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入仙門尋大道 不同心境不同歸

2018年01月26日文化漫步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26日訊】古人大都有修道之心,但能夠下決心放棄一切,而去修道的卻不多。最後能夠堅持下來,終成正果的更是寥寥無幾。

從前有兩個書生,一個姓李一個姓盧,隱居在太白山,兼學呼濁氣吸清氣的「吐故納新」養生術和不食五穀的「導引術」。有一天,李生對盧生說:「我實在受不了這樣清苦的修道生活,不想在山裡呆下去了,準備出山到各地好好游一遊。」然後就辭別下山了。

後來李生管理一個桔園子,由於人們買橘子時騙他,再加上行人經常偷橘子,最後虧損的很厲害,李生欠了官家好幾萬貫錢,被欠債拖累得不能回家,十分貧困。

一天,李生經過揚州的阿使橋時,遇見一個穿布衫草鞋的人,一看原來是盧生。李生過去曾稱盧生為二舅,就叫住了盧生,並對他的衣衫破舊錶示同情可憐。沒想到盧生卻大罵道:「我窮有什麼可怕的?不像你那樣不往好道走,為鑽營些蠅頭小利而與那些凡夫俗子為伍,又弄得一屁股債,被人家限制不許動地方,你有什麼臉面見我!」李生再三向盧生謝罪,承認自己當初不該出山使修道半途而廢,盧生這才緩和了,笑著說:「我的住處不遠,明天我派人接你到家玩玩。」

第二天果然盧生派了個僕人騎著一匹駿馬來說:「我家老爺讓我接您。」李生上了馬,馬快如飛,出了城南又跑了幾十裡路,路旁一所府第的大紅門開了,盧生在門口迎接李生。只見他戴著綴有星飾的高冠穿著繡著彩雲的袍子,容光煥發,身邊有幾十個僕人婢女簇擁著,和在阿使橋上遇見時完全不同了。

盧生讓李生到堂屋裡飲酒,見屋子周圍都是奇花異草,好像仙境。盧生又讓他服用了一些藥物,味道十分甘美。到了晚上,又領著李生到北面的一個亭子裡喝酒,並說:「我給你找個能彈箜篌的女子陪你喝酒吧。」不一會兒,有人舉著紅燭領來一個絕色女子,說話聲音似鶯啼燕語十分好聽。李生看箜篌上有一行紅字「天際識歸舟,雲間辨江樹」。喝完酒,盧生說:「你想不想和彈箜篌的女子成婚?她是大家閨秀,資容也很出色。」李生說:「我怎敢有這個念頭呢?」盧生就作主把那女子許配他,又問他欠人家多少錢,李生說兩萬貫。盧生就給李生一根木杖說:「你拿這個到城內一家波斯人開的商店裡去取錢還債吧,今後希望你繼續學道,不要再去陷入經商的泥潭裡了。」

天剛亮,僕人牽著接李生的馬又來了,盧生讓李生騎上回家,送他出了門。李生拿著那木杖去了波斯商店,店主一看就驚奇地說:「這不是盧二舅的木杖嗎?你是從哪兒拿來的?」李生說了詳情,波斯人就照付了錢,李生拿錢去還了帳,得到了人身自由。

同一年李生去了汴州,在汴州當行軍的陸長源把女兒嫁給了他,婚後一看,妻子非常像盧生當初在北亭上叫來彈箜篌的那個女子,而且也彈一手好箜篌。再一看妻子的箜篌上竟也有一行紅字,仔細一看正是那兩句詩。李生就對妻子詳細說了在揚州去盧生家做客的事。妻子說:「箜篌上的字是我的小弟弟刻著玩的。昨天我夢見天上的使者對我說仙官讓我去揚州赴宴彈琴,情景和你說的完全一樣。」李生又驚又嘆,再去找盧生的住處,只見荒草一地,什麼也沒有了。

有些人,雖然沒有修道成功,也算是積了一些福分,可以在人間享幾年福。而真正修道成功的人才會享大自在,得到真正的幸福。或許李生直接去找盧生就會得到繼續修煉的機會,可惜他還是錯過了。

原文:

昔有盧李二生,隱居太白山讀書,兼習吐納導引之術。一旦,李生告歸曰:「某不能甘此寒苦,且浪跡江湖,訣別而去。」後李生知橘子園,人吏隱欺,欠折官錢數萬貫,羈縻不得東歸,貧甚。偶過揚州阿使橋,逢一人,草蹻布衫,視之乃盧生。生昔號二舅,李生與語,哀其襤褸。盧生大罵曰:「我貧賤何畏?公不作好,棄身凡弊之所,又有欠負,且被囚拘,尚有面目以相見乎?」李生厚謝,二舅笑曰:「居處不遠,明日即將奉迎。」至旦,果有一僕者,馳駿足來雲:「二舅遣迎郎君。」既去,馬疾如風,過城南數十裡,路側朱門斜開,二舅出迎。星冠霞帔,容貌光澤,侍婢數十人,與橋下儀狀全別。邀李生中堂宴饌,名花異木,若在雲霄。又累呈藥物,皆殊美。既夜,引李生入北亭命酌,曰:「兼與公求得佐酒者,頗善箜篌。」須臾,紅燭引一女子至,容色極艷,新聲甚嘉。李生視箜篌上,有朱字一行雲:「天際識歸舟,雲間辨江樹。」罷酒,二舅曰:「莫願作婚姻否?此人名家,質貌若此。」李生曰:「某安敢?」二舅許為成之,又曰:「公所欠官錢多少?」曰:「二萬貫。」乃與一拄杖曰:「將此於波斯店取錢,可從此學道,無自穢身陷鹽鐵也。」才曉,前馬至,二舅令李生去。送出門(門字下有脫文,《雲笈七籤》一一三下有「洎歸,頗疑訝為神仙矣。即以拄杖詣波斯店」十七字)。波斯見拄杖,驚曰:「此盧二舅拄杖,何以得之?」依言付錢,遂得無事。其年,往汴州,行軍陸長源以女嫁之。既婚,頗類盧二舅北亭子所睹者。復能箜篌,果有朱書字,視之,天際之詩兩句也。李生具說揚州城南盧二舅亭中筵宴之事。妻曰:「少年兄弟戲書此。昨夢見使者雲:『仙官追』,一如公所言也。」李生嘆訝,卻尋二舅之居,唯見荒草,不復睹亭臺也。(出《逸史》)

──轉自《正見網》

(責任編輯:張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