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談,中共黨國混賬財政支出第七大問題:公帑供養大量屍位素餐者。
屍位素餐,成語,出自《漢書‧朱雲傳》:「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屍位素餐。」。屍,原是像形文字,就像是一個人坐著的樣子(後來,在「屍」字下面加了個「死」字,用來表示死去人的軀體),故「屍位」者,其坐之人,指代職位。素,原指本色,白色,引申為「白」;餐,本義為吃飯,《說文》,「餐,吞也」。合起來,「屍位素餐」指「身在官位,不謀其政」,俗話:佔著位子,白吃飯,不做事。
屍位素餐,原指個人行為。本文講的是,中共黨國政府機構的設置,有許多職位都是擺設(又被稱作「政治花瓶」)——官在其位根本不可能有作為,白白消耗了大量財政經費——老百姓的血汗。
古代,君主專制,政權私有,政府官員都是君主的奴才,花的是君主的錢(當然,來自於百姓),不會設置無用的官職。現代自由民主制度,人民當家做主,官員是公僕,實行大社會小政府制,也不會設置無所作為的官職。縱觀世界史,只有共產極權國家(現在只有寥寥四五個這樣混賬的國家)設立了許許多多政治擺設機構,白白耗費了大量公帑。
(一)
孫立平(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先生說:「一個號稱為人民服務的國家,對官的照顧卻無微不至……有干拿工資的嗎?只有中國有……」
(二)
《求索中國——文革前十年史》.蕭冬連等著.中共黨史出版社):
宋慶齡晚年曾說:「共產黨給職是很慷慨的,給權就不是那麼大方,處處掣肘,生怕別人奪權,因此有職無權是普遍現象,讓民主黨派變成政治花瓶就不奇怪。」
她不知道後來的執政黨不僅給權不大方,給職也不慷慨。前幾年有兩位黨外人士任職政府部長,這一消息迅即引起媒體關注和熱議,彷彿這是件新鮮事。
遙想新中國建國之初,民主人士參與政府的程度的確要比如今廣泛得多。毛澤東有言道:房子造好了,不能空蕩蕩吧?總要擺幾個花瓶掛幾幅畫。
第一屆中央政府,6位副主席,民主黨派有其三(宋慶齡、李濟深、張瀾),4位副總理,民主人士有其二(郭沫若、黃炎培),56個委員中也有23個民主黨派人士。
1954年全國人大選出13位副委員長,民主人士有8位,36位國務院部委部長主任,有14位民主人士:李四光(地質部)、傅作義(水利部)、李德全(衛生部)、章乃器(糧食部)、史良(司法部)、張奚若(教育部)、梁希(林業部)、何香凝(華僑事務委員會)、朱學範(郵電部)、沙千裡(地方工業部)、許德珩(水產部)、瀋雁冰(文化部)、蔣光鼐(紡織部)、章伯鈞(交通部)。
1957年中共開展整風運動,民主人士反映了這種狀況:
郵電部擬成立教育科,部長朱學範批准了,勞資處某黨員副處長不同意,結果作罷。「三反」時,朱學範不同意開除某幹部,監察室某黨員副主任堅持要開除,結果後者的意見得以執行。有人提出:是部長領導處長,還是處長領導部長?
還有更搞笑的——某學校出一佈告:「副校長因公出差,校內一切事務均由校長代理。」
何也?因副校長乃是黨員,校長系黨外人士。
(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性質
中共官媒如是解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是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革命鬥爭,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創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全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
完全是自欺欺人的愚民謊言。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有沒有權力?
2010年,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新聞發言人趙啟正面對「中國政協有什麼權力」的記者提問,回答說:「政協的最大權力是話語權」。
在自由民主國家,人人(每一個公民)都有「話語權」。在中共黨國,所謂的「民主議會」——「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官員們(委員、常務委員、副主席)真有「話語權」嗎?
2016年12月26日,貴為山東省政協常委、山東省政府參事的鄧相超教授隻因發了一條批毛的微博,很快受到了一群毛左的暴力圍攻,併發生群毆事件,混賬的山東省政府和政協卻被迫將鄧免職。這是一個活例。
更令世界震驚的「話語權」冤案發生在萬惡的毛澤東時代。章伯鈞、章乃器、謝雪紅、黃琪翔、費孝通、丁玲、劉王立明、王造時……等一大批政協高層領導人物因言被打成右派份子,淪為社會賤民。
其實,貴為全國政協主席的周恩來敢隨心所欲的說話嗎?也不敢。
可是,在自由民主國家,議會卻有彈劾總統的權力。中華民國議會也有廢止和糾正行政院決定的權力。
不言而喻,中共黨國議政機關(相當於外國議會)——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一點政治權力都沒有。
有些人可能會說,「政協委員可以協助共產黨調查社情民情,當好參謀。」——答曰:如果實行自由民主制度,言論出版自由,社情民意人所共知,何須繳納稅費供養一大群社情調查官員?
(三)世界奇景: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委員的產生方式
中共官媒解釋:
和人大代表不一樣,政協委員並不是選舉產生的,而是通過推薦。按照全國政協官網上公佈的內容,政協委員產生的具體運作步驟一般為:(1)、提名推薦。推薦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由各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無黨派民主人士、各個界別等協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國委員會委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推薦。(2)、協商確定建議名單。對各方面提出的推薦名單由中共黨委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反覆同各推薦方面協商形成建議名單。(3)、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將委員建議名單提交常務委員會會議進行協商和表決,經全體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予以通過。
其實,說白了,政協委員人選完全由中共領導人物包辦決定。
(四)世界奇景:中國議會——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裡有眾多洋人委員(如毛澤東建政初期的陳嘉庚、司徒美堂、戴子良、蟻美厚、莊明理等)
政協是否應該有外籍委員?不應該。因為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共黨國官方的議政機構,性質相當於外國國會,按照國際通例必須由本國國民擔任委員。1980年中國頒布的《國籍法》對此做了明確的法律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因此,外籍華裔人士不屬於僑胞。
香港爭鳴雜誌2016年9月號透露,8月10日下午,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會議,會議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候選人資格審查、覆核的準則建議」。該檔透露,在中共全國人大代表當中,約有11%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而全國政協委員中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者近50%。而在省級人大、政協中的「外國人」或「持外國居留權者」,竟有11000多人。這些「外國人」大部分是中共各級黨政官員。
這就是說,當今的中國人正在接受著「外國人」的領導。實際上,中共兩會代表許多擁有「外國人」身份在民間早已不是祕密。每年3月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兩會,被坊間嘲諷為「萬國俱樂部」、是「外國勢力」代表中國人召開的「國際會議」。
有大陸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些擁有外國國籍的中共官員,「在中國國內撈取他們的利益,另一方面,他有加拿大、美國等國籍,他受到所在國籍國的保護。兩面的好處他都在佔,讓他談什麼愛國。其實沒什麼愛國可談,純粹是機會主義,實用主義。」
(一)中國人民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有沒有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完全是自欺欺人的一紙空文一篇謊言。
在中共黨國,有憲法而無憲政是鐵的客觀現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等等,昭示天下,世人盡知!可是,貴為堂堂省政協常委、省政府參事的鄧相超教授連發一個小孩巴掌大的微博的權利都沒有!而且光天化日之下受到侮辱和圍攻!而且多人受到毒打!而且鄧相超被省政協省政府免職被學校強制退休!人權何在?自由何在?公民的人格尊嚴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法力何在?——這是什麼狗屁憲法?什麼狗屁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狗屁,自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示的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也是狗屁。連國家主席(劉少奇)都保護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是狗屁是什麼?中國人民人民代表大會不是狗屁是什麼?
還請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第六十條),可是,第二屆和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間隔6年召開!第三屆和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間隔10年召開!和平時期,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召開時間居然被中共黨酋惡魔毛澤東任意更改!一個國家竟然長達近10年沒有國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是狗屁是什麼?中國人民人民代表大會不是狗屁是什麼?
還請注意,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誕生一年多即癱瘓(文化大革命),全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絕大多數委員、常務委員、副委員長、委員長以及人民代表都被惡魔毛澤東及其教養的紅衛兵侮辱為「牛鬼蛇神」遭受了慘絕人寰的迫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是狗屁是什麼?中國人民人民代表大會不是狗屁是什麼?(彼時,中國政協系統亦然)
顯然,所謂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全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沒有實際權力。
(二)世界奇景:全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及其領導者的產生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規定:
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
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
第十二條自治州、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按照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四倍於鎮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原則分配。
第十五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分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情況決定。
第二十九條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按選區或者選舉單位提名產生。
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推薦者應向選舉委員會或者大會主席團介紹候選人的情況。
第三十一條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各選區選民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提名推薦。
根據該選舉法,結合中共黨國的選舉實踐,國人盡知,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各級主要執政官員的選舉,有以下鮮明特點:
1、所謂的中國公民——其實是草民,只有參加社會基層——不設區的小市、市轄區、小縣、小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權利,往上的各級「人民代表」都是間接選舉。
2、佔中國總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的代表比城鎮居民代表的比例小得多。
3、鄉、鎮及以上各級執政官員都非「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4、各級「人民代表」和各級執政官員的選舉,實際上都是在中國共產黨各級黨組織領導下進行——正是毛澤東的指示:共產黨領導一切。
5、嚴格限制自由參選,實際上是嚴禁自由參選。
6、鄉、鎮及以上各級執政官員候選人,實際上由共產黨上級組織決定,中央由毛澤東、毛後由領導核心決定。
7、縣以上執政團隊都是等額選舉。
8、縣以上執政團隊的選舉,平民百姓無權過問。
9、選舉以後,中國共產黨常常直接委任官員替換選舉產生的官員。
周瑞金(中共著名政論家,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先生說:
「我們的官員都是由上面任命的,和人民群眾沒有關係,他認為自己就是要統治、管理人民的,沒有服務的觀念,不是真正作為公僕來服務的,你調皮不聽話,我就要治你,就要抓你。這種觀念實際上是我們今天官民矛盾、基層矛盾頻發的重要原因。」
顯然,中共黨國所謂的「民主選舉」完全是偽民主的把戲。
(三)世界奇景:全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基本上都是中共官員和富人
王貴秀(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博士生導師)先生說:「人民代表大會已蛻變為『官商代表大會』,人大代表70%是各級黨政官員,其餘多為大型企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如此『人民代表大會』,實際應該與時俱進的改為『全國官商代表大會』。無必要再加『人民』二字。因為人民代表大會已蛻變為『官商代表大會』。」
(四)世界奇景:全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過程中嚴重的賄選現象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湖南省衡陽市發生人大代表收受賄賂、選舉舞弊的重大醜聞。
衡陽市有關縣(市、區),512人參與賄選當選衡陽市人大代表,佔衡陽市十四屆人大代表總數(529名)的96.8%!56人以賄賂手段當選省人大代表,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共有衡陽代表76人,賄選代表佔總數的73.7%!
其實,賄選在全中國非常普遍。
2016年又發生了遼寧省賄選事件: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本屆遼寧省619名人大代表,有523人涉及賄選!選舉產生的102名全國人大代表,有45名涉及拉票賄選!
全中國各級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開支有多少?查不到數據。但是,這是兩大支全國性的自下而上的系統政治機關,人員眾多,機構龐大,而且,成員都是高級別官員,待遇優渥:不僅高工資,還享有住房、汽車、旅遊、祕書、警衛、司機、勤雜等各種優越待遇,其財政經費之巨大可想而知。
總之,誠如孫立平先生所言,「干拿工資」是中共黨國官場之奇觀。哪一個國家設置有職無權無所事事的官職?哪一個國家設置有職無權無所事事的官府?哪一個國家設置有職無權無所事事的全國系列政治機構?而且設置兩三支有職無權無所事事的全國系列政治機構(還有沒有任何擔當的8個所謂的民主黨派)?唯獨中共黨國!——如果說,上述龐大的政治機構對國民毫無價值,但對中共有一定作用,那麼,再看看是什麼作用:其一,專門欺騙中國人民;其二,助紂為虐,協同中國共產黨創立了一些踐踏人權、拉大城鄉工農差距的法律法規制度,如「勞動教養制度」「城鄉二元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等,則更令中國人民痛恨。
大肆收刮國民,創設對國民毫無益處而又有職無權無權的悠閑衙門,耗費公帑供養大批寄生蟲吸血鬼,這是中共黨國財政——刮民財政——的第十八宗罪惡!
不言而喻,中共黨國對中國人民的剝削掠奪嚴酷至極!
一個國家執政黨如此殘忍剝削掠奪自己貧窮的國民,是可忍孰不可忍!
中共一貫大力宣揚愛國主義,如此暗無天日的國家,叫中國人民怎麼愛?怎麼能愛?怎麼會愛?
──轉自《公民議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屍位素餐,成語,出自《漢書‧朱雲傳》:「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屍位素餐。」。屍,原是像形文字,就像是一個人坐著的樣子(後來,在「屍」字下面加了個「死」字,用來表示死去人的軀體),故「屍位」者,其坐之人,指代職位。素,原指本色,白色,引申為「白」;餐,本義為吃飯,《說文》,「餐,吞也」。合起來,「屍位素餐」指「身在官位,不謀其政」,俗話:佔著位子,白吃飯,不做事。
屍位素餐,原指個人行為。本文講的是,中共黨國政府機構的設置,有許多職位都是擺設(又被稱作「政治花瓶」)——官在其位根本不可能有作為,白白消耗了大量財政經費——老百姓的血汗。
古代,君主專制,政權私有,政府官員都是君主的奴才,花的是君主的錢(當然,來自於百姓),不會設置無用的官職。現代自由民主制度,人民當家做主,官員是公僕,實行大社會小政府制,也不會設置無所作為的官職。縱觀世界史,只有共產極權國家(現在只有寥寥四五個這樣混賬的國家)設立了許許多多政治擺設機構,白白耗費了大量公帑。
一、學者評說「政治花瓶」
(一)
孫立平(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先生說:「一個號稱為人民服務的國家,對官的照顧卻無微不至……有干拿工資的嗎?只有中國有……」
(二)
《求索中國——文革前十年史》.蕭冬連等著.中共黨史出版社):
宋慶齡晚年曾說:「共產黨給職是很慷慨的,給權就不是那麼大方,處處掣肘,生怕別人奪權,因此有職無權是普遍現象,讓民主黨派變成政治花瓶就不奇怪。」
她不知道後來的執政黨不僅給權不大方,給職也不慷慨。前幾年有兩位黨外人士任職政府部長,這一消息迅即引起媒體關注和熱議,彷彿這是件新鮮事。
遙想新中國建國之初,民主人士參與政府的程度的確要比如今廣泛得多。毛澤東有言道:房子造好了,不能空蕩蕩吧?總要擺幾個花瓶掛幾幅畫。
第一屆中央政府,6位副主席,民主黨派有其三(宋慶齡、李濟深、張瀾),4位副總理,民主人士有其二(郭沫若、黃炎培),56個委員中也有23個民主黨派人士。
1954年全國人大選出13位副委員長,民主人士有8位,36位國務院部委部長主任,有14位民主人士:李四光(地質部)、傅作義(水利部)、李德全(衛生部)、章乃器(糧食部)、史良(司法部)、張奚若(教育部)、梁希(林業部)、何香凝(華僑事務委員會)、朱學範(郵電部)、沙千裡(地方工業部)、許德珩(水產部)、瀋雁冰(文化部)、蔣光鼐(紡織部)、章伯鈞(交通部)。
1957年中共開展整風運動,民主人士反映了這種狀況:
郵電部擬成立教育科,部長朱學範批准了,勞資處某黨員副處長不同意,結果作罷。「三反」時,朱學範不同意開除某幹部,監察室某黨員副主任堅持要開除,結果後者的意見得以執行。有人提出:是部長領導處長,還是處長領導部長?
還有更搞笑的——某學校出一佈告:「副校長因公出差,校內一切事務均由校長代理。」
何也?因副校長乃是黨員,校長系黨外人士。
二、中共黨國的政治擺設——屍位素餐機構——之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性質
中共官媒如是解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是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革命鬥爭,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創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全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
完全是自欺欺人的愚民謊言。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有沒有權力?
2010年,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新聞發言人趙啟正面對「中國政協有什麼權力」的記者提問,回答說:「政協的最大權力是話語權」。
在自由民主國家,人人(每一個公民)都有「話語權」。在中共黨國,所謂的「民主議會」——「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官員們(委員、常務委員、副主席)真有「話語權」嗎?
2016年12月26日,貴為山東省政協常委、山東省政府參事的鄧相超教授隻因發了一條批毛的微博,很快受到了一群毛左的暴力圍攻,併發生群毆事件,混賬的山東省政府和政協卻被迫將鄧免職。這是一個活例。
更令世界震驚的「話語權」冤案發生在萬惡的毛澤東時代。章伯鈞、章乃器、謝雪紅、黃琪翔、費孝通、丁玲、劉王立明、王造時……等一大批政協高層領導人物因言被打成右派份子,淪為社會賤民。
其實,貴為全國政協主席的周恩來敢隨心所欲的說話嗎?也不敢。
可是,在自由民主國家,議會卻有彈劾總統的權力。中華民國議會也有廢止和糾正行政院決定的權力。
不言而喻,中共黨國議政機關(相當於外國議會)——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一點政治權力都沒有。
有些人可能會說,「政協委員可以協助共產黨調查社情民情,當好參謀。」——答曰:如果實行自由民主制度,言論出版自由,社情民意人所共知,何須繳納稅費供養一大群社情調查官員?
(三)世界奇景: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委員的產生方式
中共官媒解釋:
和人大代表不一樣,政協委員並不是選舉產生的,而是通過推薦。按照全國政協官網上公佈的內容,政協委員產生的具體運作步驟一般為:(1)、提名推薦。推薦全國委員會委員名單,由各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無黨派民主人士、各個界別等協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國委員會委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推薦。(2)、協商確定建議名單。對各方面提出的推薦名單由中共黨委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反覆同各推薦方面協商形成建議名單。(3)、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將委員建議名單提交常務委員會會議進行協商和表決,經全體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予以通過。
其實,說白了,政協委員人選完全由中共領導人物包辦決定。
(四)世界奇景:中國議會——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裡有眾多洋人委員(如毛澤東建政初期的陳嘉庚、司徒美堂、戴子良、蟻美厚、莊明理等)
政協是否應該有外籍委員?不應該。因為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共黨國官方的議政機構,性質相當於外國國會,按照國際通例必須由本國國民擔任委員。1980年中國頒布的《國籍法》對此做了明確的法律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因此,外籍華裔人士不屬於僑胞。
香港爭鳴雜誌2016年9月號透露,8月10日下午,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會議,會議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候選人資格審查、覆核的準則建議」。該檔透露,在中共全國人大代表當中,約有11%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而全國政協委員中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者近50%。而在省級人大、政協中的「外國人」或「持外國居留權者」,竟有11000多人。這些「外國人」大部分是中共各級黨政官員。
這就是說,當今的中國人正在接受著「外國人」的領導。實際上,中共兩會代表許多擁有「外國人」身份在民間早已不是祕密。每年3月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兩會,被坊間嘲諷為「萬國俱樂部」、是「外國勢力」代表中國人召開的「國際會議」。
有大陸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些擁有外國國籍的中共官員,「在中國國內撈取他們的利益,另一方面,他有加拿大、美國等國籍,他受到所在國籍國的保護。兩面的好處他都在佔,讓他談什麼愛國。其實沒什麼愛國可談,純粹是機會主義,實用主義。」
三、中共黨國的政治擺設——屍位素餐機構——之二:中國人民代表大會
(一)中國人民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有沒有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完全是自欺欺人的一紙空文一篇謊言。
在中共黨國,有憲法而無憲政是鐵的客觀現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等等,昭示天下,世人盡知!可是,貴為堂堂省政協常委、省政府參事的鄧相超教授連發一個小孩巴掌大的微博的權利都沒有!而且光天化日之下受到侮辱和圍攻!而且多人受到毒打!而且鄧相超被省政協省政府免職被學校強制退休!人權何在?自由何在?公民的人格尊嚴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法力何在?——這是什麼狗屁憲法?什麼狗屁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狗屁,自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示的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也是狗屁。連國家主席(劉少奇)都保護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是狗屁是什麼?中國人民人民代表大會不是狗屁是什麼?
還請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第六十條),可是,第二屆和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間隔6年召開!第三屆和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間隔10年召開!和平時期,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召開時間居然被中共黨酋惡魔毛澤東任意更改!一個國家竟然長達近10年沒有國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是狗屁是什麼?中國人民人民代表大會不是狗屁是什麼?
還請注意,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誕生一年多即癱瘓(文化大革命),全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絕大多數委員、常務委員、副委員長、委員長以及人民代表都被惡魔毛澤東及其教養的紅衛兵侮辱為「牛鬼蛇神」遭受了慘絕人寰的迫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是狗屁是什麼?中國人民人民代表大會不是狗屁是什麼?(彼時,中國政協系統亦然)
顯然,所謂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及全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沒有實際權力。
(二)世界奇景:全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及其領導者的產生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規定:
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
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
第十二條自治州、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按照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四倍於鎮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原則分配。
第十五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分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情況決定。
第七章代表候選人的提出
第二十九條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按選區或者選舉單位提名產生。
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推薦者應向選舉委員會或者大會主席團介紹候選人的情況。
第三十一條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由各選區選民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提名推薦。
根據該選舉法,結合中共黨國的選舉實踐,國人盡知,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各級主要執政官員的選舉,有以下鮮明特點:
1、所謂的中國公民——其實是草民,只有參加社會基層——不設區的小市、市轄區、小縣、小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權利,往上的各級「人民代表」都是間接選舉。
2、佔中國總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的代表比城鎮居民代表的比例小得多。
3、鄉、鎮及以上各級執政官員都非「公民」直接選舉產生。
4、各級「人民代表」和各級執政官員的選舉,實際上都是在中國共產黨各級黨組織領導下進行——正是毛澤東的指示:共產黨領導一切。
5、嚴格限制自由參選,實際上是嚴禁自由參選。
6、鄉、鎮及以上各級執政官員候選人,實際上由共產黨上級組織決定,中央由毛澤東、毛後由領導核心決定。
7、縣以上執政團隊都是等額選舉。
8、縣以上執政團隊的選舉,平民百姓無權過問。
9、選舉以後,中國共產黨常常直接委任官員替換選舉產生的官員。
周瑞金(中共著名政論家,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先生說:
「我們的官員都是由上面任命的,和人民群眾沒有關係,他認為自己就是要統治、管理人民的,沒有服務的觀念,不是真正作為公僕來服務的,你調皮不聽話,我就要治你,就要抓你。這種觀念實際上是我們今天官民矛盾、基層矛盾頻發的重要原因。」
顯然,中共黨國所謂的「民主選舉」完全是偽民主的把戲。
(三)世界奇景:全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基本上都是中共官員和富人
王貴秀(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博士生導師)先生說:「人民代表大會已蛻變為『官商代表大會』,人大代表70%是各級黨政官員,其餘多為大型企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如此『人民代表大會』,實際應該與時俱進的改為『全國官商代表大會』。無必要再加『人民』二字。因為人民代表大會已蛻變為『官商代表大會』。」
(四)世界奇景:全中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過程中嚴重的賄選現象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湖南省衡陽市發生人大代表收受賄賂、選舉舞弊的重大醜聞。
衡陽市有關縣(市、區),512人參與賄選當選衡陽市人大代表,佔衡陽市十四屆人大代表總數(529名)的96.8%!56人以賄賂手段當選省人大代表,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共有衡陽代表76人,賄選代表佔總數的73.7%!
其實,賄選在全中國非常普遍。
2016年又發生了遼寧省賄選事件: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本屆遼寧省619名人大代表,有523人涉及賄選!選舉產生的102名全國人大代表,有45名涉及拉票賄選!
四、兩大系列政治花瓶開支有多大?
全中國各級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開支有多少?查不到數據。但是,這是兩大支全國性的自下而上的系統政治機關,人員眾多,機構龐大,而且,成員都是高級別官員,待遇優渥:不僅高工資,還享有住房、汽車、旅遊、祕書、警衛、司機、勤雜等各種優越待遇,其財政經費之巨大可想而知。
總之,誠如孫立平先生所言,「干拿工資」是中共黨國官場之奇觀。哪一個國家設置有職無權無所事事的官職?哪一個國家設置有職無權無所事事的官府?哪一個國家設置有職無權無所事事的全國系列政治機構?而且設置兩三支有職無權無所事事的全國系列政治機構(還有沒有任何擔當的8個所謂的民主黨派)?唯獨中共黨國!——如果說,上述龐大的政治機構對國民毫無價值,但對中共有一定作用,那麼,再看看是什麼作用:其一,專門欺騙中國人民;其二,助紂為虐,協同中國共產黨創立了一些踐踏人權、拉大城鄉工農差距的法律法規制度,如「勞動教養制度」「城鄉二元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等,則更令中國人民痛恨。
大肆收刮國民,創設對國民毫無益處而又有職無權無權的悠閑衙門,耗費公帑供養大批寄生蟲吸血鬼,這是中共黨國財政——刮民財政——的第十八宗罪惡!
不言而喻,中共黨國對中國人民的剝削掠奪嚴酷至極!
一個國家執政黨如此殘忍剝削掠奪自己貧窮的國民,是可忍孰不可忍!
中共一貫大力宣揚愛國主義,如此暗無天日的國家,叫中國人民怎麼愛?怎麼能愛?怎麼會愛?
──轉自《公民議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