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共中紀委網站最新的頭條報導,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中南海紫光閣會見了柬埔寨人民黨中央常委、副首相兼議會聯絡與監察部大臣梅森安。這是繼會見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與美國前白宮首席顧問班農密談後,王岐山近期會見的第三位外國高官,而此次與梅森安會見,明顯是高規格。
為何說是高規格呢?根據報導,在王岐山與其會見前的9月25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副書記趙洪祝和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宋濤已經分別與其會見,而且從中共高官與梅森安以往會見的情況看,也基本都是部級高官,並無常委級別高官與之會見。
比如,2007年9月4日至8日,梅森安等應中共監察部邀請訪華,時任中紀委副書記的何勇與之會見。期間,梅森安等還對廣東省進行了訪問。時任廣東省紀委書記、現已被判死緩的朱明國與其會面。
再如,2017年6月,時任貴州省委書記的陳敏爾在貴陽會見了到訪的梅森安一行,並表示要加強雙方合作。
既然以往都是部級高官與梅森安會晤,此番王岐山親自與之會見不僅是高規格,而且也是不同尋常。其要傳遞什麼信息?
在會見的報導中,王岐山突出強調了「十八大」以來的五年,在「習核心」的領導下的成就,並再度表態要「始終做到在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齊」。而梅森安則表示 希望「加強紀檢監察領域交流合作,傳承和發展柬中傳統友誼」。在與趙洪祝的見面中,趙稱「願與柬方深化包括反腐敗在內的各領域務實合作」,梅森安表示「 願繼續加強交流互鑑」。
儘管看不到更為詳細的信息,但筆者推測王岐山與梅森安的會晤除了再次暗示其「十九大」後將不會退下外,還似乎在傳遞其未來掌控的領域仍在監察方面的信號,而其新頭銜亦與之有關。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發文,要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進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並強調這是重大的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並表示這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將和紀委合署辦公。
此次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核心內容是由人大產生監察委員會,而此項舉措的目的旨在覆蓋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而去年7月中共黨校機關刊物《學習時報》刊文《通過修法完善國家監察體制》一文稱,1997年制定、2010年修訂的《行政監察法》,已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亟待全面修訂。《行政監察法》應更名為《國家監察法》。具體來說,中央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對中央所有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進行監察監督。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國家主席提名;將檢察機關的反貪局機構和審計機關併入國家監察機關;繼續實行中紀委與國家監察機關合署辦公,改革紀檢監察領導體制,國家監察機關實行垂直領導體制;擴大監察對象,實現監察全覆蓋等等。
如果北京當局擬在中共十九大上將權力分割(至少從表面上看上去),讓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並列,各司其職,那麼王岐山擔任新設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或者委員長,繼續擁有政治局常委身分,且排名靠前,也是個選項。這或許就是王岐山高規格會見梅森安的意味所在。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為何說是高規格呢?根據報導,在王岐山與其會見前的9月25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副書記趙洪祝和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宋濤已經分別與其會見,而且從中共高官與梅森安以往會見的情況看,也基本都是部級高官,並無常委級別高官與之會見。
比如,2007年9月4日至8日,梅森安等應中共監察部邀請訪華,時任中紀委副書記的何勇與之會見。期間,梅森安等還對廣東省進行了訪問。時任廣東省紀委書記、現已被判死緩的朱明國與其會面。
再如,2017年6月,時任貴州省委書記的陳敏爾在貴陽會見了到訪的梅森安一行,並表示要加強雙方合作。
既然以往都是部級高官與梅森安會晤,此番王岐山親自與之會見不僅是高規格,而且也是不同尋常。其要傳遞什麼信息?
在會見的報導中,王岐山突出強調了「十八大」以來的五年,在「習核心」的領導下的成就,並再度表態要「始終做到在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齊」。而梅森安則表示 希望「加強紀檢監察領域交流合作,傳承和發展柬中傳統友誼」。在與趙洪祝的見面中,趙稱「願與柬方深化包括反腐敗在內的各領域務實合作」,梅森安表示「 願繼續加強交流互鑑」。
儘管看不到更為詳細的信息,但筆者推測王岐山與梅森安的會晤除了再次暗示其「十九大」後將不會退下外,還似乎在傳遞其未來掌控的領域仍在監察方面的信號,而其新頭銜亦與之有關。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發文,要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進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並強調這是重大的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並表示這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將和紀委合署辦公。
此次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核心內容是由人大產生監察委員會,而此項舉措的目的旨在覆蓋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而去年7月中共黨校機關刊物《學習時報》刊文《通過修法完善國家監察體制》一文稱,1997年制定、2010年修訂的《行政監察法》,已不能適應現實的需要,亟待全面修訂。《行政監察法》應更名為《國家監察法》。具體來說,中央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對中央所有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進行監察監督。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國家主席提名;將檢察機關的反貪局機構和審計機關併入國家監察機關;繼續實行中紀委與國家監察機關合署辦公,改革紀檢監察領導體制,國家監察機關實行垂直領導體制;擴大監察對象,實現監察全覆蓋等等。
如果北京當局擬在中共十九大上將權力分割(至少從表面上看上去),讓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並列,各司其職,那麼王岐山擔任新設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或者委員長,繼續擁有政治局常委身分,且排名靠前,也是個選項。這或許就是王岐山高規格會見梅森安的意味所在。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