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10月05日訊】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五(10月5日)對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77歲的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處罰金130億韓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 CHUNG KYE-SUN:「法庭判處被告(李明博)15年監禁和130億韓元罰款。 如果被告不付罰款,將被關押在勞教所裡。」
法官判決表示,李明博16項指控中多項罪名成立,包括貪污240億韓元、收受三星公司的賄賂、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等。
法院當天對宣判過程進行了電視直播,李明博由於健康問題和對電視直播不滿而沒有出席庭審。
從2008年到2013年出任過韓國總統的李明博是韓國憲政史上第四名被逮捕的前總統。
新唐人記者李博文綜合報導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 CHUNG KYE-SUN:「法庭判處被告(李明博)15年監禁和130億韓元罰款。 如果被告不付罰款,將被關押在勞教所裡。」
法官判決表示,李明博16項指控中多項罪名成立,包括貪污240億韓元、收受三星公司的賄賂、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等。
法院當天對宣判過程進行了電視直播,李明博由於健康問題和對電視直播不滿而沒有出席庭審。
從2008年到2013年出任過韓國總統的李明博是韓國憲政史上第四名被逮捕的前總統。
新唐人記者李博文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