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曉:律師代理法輪功案的收穫

2016年06月23日法輪功人權
「在法庭上很明顯的,作為律師你不能提什麼,不能對法輪功性質問題進行辯護,為什麼不能進行辯護呢?法律上沒有這個規定啊,作為律師我可以呀,你為什麼給我設這個限定哪?」這是維權律師王宇代理法輪功案的疑惑。

豈止這樣一個疑惑,法輪功是什麼?修鍊法輪功的人是一群什麼樣的人?為什麼這樣寧捨命而不放棄?中共將法律拋擲一邊,對法輪功妖魔化的抹黑、宣傳,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許多律師通過代理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案件,才恍然大悟,感嘆法輪功學員真是一群好人啊,並且講這是代理法輪功案件的最大收穫。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建三江事件中被非法判刑二年的王燕欣出獄了,了解她的人既驚嘆又無奈,而她的辯護律師心中更是酸楚,因為他們知道她是怎樣的一個人,自己作為一個律師,在這個體制下又是多麼的無能為力。

王燕欣是原大商集團佳木斯百貨大樓的一名職工,自從修鍊法輪功後,在工作中,她按著「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熱情服務於顧客,曾榮獲省、市級「勞動模範」、「特等勞動模範」,她說,她對自己、對工作、對顧客所持的態度,是獲益於法輪大法師父的著作——《轉法輪》的教誨。

二零零四年,王燕欣獲得全國連鎖大商集團授予的「特等勞動模範」褒獎後,在佳木斯百貨大樓超過千人的授獎大會上,作為勞模代表發言時,以親身經歷證實法輪大法倡導的「真、善、忍」理念,對自己生命得以升華的影響。等到發言結束時,會場上響起了熱烈的掌聲。在當時的恐怖形勢下,這掌聲,更是人們從中共欺世的謊言中覺醒後,對法輪大法發自真心的理解和認同的一種心聲。

這麼好的人被判刑,令人匪夷所思。王燕欣二審辯護律師常伯陽說:「我會見了王燕欣,她是一個法輪功修修鍊者,也是我的當事人,這個群體,在我印象中,拋開法律講,都是一群善良的人,都是講道德的人,都是講奉獻的人,這樣一個群體受到這麼多打壓,我從內心裡感覺到,確實心裡非常難受,我願意幫助他們。」

辯護律師張維玉說:「做了這個案件之後,接觸到建三江這些當事人、家屬以及法輪功學員朋友,了解法輪功,不象官方媒體宣傳的那樣,非常可怕,非常的兇惡,邪教當中比吃人還可怕的那一種的感覺,原來是這麼一種感覺,結果接觸之後,發現是非常善良真誠的人。所以應該說最大的感受,就是對這個群體有一個更深的了解,覺得這個群體並不象官方媒體宣傳的那樣,官方媒體的宣傳存在捏造的成分,在法輪功這個事情上,捏造的成分太多了」。

法輪功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吸引力?修鍊者為什麼那麼堅定不移?建三江當事人陳冬梅,曾被關押在青龍山黑監獄,是湯原農場的一名農工,她談了她的修鍊體會:

「當我看到《轉法輪》這本書的時候,哎呀,我做了那麼多錯事,都不知道,我看了這本書的時候,知道自己錯了那麼多,我原來脾氣非常非常不好,我奶說,咱們家的姑娘象老虎,咱們家的女婿象綿羊,就是說我非常厲害,我和我丈夫吵架的時候,不把他吵哭了不算完事。非常厲害,脾氣也非常不好。我走入法輪功,不是為了強身健體,只是覺的這本書真的很好,我要按這本書說的去做人去做事,當我在心性提高的過程中,煉功過程中,我逐漸的發現我的身體好了,原來我有過敏性蕁麻疹,冷熱過敏,冷了也不行,熱了也不行,非常難受,胃也特別不好,糜爛萎縮性胃炎,這些病不是特別要人命,非常難受,一下雨腿疼,而且我原來腿的骨骼,O形腿,我們同事就說我,你看你走路狗都能鑽過去,可是我發現有一年,同事說你買牛仔褲吧,我說我不買,我說我羅圈腿穿不了,她說你也不是羅圈腿呀,偶然的時間我發現我連骨骼都直了。沒有羅圈腿了,胃炎也好了,原來讓我去護理我婆婆住院,我是決對不會去的,可是現在,就是說我無怨無悔的護理她,別人都問你咋來護理來了,那個大姐說,滿醫院就你一個兒媳婦伺候老婆婆,誰不知道啊,都知道。她說:「我原來對法輪功的印象是不好的,但是我看到你所做的一切,我真的對法輪功的變化就非常非常的大。」她說:「我覺的你跟別人不一樣,你們法輪功真的做到了,不是說到了,原來提起法輪功我特別害怕,可是現在一說起法輪功,我知道什麼是法輪功了。」

當你有這麼多的變化,從你的身體到你的心靈逐步提升的時候,無論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組織,它來打壓我,不讓我煉我都不會去做的。」

法輪功是從內心改變著人,修鍊者用法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斷的去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

原佳木斯勞教所警察崔會芳,曾參與迫害法輪功,但是她在與法輪功的接觸中,知道這是一群好人,她棄惡從善,也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鍊行列,迫害法輪功的人煉了法輪功,這使中共非常恐慌,崔會芳因參與建三江案旁聽遭到綁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佳木斯市前進區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兩年。

著名維權律師江天勇在代理法輪功案件後,他很感慨的說:「他們遵循的是真善忍,做人對人特別好,特別和善,特別真誠,特別友善,完全為你著想,他好象是少數,他可能是中華民族未來的一種希望。我們的法律,不為這些人維護權利,我們還做什麼法律?這個民族還有什麼希望?」

法輪功學員在社會各行各業的高境界表現,在不知不覺的改變著社會,提升著人類的道德水準,給人們展現了一種久違了的新的向善的生活方式,人們體會到了活著的樂趣與意義,感受到了中華民族重振昔日輝煌的希望。

對於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維權律師張維玉講:「實際上我們也非常擔心,對法輪功群體,進行法律追究刑事判決的人、決策人員以及公安局實施抓捕的人員,以及檢察院、法院將法輪功人員送上法庭的人員,(我)非常擔心他們將來,有可能受到法律追究,我覺的是難免的。」

其實所謂的「法輪功案件」,展現給人們的並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中共邪黨本性的使然,靠謊言支撐的政權,一旦被人們識破的時候,就是滅亡之日。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