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過億 甘肅前副省長虞海燕被判15年

2018年07月18日落馬官員
【新唐人2018年07月18日訊】週三,中共官媒通報,甘肅省委前常委、前副省長虞海燕受賄案宣判,他被控與妻子一起受賄超過6500萬元人民幣,被判刑15年。

宣判稱,1998年到2016年,虞海燕擔任甘肅酒泉鋼鐵集團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甘肅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甘肅省副省長、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期間,直接或通過妻子受賄,折合人民幣6563多萬元。

虞海燕2017年1月落馬。他曾極力阻撓巡視組的調查,把和行賄老闆的合影剪碎扔進馬桶,還把和老闆們聯絡的手機用醋浸泡後扔進黃河。

另外,虞海燕還因爲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明慧網》以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為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