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06日訊】中共公安系統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打手,在綁架、關押、構陷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以致非法判刑、勞教迫害中,為江氏流氓集團效犬馬之勞。目前,中共自己的網站公開通報了130餘個中共公安正、副局長被撤職。
這其中就有被稱為「中共第一警察」的王立軍、「天津第一警爺」的武長順、「煙台第一局座」的聶作坤等公安正、副局長,都成了中共的階下囚;這並不是中共的大義「滅親」,而是中共的「卸磨殺驢」。
這些中共公安正、副局長們,都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揮者,他們參與迫害的事實已經在明慧網上曝光。他們的「落馬」正應了中國的古訓「善惡有報是天理」。
當然,還有的公安局長已「落馬」多年,但仍被中共封鎖消息,如積極指揮迫害法輪功的原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田中林、原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馬世用、原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國保支隊,專職迫害法輪功)鄭偉民、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主抓迫害法輪功)曲萬臣,在中共網站已查不到此4人的消息。
(接前文)
李德鵬,男,任中共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遼寧賄選案1營口涉案,李德鵬身為公安局長參與迫害大法修煉者,尤其是2016年6月28日,營口地區1次綁架法輪功學員20多人。至今還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迫害,他想以綁架法輪功學員來挽救自己身敗名裂的下場,其結果是連連遭報,法網難逃。
2016年10月,被撤銷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職務。
楊步超,中共河南省項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處級),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項城大法弟子,給眾多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帶來極大的痛苦和經濟上的損失。
他們執法犯法,無視法律尊嚴,造成了很大的冤案──法輪功學員師豔玲被冤判4年,蘇振雲被冤判1年,欒梅英被冤判3年,吳子祥被冤判3年半,童佔民被冤判5年,丁書軍被冤判5年,崔玉梅和王明口鄉柳行村的1位法輪功學員到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周口看守所。
2018年8月3日,楊步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周口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倪興余,男,中共江蘇省淮安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倪興余曾在江澤民老家揚州市長期任「610」頭子、公安局副局長。「610」是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倪興余不折不扣地執行迫害政策。據明慧網報導,多年來,揚州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包括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關精神病醫院、迫害洗腦、開除公職、經濟搞垮、任意抄家、株連家人,手段殘酷、陰毒令人髮指。
2018年8月28日,倪興余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李丹,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局長,2016年4月,李丹上任遼中區公安局局長不久,為了立威,也就是向邪黨表忠心,2016年11月3日、2016年12月8日、12月13日在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綁架了20多名法輪功學員,至今還有葉中秋、陳洪、代書寶、鄭麗紅仍被非法關押,並被構陷到檢察院。2018年8月,李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雲南,男,1965年2月出生,曾任中共江西省銅鼓縣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據公開資料顯示,自陳雲南進入宜春市公安系統,就積極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2018年8月15日,陳雲南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程翰,先後擔任中共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政府副市長、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
程瀚仕途1路升遷的過程和其積極迫害法輪功有著直接關係。程瀚在安徽省公安廳1處任處長期間,正處於惡黨迫害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4年時間,對安徽省邪惡的迫害形勢負有直接責任。
在其擔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的7年時間,對合肥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奧運期間的大規模騷擾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8年7月13日,程翰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4百萬元;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6個月。
付德武,曾任中共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局長,被捕前曾任長春市公安局戶政處處長,2005年,公安部在全國搞所謂的「大接訪」活動,付德武時任綠園區公安分局局長,要求一把手親自接訪,但其沉湎於酒色,無心工作,從不接訪,被公安部「暗訪組」抓現行,理應撤職,也被其花錢擺平。但其迫害起法輪功來卻毫不手軟。
2009年11月24日,付德武因收受賄賂3百萬元,475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有期徒刑12年,並沒收財產129萬元。
賈奮強,中共寧夏公安廳原副廳長、銀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當中,賈奮強積極推行迫害政策,甘願充當江氏流氓集團的馬前卒,泯滅良知迫害好人,不但組織操控部下實施迫害,還親自出馬刑訊逼供。他每換1地,均留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多樁罪惡。
2016年4月21日,賈奮強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提起公訴。
曾祥國,中共湖北省恩施州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曾祥國:原湖北省「610」辦公室副主任,曾任恩施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局長,2003年期間,曾祥國任恩施州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大肆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致使不少於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
2010年4月,曾祥國被「雙規」,開除公職;2011年8月,曾祥國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杜敏,歷任中共雲南路南縣委常委、縣公安局局長,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書記,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中共昆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主管迫害法輪功,多次帶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7年9月1日,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法院在楚雄公開開庭審理了雲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杜敏受賄1案。
蘇浩,1959年3月出生,任中共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期間曾兼任大同市、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據明慧網曝光,蘇浩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長3年7個月,多人被勞教、判刑、送入洗腦班迫害,多人被迫害精神失常,至少有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楊長江、甄蓮花、陳錦蘋、范義昌、李繼華、賀文雋、張晉生。
2018年1月8日,蘇浩被控受賄5千6百萬餘元,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400萬元人民幣。
毛世秋,中共湖南省常德市臨澧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毛世秋在任職期間長期、大面積迫害法輪功,副局長劉宏模也因為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於2014年3月,患腦梗病至今。
2017年8月31日,毛世秋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
周常彩,任中共湖南省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澧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周常彩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任臨澧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構陷、非法判刑。2017年8月15日,周常彩因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梁正軍,任中共雲南省普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01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並兼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長梁正軍在擔任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作出抓捕指令。2018年8月,雲南曲靖中院公開審理了梁正軍受賄案。
倪俊雄,中共廣東省綜治辦原副主任,曾任茂名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倪俊雄在茂名市任職期間,直接操縱610、公檢法系統,非法關押、勞教、判刑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徐恩生、楊明芬、李美、鄭保、吳明燕、黃仙鳳、田惠英、李文珍、黎亮、林秋雲等十多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2012年6月,倪俊雄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朱高文,中共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原局長,朱高文任荊門公安局局長期間,發生幾起嚴重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綁架事件。2015年3月19日,荊門掇刀公安分局國保、網安等警察在法輪功學員孟祥龍上班的途中,將孟祥龍先生綁架,之後枉判4年半。
2016年11月,朱高文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王德周,1955年9月生,原中共河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鶴壁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河南鶴壁市淇縣法輪功學員崔樹勇被迫害含冤去世,王德周是主要責任人。
鶴壁市淇縣橋盟鄉崔莊村法輪功學員崔樹勇,被誣判6年,由於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出肺結核症狀,監獄拒收保外就醫。
回家後還受到610不法人員的騷擾恐嚇,身體病狀逐漸加重,十幾年的持續迫害,崔樹勇再也承受不住了,於2013年11月20日含冤去世。
2016年6月,王德周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巫希平,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巫希平任職期間,手下培養了一大批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
蚌埠市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頭目徐金標、王善國、鐘永祥及蚌埠市禹會區政法委副書記歐明貴、韋遙等人,完全無視國家法律,經常非法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即使面對老年婦女也不手軟。
2017年8月23日,巫希平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孟鋼,中共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長,對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直接責任,2016年,孟鋼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郭法傑,1964年10月生,原中共河南安陽市委常委、安陽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副廳級)。
郭法傑在安陽任職5年多時間裡,迎合對其栽培提攜的廳長秦玉海,為撈取政治資本繼續往上爬,將迫害法輪功作為全市公安工作的重點。大肆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使這座中原古城陰霾密布,冤案4起,加劇了當地迫害形勢。
2016年4月19日,郭法傑涉嫌受賄犯罪1案,被提起公訴。
趙洪興,漢族,1956年3月生。2012年2月24日任中共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副廳級)。趙洪興曾在吉林省長春市警界任職,長期擔任吉林省4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副書記等職務。
趙洪興曾長期任吉林省4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副書記職務,期間他直接參與指揮迫害四平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手段極其兇狠。
從1999年7月至2004年10月,四平地區有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於文江、韓翠媛、戴春華(女)、李麗(女,35歲)、孫友發(24歲),田俊龍、李曉東、宋士傑。
2014年12月12日,吉林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逮捕了原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趙洪興。2014年5月,趙洪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中共調查,8月15日,免去其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
鄧金祥,中共廣東省東莞市黃江公安分局原局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7年4月4日,鄧金祥因貪污、私分國有資產、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陳宇鏗,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廣東省汕尾公安局原副局長,手上沾滿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血債。2015年11月13日,陳宇鏗因涉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財產人民幣40萬元。
孔憲金,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共河南省安陽縣公安局局長,因訴江安陽縣公安局開始對許家溝、磊口、都裡、水冶鎮等西部鄉鎮,逐鄉、逐村騷擾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每到一個村,出動30多名國保大隊警察、其他警察,蜂擁而上威脅、恐嚇訴江法輪功學員,逼迫他們放棄修煉、污衊法輪功創始人、污衊大法,追查訴狀是誰讓寫的等等違法侵權行為,氣燄十分囂張,對安陽縣80位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都造成了重大傷害。
2015年12月19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官方發布消息,安陽縣公安局局長孔憲金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王守成,中共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原黨委成員、副局長兼宣化區分局局長,王守成從擔任宣化公安分局副局長以來,特別是其升任宣化區公安分局局長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但沒有減輕,反而更加嚴重。其在任期間宣化法輪功學員被判刑18人。
2018年7月27日,王守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馬樹軍,曾任中共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副區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16年7月,馬樹軍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張秀利,中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檢察院對延壽縣公安局副局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14年9月,張秀利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立案偵查。
申公元,2002年調任中共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長,在此任上長達5年之久。2006年大同市公安局曾大規模抓捕大法弟子18人。2010年4月,申公元因嚴重違紀被逮捕
王全福,河南省安陽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2018年8月10日,為涉黑勢力充當保護傘。2014年11月,王全福剛剛接任河南高院紀檢組組長一職才半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李厚清,原中共遼寧省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在李厚清在任期間,鞍山市公安局及下屬派出所,教養院,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關押,殘酷迫害,犯下罪行累累。
收受賄賂49萬元,將兩支手槍私藏在辦公桌內,被鞍山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判處李厚清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黃偉聞,男,中共廣東梅州興寧市人,1966年出生,2003年12月~2013年04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長,2006年12月~2016年11月任梅州市政法委書記。
黃偉聞擔任梅州市迫害大法的總頭目達十年之久,參與迫害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至少13年。
2018年4月11日,黃偉聞被通報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成首,男,1966年9月出生。2002年8月後,擔任過中共廣東省大埔縣公安局副局長、局長。2004年10月──2012年8月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局長。在其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局長的8年間,梅江區發生很多起綁架事件,其難辭其咎。
2012年8月,王成首僅保留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一職,1年後轉任梅州市體育局副局長。
2018年4月27日,王成首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溫健忠,男,中共廣東省梅縣人,2011年8月──2016年7月,任蕉嶺縣公安局局長。在其任公安局長期間,蕉嶺縣學員被迫害,溫健忠負有領導責任。
2018年4月,升任為蕉嶺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不足兩年的溫健忠,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調查。
張建民,2016年9月左右擔任中共廣東省豐順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近年豐順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張建民負有直接責任。
2018年4月,張建民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鐘強,男,2007年左右任中共廣東省豐順縣公安局長,2009年9月──2011年年8月左右任梅縣公安局長,在其任梅縣公安局長期間,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與勞教。
2013年底,鐘強被判刑,關在梅州監獄。
張林,男,原中共遼寧省凌源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與張林有關。因涉嫌受賄,張林被依法逮捕,被判有期徒刑19年。凌源原市委書記宋久林和張林2人的案子被列為中央紀委重大案件之一。
楊明輝,男,原中共遼寧省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長。是凌源主抓迫害法輪功的總頭子,直接參與對凌源各地大法弟子的迫害。因涉嫌受賄、涉黑被逮捕,楊明輝被判刑6年、罰款10萬元。
劉大山,男,原中共遼寧省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長,直接參與對凌源各地大法弟子的迫害。因涉嫌受賄,劉大山被依法逮捕,劉大山現被判有期徒刑17年。
原中共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長谷鳳傑被判13年;原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鐵嶺縣公安局長趙鐵星被判刑14年;原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調兵山市公安局長富曉東被判刑11年;原清河區公安局長王峰被判刑3年;原鐵嶺縣公安局長谷春立,也被調查。這些人都是迫害法輪功元凶。
這些以貪腐罪名落馬的中共官員,都有一個鮮為人知的、中共不敢公開的「政績」,那就是迫害法輪功,誰迫害法輪功越賣力氣,誰的官升的就越高。
中共的所謂「組織調查」、「依法判處」只不過是其家法教規、政治清洗而已,這些聽黨的話,跟黨走的公安局長們,深陷險境仍然冥頑不覺,為一己之私,泯滅天理良心。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群體大肆綁架、抄家、判刑、消音。其結果卻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被陽間的監獄關押還只是個開始,地獄的無休止的懲罰早已在那等候著。
(全文完)
轉自《明慧網》(責任編輯:古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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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中就有被稱為「中共第一警察」的王立軍、「天津第一警爺」的武長順、「煙台第一局座」的聶作坤等公安正、副局長,都成了中共的階下囚;這並不是中共的大義「滅親」,而是中共的「卸磨殺驢」。
這些中共公安正、副局長們,都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指揮者,他們參與迫害的事實已經在明慧網上曝光。他們的「落馬」正應了中國的古訓「善惡有報是天理」。
當然,還有的公安局長已「落馬」多年,但仍被中共封鎖消息,如積極指揮迫害法輪功的原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田中林、原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馬世用、原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國保支隊,專職迫害法輪功)鄭偉民、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主抓迫害法輪功)曲萬臣,在中共網站已查不到此4人的消息。
(接前文)
91.李德鵬
李德鵬,男,任中共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遼寧賄選案1營口涉案,李德鵬身為公安局長參與迫害大法修煉者,尤其是2016年6月28日,營口地區1次綁架法輪功學員20多人。至今還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迫害,他想以綁架法輪功學員來挽救自己身敗名裂的下場,其結果是連連遭報,法網難逃。
2016年10月,被撤銷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職務。
92.楊步超
楊步超,中共河南省項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處級),積極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項城大法弟子,給眾多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帶來極大的痛苦和經濟上的損失。
他們執法犯法,無視法律尊嚴,造成了很大的冤案──法輪功學員師豔玲被冤判4年,蘇振雲被冤判1年,欒梅英被冤判3年,吳子祥被冤判3年半,童佔民被冤判5年,丁書軍被冤判5年,崔玉梅和王明口鄉柳行村的1位法輪功學員到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周口看守所。
2018年8月3日,楊步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周口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93.倪興余
倪興余,男,中共江蘇省淮安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倪興余曾在江澤民老家揚州市長期任「610」頭子、公安局副局長。「610」是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倪興余不折不扣地執行迫害政策。據明慧網報導,多年來,揚州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殘酷的迫害,包括被非法判刑、勞教、拘留、關精神病醫院、迫害洗腦、開除公職、經濟搞垮、任意抄家、株連家人,手段殘酷、陰毒令人髮指。
2018年8月28日,倪興余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94.李丹
李丹,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政府副區長、公安局長,2016年4月,李丹上任遼中區公安局局長不久,為了立威,也就是向邪黨表忠心,2016年11月3日、2016年12月8日、12月13日在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綁架了20多名法輪功學員,至今還有葉中秋、陳洪、代書寶、鄭麗紅仍被非法關押,並被構陷到檢察院。2018年8月,李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95.陳雲南
陳雲南,男,1965年2月出生,曾任中共江西省銅鼓縣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據公開資料顯示,自陳雲南進入宜春市公安系統,就積極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2018年8月15日,陳雲南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96.程翰
程翰,先後擔任中共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政府副市長、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
程瀚仕途1路升遷的過程和其積極迫害法輪功有著直接關係。程瀚在安徽省公安廳1處任處長期間,正處於惡黨迫害法輪大法與法輪功學員最邪惡的4年時間,對安徽省邪惡的迫害形勢負有直接責任。
在其擔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的7年時間,對合肥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包括奧運期間的大規模騷擾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8年7月13日,程翰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4百萬元;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6個月。
97.付德武
付德武,曾任中共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局長,被捕前曾任長春市公安局戶政處處長,2005年,公安部在全國搞所謂的「大接訪」活動,付德武時任綠園區公安分局局長,要求一把手親自接訪,但其沉湎於酒色,無心工作,從不接訪,被公安部「暗訪組」抓現行,理應撤職,也被其花錢擺平。但其迫害起法輪功來卻毫不手軟。
2009年11月24日,付德武因收受賄賂3百萬元,475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有期徒刑12年,並沒收財產129萬元。
98.賈奮強
賈奮強,中共寧夏公安廳原副廳長、銀川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當中,賈奮強積極推行迫害政策,甘願充當江氏流氓集團的馬前卒,泯滅良知迫害好人,不但組織操控部下實施迫害,還親自出馬刑訊逼供。他每換1地,均留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多樁罪惡。
2016年4月21日,賈奮強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提起公訴。
99.曾祥國
曾祥國,中共湖北省恩施州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曾祥國:原湖北省「610」辦公室副主任,曾任恩施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州公安局局長,2003年期間,曾祥國任恩施州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大肆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致使不少於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
2010年4月,曾祥國被「雙規」,開除公職;2011年8月,曾祥國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100.杜敏
杜敏,歷任中共雲南路南縣委常委、縣公安局局長,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書記,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中共昆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主管迫害法輪功,多次帶人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7年9月1日,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法院在楚雄公開開庭審理了雲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杜敏受賄1案。
101.蘇浩
蘇浩,1959年3月出生,任中共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期間曾兼任大同市、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據明慧網曝光,蘇浩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長3年7個月,多人被勞教、判刑、送入洗腦班迫害,多人被迫害精神失常,至少有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楊長江、甄蓮花、陳錦蘋、范義昌、李繼華、賀文雋、張晉生。
2018年1月8日,蘇浩被控受賄5千6百萬餘元,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400萬元人民幣。
102.毛世秋
毛世秋,中共湖南省常德市臨澧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毛世秋在任職期間長期、大面積迫害法輪功,副局長劉宏模也因為長期迫害法輪功學員,於2014年3月,患腦梗病至今。
2017年8月31日,毛世秋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
103.周常彩
周常彩,任中共湖南省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澧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周常彩2002年6月至2007年9月任臨澧縣公安局局長期間,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構陷、非法判刑。2017年8月15日,周常彩因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04.梁正軍
梁正軍,任中共雲南省普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01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並兼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長梁正軍在擔任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作出抓捕指令。2018年8月,雲南曲靖中院公開審理了梁正軍受賄案。
105.倪俊雄
倪俊雄,中共廣東省綜治辦原副主任,曾任茂名市公安局長、黨委書記,倪俊雄在茂名市任職期間,直接操縱610、公檢法系統,非法關押、勞教、判刑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徐恩生、楊明芬、李美、鄭保、吳明燕、黃仙鳳、田惠英、李文珍、黎亮、林秋雲等十多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2012年6月,倪俊雄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106. 朱高文
朱高文,中共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原局長,朱高文任荊門公安局局長期間,發生幾起嚴重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綁架事件。2015年3月19日,荊門掇刀公安分局國保、網安等警察在法輪功學員孟祥龍上班的途中,將孟祥龍先生綁架,之後枉判4年半。
2016年11月,朱高文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107. 王德周
王德周,1955年9月生,原中共河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鶴壁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河南鶴壁市淇縣法輪功學員崔樹勇被迫害含冤去世,王德周是主要責任人。
鶴壁市淇縣橋盟鄉崔莊村法輪功學員崔樹勇,被誣判6年,由於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出肺結核症狀,監獄拒收保外就醫。
回家後還受到610不法人員的騷擾恐嚇,身體病狀逐漸加重,十幾年的持續迫害,崔樹勇再也承受不住了,於2013年11月20日含冤去世。
2016年6月,王德周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108. 巫希平
巫希平,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巫希平任職期間,手下培養了一大批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
蚌埠市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頭目徐金標、王善國、鐘永祥及蚌埠市禹會區政法委副書記歐明貴、韋遙等人,完全無視國家法律,經常非法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即使面對老年婦女也不手軟。
2017年8月23日,巫希平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109.孟鋼
孟鋼,中共河南省新鄉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長,對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直接責任,2016年,孟鋼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110. 郭法傑
郭法傑,1964年10月生,原中共河南安陽市委常委、安陽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副廳級)。
郭法傑在安陽任職5年多時間裡,迎合對其栽培提攜的廳長秦玉海,為撈取政治資本繼續往上爬,將迫害法輪功作為全市公安工作的重點。大肆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使這座中原古城陰霾密布,冤案4起,加劇了當地迫害形勢。
2016年4月19日,郭法傑涉嫌受賄犯罪1案,被提起公訴。
111. 趙洪興
趙洪興,漢族,1956年3月生。2012年2月24日任中共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副廳級)。趙洪興曾在吉林省長春市警界任職,長期擔任吉林省4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副書記等職務。
趙洪興曾長期任吉林省4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副書記職務,期間他直接參與指揮迫害四平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手段極其兇狠。
從1999年7月至2004年10月,四平地區有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於文江、韓翠媛、戴春華(女)、李麗(女,35歲)、孫友發(24歲),田俊龍、李曉東、宋士傑。
2014年12月12日,吉林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逮捕了原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趙洪興。2014年5月,趙洪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中共調查,8月15日,免去其省司法廳副廳長職務。
112. 鄧金祥
鄧金祥,中共廣東省東莞市黃江公安分局原局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7年4月4日,鄧金祥因貪污、私分國有資產、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113. 陳宇鏗
陳宇鏗,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廣東省汕尾公安局原副局長,手上沾滿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血債。2015年11月13日,陳宇鏗因涉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財產人民幣40萬元。
114. 孔憲金
孔憲金,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共河南省安陽縣公安局局長,因訴江安陽縣公安局開始對許家溝、磊口、都裡、水冶鎮等西部鄉鎮,逐鄉、逐村騷擾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每到一個村,出動30多名國保大隊警察、其他警察,蜂擁而上威脅、恐嚇訴江法輪功學員,逼迫他們放棄修煉、污衊法輪功創始人、污衊大法,追查訴狀是誰讓寫的等等違法侵權行為,氣燄十分囂張,對安陽縣80位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都造成了重大傷害。
2015年12月19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官方發布消息,安陽縣公安局局長孔憲金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115. 王守成
王守成,中共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原黨委成員、副局長兼宣化區分局局長,王守成從擔任宣化公安分局副局長以來,特別是其升任宣化區公安分局局長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但沒有減輕,反而更加嚴重。其在任期間宣化法輪功學員被判刑18人。
2018年7月27日,王守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16. 馬樹軍
馬樹軍,曾任中共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副區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16年7月,馬樹軍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17. 張秀利
張秀利,中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檢察院對延壽縣公安局副局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2014年9月,張秀利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立案偵查。
118. 申公元
申公元,2002年調任中共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長,在此任上長達5年之久。2006年大同市公安局曾大規模抓捕大法弟子18人。2010年4月,申公元因嚴重違紀被逮捕
119. 王全福
王全福,河南省安陽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2018年8月10日,為涉黑勢力充當保護傘。2014年11月,王全福剛剛接任河南高院紀檢組組長一職才半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120. 李厚清
李厚清,原中共遼寧省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在李厚清在任期間,鞍山市公安局及下屬派出所,教養院,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關押,殘酷迫害,犯下罪行累累。
收受賄賂49萬元,將兩支手槍私藏在辦公桌內,被鞍山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判處李厚清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121. 黃偉聞
黃偉聞,男,中共廣東梅州興寧市人,1966年出生,2003年12月~2013年04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長,2006年12月~2016年11月任梅州市政法委書記。
黃偉聞擔任梅州市迫害大法的總頭目達十年之久,參與迫害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至少13年。
2018年4月11日,黃偉聞被通報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2. 王成首
王成首,男,1966年9月出生。2002年8月後,擔任過中共廣東省大埔縣公安局副局長、局長。2004年10月──2012年8月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局長。在其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局長的8年間,梅江區發生很多起綁架事件,其難辭其咎。
2012年8月,王成首僅保留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一職,1年後轉任梅州市體育局副局長。
2018年4月27日,王成首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3. 溫健忠
溫健忠,男,中共廣東省梅縣人,2011年8月──2016年7月,任蕉嶺縣公安局局長。在其任公安局長期間,蕉嶺縣學員被迫害,溫健忠負有領導責任。
2018年4月,升任為蕉嶺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不足兩年的溫健忠,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調查。
124. 張建民
張建民,2016年9月左右擔任中共廣東省豐順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近年豐順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張建民負有直接責任。
2018年4月,張建民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5. 鐘強
鐘強,男,2007年左右任中共廣東省豐順縣公安局長,2009年9月──2011年年8月左右任梅縣公安局長,在其任梅縣公安局長期間,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與勞教。
2013年底,鐘強被判刑,關在梅州監獄。
126. 張林
張林,男,原中共遼寧省凌源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與張林有關。因涉嫌受賄,張林被依法逮捕,被判有期徒刑19年。凌源原市委書記宋久林和張林2人的案子被列為中央紀委重大案件之一。
127. 楊明輝
楊明輝,男,原中共遼寧省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長。是凌源主抓迫害法輪功的總頭子,直接參與對凌源各地大法弟子的迫害。因涉嫌受賄、涉黑被逮捕,楊明輝被判刑6年、罰款10萬元。
128. 劉大山
劉大山,男,原中共遼寧省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長,直接參與對凌源各地大法弟子的迫害。因涉嫌受賄,劉大山被依法逮捕,劉大山現被判有期徒刑17年。
129、130、131、132、133.谷鳳傑、趙鐵星、富曉東、王峰、谷春立
原中共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長谷鳳傑被判13年;原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鐵嶺縣公安局長趙鐵星被判刑14年;原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調兵山市公安局長富曉東被判刑11年;原清河區公安局長王峰被判刑3年;原鐵嶺縣公安局長谷春立,也被調查。這些人都是迫害法輪功元凶。
這些以貪腐罪名落馬的中共官員,都有一個鮮為人知的、中共不敢公開的「政績」,那就是迫害法輪功,誰迫害法輪功越賣力氣,誰的官升的就越高。
中共的所謂「組織調查」、「依法判處」只不過是其家法教規、政治清洗而已,這些聽黨的話,跟黨走的公安局長們,深陷險境仍然冥頑不覺,為一己之私,泯滅天理良心。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對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群體大肆綁架、抄家、判刑、消音。其結果卻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被陽間的監獄關押還只是個開始,地獄的無休止的懲罰早已在那等候著。
(全文完)
轉自《明慧網》(責任編輯:古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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