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沙洲:法院拒審法輪功案 江澤民末日臨近

2016年04月05日周向陽李珊珊案
習近平自中共十八大擔任中共最高領導人後,針對江澤民集團掀起反腐「打虎」運動,背後矛盾的核心其實是迫害法輪功問題。三年多以來,習當局反腐「打虎」的目標逐漸匯聚到摧毀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體系上來,如廢除勞教,抓捕「610」機構頭目,「有案必立、有訴必應」等等。現在,有跡象顯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系統開始失靈,並有望在不久走向全面崩潰。

來自明慧網的文章稱,2016年3月27日一篇題為《周向陽、李珊珊案重審開庭說明了什麼》的評論文章提到,天津東麗區法院違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後,遭到家人和律師的控告,法院不得不作出重新審判的決定。中共迫害法輪功本身就是違法的,借用法律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更是違法。按照慣例,法院對這類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都不會重審,可是如今周向陽夫妻的案件卻重審了。文章分析法院被迫重新開庭時提到兩點:一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幕後人員都在紛紛為自己留後路;二是法官非常害怕因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而被告上法庭。

明慧網文章提及的另一起案例頗為有趣,即辯護律師和法院共同迫使公訴人放棄起訴的案例。公訴人在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金升時,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非法起訴張金升。律師在法庭上據理力爭予以駁回,並列舉了警察對張金升刑訊逼供的事實為張作無罪辯護。當公訴人拿出光碟進行誣陷時,張金升要求當庭放映。公訴人不敢播放。在法官的要求下不得不當庭放了起來。光碟的內容為「起訴江××,全球公審江××。給翟紅軍的一封勸善信,解體黨文化」等。律師作出辯護稱:「這些沒有一樣是有罪的,相反這些東西恰恰說明大法弟子的大善之舉。」最後,法官問公訴人:「公訴人,你還有什麼話說嗎?」公訴人回答:「沒話可說,希望從輕發落。」

這個案例之所以說有趣,首先是法院法官居然同辯護律師站在同一立場上來對付公訴人,使公訴人的起訴無法按其路數進行;其次是公訴人所持有的光碟本想借光碟指證法輪功修鍊者張金升有罪,不料光碟被播放後不但顯示張金升修鍊法輪功無罪,還顯示了大法弟子張金升的大善之舉,反證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有罪;再次是面對事實,公訴人坦陳「沒話可說」,反過來替張金升求法庭「從輕發落」。這一起庭審案例如果讓江澤民親眼目睹,不知道江該作何感想。

明慧網的文章還列舉了另一件「法院不管檢察院退卷公安局只好放人」的案例。該文稱,2015年9月25日晚,山西省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在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10月30日,檢察院將她非法批捕,企圖對李美玲非法判刑。然而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檢察院。檢察院又問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於是檢察院將案卷退回公安局。而這時李美玲已經被非法關押半年,公安局只好以拘役半年作為處理。李於2016年3月25日回家。

相關案例還有一些,就不一一列舉。這幾樁案例給我們呈現了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在習當局反腐「打虎」逼近江澤民之際,中共法院的法官們不願意繼續充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治工具了。他們或許開始認真思考這些問題了,比如信仰和修鍊法輪功究竟有沒有罪?江澤民指責法輪功有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最終,不得不促使法官們作出更進一步的推論:既然信仰、修鍊法輪功無罪,既然對修鍊法輪功的學員進行判罪缺乏法律依據,那麼,江澤民下令迫害法輪功、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就是嚴重犯罪。

令中共法院的法官們能作出如此改變的,主要是因為迫害法輪功已經難以為繼。比如江澤民被起訴,「610」機構頭目抓捕,勞動教養制度廢除,大批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官員落馬。習近平當局除了反腐「打虎」步步緊逼江澤民之外,以及軍改後著手整肅公檢法司等政法系統,等等。

可以預期,越來越多的法院將參與到拒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行列中來,直至最後終止迫害法輪功。而隨著習當局反腐「打虎」倒江的步步緊逼,審判江澤民或將正式列入法院的議事日程。法院由此前的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到最終改為審判江澤民,僅僅只差一步。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