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莊村民賈敬龍被最高法院核準死刑的消息引發各界關注。中國大陸各界發起連署,呼籲「刀下留人」。10月28號,1274位公民「連署呼籲」中共全國人大常委特赦賈敬龍的請願書,已經用特快專遞寄給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並抄送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另據報導,原定於10月28日在北京舉行的「賈敬龍案」與死刑制度、社會治理學術研討會,由於受到壓力被迫取消。
29歲的賈敬龍是石家莊市長安區北高營村村民。2013年5月7日,賈敬龍正在裝修的婚房,被村長何建華帶人暴力拆除。賈敬龍被強拆者毆打,屋內的物品全部被壓在廢墟下。之後,未婚妻與他分手。此後,賈敬龍曾多次寫舉報信給長安區檢察院和區信訪局,並且向村長要求拆遷補償,一直未果。2015年2月19日,賈敬龍用改裝後的射釘槍,當眾射殺何建華,後在去自首的途中遭到何建華家人的追打和捆綁,受傷入院、被警方控制。賈敬龍的自辯詞在網上曝光,他說:世道把我逼上樑山。
據德國之聲中文網報導,10月24日,賈敬龍的姐姐賈敬媛趕往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法院信訪處,向法官遞交了要求停止執行死刑的緊急申請,並當面要求高法重新審核案情,撤銷原裁定意見。10月25日,「大赦國際」發出緊急行動呼籲書,希望人們用中文或英文給中共司法部長吳愛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以及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去信函,呼籲的內容包括「停止一切有關執行賈敬龍死刑的計畫並立即改變對其的死刑判決」。
清華大學法學教授何海波在其新浪微博發表文章「賈敬龍是不該殺的」。文中寫道:「問題在於,村委會強制拆遷沒有法律依據,是違法拆遷。它侵犯了賈敬龍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激起了賈敬龍報仇殺人的心思。一個違法的私力強制引發了一個惡性的私力復仇,這是整個故事的要點。」他還寫:「在許多民眾眼裡,當前中國法治的威脅就是有權勢者恣意妄為,無權勢者求助無門。這是一個必須正視的警告!如果這一頭不加以遏制,槍斃復仇者以儆傚尤是不解決問題的。」
旅居美國的中國著名法學家程干遠呼籲,最高法院要刀下留人。他說:「是政府違法在先,這叫官逼民反。高等法院本身做過規定,對於拆遷引起的法律案件,要求法院慎重處理。」
北京大學張千帆教授寫道:賈敬龍本來並不是一個危險人物。在一個政治清明、法治彰顯、財產權利得到基本保障的地方,他完全可以是一個好公民。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制度因素和他的個人因素同樣重要。當然,他必須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沉重代價,但是顯然罪不至死,因為這個人不是不可以改好……如果完全廢除死刑的時機尚不成熟,尊重生命、少殺慎殺至少可以從賈敬龍案開始。
「賈敬龍故意殺人案死刑停止執行的緊急申請」裡面提到,賈敬龍在法庭上說:「我從一個正常人生軌跡拋離出來,我無心於理想、事業,我以為結了婚就會和所有人一樣過上一種平實、溫馨的生活,然而一切背道而馳,我不知道我的人生會有這樣的安排,除了一腔熱血我甚麼都沒了。我一度跑到村北綠化帶裡嚎啕大哭,身邊石太高速上汽車飛馳而過,我切實體會到甚麼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我無力回天啊」。
此外,賈敬龍的姐姐證明:「婚房被拆,婚期延後,婚約被毀。他整個變了一個人。賈敬媛說,他開始一夜夜失眠,幾近瘋狂的給他的未婚妻打電話。「我能聽到他在房間裡大哭」 。
江蘇蘇州的網友「炎黃子孫15」寫:「如果法律這樣判,就等於說,高俅是好人,林沖是壞人。」安徽亳州的「鄉下小夥AA強哥」說:「國家制定法律是為了保護每一個人民的權益。絕對不是為了欺壓掠奪人民。1,人民有權拒絕任何人強行拆除自己的房屋,哪怕是豬圈茅坑。2,其次,國家失職在先:賈敬龍在長達兩年的控告申訴過程中,沒能解決問題。人民納稅,養了公檢法和上訪局,目的是:保護人民不受欺壓和侵犯。賈敬龍的問題,為甚麼不能得到公平解決?」
由賈敬龍案,想起了遼寧攤販夏俊峰。那份冤屈和悲涼,何其相似。2009年5月16日,在路口擺攤的夏俊峰被帶到城管辦公室後,兩名城管先後用鋼杯、折凳打他的頭,又踢他下身,他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反抗,導致兩人死亡。夏俊峰的律師及眾多法律人士辯護稱,夏俊峰在被圍毆時被迫殺人,屬於正當防衛。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級法院終審維持一審原判。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準死刑。
在夏俊峰與家屬見最後一面時,夏請求與家人合影或單獨照一張留給兒子,被法院拒絕。夏悲喊:「你們為甚麼如此殘酷?這麼絕情啊?」夏俊峰被處死後,妻子張晶抱著丈夫的骨灰,悲痛欲絕。大陸媒體人雷軍曾在微博上寫道:「抱著丈夫的那一刻,堅強的張晶終於痛哭出聲。她說,往哪走呢,我忘了。」
中共的「法律公正」總是在弱勢群體和個體面前凸顯「不容侵犯」。中共的法制機構乃「維穩」的高層部件。幾十年來,數以萬計的法院判決,顛倒黑白、荒謬絕倫。司法黑幕下,多少生命之歌戛然而止,多少美好情懷灰飛煙滅。而善良的人還是在不停地吶喊、呼籲、奔走,懷著一線希望,希望百姓的悲苦可以打動官老爺冰封的心。
至於說死在夏俊峰和賈敬龍手下的兩名城管和村長,他們三人曾經傷害過無辜的同胞,並由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質問:是誰給了城管任意打罵侮辱攤販的權力?是誰讓村長為所欲為,下令開動鉤機,推倒村民的住房?中共專政機器製造出來的強權零件,漠視他人的尊嚴和幸福,最終釀成自身的悲劇。
夏俊峰之死,是對法治的嘲諷,絲毫沒有改變壓制者和受壓者之間的施暴與反抗的對立關係。如今,賈敬龍尚在。29歲的青春,難道不可以讓他在監獄中度過漫長的白天和黑夜、反省因激憤而犯下的過失?對比貪污國家上億元資財的百千貪官、虐殺百姓的惡人,一個為了新房而哭泣的農村青年,到底誰的犯罪情節更加「惡劣」、性質更為「嚴重」。高官和草民的生命,孰重孰輕?
刀下留人,不是奢求,而是拷問良知的一道關。法律之外,猶有天理和良心。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29歲的賈敬龍是石家莊市長安區北高營村村民。2013年5月7日,賈敬龍正在裝修的婚房,被村長何建華帶人暴力拆除。賈敬龍被強拆者毆打,屋內的物品全部被壓在廢墟下。之後,未婚妻與他分手。此後,賈敬龍曾多次寫舉報信給長安區檢察院和區信訪局,並且向村長要求拆遷補償,一直未果。2015年2月19日,賈敬龍用改裝後的射釘槍,當眾射殺何建華,後在去自首的途中遭到何建華家人的追打和捆綁,受傷入院、被警方控制。賈敬龍的自辯詞在網上曝光,他說:世道把我逼上樑山。
據德國之聲中文網報導,10月24日,賈敬龍的姐姐賈敬媛趕往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法院信訪處,向法官遞交了要求停止執行死刑的緊急申請,並當面要求高法重新審核案情,撤銷原裁定意見。10月25日,「大赦國際」發出緊急行動呼籲書,希望人們用中文或英文給中共司法部長吳愛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以及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發去信函,呼籲的內容包括「停止一切有關執行賈敬龍死刑的計畫並立即改變對其的死刑判決」。
清華大學法學教授何海波在其新浪微博發表文章「賈敬龍是不該殺的」。文中寫道:「問題在於,村委會強制拆遷沒有法律依據,是違法拆遷。它侵犯了賈敬龍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激起了賈敬龍報仇殺人的心思。一個違法的私力強制引發了一個惡性的私力復仇,這是整個故事的要點。」他還寫:「在許多民眾眼裡,當前中國法治的威脅就是有權勢者恣意妄為,無權勢者求助無門。這是一個必須正視的警告!如果這一頭不加以遏制,槍斃復仇者以儆傚尤是不解決問題的。」
旅居美國的中國著名法學家程干遠呼籲,最高法院要刀下留人。他說:「是政府違法在先,這叫官逼民反。高等法院本身做過規定,對於拆遷引起的法律案件,要求法院慎重處理。」
北京大學張千帆教授寫道:賈敬龍本來並不是一個危險人物。在一個政治清明、法治彰顯、財產權利得到基本保障的地方,他完全可以是一個好公民。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制度因素和他的個人因素同樣重要。當然,他必須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付出沉重代價,但是顯然罪不至死,因為這個人不是不可以改好……如果完全廢除死刑的時機尚不成熟,尊重生命、少殺慎殺至少可以從賈敬龍案開始。
「賈敬龍故意殺人案死刑停止執行的緊急申請」裡面提到,賈敬龍在法庭上說:「我從一個正常人生軌跡拋離出來,我無心於理想、事業,我以為結了婚就會和所有人一樣過上一種平實、溫馨的生活,然而一切背道而馳,我不知道我的人生會有這樣的安排,除了一腔熱血我甚麼都沒了。我一度跑到村北綠化帶裡嚎啕大哭,身邊石太高速上汽車飛馳而過,我切實體會到甚麼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我無力回天啊」。
此外,賈敬龍的姐姐證明:「婚房被拆,婚期延後,婚約被毀。他整個變了一個人。賈敬媛說,他開始一夜夜失眠,幾近瘋狂的給他的未婚妻打電話。「我能聽到他在房間裡大哭」 。
江蘇蘇州的網友「炎黃子孫15」寫:「如果法律這樣判,就等於說,高俅是好人,林沖是壞人。」安徽亳州的「鄉下小夥AA強哥」說:「國家制定法律是為了保護每一個人民的權益。絕對不是為了欺壓掠奪人民。1,人民有權拒絕任何人強行拆除自己的房屋,哪怕是豬圈茅坑。2,其次,國家失職在先:賈敬龍在長達兩年的控告申訴過程中,沒能解決問題。人民納稅,養了公檢法和上訪局,目的是:保護人民不受欺壓和侵犯。賈敬龍的問題,為甚麼不能得到公平解決?」
由賈敬龍案,想起了遼寧攤販夏俊峰。那份冤屈和悲涼,何其相似。2009年5月16日,在路口擺攤的夏俊峰被帶到城管辦公室後,兩名城管先後用鋼杯、折凳打他的頭,又踢他下身,他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反抗,導致兩人死亡。夏俊峰的律師及眾多法律人士辯護稱,夏俊峰在被圍毆時被迫殺人,屬於正當防衛。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級法院終審維持一審原判。2013年9月25日,最高法院核準死刑。
在夏俊峰與家屬見最後一面時,夏請求與家人合影或單獨照一張留給兒子,被法院拒絕。夏悲喊:「你們為甚麼如此殘酷?這麼絕情啊?」夏俊峰被處死後,妻子張晶抱著丈夫的骨灰,悲痛欲絕。大陸媒體人雷軍曾在微博上寫道:「抱著丈夫的那一刻,堅強的張晶終於痛哭出聲。她說,往哪走呢,我忘了。」
中共的「法律公正」總是在弱勢群體和個體面前凸顯「不容侵犯」。中共的法制機構乃「維穩」的高層部件。幾十年來,數以萬計的法院判決,顛倒黑白、荒謬絕倫。司法黑幕下,多少生命之歌戛然而止,多少美好情懷灰飛煙滅。而善良的人還是在不停地吶喊、呼籲、奔走,懷著一線希望,希望百姓的悲苦可以打動官老爺冰封的心。
至於說死在夏俊峰和賈敬龍手下的兩名城管和村長,他們三人曾經傷害過無辜的同胞,並由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質問:是誰給了城管任意打罵侮辱攤販的權力?是誰讓村長為所欲為,下令開動鉤機,推倒村民的住房?中共專政機器製造出來的強權零件,漠視他人的尊嚴和幸福,最終釀成自身的悲劇。
夏俊峰之死,是對法治的嘲諷,絲毫沒有改變壓制者和受壓者之間的施暴與反抗的對立關係。如今,賈敬龍尚在。29歲的青春,難道不可以讓他在監獄中度過漫長的白天和黑夜、反省因激憤而犯下的過失?對比貪污國家上億元資財的百千貪官、虐殺百姓的惡人,一個為了新房而哭泣的農村青年,到底誰的犯罪情節更加「惡劣」、性質更為「嚴重」。高官和草民的生命,孰重孰輕?
刀下留人,不是奢求,而是拷問良知的一道關。法律之外,猶有天理和良心。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