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2月17日訊】大陸媒體近期報導,南京理財平台「錢寶網」被爆崩盤,負責人張小雷自首,上百萬投資人血本無歸,導致南京爆發大規模群體維權事件。近日,有錢寶網投資人給新唐人投書,稱錢寶案疑點重重,南京市政府和公安聯合造假一手遮天,合夥人無處申冤。
以下是投書全文:
1、張小雷先生是真的自首嗎?
根據平安南京微博2017年12月27日報導,張小雷12月26日到南京市公安局自首。近200萬寶粉認為疑點重重。
第一、南京市公安局1月21日提供的自首聲明和視頻,嚴重造假。聲明簽名不是他本人,視頻短短26秒被三次剪輯,答非所問。請問為什麼南京市公安局公然造假,目的何在?
第二、南京市公安局對外宣傳自首,對內卻告知張小雷是被抓獲的。並通過中央,省市各大媒體反覆宣傳張小雷自首,資金鏈斷裂,龐氏騙局等等。如此彌天大謊,干擾輿論,糊弄百姓,令人髮指!這是不是欺騙黨,欺騙人民的行徑,典型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
第三、12月26日當天,也就是平安南京發布自首的當天,錢旺集團旗下上海寶瞻實業有限公司剛打贏與若爾通用航空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房產官司,贏得價值47億人民幣的房產,他有什麼理由選擇自首?錢旺集團直到2017年12月26日,公司運轉正常,現金流充足,老闆未跑路,7年來張小雷未虧欠我們合夥人一分錢。他有什麼理由選擇打贏官司的這一天去自首。
2、南京市公安局是否釣魚執法,非法取證,所取得的報案證據無效。為了讓該案定性為非法集資,取得所謂的非法集資證據,前期是南京公安利用微博發布張小雷所謂「自首」消息,誘導廣大錢旺合夥人報案,後來又採取夜間上門,強制合夥人報案,無證非法搜查,甚至遇到有不配合報案的,借配合調查為名,強制帶到派出所報案,現在發展到全國多地均有警察上門強制報案的情況。同時卑劣的刪除江蘇省、南京市等政府網站關於錢旺集團大量正面報導,以及錢旺與政府間合作等事項。
3、2016年根據江蘇省南京市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16)蘇01刑終301號,對於張小雷等人參與非法集資行為的檢舉揭發,未予認定。是否可以認定我公司未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怎麼過去一年多,錢旺集團運行越來越規範,實業越來越多,微商越做越大,與政府間合作越來越頻繁,對此多個地方和中央電視臺、媒體對錢旺符合政策導向、成績突出多次報導,怎麼一夜之間被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集資抓捕了呢?
4、廣大合夥人的疑問,投資回報率高是否是衡量非法集資的唯一依據?實際上現在中國因為各種原因,作為民營企業想要融資借錢很難,大額融資借款更難,付出的代價也往往非常大,比如京東、騰訊、阿裡巴巴當初的融資成本何止40%,並且造成了現在十幾億中國人給外國人打工的局面。中國社會一直面臨著一邊是大量優質民營企業沒有錢,另一邊是大量民間資本找不到投資渠道的矛盾,錢旺創新性的合夥人投資模式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是一種可行的共同富裕之路,即使在創新過程中有所不規範的地方,作為地方政府,我覺得更多做好監督和引導,沒有必要因為「涉嫌」就急急「一棍子打死」!
5、廣大合夥人的疑問,個人財富,民營企業家財產如何保護?整個錢旺事件,江蘇省、南京市一開始就將之定性為非法集資進行處置,但是對於錢旺發展七年來擁有的大量實業和資產三緘其口,辦案過程也是遮遮掩掩、疑點重重,是否有隨意安插罪名,打著打擊非法集資的旗號,而行沒收民營企業資產和大量合夥人財富之實的嫌疑?2018年1月1日《最高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2018年1月2日最高法下發《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都對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處置辦理經濟案件作出了全新規定,而南京公安機關在2017年12月26日宣布張小雷自首,12月30日宣布張小雷涉嫌違法被採取強制措施,是否有搶在新規施行前強行羈押民營企業家,造成涉嫌非法集資犯罪事實的嫌疑?
6、廣大合夥人認為,根據《通知》第五條,對於不合理收費或變相收取高息的,參照民間借貸利率標準處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強對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審查力度,對於惡意利用訴訟打擊競爭企業,破壞企業家信譽的,要區分情況依法處理。錢旺是一個真正的網際網路+實業的運行模式,錢旺合夥人既是投資者、也是消費者、還可能是宣傳者、甚至供應商,外加數億的註冊用戶形成了一個以數百萬合夥人為核心的整體。本案中關注點在於錢旺給予合夥人年收益率過高,涉嫌非法集資或者龐氏騙局。但是多年以來錢旺做了很多實業、微商、扶持三農、收購破產朝陽企業做大做強等,財富增值速度越來越快。根據《通知》,針對企業家反映強烈的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政府應該按照相關原則和規定進行處置,但是南京政府和公安機關在處置錢旺案件中對此視而不見,僅僅以收益率過高就定性非法集資太過片面和武斷,沒有採取監督和糾正措施,而是採取暴力打擊、隨意關閉的行為,存在違規行為。
綜上所述,考慮到錢旺事件關係到幾百萬合夥人的前途生計,一旦發生冤假錯案將是對司法公信力、國家公權力和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200萬合夥人傾家蕩產,將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建議及時恢復錢旺集團旗下子公司和各工廠的正常運轉。即使張小雷涉嫌違法,也不應關閉工廠、遣散工人,而應該盡量減少影響,減少廣大合夥人的損失。同時打擊黑惡勢力,嚴查背後保護傘。錢旺集團在與江蘇若兒航空集團的地產糾紛案件勝訴當天,錢旺董事長自首,於情於理不合,後網路爆出江蘇若兒航空集團董事長呂勇為江蘇政協代表,價值幾十億的經濟糾紛是否涉及官民糾紛、民營企業家和官方背景的人員的經濟矛盾等,特別是背後是否有個別地方政府官員作為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問題,請求嚴查背後原因,還廣大民眾一個公道!
錢旺集團合夥人
2018年1月29日
(責任編輯:唐穎)
以下是投書全文:
1、張小雷先生是真的自首嗎?
根據平安南京微博2017年12月27日報導,張小雷12月26日到南京市公安局自首。近200萬寶粉認為疑點重重。
第一、南京市公安局1月21日提供的自首聲明和視頻,嚴重造假。聲明簽名不是他本人,視頻短短26秒被三次剪輯,答非所問。請問為什麼南京市公安局公然造假,目的何在?
第二、南京市公安局對外宣傳自首,對內卻告知張小雷是被抓獲的。並通過中央,省市各大媒體反覆宣傳張小雷自首,資金鏈斷裂,龐氏騙局等等。如此彌天大謊,干擾輿論,糊弄百姓,令人髮指!這是不是欺騙黨,欺騙人民的行徑,典型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
第三、12月26日當天,也就是平安南京發布自首的當天,錢旺集團旗下上海寶瞻實業有限公司剛打贏與若爾通用航空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房產官司,贏得價值47億人民幣的房產,他有什麼理由選擇自首?錢旺集團直到2017年12月26日,公司運轉正常,現金流充足,老闆未跑路,7年來張小雷未虧欠我們合夥人一分錢。他有什麼理由選擇打贏官司的這一天去自首。
2、南京市公安局是否釣魚執法,非法取證,所取得的報案證據無效。為了讓該案定性為非法集資,取得所謂的非法集資證據,前期是南京公安利用微博發布張小雷所謂「自首」消息,誘導廣大錢旺合夥人報案,後來又採取夜間上門,強制合夥人報案,無證非法搜查,甚至遇到有不配合報案的,借配合調查為名,強制帶到派出所報案,現在發展到全國多地均有警察上門強制報案的情況。同時卑劣的刪除江蘇省、南京市等政府網站關於錢旺集團大量正面報導,以及錢旺與政府間合作等事項。
3、2016年根據江蘇省南京市中級法院刑事裁定書(2016)蘇01刑終301號,對於張小雷等人參與非法集資行為的檢舉揭發,未予認定。是否可以認定我公司未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怎麼過去一年多,錢旺集團運行越來越規範,實業越來越多,微商越做越大,與政府間合作越來越頻繁,對此多個地方和中央電視臺、媒體對錢旺符合政策導向、成績突出多次報導,怎麼一夜之間被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集資抓捕了呢?
4、廣大合夥人的疑問,投資回報率高是否是衡量非法集資的唯一依據?實際上現在中國因為各種原因,作為民營企業想要融資借錢很難,大額融資借款更難,付出的代價也往往非常大,比如京東、騰訊、阿裡巴巴當初的融資成本何止40%,並且造成了現在十幾億中國人給外國人打工的局面。中國社會一直面臨著一邊是大量優質民營企業沒有錢,另一邊是大量民間資本找不到投資渠道的矛盾,錢旺創新性的合夥人投資模式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是一種可行的共同富裕之路,即使在創新過程中有所不規範的地方,作為地方政府,我覺得更多做好監督和引導,沒有必要因為「涉嫌」就急急「一棍子打死」!
5、廣大合夥人的疑問,個人財富,民營企業家財產如何保護?整個錢旺事件,江蘇省、南京市一開始就將之定性為非法集資進行處置,但是對於錢旺發展七年來擁有的大量實業和資產三緘其口,辦案過程也是遮遮掩掩、疑點重重,是否有隨意安插罪名,打著打擊非法集資的旗號,而行沒收民營企業資產和大量合夥人財富之實的嫌疑?2018年1月1日《最高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2018年1月2日最高法下發《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都對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處置辦理經濟案件作出了全新規定,而南京公安機關在2017年12月26日宣布張小雷自首,12月30日宣布張小雷涉嫌違法被採取強制措施,是否有搶在新規施行前強行羈押民營企業家,造成涉嫌非法集資犯罪事實的嫌疑?
6、廣大合夥人認為,根據《通知》第五條,對於不合理收費或變相收取高息的,參照民間借貸利率標準處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強對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審查力度,對於惡意利用訴訟打擊競爭企業,破壞企業家信譽的,要區分情況依法處理。錢旺是一個真正的網際網路+實業的運行模式,錢旺合夥人既是投資者、也是消費者、還可能是宣傳者、甚至供應商,外加數億的註冊用戶形成了一個以數百萬合夥人為核心的整體。本案中關注點在於錢旺給予合夥人年收益率過高,涉嫌非法集資或者龐氏騙局。但是多年以來錢旺做了很多實業、微商、扶持三農、收購破產朝陽企業做大做強等,財富增值速度越來越快。根據《通知》,針對企業家反映強烈的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問題,政府應該按照相關原則和規定進行處置,但是南京政府和公安機關在處置錢旺案件中對此視而不見,僅僅以收益率過高就定性非法集資太過片面和武斷,沒有採取監督和糾正措施,而是採取暴力打擊、隨意關閉的行為,存在違規行為。
綜上所述,考慮到錢旺事件關係到幾百萬合夥人的前途生計,一旦發生冤假錯案將是對司法公信力、國家公權力和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200萬合夥人傾家蕩產,將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建議及時恢復錢旺集團旗下子公司和各工廠的正常運轉。即使張小雷涉嫌違法,也不應關閉工廠、遣散工人,而應該盡量減少影響,減少廣大合夥人的損失。同時打擊黑惡勢力,嚴查背後保護傘。錢旺集團在與江蘇若兒航空集團的地產糾紛案件勝訴當天,錢旺董事長自首,於情於理不合,後網路爆出江蘇若兒航空集團董事長呂勇為江蘇政協代表,價值幾十億的經濟糾紛是否涉及官民糾紛、民營企業家和官方背景的人員的經濟矛盾等,特別是背後是否有個別地方政府官員作為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問題,請求嚴查背後原因,還廣大民眾一個公道!
錢旺集團合夥人
2018年1月29日
— 李天音 (@jluo1978) 2018年2月17日
— 李天音 (@jluo1978) 2018年2月17日
— 李天音 (@jluo1978) 2018年2月17日
— 李天音 (@jluo1978) 2018年2月17日
— 李天音 (@jluo1978) 2018年2月17日
(責任編輯:唐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