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周向陽案 律師庭辯震懾辦案人員

2016年09月17日周向陽李珊珊案
【新唐人2016年09月16日訊】9月13號,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李珊珊夫婦,在天津東麗區法院接受非法庭審,張贊寧、常伯陽、張科科、余文生四位代理律師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並指出執法者破壞法律實施。庭審當天結束,法官沒有當庭宣判。請看報導。

「今天站在這裡,看似為兩位法輪功學員辯護,但實際上我們面對的問題是巨大的。每一位為法輪功做過辯護的律師都深深知道,他們是無辜的,本應該以他們的言行得到讚許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們的國度裡,十七年來他們卻因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這樣的法庭,這是荒唐的。」

這是周向陽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所做的2萬言辯護詞的開頭。據一位在庭審現場的知情人士介紹,這次庭審與以往同類案件庭審有一些不同。

庭審現場知情人:「這個庭審在我看來就好像不是在審判周向陽、李珊珊,好像在審判他們(執法者)一樣的。公訴人的發言也是蒼白無力的,他們基本上被駁斥得啞口無言,他們也是很象徵性的例行公事。」

周向陽原是天津市鐵道第三勘測設計院造價工程師,因為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判刑9年,期間經歷了四個月的「地錨」酷刑、徹夜電擊、連續熬夜、十八個月絕食抗爭等各種折磨。

他的妻子李珊珊因為堅持為他伸冤,也遭到中共報復,先後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近40個月。

去年3月,周向陽、李珊珊夫婦再次被天津警方綁架,並被關押至今。

9月13號的庭審中,中共試圖用「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給他們定罪判刑。

據知情人士介紹,代理律師張贊寧在庭辯中說,現在全國所有的對法輪功的起訴書,都籠統的說法輪功學員觸犯了刑法300條第一款的規定,這條法律講的是破壞法律實施,但是起訴書從來沒有具體指出過,法輪功學員到底破壞了什麼法律?哪一條、哪一款、那一項。就像說一個人殺了人,卻說不出被殺的是誰、叫什麼名字、什麼時間、在哪裡、用什麼工具殺的。因此,用刑法300條來給法輪功定罪是非常荒謬的。

律師們還表示,中國至今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他們列舉了中共打壓法輪功的所有所謂法律依據,並逐一用中國現行法律予以反駁,論證迫害法輪功完全是江澤民個人意志發起的政治迫害。

而代理律師余文生在庭辯中,不僅提出當事人周向陽夫婦無罪,而且指出,中共司法部門和司法人員蓄意錯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已經涉嫌枉法強加、蓄意陷害等多項罪行。

他說決不能拿刑法300條來打壓法輪功,這就像是一個凶器,凶器的本身並不能做惡,「誰拿了凶器去傷人,才是真正的罪責所在」。

庭審現場知情人(變聲):「余文生反覆提到了現在中央政法委已經提到了『錯案終身追究制』,你不要以為現在看來好像你是服從命令,但是他就舉例東德柏林牆推倒以後,一個邊防戰士打死了一個東德的青年,最後判了3年有期徒刑,就是舉個這個例子。等於是在警告這些辦案人員,你們雖然暫時沒有遭到清算,總有一天要清算的。」

知情人士說,余文生的正義辯護,震懾了在場的所有中共司法人員和旁聽席上的中共政法委及國保系統人員,他們全都靜靜的聽著,沒有一個人出聲打斷。

採訪/ 駱亞 編輯/張天宇 後製/陳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