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炎黃春秋不立案 律師:有案外因素

2016年07月27日時政
【新唐人2016年07月27日訊】中國大陸的敢言雜誌《炎黃春秋》高層被撤換及被停刊事件,越演越烈。日前雜誌社副社長胡德華與中國藝術研究院再打產權戰。至於法院不給立案,代理律師認為,不排除有「案外因素」干擾。

《炎黃春秋》被迫停刊事件還在持續發酵,目前事態有日漸擴大之勢。

根據《美國之音》報導,北京朝陽法院立案庭庭長原定於7月25號,對《炎黃春秋》聘請的律師說明為何不予立案的原因。不過當律師前往法院時,得到的答覆是法院還要再延長一個星期再進行立案答覆。

《炎黃春秋》代理律師莫少平:「應該初步定了明天(28日)下午,然後法院來確定立不立案,現在第一個就是,本身所謂『中國藝術研究院』派了很多人,實際上是控制了《炎黃春秋》的辦公室,我們受《炎黃春秋》的委託,我們已經向朝陽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國藝術研究院單方撕毀合同的行為是無效,然後要求它停止非法佔領《炎黃春秋》辦公室。」

7月26號,《炎黃春秋》原副社長胡德華帶領財務人員回雜誌社進行稅務申報,不過,他們被阻擋在門外,無法進入。

莫少平:「為此發生了很激烈的衝突,警察也來了,當然胡德華很憤怒,這是雜誌社的辦公場所,你中國藝術研究院憑什麼來佔領我們的辦公場所,同時,我們今天應該納稅,應該報稅,你阻止財務人員進入財務室來進行報稅,你的行為就是非法的。」

《炎黃春秋》原副社長胡德華接受香港《大紀元》電話採訪時表示,《炎黃春秋》就是大家一起湊的錢,純粹是一個民營企業。國家並沒有投錢,所以雜誌社並不是國營企業;共產黨也沒有投錢,那更不是黨產。

《炎黃春秋》原副社長胡德華:「如果只是一紙文件就把它給歸了公,那我覺得這就好像是一種掠奪行為了。因為我們要尊重每個人的勞動成果。那麼從沒有(讀者),一直到現在廣大的讀者大概有幾百萬、上千萬,這麼大的無形資產,你說拿就拿?」

胡德華覺得,這樣一紙文件就給充公的做法不對,違反了物權法和公司法。違反了雙方的合同、協議,違反了合同法。

原中共軍事學院出版社社長辛子陵:「人家是副社長,你們鳩占鵲巢,說佔領就佔領不讓人家進,這也太過分了,是不是?這不像一個政府機關的行事, 杜導正不存在退休的問題,他早就退休。早年,他運用他退休的時間,他願意做點什麼事情,而且對政府、對國家有幫助,你們是不應該干涉。習近平就指示,特事特辦,還有兩句話,就是對《炎黃春秋》不要封殺,做好引導,這是過去講的話。所以現在中宣部劉雲山無視習總的指示,硬是這麼幹,這就有點向習近平叫板、挑釁的意思。」

《炎黃春秋》的代理律師莫少平表示,這起案件屬於民事合約糾紛,法院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立案,如果法院不立案,很大可能是「案外因素」造成。

莫少平:「因為這是一個很普通的合同糾紛,也就是雙方簽訂的合同,一方有沒有權利單方來終止合同,當然從法律角度來講,按照中國大陸合同法規定,這種行為肯定是無效的、非法的。所以按說,法院它沒有權利不去立案,不去審理這個案件,但是因為這個案件影響比較大,咱們也不排除有些案外因素的影響。」

《炎黃春秋》風波的起因,是7月13號,該雜誌社的上級掛靠單位中國藝術研究院,單方面撕毀2014年12月簽訂的協定,撤換《炎黃春秋》社長杜導正、副社長胡德華等全部領導層,並派人占領編輯部,在編輯部內吃住,並竊取修改網站後台密碼。

採訪/陳漢 編輯/黃億美 後製/舒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