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警不得干涉圍觀者拍攝?民疑實效

2016年07月29日時政
【新唐人2016年07月28日訊】日前,中共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對大陸百萬公安進行集中培訓。其中,在規定公安執法時,要求警察不得干涉圍觀民眾拍攝。分析認為,大陸警察濫權枉法越演越烈,中共高層可能為了平息民怨,對公安機關進行整頓。

7月26號,中共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在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上強調,各級公安機關和各部門、各警種要在新修訂的《公安機關執法細則》框架下,研究制定執法指引。

培訓會上播放了約70分鐘視頻,對前線警察經常遇到的突出案例,如對查驗身份證件、查緝嫌疑車輛、圍觀民眾拍攝、遇到糾纏、使用武器等,作出細化規範。

其中,在規定公安執法時,要求警察在民眾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要自覺接受監督,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

其它規範還有,便衣警察執法要主動出示警察證,著裝警察可以不出示警察證,但在執法對象要求時應出示。如遇到執法對象或其親友拖拽、纏抱時,可採取拉肘別臂等相對安全的控制動作,避免拳擊、抓頭髮、扭脖子等危險動作。

原陝西電視台記者馬曉明:「我多次因為拍攝群體事件,輕則拍的照片被刪除,重則就被扣留、被關押、被拘留、被打,多次這樣的經歷。其他人也是這樣,我也看到過其他許多人都受過這樣的對待,有些因為圍觀和拍照、錄像,有些記者還被單位除名。」

原陝西電視台記者馬曉明分析,現今各地警察濫權枉法越演越烈,中共高層可能為了平息民怨,對公安機關進行整頓。

馬曉明:「說明可能他們認識到了公民有這樣的權利,也是他們這種禁止人圍觀、禁止人拍照、錄像這種事情,披露的越來越多,引起了社會的譴責,引起了輿論的關注,也有很大的關係。」

近幾個月,警察暴力執法醜聞頻頻被曝光。5月7號,人大碩士雷洋被北京昌平警察毆打致死;5月16號,蘭州兩名大學生因拍攝警察執法,被帶到派出所打到皮開肉綻;6月3號,大陸律師吳良述在法院辦案,法警懷疑他錄音,對他大打出手。

馬曉明說,如今公安部發布了這樣的規定,到底執行得怎麼樣,還有待於看實際效果。不過他也提醒,這裡面還存在一個問題,民眾圍觀拍攝警察執法時,警察不得無故來干涉,但是他可以僱傭其他人來干涉。

馬曉明:「有群體事件、有突發事件,黨政要員、黨政的官員、警察、甚至武警,甚至有流氓土匪受雇於政府到現場去打人,去打當事人或者打圍觀的人,到底公安部對它公布的這個規定執行的怎麼樣,我們是聽其言觀其行。具體的情況是怎麼樣的,是不是尊重人們的這些權利了,這個呢應該說不是中共的恩賜,不是公安部的恩賜,它就是人民的權利。」

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則表示,如果民眾能夠用手機拍攝警察執法過程,能夠上網,同樣可以拍攝中共官員的所作所為,這個意義非常大。

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習近平如果能跨出這一步,他雖然他沒有打破了報禁,但這個宣示了他想打破網禁,老百姓每個人都可以記載,當我拿了手機,我不防礙你警察執法,不防礙你公務員執法,我可以拍下來,這個了不得了。」

鄭恩寵說,真的能實施下去的話,就會變成全民監督、全民反腐,不過,在中共治下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他擔心,真正要執行下去可能會有難度。

採訪編輯/李韻 後製/李智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