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1月18日訊】不久前列治文兩姊妹為保護幼兒而遭惡犬噬咬逾百口的消息,在震驚社區之餘,亦引發大溫市民對於身邊的狗狗心有餘悸。現在列市動物監管部門已決定將這隻名為Yogi的狗處死,而Yogi的主人正通過社交媒體發起請願活動,希望能保住Yogi的命。
不管結果如何,如果你所居住的社區有危險狗狗,專家建議不要等到意外發生了再報告,因你無法強迫狗主人給狗帶上狗鏈,所以你可以向有關部門報告,以防意外發生。
溫哥華市府動物監管中心經理Steve Simmonds說:「我們會告訴人們,如果你對具有潛在攻擊性的狗只表示擔憂,可撥打溫市熱線電話311,工作時間是一週7天,從早上7時到晚上10時」。 他補充說,如果意外發生在311熱線的工作時段以外,遇緊急情況可撥打911報警。
「動物監管中心官員將調查,當他們詢問目擊者,收集到事實和證據後,他們將作出決定,是否要求狗的主人在公共區域停留時必須給狗套上口罩,並且拴上狗鏈。」
不過他提醒,不要隨便撥打熱線,「喜歡叫的狗並不總是具有攻擊性,我們所談到的是有危險舉動的動物,它們咆哮、狂奔,追逐人和咬牙」。
溫哥華在2014年調查了130宗狗只相互攻擊的事件,同期還發生了143宗狗攻擊人的事件。此外還有70多人報告說,看到具有攻擊性的狗在沒有主人陪伴的情況下到處亂跑。
事實上,依據溫哥華市府條例《動物管制附例(Animal Control Bylaw)》,狗主人任何時候都需控制住自己的寵物,並且除非在遛狗公園區域,否則公共場所中任何時候都必須用不超過2.5米長的遛狗帶拴住狗狗。
本拿比市府條例《動物管制附例》亦要求每個狗主在公路或公共場所時,都必須用不超過2米長的遛狗帶拴住狗, 如果屬於猛犬(vicious dog)的話,還需要套上口罩。包括列治文在內的其他大溫城鎮也都明確規定,狗主在非遛狗公園區域,必須拴住自己的狗。
所以大溫市民如果看到街道社區中,有人不拴狗鏈隨意遛狗時,可以向市政府致電投訴。
──轉自《大紀元》
(責編:嘯天)
不管結果如何,如果你所居住的社區有危險狗狗,專家建議不要等到意外發生了再報告,因你無法強迫狗主人給狗帶上狗鏈,所以你可以向有關部門報告,以防意外發生。
溫哥華市府動物監管中心經理Steve Simmonds說:「我們會告訴人們,如果你對具有潛在攻擊性的狗只表示擔憂,可撥打溫市熱線電話311,工作時間是一週7天,從早上7時到晚上10時」。 他補充說,如果意外發生在311熱線的工作時段以外,遇緊急情況可撥打911報警。
「動物監管中心官員將調查,當他們詢問目擊者,收集到事實和證據後,他們將作出決定,是否要求狗的主人在公共區域停留時必須給狗套上口罩,並且拴上狗鏈。」
不過他提醒,不要隨便撥打熱線,「喜歡叫的狗並不總是具有攻擊性,我們所談到的是有危險舉動的動物,它們咆哮、狂奔,追逐人和咬牙」。
溫哥華在2014年調查了130宗狗只相互攻擊的事件,同期還發生了143宗狗攻擊人的事件。此外還有70多人報告說,看到具有攻擊性的狗在沒有主人陪伴的情況下到處亂跑。
事實上,依據溫哥華市府條例《動物管制附例(Animal Control Bylaw)》,狗主人任何時候都需控制住自己的寵物,並且除非在遛狗公園區域,否則公共場所中任何時候都必須用不超過2.5米長的遛狗帶拴住狗狗。
本拿比市府條例《動物管制附例》亦要求每個狗主在公路或公共場所時,都必須用不超過2米長的遛狗帶拴住狗, 如果屬於猛犬(vicious dog)的話,還需要套上口罩。包括列治文在內的其他大溫城鎮也都明確規定,狗主在非遛狗公園區域,必須拴住自己的狗。
所以大溫市民如果看到街道社區中,有人不拴狗鏈隨意遛狗時,可以向市政府致電投訴。
──轉自《大紀元》
(責編: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