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7旬老翁撿7寶特瓶挨告 迫警方斷案

2016年10月19日社會
【新唐人2016年10月19日訊】台灣一名拾荒的7旬老翁,在一個垃圾桶附近撿了一袋7個寶特瓶,沒想到因此被告,而最後竟需要警方來斷案。

「聯合新聞網」10月18日報導,台灣高雄的一位74歲老人,到當地一家流浪動物協會的騎樓下,看到一個裝有7個寶特瓶(塑料飲料瓶)的袋子,以為是有人丟棄的,於是撿起來,送到回收站,賣了大約1新台幣(0.032美元)。

老人介紹,寶特瓶袋子就在垃圾桶旁邊,所以認為是沒人要的,沒想到他因此被寶特瓶的主人報警後被捕。

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調查後發現,陳姓老人退休前是木工,兒子則曾經是一名怪手(挖掘機)司機。不幸的是,陳姓老人的妻子患病,兒子更罹患了癌症,年邁的他需要照顧兒孫和妻子,所以選擇了拾荒賣錢,以補貼家用。

瞭解到陳姓老人的情況,物主希望撤銷起訴,但因陳姓老人撿拾7個寶特瓶,屬於盜竊公訴罪,所以警方必須依法進行處理。

(責任編輯:任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