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華為為什麼對孟晚舟和王偉晶區別對待

2019年01月14日評論
中國通訊設備巨頭華為似乎流年不利,這一次是在波蘭。華為波蘭公司公關部長王偉晶因涉嫌間諜活動被波蘭安全機搆逮捕,同時被捕的是一位同樣任職通訊行業的前波蘭情報人員。顯然,這兩人捲入的是同一個案子。
和高調營救孟晚舟不同的是,華為在這條消息公佈後的不到一天,就宣佈該員工「因個人原因涉嫌犯罪,華為決定終止僱傭關係」,因為他的被捕給華為的名聲在全世界範圍造成不良影響。王偉晶原是中共外交官,2006年進入中國駐波蘭格但斯克總領館,2011年直接加入華為。有人認為可能有個人財務因素,因為像華為那樣的公司待遇肯定比低級別外交人員好得多。但是應該還有更重要的因素,一個瞭解外交使領館內部運作的外交官直接加入到所謂的私營私企,並不是正常現象。根據中國的駐外外交人員法,任何一級外交人員,不能在駐外期間辭職,甚至都不能被辭退,只能被派遣和召回或調回。可以確定的是,王偉晶是不可能自己從領事館跳槽到華為的。一個可以參考的例子就是華為原董事長兼法人代表孫亞芳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國安部工作,1992年直接由國安部進入華為。有一種解釋說那是國安部安排的。
華為立即開除王偉晶也是不尋常的。王偉晶現在被捕只是嫌犯而沒有定罪,如果是個人行為並且還沒有被定罪,公司沒有必要急於劃清界線,除非王的涉嫌間諜活動不是個人行為,華為早已知道他的行為而且知道有足夠的證據被定罪。這就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王如果不是為公司從事間諜活動,那是為誰?中共的哪個情報機構?
王偉晶涉嫌的間諜活動至少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把華為整個公司當成情報機構,王是其中一部分;另一種是王作為專業間諜直接受情報機構的指揮活動,可能得到華為的默許甚至配合,但華為高層並不一定(當然也可能)知道每個具體案子或活動的細節。第二種情況的可能性比較大,這也是華為能夠解僱王偉晶的基礎,就是華為還可以和他切割。
中共政府的反應就比較值得關注。和高調營救孟晚舟相比,不僅目前對王被捕的反應比較低調,還僅僅停留在高度關注的級別,而且預計也不會升溫。這可能有三個原因。首先是身份不同,孟是華為公主、CFO,可能的接班人,是值得華為和中共當局為之出頭的;而王只是個曾經的低級外交官、華為的中層管理人員,還不是統治集團的「自己人」。
其次是被指控的罪名不同。孟晚舟被指控的罪名是金融欺詐,對中共而言並不是無法承擔的罪名,畢竟欺騙國際社會本來就是中共政權的日常工作。就像簽署加入世貿組織的協議時就根本沒有打算執行那樣。而對於間諜,中共從來就不承認的,也就沒有營救這一說。
再就是對中共的衝擊後果不同。孟晚舟的身份和職位可能會證實很多外界對華為的疑慮,包括公司真實所有權性質、股東或背景、公司的全球擴張戰略,以及和軍方、情報、政府的關係等,一旦引渡,不僅對華為,而且對中共的全球戰略尤其華為參與的部分都可能是重大損失;而王偉晶案則除了證實華為參與中共間諜活動的懷疑,和證實其本人的間諜身份和活動,不一定能暴露更多的內幕,因為他很可能只是個涉及高技術領域的傳統間諜,只知道自己該知道的,一旦被捕,和他有關的線可以切斷的。當然這只是從兩個案子本身來看,如果是從加劇西方國家對華為的警惕和防範角度,王偉晶案的意義可能更大。
綜合以上分析,華為是有可能和王偉晶切割的,但中共當局就不那麼容易和王偉晶切割了。任何情報人員都有上線,都有特定的目標,華為可以推說王偉晶是個人原因,那是指他不是為公司做間諜,也就是直接推給中共情報部門了。這和直接可以轉為仿造山寨的實用技術情報不同,技術情報可以是個人盜竊,到中國大陸找不同的公司待價而沽。而這些和國家通信有關的情報,需要的部門太少,除了華為中興,也就是政府了,自幹諜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孟晚舟事件發生的時候,外界出現過一種猜測,就是中共會不會改變以往對被抓的間諜一概不承認、不營救的作法。現在看來這種可能性並不高,孟晚舟很可能只是一個特例。
如此看來,王偉晶的前景並不樂觀。中共歷史上對美國最成功的間諜金無怠被捕後,曾經希望中共當局能出面營救他,甚至希望能用互換間諜的方式得救。他顯然錯誤估計了他為之服務了多年的東家。時任外交部發言人的李肇星在新聞發佈會上說:「金無怠事件是美國反華勢力編造出來的,中國政府愛好和平,從來沒有向美國和任何其他國家派遣過任何間諜。中國政府不會承認這件反華事件,也不認識這位自稱是中國間諜的金無怠先生。」這才是中共對待自己間諜的標準手法。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