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刊登在明慧網上的文章,講述的是一位大法弟子讓房的故事。
三十二歲時,這位大法弟子結了婚。婚後,她和丈夫與公婆、小叔子共同擠在一間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平房內。房子條件非常差,冬天屋裡臉盆中的水會凍冰;由於擁擠,小叔子夏天住在小廚房內,冬天要到同學家借住。人多房小給生活帶來的不便不勝枚舉,那時她多麼渴望能有一處自己的房子啊!
但是那些年裡,房子總是和她擦肩而過。多年後,娘家終於盼到了分房,她和大弟弟都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當時由於婆婆去世不久,要照顧公公,她一直沒搬家,新房子暫時空著。後來,她父母沒和她商量就讓剛結婚的大弟弟住進了本屬於她的房子。而後二弟占了她大弟弟的房子,並置換了一個兩居室自住。因為大弟弟沒辦法騰退她的房子,這無疑將使她失去多年來夢寐以求的房子。為此,她當時心裡非常難過,吃不好,睡不好。
當時她已經開始修煉大法,明知道要放下對利益的執著,但心裡還是無法釋懷,面對得失,心裡翻江倒海,想爭回屬於自己的房子,因為她太需要它了。
那麼,到底是要房子還是要修煉?糾結中,她想起了師父的話:「我們要求失去的是常人的那顆心,是那顆執著不放的心,要能夠失去你認為重要的東西,能夠失去你認為不能拋棄的東西,這是真失。」[1]最終,她選擇了修煉。
二弟將他占的房子重新裝修了。由於娘家人都對二弟的做法有很大意見,沒有人願意前去他的新居祝賀。她卻以修煉人的心態,買了一束鮮花送到他那裡。看到裝修好的房子很漂亮,她沒有再動心。誰知,又過了一段時間,大弟媳婦找到她,讓她把房本的名字改成大弟弟的。一開始時,她內心很不情願這麼做,因為一旦改了名字,房子就永遠不歸她了,但通過不斷的學法修煉,她最終還是放下了利益之心,把房子送給了大弟弟,娘家自此在房子問題上再無矛盾。
一九九七年時,她家住的平房後面拓寬馬路,在大街與平房之間出現了一塊空地,她家可以在那裡加蓋兩間房,這樣一來,她家的房子就有機會成為臨街的鋪面房。當時,很多人看到了商機,以各種優厚條件要跟她換房。但她想到自己是修煉人,不應該貪圖利益,便沒有為這些干擾所動。後來有人在她家後面臨街的地面蓋了房子用作商店,生意非常好,而且鄰居在沒得到她家同意的情況下,把房後的空當也占去開店了。明面上她家失去了太大的利益,但是她和丈夫始終沒有抱怨什麼,避免了鄰裡之間的糾紛。
這期間,在丈夫單位福利分房的過程中,她也遇到了很多得失方面的心性考驗,但通過不斷的學法修心,不斷的放下對利益的執著名,後也都過去了。
一九九九年五月,他們一家住了若干年的老平房拆遷,拆遷辦的人給了他們非常優厚的拆遷費,很順利的就買到了現在居住的這套樓層不高,有電梯,面積大(一百三十一平米),精裝修的房子。
回想從不到二十平米擁擠不堪的小屋,換到一百三十一平米的大房的漫長過程,她感慨的說「如果我沒有修煉大法,在這個過程中我不會這麼堅決的放下利益之心,不知將會出現多少爭鬥,不知將會給周圍的人帶來多少氣和怨。」注:
注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三章 修煉心性〉
──轉自《明慧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
三十二歲時,這位大法弟子結了婚。婚後,她和丈夫與公婆、小叔子共同擠在一間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平房內。房子條件非常差,冬天屋裡臉盆中的水會凍冰;由於擁擠,小叔子夏天住在小廚房內,冬天要到同學家借住。人多房小給生活帶來的不便不勝枚舉,那時她多麼渴望能有一處自己的房子啊!
但是那些年裡,房子總是和她擦肩而過。多年後,娘家終於盼到了分房,她和大弟弟都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當時由於婆婆去世不久,要照顧公公,她一直沒搬家,新房子暫時空著。後來,她父母沒和她商量就讓剛結婚的大弟弟住進了本屬於她的房子。而後二弟占了她大弟弟的房子,並置換了一個兩居室自住。因為大弟弟沒辦法騰退她的房子,這無疑將使她失去多年來夢寐以求的房子。為此,她當時心裡非常難過,吃不好,睡不好。
當時她已經開始修煉大法,明知道要放下對利益的執著,但心裡還是無法釋懷,面對得失,心裡翻江倒海,想爭回屬於自己的房子,因為她太需要它了。
那麼,到底是要房子還是要修煉?糾結中,她想起了師父的話:「我們要求失去的是常人的那顆心,是那顆執著不放的心,要能夠失去你認為重要的東西,能夠失去你認為不能拋棄的東西,這是真失。」[1]最終,她選擇了修煉。
二弟將他占的房子重新裝修了。由於娘家人都對二弟的做法有很大意見,沒有人願意前去他的新居祝賀。她卻以修煉人的心態,買了一束鮮花送到他那裡。看到裝修好的房子很漂亮,她沒有再動心。誰知,又過了一段時間,大弟媳婦找到她,讓她把房本的名字改成大弟弟的。一開始時,她內心很不情願這麼做,因為一旦改了名字,房子就永遠不歸她了,但通過不斷的學法修煉,她最終還是放下了利益之心,把房子送給了大弟弟,娘家自此在房子問題上再無矛盾。
一九九七年時,她家住的平房後面拓寬馬路,在大街與平房之間出現了一塊空地,她家可以在那裡加蓋兩間房,這樣一來,她家的房子就有機會成為臨街的鋪面房。當時,很多人看到了商機,以各種優厚條件要跟她換房。但她想到自己是修煉人,不應該貪圖利益,便沒有為這些干擾所動。後來有人在她家後面臨街的地面蓋了房子用作商店,生意非常好,而且鄰居在沒得到她家同意的情況下,把房後的空當也占去開店了。明面上她家失去了太大的利益,但是她和丈夫始終沒有抱怨什麼,避免了鄰裡之間的糾紛。
這期間,在丈夫單位福利分房的過程中,她也遇到了很多得失方面的心性考驗,但通過不斷的學法修心,不斷的放下對利益的執著名,後也都過去了。
一九九九年五月,他們一家住了若干年的老平房拆遷,拆遷辦的人給了他們非常優厚的拆遷費,很順利的就買到了現在居住的這套樓層不高,有電梯,面積大(一百三十一平米),精裝修的房子。
回想從不到二十平米擁擠不堪的小屋,換到一百三十一平米的大房的漫長過程,她感慨的說「如果我沒有修煉大法,在這個過程中我不會這麼堅決的放下利益之心,不知將會出現多少爭鬥,不知將會給周圍的人帶來多少氣和怨。」注:
注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三章 修煉心性〉
──轉自《明慧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