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寧:不起訴涉雷洋案警察 北京檢方背後不簡單

2016年12月24日雷洋死亡事件
12月23日下午,在北京市檢察院通過官方微博發佈涉雷洋案的邢某某等五名警務人員因「犯罪情節輕微」而不起訴的消息後,網路罵聲一片,很多人是出離的憤怒,甚至有人說「這是官逼民反的前奏」。不少網站不得不關閉了評論。

雷洋家屬隨後亦發表聲明,稱「完全不能接受這個結論和不起訴的決定,也不能同意對雷洋涉嫌嫖娼的認定。將依刑事訴訟法176條、177條的規定,在七天內向上級檢察院提出申訴,提起監督程序」。

事實上,早在對雷洋屍檢鑑定結論進行審查論證時的6月底,檢察機關就約見了雷洋的家人和律師,律師陳有西的意見主要是:一、重申雷洋家人報案時對涉案警察的指控是三個罪名,即故意傷害致死、濫用職權、偽造隱匿證據。二、應該立即對五名涉案警員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三、雷洋案涉事足療店五人不能掌控在警方手中,檢察機關應該立即接管,查清事發當時真實情況。

然而,不論是檢察院此前對雷洋案的偵查,還是現在發佈的最新消息,都罔顧律師和家屬的意見,不僅沒有以「故意傷害致死、濫用職權、偽造隱匿證據」作為偵查方向和立案依據,而且涉案關鍵證人的足療店五人迄今下落不明。

更為可怕的是,在最新的公示中,北京檢方繼續沿用警方的說辭,稱邢某某等人是在昌平區龍錦三街涉黃足療保健店附近執行便衣蹲守、打擊任務時,在當晚21時許,發現雷洋在位於龍錦三街23-13號的足療保健店接受有償性服務離開時,因懷疑他有嫖娼行為,才進行追趕。

可是,眾多的分析指出,不論是從時間上還是從動機上,雷洋都不可能嫖娼。他在21時離家,21:14分被抓,前後不到10分鐘,從常理上無法說通。此外,雷洋當晚9點左右要到北京機場接機,從家裡出發,坐地鐵需一個多小時,而飛機預計落地時間是11點半。在這麼短的時間裡雷洋擠時間去嫖娼,同樣不符合常理。還有足浴女的說法和警方對嫖娼的具體內容亦有出入。

一個明顯引起質疑的是:檢方為何不提涉事足療店人員的下落?為何不敢公佈他們的所謂證言,讓大家比對?要知道,檢方所說的「涉案足療店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含有雷某精液、張某生物學痕跡的保險套等物證,DNA檢測鑑定意見,以及相關證人證言」等,完全可能是警方在造假。而檢方是否在雷洋嫖娼問題上進行過獨立的調查,在沒有第三方監督的情況下,非常值得懷疑。

另外按照北京檢方最新的解釋,在制服和控制雷某過程中,「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等行為」,其後「對雷某實施了腳踩頸面部、強行拖拽上車等行為」,並「使用手銬約束」,原因是「懷疑雷某有嫖娼行為」並且發現「雷某試圖逃跑」。北京檢方的描述的「掌摑面部、腳踩頸面部」恰恰證明了警方濫用職權、過度使用公權力,涉嫌故意傷害事實的存在,其結果就是導致雷洋死亡,這又如何能歸結到「玩忽職守」?

而且,北京檢方也坦言,「事發後,邢某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做虛假陳述,引發公眾質疑,並與其他四名涉案警務人員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偵查」,這不是偽造隱匿證據罪又是什麼?至於他們編造了什麼事實,隱瞞了什麼真相,如何妨礙偵查,北京檢方卻語焉不詳。這又是為了什麼?

毫無疑問,北京檢方最新的公示內容除了不能證實雷洋嫖娼的事實外,也證實了雷洋家人對涉案警察的指控的三個罪名是成立的。然而,北京檢方卻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為凶嫌脫罪,公然與高層一直倡導的「依法治國」唱反調,背後顯然不簡單。

此前,曾有海外媒體披露雷洋老家湖南政府官員與北京公安人員不斷向家屬「做工作」,目地就是希望家屬撤訴,放棄追責,甚至還許諾給500萬。

另有11月4日上傳到YouTube的視頻顯示,陳有西律師在一個場合中談到,這個案子裡面博弈得很厲害,絕對不是一個律師所能解決的,也不是網民的呼籲就能解決的,但微博起到很多的作用。同時該案有非常大的阻力,特別是來自某些公安機關……陳有西說,「包括足療店5個證人,我們要求把5個證人移交給檢察機關,他們到現在還失去人身自由,見不到家屬、見不到律師。」

沒有人否認,今日北京檢方對涉事警察不予起訴的決定就是背後這股看不見力量運作的結果,而這樣與人民嚮往的「依法治國」背道而馳的結果,除了激起更大的民憤、讓更多人看清中共醜陋的面目外,也在置中南海高層於非常尷尬的地步。可以肯定的一點是,雷洋案如此處理的結果再一次為中共的滅亡敲響了喪鐘。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