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2月05日訊】引發全國關注的聶樹斌案終於在12月2號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罪。我們專訪了聶樹斌案原申訴代理律師之一——山東律師陳光武先生。陳光武律師從2012年起就開始為聶樹斌翻案努力,今年4月雖然因為多種原因而解除代理委託,但他一直在關注此案。
12月2號,中共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在瀋陽對聶樹斌案再審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對聶樹斌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的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聶樹斌21歲時蒙冤被處決,21年後方得昭雪。正當這「遲到的正義」激發出民間多方位的討論之際,聶案複查原代理律師陳光武先生從法律角度分析了最高法院的判決。
聶案複查原代理律師陳光武:「如果從平反的角度來講,現在基本上做到了80%。也就是說,認定聶樹斌是無罪的,這基本上就為他平反了。但是認定聶樹斌的無罪,他不是說完全殺錯了。他沒認定是王書金作案,不是聶樹斌作案。他認定聶樹斌判死刑證據不足,存在疑點,我給你平反了,但是並不百分之百的排除你的嫌疑。」
聶樹斌案再審,法官也對大陸媒體表示,這次是按照「疑罪從無」原則宣告聶樹斌無罪。甚麼叫「疑罪從無」呢?
陳光武律師:「『疑罪從無』判決書上寫的很清楚,它說是『疑罪從無』的錯案。也就是說呢,不能認定聶樹斌是強姦殺人犯,但是也不能徹底排除。所以呢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就給他改判了,給他糾正了。這比原來的冤殺肯定是一個進步,但是這不能反映聶樹斌案的本質。聶案的本質就是個張冠李戴,本來是王書金幹的事加到了聶樹斌頭上,最後把聶樹斌殺了。」
陳光武律師表示,實際上律師呈交的多項證據,已經能證明王書金是兇手。包括王書金曾供述,他在強姦殺害時,用腳長時間狠跺被害人。但河北高院方面此前以被害人身上沒有傷,沒有骨折為由,主張王書金不是兇手。
陳光武律師:「但是在山東濟南審理的時候,我就提供了證據。提供了受害人的屍體照片,上面明顯的有多處肋骨骨折。為了穩妥起見,我們又委託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對這個照片進行了認定論證和鑑定。他們也出了報告,證明死者胸部右側有多處肋骨骨折。那麼這就和王書金的供述是一致了。同時在屍體旁邊,當時現場發現一串鑰匙,這個鑰匙聶樹斌從來沒有提過,因為不是他作案,他不可能知道有一串鑰匙,但是王書金作案之後,馬上就供述道:現場有一串鑰匙。本來他想拿著的,後來又把它扔到屍體附近了。這些證據都明確的指示,案件是王書金所為。」
如果並不是缺乏證據,那最高法為何要選擇「疑罪從無」的方式翻案?
陳光武律師:「一是如果採信了我們這些理由的話,他就得認定是王書金作案。那麼王書金已經被河北高院判決不是這起案件的真兇,這個判決三年前就判完了。他要再認定王書金是真兇,就和河北高院的判決相矛盾了,他就不好處理。第二個原因,如果是判的張冠李戴那種錯案,徹底的錯案的話,那對於原來司法機關所有的辦案人員,追責的問題就會非常嚴重。」
雖然聶樹斌案在法律層面仍遺留下值得探討的問題,但在中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無法更改或申訴。那麼「疑罪從無」的判決對聶案的下一步追責造成甚麼影響?我們將在下一期禁聞中繼續播出陳光武律師的專訪。
採訪/秦雪 編輯/尚燕 後製/鍾元
相關鏈接: 追責呼聲四起 聶樹斌案律師披露製造冤案者名單
12月2號,中共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在瀋陽對聶樹斌案再審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對聶樹斌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的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聶樹斌21歲時蒙冤被處決,21年後方得昭雪。正當這「遲到的正義」激發出民間多方位的討論之際,聶案複查原代理律師陳光武先生從法律角度分析了最高法院的判決。
聶案複查原代理律師陳光武:「如果從平反的角度來講,現在基本上做到了80%。也就是說,認定聶樹斌是無罪的,這基本上就為他平反了。但是認定聶樹斌的無罪,他不是說完全殺錯了。他沒認定是王書金作案,不是聶樹斌作案。他認定聶樹斌判死刑證據不足,存在疑點,我給你平反了,但是並不百分之百的排除你的嫌疑。」
聶樹斌案再審,法官也對大陸媒體表示,這次是按照「疑罪從無」原則宣告聶樹斌無罪。甚麼叫「疑罪從無」呢?
陳光武律師:「『疑罪從無』判決書上寫的很清楚,它說是『疑罪從無』的錯案。也就是說呢,不能認定聶樹斌是強姦殺人犯,但是也不能徹底排除。所以呢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就給他改判了,給他糾正了。這比原來的冤殺肯定是一個進步,但是這不能反映聶樹斌案的本質。聶案的本質就是個張冠李戴,本來是王書金幹的事加到了聶樹斌頭上,最後把聶樹斌殺了。」
陳光武律師表示,實際上律師呈交的多項證據,已經能證明王書金是兇手。包括王書金曾供述,他在強姦殺害時,用腳長時間狠跺被害人。但河北高院方面此前以被害人身上沒有傷,沒有骨折為由,主張王書金不是兇手。
陳光武律師:「但是在山東濟南審理的時候,我就提供了證據。提供了受害人的屍體照片,上面明顯的有多處肋骨骨折。為了穩妥起見,我們又委託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對這個照片進行了認定論證和鑑定。他們也出了報告,證明死者胸部右側有多處肋骨骨折。那麼這就和王書金的供述是一致了。同時在屍體旁邊,當時現場發現一串鑰匙,這個鑰匙聶樹斌從來沒有提過,因為不是他作案,他不可能知道有一串鑰匙,但是王書金作案之後,馬上就供述道:現場有一串鑰匙。本來他想拿著的,後來又把它扔到屍體附近了。這些證據都明確的指示,案件是王書金所為。」
如果並不是缺乏證據,那最高法為何要選擇「疑罪從無」的方式翻案?
陳光武律師:「一是如果採信了我們這些理由的話,他就得認定是王書金作案。那麼王書金已經被河北高院判決不是這起案件的真兇,這個判決三年前就判完了。他要再認定王書金是真兇,就和河北高院的判決相矛盾了,他就不好處理。第二個原因,如果是判的張冠李戴那種錯案,徹底的錯案的話,那對於原來司法機關所有的辦案人員,追責的問題就會非常嚴重。」
雖然聶樹斌案在法律層面仍遺留下值得探討的問題,但在中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無法更改或申訴。那麼「疑罪從無」的判決對聶案的下一步追責造成甚麼影響?我們將在下一期禁聞中繼續播出陳光武律師的專訪。
採訪/秦雪 編輯/尚燕 後製/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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