽子、手套都拽了下來。從早上八點警察上班到下午四點警察下班,我們就一直被強迫在那兒站著,連中午飯也沒讓我們回去吃,而是把飯挑到了牆下,我們誰都沒吃。寒風中,我們不由自由的打著哆嗦,腿凍的直直的不會回彎,也不會走路了,鄭宏麗被凍的昏倒在地;鄭金波和沈景娥因沒被拽出去,防暴隊新來的小警察穿著皮靴把他們一陣猛踹,之後又把他們銬在了走廊的監欄上。
背銬四個月,關在水房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至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我被非法體罰,關進七監區水房子和便衣庫中。大隊長康亞珍、副隊長崔豔指使犯人給我們戴上背銬,關在水房子裡,不讓睡覺,不讓坐墊子,實在睏了就坐在潮濕的水泥地上打一會兒盹。為此,我們開始絕食抗議,李冬雪和鄭宏麗被體罰昏了過去,犯人王寵麗、徐桂蘭把她倆拖到便衣庫,醒後又拖回水房;徐桂蘭還故意在凌晨三、四點鐘洗澡,弄的滿地都是水,把躺在冰冷水泥地上的法輪功學員棉褲都濕透了,這樣一來,法輪功學員連冰冷的水泥地也不能坐了,只能站著;除了定點吃飯、上廁所外,我們被一直用銬子銬著,從二零零三年的十二月初到二零零四年四月初,整整四個月的時間。
整個人被掛吊起來
二零零四年四月六日,因監區看我們還不同意佩帶犯人名簽,大隊長康亞珍、副大隊長崔豔就指使犯人強行把我綁回監捨的水房,晚上背銬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將近兩個半月。獄警指使犯人把我們七名法輪功學員「背劍式」吊在鐵床上,疼痛難忍,陳雲霞被折磨得昏過去三次。我在四月八日被吊,他們讓五、六個刑事犯把我整到凳子上,然後把我一隻手從肩上拽到後面,另一隻手從腰部扭到後面,再把兩隻手銬在一起,之後,他們踢開凳子,我整個人被掛吊起來,全身重量都壓在兩隻手腕上,本來我就個子小,胳膊短,硬抻的感覺已經痛苦萬分,吊掛起來後,瞬間就昏死過去。
上大掛對人身體損傷幾乎是毀滅性的,因心臟不過血,人很容易就變殘廢。當發現我要不行了的時候,他們找來監區獄醫,費了好大勁才把我卸下來,這時我的腿已經不能走路了,胳膊一點東西也拿不了了。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這樣折磨後,去了病號監區,廖小路插管噴的衣服上都是血;石淑緣被吊的多次昏迷;王芳(已被迫害致死)被插胃管灌食,造成食管損傷,直咳嗽,管子在胃裡插了半個月不讓拿出來,手還被背銬著,等管子拔出來時,挨著胃的部份都長綠毛了;沈景娥(已迫害致死)在修煉前是乳腺癌,一側乳房切除,這樣的酷刑也未能倖免。一同被折磨的法輪功學員還有鄭宏麗、李冬雪、廖小路(已迫害致死)、孫桂芝和鄭金波(已迫害致死)等。
五馬分屍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警察吳雪松問法輪功學員戴不戴名籤(其上有姓名、所犯罪行和刑期),遭到拒絕,康亞珍和崔豔就指使犯人把我們十幾個人,都五花大綁著從車間送回監捨,途中,看到被拘禁在三隊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摁在地上,往衣服上按大大的「犯」字戳,一層層衣服都按上,後來知道,如果有衣服沒按上,被搜出來就被送到鍋爐房燒掉。回到監捨後,刑事犯劉岩、於宣等把我整到沒有攝像的便衣庫,把我胳膊分別往二層床的兩側抻,直到極限位置,腳尖也只能點在地上,整個人抻成大字形,如同耶穌受難,更像五馬分屍,一會兒胳膊就像被卸了下來,等我被迫害的就差一口氣了,他們把我轉到有監控的房間,再把雙手銬在床邊罰站,不讓睡覺。
酷刑演示:抻銬(明慧網)
幾次慘無人道的折磨後,我的雙腿走路軟綿綿的,使不上勁,得扶著牆或有人攙扶,即便這樣,也走不遠,誰都不能碰我,一碰就摔倒,手也使不上勁。監區怕迫害我的事被家人知道,竟對千裡迢迢來看我的家人撒謊說我不見家人。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間,是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大法弟子最殘酷的兩年,白天,他們把法輪功學員弄到外面在寒風裡站著凍,晚上再整到雪地裡蹲著凍;在二監區的法輪功學員被凍完後,還被電棍電;法輪功學員於秀蘭雙手被凍黑,還被在小號裡超期關押四個月;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呂淑芹因拒絕在點名時蹲下,被崔雪從後面飛起一腳,狠狠的踹在腿彎處,老人重聲地摔在地上,第二天就口吐鮮血,監區怕出事擔責任,趕緊把呂淑芹轉到了病號監區。
強行抽血、打針
那段時間,法輪功學員經常被強行抽血、打針、照相,而同樣被關在黑龍江女子監獄的刑事犯卻不是這樣,因此,法輪功學員全都反抗拒絕。每當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四、五個刑事犯一起圍攻一個法輪功學員,監獄還以給刑事犯加分為名刺激刑事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圍攻,場面總是亂作一團,根本沒有語言能夠形容。有一次,我質問警察:「你們明知道我們是好人,是健康的,沒病為甚麼還強行給我們抽血?」她侮辱性的語言回答:「查查你們有沒有梅毒。」
二零零六年底,監獄對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兩個刑事犯看著一個法輪功學員,從早到晚碼坐,不讓閉眼,定點上廁所,法輪功學員彼此間不能見面,只能聽、唸誣蔑法輪功的廣播和資料,一旦不配合,就會被體罰,戴手銬、穿束身衣等。
參與迫害警察:康亞珍、崔豔、林佳、姜維;刑事犯:楊淑華、崔雪、李麗、胡曉麗、張慶梅、於萱(璇)、劉岩、崔曉雪;時任監獄長:徐龍江,副監獄長:叢新、褚淑華、劉志強;獄政科科長:楊麗斌;教改科科長:肖林
6、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拘禁於大慶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我與同小區的一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乘風廣場被乘風分局鄧輝、鄧金等警察非法抓捕,他們從我身上搶走家門鑰匙和包裡的手機,非法入室搶劫,劫走了五十多本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師父法像和手機等私人物品。
在乘風分局,警察讓我坐老虎凳,結果導致我的雙腿再次不能走路了(在監獄被迫害留下的後遺症),當晚他們把我送到大慶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看到我的情形,拒絕接收,他們把我又拉回了乘風分局,在分局坐了一宿老虎凳,第二天,腿上的症狀更嚴重了,但乘風分局還是強行把我再次送到了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絕食九天,在奄奄一息的情況下,被乘風分局拉了回來,並在女兒作了擔保後,才讓我回家。三個月後,即十二月中旬,乘風警察再次到我家騷擾,圖謀非法對我進行勞教,我不得不再次離家出走,辦案警察鄧輝以我女兒作的擔保為由,恐嚇說我本人不到案,就對她進行非法拘留。
時任乘風分局局長:於長軍,副局長:鄭君昌,法制綜合科長:藺宇,辦案人:蔡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