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收入決定租不租 紐約州新法嚴禁住房歧視

2019年04月26日新聞
【新唐人2019年04月26日訊】許多房東在租房時會先審查房客的個人收入,再決定要不要出租。紐約州現在立新法,以構成住房歧視為由,禁止這種行為。
這項禁止住房歧視的新法包括在紐約州2020年的預算內, 紐約房東將不能再以房客的個人收入低為由,不出租房子。
州長庫默(Andrew Cuomo)表示,許多單親家庭、家暴受害者、老兵、殘疾人士或少數族裔都在住房問題上受到歧視。這項法案將是對《公平住房法》和《人權法》的實踐。
聯邦的 《公平住房法》(Fair Housing Act)和紐約州的《人權法》(Human Rights Law)都旨在保障房客不因為種族、宗教、性別等受到歧視。
為了讓紐約人都享有住房,紐約州在一項五年住房計畫上投入200億美元,將建造10萬可負擔住房。
新唐人記者王愉賀紐約報導