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平:在四個孩子的故事背後

2017年08月10日評論


整整六十年前,1957年七月,四個七週歲的孩子:女孩芳,男孩健、我、榮,正滿懷憧憬地準備入小學。忽然晴空打了個霹靂:消息傳來,今年上不成學了!原因是市教育局到了這年六月忽然發現市裡小學教師、設施都不足,無法容納所有適齡孩子入小學,決定實行「新政」:本來已經公布那一年孩子入小學的年齡標準是「1950年出生」,「新政」則改為「1950年9月1日前出生」,9月1日以後出生的孩子要等到下一年入學!

芳恰巧就是9月1日的生日;健和我9月中旬同一天、同一醫院出生,他比我大了幾個小時;榮則出生於10月。四個孩子被「暫緩入學」,眼巴巴看著小學校門竟然進不了,一時天昏地暗!



面對著突如其來的變故,怎麼辦?

這四個孩子都出身於平民家庭。然而在這件事情上,有兩家卻有特權:健的父親是我家所在學區中心小學校長,而我父親則是這個學區中心小學的教務主任。這兩家孩子要入學,輕而易舉。

健的父親想都不用想,馬上就有動作。他家雖然不在他領導的學區,只打了一個電話,他家學區的小學馬上接受了健。畢竟那邊領導和他早不見晚見的。今日與人方便,他日自己方便。於是健順利入學。

榮家既無特權,又找不到教育系統的關係,只有自己想辦法了。榮的父母解決問題的辦法很簡單、很聰明。那個年代沒有電腦,戶籍本上還是手寫的鋼筆字。他們買了一瓶「退色靈」,一種用來塗去鋼筆字的液體,把榮的出生月份「10」中的「0」塗去,這樣他就是「1」月份出生了,同樣順利報上名。

芳家呢?她父母既無關係、背景,也無辦法,聽天由命。不料這小姑娘厲害。她跑到她家對門的小學裡找到校長,說「我要上學。」還能說出個理來:不就差一天嘛,為什麼差一天就要我等一年?學校校長、老師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有主見、有勇氣的小姑娘,被她給震住了,也不免生了愛惜之情。想想和「新政」規定就差一天,馬馬虎虎也就同意她入學了。

最後是我家。我父親認為必須以身作則,自家的孩子要首先按「新政」辦。我沒有芳那種勇氣和能力,也無法改變父親的決定。結果是痛哭一場、老老實實回到幼兒園去再上一年。

「新政」的結果,在這四個孩子中只有我一個聽任了命運的安排。



這四個家庭採取四種的做法,恰好概括了國人面對政府的政策、法令時的四種反應:運用權勢來趨利避害、尋找政策法令漏洞、抗爭,和聽天由命。

第一選擇是運用權勢。在中國這種政治體制下,法律、政策體現的是權勢集團的意志、願望和策略,不具有超越政治的普遍性和絕對性。一個法律、政策是否真的執行、執行的對像是哪些人、如何執行以及執行的程度由權勢的需要來決定。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初有在「知青」中招收「工農兵學員」的政策。這是個「知青」脫離苦海的大好機會。在插隊「知青」中間,有幾個權勢家庭的孩子沒有被「推薦」?到了「開放」年代,又有幾個權勢家庭沒有孩子在掌控金融、投資、保險機構?即使如健的父親那樣,只有某個部門的非常有限權勢,那一點點特權不也起過關鍵的作用?

其次,無權無勢的平頭百姓,要想規避惡政,就想方設法找出可以利用的漏洞,就是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運用「對策」經常是出於無奈,卻需要對社會、世情、人性的深刻理解。比如說榮家的方法就萬無一失:學校根本就不會去派出所核實戶籍底冊上的資料。一旦報上名之後,從此再也無人過問這件事。他們可以從容恢復那個被「褪色靈」消掉的那個「0」,以和政府控制的底冊一致。退一萬步說,即使有這麼一天,學校發現榮是10月出生,也絕不會因此要榮留一級,恐怕更大的可能是將這件事隱瞞起來,以避免因工作失誤而受到批評。

再就是抗爭。中國社會普遍的認識是,我們面對的政權既不講法也不講理、既不講普世價值也不講傳統仁政、卻要把人從身體一直管到心靈、而且隨時準備用坦克來對付對自己統治的挑戰,因此任何抗爭都是以卵擊石,白白犧牲。

這一陳述的前提確定無疑,已經被事實一再證明,但最後的結論卻不是事實。因為政權在對待民眾的抗爭時也要衡量這種抗爭是否與政權的穩固直接相關,也要衡量使用暴力的成本,等等。以局部的讓步換取衝突的緩和,也一直是維持政權的策略。因此無權的百姓也不需要面對政權的一切作為,在任何事情上都逆來順受。芳當年的行為說明並不是在任何時候、任何事情上的抗爭都是徒勞。進一步說,在一些情況下就是抗爭不成功又怎麼樣?情況也不會更壞。芳的抗爭如果不成功,難道會懲罰她晚兩年入學?

最後一種反應,就是接受命運安排,毫無作為,逆來順受,滿足於「做穩了奴隸」,如我父親當年一般。這也是最沒出息的反應。

我得公正地說一下,雖然健的父親在這件事上利用職權謀利,他其實是一個難得的老好人。他後來調到一家中學做校長,由於一直配合權勢不力,遭到的磨難比我們家大得多。



再想一想當年這件事情的結果:一個「新政」在我們這四個孩子之間,在各家不同的對策之下,最後的成功率竟然只有百分之二十五。雖然說這個樣本太小,不具有統計意義。考慮到其餘千百家也會有形形色色的對策來設法規避,這一「新政」最後是不是能達到目的?

不用擔心,「新政」目的一定能實現。理由是,市教育局本來就沒有指望過「新政」會得到完全貫徹,因此早已將特權、「對策」的存在作為制定政策的因素考慮在內了。恐怕唯一想不到的是有芳那樣的孩子會抗爭。他們在制定「新政」的時候,一定已將「暫緩一年入學」的範圍放大。比如說本來只缺乏300個孩子的入學資源,他們會制定一種排除500個孩子入學的政策。因為他們知道一定有人有特權不理什麼政策,一定也有人會弄出種種花樣來規避。放大了範圍,結果才會恰恰符合實際情況。這當然是市局領導諳熟社會人情,也是中國官場的一種不成文的慣例,也就是一種「潛規則」。在中國社會,如果無視這種「潛規則」,任何政策都會窒礙難行,處處碰壁。

解釋了為什麼1949年以來的歷次運動如「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抓五一六」,和「准」運動如「清污」、「反自由化」等,開始的打擊對像總是無一例外地擴大。中央用領導講話、發文件、報紙發社論、派人檢查來催逼,排山倒海,地動山搖;下面做報告動員、號召揭發檢舉、排查、批鬥、以致隨便「隔離」關押被懷疑對像,人人過關。政權的每個層次都考慮了特權、「對策」的作用。為了確保能完成上級的任務,「層層加碼」,打擊對像一層層擴大。為了防止執行中央政策不力,甚至有過中央要強令地方按人口比例殺人、每個省市必須殺多少人才能過關這種古今中外沒有過、後人也不敢相信的草菅人命的事情。而到了所謂「運動後期」,照例都會有「糾偏」、「甄別」那一套(「右派」的「改正」則出於另一種考慮,就是對整個知識界的讓步。),把本來也不是意圖中的打擊對像「解放」出來。這一「潛規則」就如捕魚總是用最細的網,一開始把大魚小魚不問青紅皂白全部撈上來,然後把那些本來計畫要等長大後再捕的小魚挑出放回水裡。因為他們知道如果用網眼和要捕的魚一般大的網,那存在漏網之魚就是必然的了。多抓一些魚無人責怪,有了漏網之魚,上面就要追責。各級官員都只對上級負責,平民百姓的死活與痛苦在他們的思考中沒有份量。

一個只存在上級對下級的所謂「問責」、無視百姓死活的社會想要脫出這種模式,只是做白日大夢。

官場上的人熟悉這一套,就知道任何運動一開始的「程咬金三板斧」無論如何要躲避;躲過了「三板斧」事情就有轉機。1983年鄧小平氏發動所謂「嚴打」,殺人無數,冤案遍地。我們家鄉的一位副市長的公子沾花惹草,走馬燈似的換女朋友,還經常聚眾開舞會。這拿到今日稀鬆平常,在那一年就是嚴重的「流氓罪」,要殺頭。那一次連已故特大官朱德、現任大官胡立教、陳其五的特權都不夠了,孫子、兒子因此被殺。副市長接到上級文件一看,來勢太猛,自己罩不住。「權勢」不夠用「對策」。於是馬上安排兒子逃走。兒子在外面隱藏了幾年再回來,招搖過市,沒事人一般!這位副市長對這條「潛規則」的深刻理解救了兒子一命!



再回到我們四個孩子。我們這四個孩子後來的遭遇,留下很多可思考之處。

先說說我們的學校生涯。健雖然依靠父親的特權順利進入小學,不料在學校卻成績很差,留了一級,又不知道什麼原因休學一年。最後小學勉強畢業,去了一所全市最差的中學。芳、榮和我在學校成績優異,小學畢業後考入省重點中學。這樣,四個同齡孩子到中學階段竟成了三個不同年級的學生。

到了1968年,出身於無權無勢家庭的我們,不管在名校還是差校,是高一屆還是低兩屆,是優秀生還是特差生,統統被打發到農村插隊去了。四個人又重新落到同一起跑線上。

從「做穩了的奴隸」跌落到「想做奴隸而不可得」的地步,四個孩子性格、能力上的差異,所受家庭教育的成敗就明顯了。

真是「三歲看到老」。芳和榮顯示出在逆境中的生存能力。在那種被安排的惡劣環境中,他們的家庭完全不能給以任何幫助,一切只能靠自己拚殺。他們在七十年代初進入大學成為「工農兵學員」。當時招收幾個無特權家庭子弟,本來是為了裝點門面。而在千千萬萬平民百姓家庭出身的「知青」中殺出重圍,成為鳳毛麟角的「門面生」,需要多麼艱苦的努力和對世情精確的把握!

健和我呢?到了農村就一籌莫展,連養活自己這種生物最基本的能力都沒有。靠父母工資補貼維持個餓不死的生活。一直到「知青」大批回城,我們才得以回到家鄉分得一份可以勉強餬口的工作。

到了大學恢復招生,所謂「改革開放」年代,我們四個人命運就更顯得各有特色了。

芳當時已經在大學執教。乘開放之風,她遊學印、歐、美諸國,學業超群,很快成了國內本行業首屈一指的專家。她先後執教三所重點高校,桃李滿天下。榮則成為一名消防專家。兩人成婚,是令人艷羨的夫妻。無論是事業還是家庭,在他們所具備的條件下,他們已經無法做得更好了。

我則一路入大學、進研究院、執教頂尖高校後又留學美國,在美國求學、安家、立業。

然而,雖然芳、榮、我三個同齡的人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都很順利。我和他們之間的差別就很明顯,而這種差別在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上有重要意義。

這個差別就是,我對所處的環境有高度選擇性。不僅沒有能力改變環境,而且也不能根據環境的不同來調整自己,以求得一種最佳的生存對策。在讓人自由發展的環境中,我能充分發展自己的潛能;面對一種高度強制性、壓迫性的環境,就不僅無法發揮自己的能力,連生存都成問題。環境的自由度和個人的命運形成密不可分的正比例關係。

這固然和我先天氣質有關。但家庭教育的作用恐怕更加重要。我們家直到「文革」之前,「奴隸」一直做得很穩固。小康生活造成一種「順從能換取生存」的幻想,從來沒有想過即使安分守己、逆來順受也會連「奴隸」也做不成。不懂得、甚至懂得卻不敢承認那種交換只適用於明智的專制的統治。瘋狂暴君就不承認那種交換,不僅要剝奪我們的財產和精神,連肉體和生命也隨時可以一起拿走。

芳和榮對環境的選擇性就比我低。他們的家庭背景讓他們從小就懂得現實世界的嚴酷。因此在獨自面對一個世界的時候,他們的分析更為冷峻,絕少幻想。一條康莊大道,他們固然走得瀟灑;是荊棘叢生的荒野,他們也能篳路藍縷走下去,因為他們從未有過、也從未幻想過有一條康莊大道在等著自己。環境的自由度和個人的命運對他們來說當然也是正比例關係,但比例係數卻比較小。

最苦的還是健。他在回城以後一直從事收入低微、沒有技術含量的工作,既無能力考進大學,也無能力自己創業做一番事業。就這樣一直沉淪在底層。對他來說,環境沒有重要意義。任何環境,無論是嚴酷還是寬鬆,自由還是專制,他都只能消極地接受。除非他有個權勢家庭作為支撐,否則潦倒終身在任何社會都是無法避免的。



四個孩子的故事說完了。

六十年前,1957年的夏季這個表現普通人的喜怒哀樂的小故事,就預示了我們四個孩子一生的命運。這四個孩子的命運,是我們這一代平民百姓歷史的一個縮影。作為這個縮影中的一個角色,我,年近古稀,回想起一生遭遇,想說出從中得出的一個教訓:對千千萬萬我這樣的普通人,「自由」與否可能是決定一生命運的關鍵。安分守己固然可以換來一個「做穩了的奴隸」的身份,但也要專制者沒有得精神病。相信那幾位以「奴隸的精神總管」自居的人鼓吹的「吃飯哲學」,放棄對自由、民主、正義、法治的追求,飯,也並不能保證就一定吃得成。

──轉自《華夏文摘》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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