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川清流:10噸的倉庫何以存700多噸氰化鈉?

2015年08月19日天津大爆炸
目前,天津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現場明火已經基本撲滅,救援處置工作正緊張進行。而14日上午的新聞發佈會對爆炸物究竟是何物並未作出直接回應,這一核心資訊卻依然待解。但據報導,爆炸現場已檢出液堿、碘化氫、硫氫化鈉、硫化鈉等4種物質,出事貨場目前還存放至少700多噸氰化鈉。(2015年08月16日人民日報用戶端)

資料顯示,氰化鈉,白色結晶顆粒或粉末,屬於《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一類 A級無機劇毒品,具有遇水、酸放出有毒易燃氰化氫氣體甚至發生爆炸危險等化學特性,主要用於基本化學合成、電鍍、冶金和有機合成醫藥、農藥、金屬處理,以及金銀等貴重金屬提煉和電鍍等,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受公安部門管制。

由於氰化鈉具有上述明顯特性,所以國家對存放這些物品有著嚴格規定。根據瑞海公司2013年擬建這個危險品倉庫環評報告顯示,該公司危品2庫可存放氰化鈉的最大暫存量只有10噸,可是該公司除了未將氰化鈉存放在《港口危險貨物作業附證》中規定的危品2庫中,居然曝露天存放至少700多噸氰化鈉內幕,故而此次爆炸事故是否人禍已不言自明。

「8·12」爆炸事故的爆炸物究竟是不是氰化鈉,目前依然成謎。但不容回避的是,特大爆炸畢竟產生,而且其中第二次爆炸威力相當於21噸TNT,即相當於一種殺傷半徑高達1500米,可以引起3級左右地震,殺傷力較強的大型燃料空氣炸彈,所以公眾期待的是真相。然而時至今日,瑞海公司給公眾的,還是一筆「糊塗賬」。

或許,正如官方所解釋的那樣,確認事故爆炸物,真不是那麼容易,難點主要在於爆炸事故現場危化品種類多且燃燒後化驗複雜。但就目前資訊管理手段而言,調閱倉儲單並非難事。機動車異地違章尚能做到插翅難飛,難道位於城市腹地的危品倉儲之地的資訊管理果真成了「糊塗賬」?這其中是不是有著比10噸的倉庫存放700多噸的危品更為令人驚詫的難言之隱?

對於外界廣為關注的氰化鈉問題,人民日報法人微博15日晚間發佈消息稱,「目前檢測結果顯示,氰化鈉未發生大範圍洩漏。」這裡所說的「大範圍」到底有多大,確實值得玩味。而天津市環保局總工程師包景嶺15日在天津通報的爆炸事故周邊廢水和水環境監測結果時表示:有監測點位化學需氧量、氨氮和氫化物超標。很顯然,氰化鈉已經洩露無疑。

儘管目前並不能確定「8·12」爆炸事故的爆炸物是否有氰化鈉,但從瑞海公司最大存量不得超過10噸,實際上現場露天尚存至少700多噸氰化鈉的既成事實看,嚴重違規存放類似危品已成常態,一方面說明瑞海公司背景深厚,無法無天;另一方面也說明相關監管部門形同虛設,有曲意迎合之嫌。因此,如何追究此起特大爆炸事故責任,公眾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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